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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
六二
九三
六四
九五
上六
爻辞:妇丧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
象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阴承阳,臣道顺承于君,代表和谐
⇩ 乘:阴乘阳,小人壅君子,多咎
⇅ 比:二爻比于初爻、三爻,代表亲和
⏎ 应:二爻与五爻有应。阴柔而滞于四爻
⊙ 位:阴居阴位(当位),二多誉,中位(中正之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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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火既济

六二:妇丧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

本义

二以文明中正之德,上应九五刚阳中正之君,宜得行其志。而九五居既济之时,不能下贤以行其道,故二有“妇丧其茀”之象。茀,妇车之蔽,言失其所以行也。然中正之道不可终废,时过则行矣。故又有“勿逐而自得之”戒。

程传

二以文明中正之德,上应九五刚阳中正之君,宜得行其志也。然五既得尊位,时已既济,无复进而有为矣,则于在下贤才岂有求用之意?故二不得遂其行也。自古既济而能用人者鲜矣,以唐太宗之用贤尚怠于终,况其下者乎?于斯时也,则刚中反为中满,坎离乃为相戾矣。人能识时知变,则可以言易矣。二阴也,故以妇言。茀,妇人出门以自蔽者也,丧其茀则不可行矣。二不为五之求用,则不得行,如妇之丧茀也。然中正之道岂可废也?时过则行矣。逐者,从物也,从物则失其素守,故戒勿逐。自守不失,则七日当复得也。卦有六位,七则变矣,“七日得”谓时变也。虽不为上所用,中正之道无终废之理,不得行于今,必行于异时也。圣人之劝戒深矣。

集说

  • 胡氏炳文曰: 丧茀,失其在外者;逐,则失其在我者矣。

初二居下位,故皆取君子欲济时而未得济为义。轮者,车之所以行路也;茀者,车之所以蔽门也。初之时,未可以行也,故曰“曳其轮”。二可以行矣,而不苟于行,苟丧其茀,亦不行也。夫义路也,礼门也。义不可则不行,礼不备则亦不苟于行也。二有应而曰“丧其茀”者,既未济卦义以上下体之交为济,二犹居下体之中,故也。

象曰:七日得以中道也

程传

中正之道,虽不为时所用,然无终不行之理。故丧茀七日,当复得。谓自守其中,异时必行也。不失其中,则正矣。

集说

  • 何氏楷曰:二居下卦之中,以中感中,得其正应,故终必相孚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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