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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
六二
九三
九四
九五
上六
爻辞:征凶,贞厉,革言三就,有孚。
象曰:革言三就,又何之矣。
注解:-
⇧ 承:阳承阳
⇩ 乘:阳乘阴,君得臣辅,多助
⇅ 比:三爻比于二爻,代表亲和
⏎ 应:三爻与上爻有应。阳刚而滞于四爻、五爻
⊙ 位:阳居阳位(当位),三多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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泽火革

九三:征凶,贞厉,革言三就,有孚

本义

过刚不中,居离之极,躁动于革者也。故其占有“征凶贞厉”之戒。然其时则当革,故至于“革言三就”,则亦有孚而可革也。

程传

九三以刚阳为下之上,又居离之上而不得中,躁动于革者也。在下而躁于变革,以是而行,则有凶也。然居下之上,事苟当革,岂可不为也?在乎守贞正而懐危惧,顺从公论,则可行之不疑。革言,犹当革之论;就成也,合也。审察当革之言,至于三而皆合,则可信也。言重慎之至,能如是,则必得至当,乃有孚也。已可信而众所信也,如此则可以革矣。在革之时,居下之上,事之当革,若畏惧而不为,则失时为害;唯当慎重之至,不自任其刚明,审稽公论,至于三就而后革之,则无过矣。

集说

  • 吕氏大临曰:九三居下体之上,自初至三,遍行三爻,革之有渐,革道以成,故曰“革言三就”。至于三,则民信之矣,故有孚。
  • 龚氏焕曰:九三以过刚之才,躁动以往,则凶。处当革之时,贞固自守,则厉。惟于改革之言,详审三就,则既无躁动之凶,又无固守之厉,得其时宜,所以可革也。
  • 胡氏炳文曰:以其过刚也,故恐其征而不已则凶;以其不中也,又恐其一于贞固而失变革之义,则厉。故必革之言至于三就,审之屡,则有孚而可革矣。

象曰:革言三就,又何之矣

本义

言已审。

程传

稽之众论,至于三就,事至当也。又何之矣,乃俗语“更何往也”。如是而行,乃顺理时行,非已之私意所欲为也,必得其宜矣。

集说

  • 徐氏几曰:初未可革,二乃革之,三则变革之事成矣。凡事详审至再至三,则止矣,又何往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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