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天大壮展开↓
初九
九二
九三
九四
六五 》
上六
爻辞:丧羊于易,无悔。
象曰:丧羊于易,位不当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阴承阴
⇩ 乘:阴乘阳,小人壅君子,多咎
⇅ 比:五爻比于四爻,代表亲和
⏎ 应:五爻与二爻有应
⊙ 位:阴居阳位(不当位),五多功,中位(中正之德)、君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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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天大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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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:丧羊于易,无悔
本义
卦体似兑,有羊象焉。外柔而内刚者也,独六五以柔居中,不能抵触,虽失其壮,然亦无所悔矣。故其象占如此。易,容易之易,言忽然不觉其亡也;或作疆埸之埸,亦通(汉食货志“埸”作“易”)。
程传
羊群行而喜触,以象诸阳并进。四阳方长而并进,五以柔居上,若以力制则难胜而有悔,惟和易以待之,则群阳无所用其刚,是丧其壮于和易也。如此则可以无悔。五以位言则正,以德言则中,故能用和易之道,使群阳虽壮无所用也。
集说
- 朱子语类云: “丧羊于易”不若作“疆埸之易”(汉食货志“疆埸”之“埸”正作“易”)。盖后面有“丧牛于易”,亦同此义。今《本义》所注只是从前所说如此,只且仍旧耳。
- 胡氏炳文曰: 旅上九“丧牛于易”,牛性顺,上九以刚居极,不觉失其所谓顺;此曰“丧羊于易”,羊性刚,六五以柔居中,不觉失其所谓刚,自失其壮,故爻独不言壮。
案
壮之道贵乎得中。九二方壮之时,以刚处中,壮之正也;至六五,则壮已过矣,又以柔处中,则无所用其壮矣。故虽丧羊而无悔。
象曰:丧羊于易,位不当也
程传
所以必用柔和者,以阴柔居尊位故也。若以阳刚中正得尊位,则下无壮矣。以六五位不当也,故设“丧羊于易”之义。然大率治壮不可用刚,夫君臣上下之势不相侔也。苟君之权足以制乎下,则虽有强壮跋扈之人,不足谓之壮也。必人君之势有所不足,然后谓之治壮。故治壮之道不可以刚也。
集说
- 王氏安石曰: 刚柔者所以立本,变通者所以趋时。方其趋时,则位正当而有咎凶,位不当而无悔者有矣。大壮之时,得中而处之以柔,能丧其很者也。
案
位当位不当,易例多借爻位以发明其德与时地之相当不相当也。此位不当,不止谓以阴居阳不任刚壮而已,盖谓四阳已过矣,则五所处非当壮之位也。于是而以柔中居之,故为“丧羊于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