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九: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。
本义
大有之世,以刚居上而能下从六五,是能履信思顺而尚贤也,满而不溢,故其占如此。
程传
上九在卦之终,居无位之地,是大有之极而不居其有者也。处离之上,明之极也。惟至明所以不居其有,不至于过极也。有极而不处,则无盈满之灾,能顺乎理者也。五之孚信而履其上为蹈履诚信之义,五有文明之德,上能降志以应之,为尚贤崇善之义。其处如此,合道之至也,自当享其福庆。自天祐之,行顺乎天而获天祐,故所往皆吉,无所不利也。
集说
郭氏雍曰:系辞曰,“祐者助也,天之所助者顺也,人之所助者信也”。履信思乎顺,又以尚贤也。六五之君实尽此而言于上九者,盖言大有之吉以此终也。故象曰“大有上吉”,则知此吉大有之吉也,非止上九之吉也。
郑氏汝谐曰:履信思顺,又以尚贤,盖言五也。五“厥孚交如”履信也,居尊用柔思顺也,上九在上尚贤也。五获天之祐,吉无不利,由其有是也。言五而系之上,何也?五成卦之主,上其终也。五之德宜获是福于终可验也。易之取义若是者众,小畜之上九曰“妇贞厉,月几望”,言六四之畜阳至上而为贞厉之妇、几望之月也。若指上九而言,则上九阳也,不得为妇与月。说易者其失在于泥爻以求义,故以履信思顺尚贤归之于上九也。易之所谓“尚”者上也,五尚上九之贤,故自天之祐于上九见之。
王氏宗传曰:六五以一柔有五刚,上九独在五上,五能尚之。系辞传所谓“又以尚贤”,则上九是也。祐之自天,吉无不利,谓大有至此愈有隆而无替也。然则当大有之极,莫大于得天,而所以得天又莫大于尚贤也。
胡氏炳文曰:小畜上九畜之终也,其占曰“厉”曰“凶”,承六四言也。大有上九有之终也,其占“吉无不利”,承六五言也。小畜一阴畜众阳,故其终也如彼;大有一阴有众阳,故其终也如此。君臣大分岂不明哉?盖五之“厥孚履信”也,柔中思顺也,尚上九之一阳尚贤也,所以其终也“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”也。
案
传义皆以“履信思顺尚贤”为上九之事,然《易》中以上爻终五爻之义者甚多,如“师”之大君有命,“离”之王用出征,“解”之公用射隼,皆非以上爻为王公也。蒙五爻而终其义尔。郭氏、郑氏、王氏之说皆与卦意爻义合,胡氏最为恪守本义者,于此独从郭氏诸说,则亦未允于心故也。
象曰:大有上吉,自天祐也
程传
大有之上有极当变,由其所为顺天合道,故天祐助之,所以吉也。君子满而不溢,乃天祐也。系辞复申之曰:“天之所助者顺也,人之所助者信也。”履信思乎顺,又以尚贤也,是以自天祐之吉,无不利也。履信谓履五五虗中信也,思顺谓谦退不居,尚贤谓志从于五。大有之世,不可以盈丰而复处盈焉,非所宜也。六爻之中,皆乐据权位,惟初上不处其位,故初九无咎,上九无不利。上九往上履信思顺,故在上而得吉,盖自天祐也。
集说
- 项氏安世曰:象传曰“大有上吉”,明事闗全卦,非止上爻也。此犹师之上六论师之事至此而终,其言大君,盖指六五,非谓上六为大君也。
- 赵氏彦肃曰:五能尊上,此大有所以上吉也。君之大有,极于尊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