泽地萃展开↓
初六
六二
六三
九四 》
九五
上六
爻辞:大吉无咎。
象曰:大吉无咎,位不当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阳承阳
⇩ 乘:阳乘阴,君得臣辅,多助
⇅ 比:四爻比于三爻,代表亲和
⏎ 应:四爻与初爻有应
⊙ 位:阳居阴位(不当位),四多惧
展开全部↓
泽地萃
䷬
九四:大吉,无咎
本义
上比九五,下比众阴,得其萃矣。然以阳居阴,不正,故戒占者必大吉,然后得无咎也。
程传
四当萃之时,上比九五之君,得君臣之聚也;下比下体萃阴,得下民之聚也。得上下之聚,可谓善矣。然四以阳居阴,非正也。虽得上下之聚,必得大吉,然后为无咎也。大为周遍之义,无所不周然后为大,无所不正则为大吉。大吉则无咎也。夫上下之聚,固有不由正道而得者,非理枉道而得君者,自古多矣;非理枉道而得民者,盖亦有焉。如齐之陈恒、鲁之季氏是也。然得为大吉乎?得为无咎乎?故九四必能大吉,然后为无咎也。
集说
房氏乔曰:大吉,谓匪躬尽瘁,始终无玷,可免专民之咎。有谓立大功可免咎者,非也。
项氏安世曰:无尊位而得众心,故必大吉而后可以无咎。如《益》之初九,在下位而任厚事,亦必元吉而后可以无咎也。
胡氏炳文曰:《比》卦五阴皆比五之一阳,萃四阴皆聚归五与四之二阳。五曰“萃有位”,以见四之萃非有位也。无尊位而得众心,非大吉安能无咎。
象曰:大吉无咎,位不当也
程传
以其位之不当,疑其所为未能尽善,故云必得大吉然后为无咎也。非尽善安得为大吉乎?
集说
- 苏氏轼曰: 非其位而有聚物之权,非大吉则有咎矣。
- 郭氏雍曰: 四得上下之聚,而非君位,故言不当也。
- 郑氏汝谐曰: 其位近,其德同,其为下之所归亦同。自非所为至善,则其君病之,乌能无咎?戒之也。凡言位不当,其义不一,此所谓不当者,为其以刚阳迫近其君也。
- 熊氏良辅曰: 九四九五皆萃之主,九五在上之萃也,九四在下之萃也。故九五曰萃有位,而四象曰位不当。大吉无咎者,上比于君,以臣而有君萃之象,疑于有咎故也。
案
郑氏谓凡言位不当,其义不一者,是已然。须知是借爻位之当不当,以发明其德与时位之当不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