坤为地展开↓
初六
六二 》
六三
六四
六五
上六
爻辞:直方大,不习无不利。
象曰:六二之动,直以方也。不习无不利,地道光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阴承阴
⇩ 乘:阴乘阴
⇅ 比:皆为阴,阴柔汇集,代表多奸佞
⏎ 应:-
⊙ 位:阴居阴位(当位),二多誉,中位(中正之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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坤为地
䷁
六二:直方大,不习无不利。
本义
柔顺正固,坤之“直”也。赋形有定,坤之“方”也。德合无疆,坤之“大”也。六二柔顺而中正,又得坤道之纯者,故其德内“直”外“方”,而又盛“大”,不待学习而无不利。占者有其德,则其占如是也。
程传
二阴位在下,故为坤之主。统言坤道,中正在下,地之道也。以直方大三者形容其徳,用尽地之道矣。由直方大,故不习而无所不利。不习谓其自然。在坤道则莫之为而为也,在圣人则从容中道也。直方大,孟子所谓至大至刚以直也。在坤体故以方易刚,犹贞加牝马也。言气则先大,大气之体也;于坤则先直方,由直方而大也。直方大足以尽地道,在人识之耳。乾坤纯体以位相应,二坤之主,故不取五应。不以君道处五也,乾则二五相应。
集说
- 王氏通曰:圆者动,方者静,其见天地之心乎。
- 孔氏颖逹曰:以此爻居中得位,极于地体,故尽极地之义。此因自然之性以明人事,居在此位,亦当如地之所为。
- 沈氏该曰:坤至柔而动也,刚直也;至静而徳方,方也;含万物而化光,大也。坤之道至简也,至静也,承天而行,顺物而成,初无假于脩习,是以不习无不利也。
- 朱子语类云:坤卦中惟这一爻最纯粹。盖五虽尊位,却是阳爻破了体了;四重阴而不中;三又不正;惟此爻得中正,所以就这说个直方大。此是说坤卦之本体,然而本意却是教人知道这爻有这个徳,不待学习而无不利。人占得这个时,若能直能方能大,则亦不习无不利,却不是要发明坤道。
- 蔡氏清曰:乾九五一爻当得乾一卦,盖乾孔子以为得天位行天道而致太平之占,正是圣人作而物睹者,故时乘六龙以御天而致万国之咸寜者,惟九五一爻足以当之。若坤之六二,柔顺中正,得坤道之纯,是又当得一全坤也。若初则阴之微,上则阴之极,三则不中且不正,四则不中,五则不正,惟六二之柔顺中正,为独得坤道之纯。
- 又曰:直不专主静,只是存主处,故曰六二之动直,方可分内外,不可专分动静。
- 唐氏鹤徴曰:直而大者,乾之徳也。坤无徳以乾之徳为徳,故乾性直,坤亦未尝不直。乾体圆,坤则效之以方。徳合无疆,则与乾并其大矣。惟以乾之徳为徳,故不习而无不利,所谓坤以简能者如此。〉
案
乾为圜,则坤为方。方者,坤之徳,与圜为对者也,故曰至静而徳方。若直,则乾徳也,故曰夫乾其动也直。大亦乾徳也,故曰大哉乾元。今六二得坤徳之纯,方固其质也,而始曰直,终曰大者,盖凡方之物,其始必以直为根,其终乃以大为极。故数学有所谓线面体者,非线之直不能成面之方,因面之方而积之,则能成体之大矣。坤惟以乾之徳为徳,故因直以成方,因方以成大,顺天理之自然而无所増加造设于其间,故曰不习无不利。习者重习也,乃増加造设之意。不习无不利,即所谓坤以简能者是也。若以不习为无藉于学,则所谓敬以直内、义以方外者,岂无所用其心哉?
象曰:六二之动,直以方也,不习无不利,地道光也
程传
承天而动,直以方耳。直方则大矣,直方之义,其大无穷。地道光显其功,顺成岂习而后利哉?
集说
- 王氏安石曰:六二之动者,六二之德动而后可见也。因物之性而生之,是其直也;成物之形而不易,是其方也。
- 王氏宗传曰:坤之六二,以顺德而处正位,六爻所谓尽地之道者,莫二若也。故曰地道光也。
- 项氏安世曰:干以九五为主爻,坤以六二为主爻。盖二卦之中,惟此二爻既中且正,又五在天爻,二在地爻,正合乾坤之本位也。干主九五,故于五言干之大用,而九二止言干德之美;坤主六二,故于二言坤之大用,而六五止言坤德之美。六二之直,即至柔而动刚也;六二之方,即至静而德方也。其大,即后得主而有常,含万物而化光也。其不习无不利,即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也。六二盖全具坤德者,孔子惧人不晓六二何由兼有干直,故解之曰“六二之动直以方也”,言坤动也,刚所以能直也;又惧人不晓六二何由无往不利,故又解之曰“地道光也”,言地道主六二,犹干之九五,言乃位乎天德也。
- 蔡氏清曰:地道是直方,地道之光是直方而大。处直方而大,即便不习无不利。
- 叶氏尔瞻曰:直以方看一“以”字,六二之动方矣。然由其存乎内者直,是以见乎外者方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