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火明夷展开↓
初九
六二 》
九三
六四
六五
上六
爻辞:明夷,夷于左股,用拯马壮,吉。
象曰:六二之吉,顺以则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阴承阳,臣道顺承于君,代表和谐
⇩ 乘:阴乘阳,小人壅君子,多咎
⇅ 比:二爻比于初爻、三爻,代表亲和
⏎ 应:-
⊙ 位:阴居阴位(当位),二多誉,中位(中正之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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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火明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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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:明夷,夷于左股,用拯马壮,吉。
本义
伤而未切,救之速则免矣,故其象占如此。
程传
六二以至明之才,得中正而体顺,顺时自处,处之至善也。虽君子自处之善,然当阴暗小人伤明之时,亦不免为其所伤。但君子自处有道,故不能深相伤害,终能违避之耳。足者所以行也,股在胫足之上,于行之用为不甚切;左又非便用者,手足之用以右为便,惟蹶张用左,盖右立为本也。夷于左股,谓伤害其行而不甚切也。虽然,亦必自免有道。拯用壮健之马,则获免之速而吉也。君子为阴暗所伤,其自处有道,故其伤不甚;自拯有道,故获免之疾。用拯之道不壮,则被伤深矣,故云马壮则吉也。二以明居阴暗之下,所谓吉者,得免伤害而已,非谓可以有为于斯时也。
集说
- 王氏宗传曰:六二文明之主也,以六居二,柔顺之至,文王以之。
案
明夷与丰卦略相似,然丰者明中之昏,明夷则昏极而不复明也。两卦皆以上六为昏之主,六二为明之主。既为明之主,岂可不以救昏为急?故此之“夷于左股”者,与丰二之“往得疑疾”同也;此之“用拯马壮”者,与丰之“有孚发若”同也。盖未至于丰三之“折其右肱”,则犹有可为之理也。
象曰:六二之吉,顺以则也
程传
六二之得吉者,以其顺处而有法则也。则谓中正之道,能顺而得中正,所以处明夷之时而能保其吉也。
集说
- 项氏安世曰:明夷之下三爻,惟六二有救之之诚;上三爻,惟六五无去之之心,皆中顺之臣也。
- 王氏申子曰:以柔顺处之而不失其中正之则,昔者文王用明夷之道,其如是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