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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 》
六二
六三
九四
六五
上六
爻辞:鸣豫,凶。
象曰:初六鸣豫,志穷凶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阴承阴
⇩ 乘:-
⇅ 比:-
⏎ 应:初爻与四爻有应。阴柔而滞于二爻、三爻
⊙ 位:阴居阳位(不当位),初难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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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地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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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:鸣豫凶。
本义
阴柔小人上有强援,得时主事,故不胜其豫而以自鸣凶之道也。故其占如此卦之得名本为和乐,然卦辞为众乐之义。爻辞除九四与卦同外,皆为自乐,所以有吉凶之异。
程传
初六以阴柔居下,四豫之主也,而应之是不中正之小人处,豫而为上所宠,其志意满极不胜其豫,至发于声音轻浅,如是必至于凶也。鸣发于声也。
集说
- 石氏介曰: 四为豫之主,初与之相应,小人得志必极其情欲以至于凶,形于声鸣,豫之甚也。
- 苏氏轼曰: 所以为豫者四也,而初和之,故曰鸣已无以自乐,而恃其配以为乐,不得不凶。
- 王氏应麟曰: 鸣谦则吉,鸣豫则凶,鸣者心声之发也。
- 龚氏焕曰: 豫之初六即谦上六之反对,故谦上六曰鸣谦,豫初六曰鸣豫,谦之上六应九三,故鸣其谦豫之初六,应九四,故不胜其豫以自鸣,谦而鸣则吉,豫而鸣则凶。
象曰:初六鸣豫,志穷凶也
本义
穷谓满极。
程传
初六谓其以阴柔处下而志意穷极,不胜其豫,至于鸣也,必骄肆而致凶矣。
集说
- 杨氏简曰:位之在下,未为穷也。豫而鸣,其志穷矣。
- 赵氏汝梅曰:位方在初,时势未穷而竞躁如此,是志已先穷,自取其凶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