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六:无号,终有凶
本义
阴柔小人居穷极之时,党类已尽,无所号呼,终必有凶也。占者有君子之德,则其敌当之,不然反是。
程传
阳长将极,阴消将尽,独一阴处穷极之地,是众君子得时决去危极之小人也。其势必须消尽,故云无用号啕畏惧,终必有凶也。
集说
苏氏轼曰:无号者,不警也。阳不警,则有以乘之矣。
杨氏简曰:柔已决去,刚道已长,然不可不敬戒。苟忽焉不敬不戒,不警号,则亦终有凶。虽未必凶遂至,而既不警戒,则放逸,逸则失道矣。失道者终于凶。
蒋氏悌生曰:《易》为君子谋,不为小人谋。详味此爻,若如传义说,似为小人谋。恐只依卦辞“孚号有厉”之意言,虽是五阳决去一阴,尚存为君子之计。苟或黙然养祸,则其终必致凶。圣人之情,何当虑小人凶也。
总论
徐氏几曰: 夬决也,以盛进之五刚决衰退之一柔,其势若甚易。然而圣人不敢以易而忽之,故于夬之一卦丁宁深切,所以周防戒备者无所不至。
龚氏焕曰: 夬卦似大壮,故诸爻多与大壮相似。初之壮于趾,三之壮于頄之类是也。夬以五阳决一阴,其壮甚矣。圣人虑其夬决之过,故于爻皆致戒,而以阳居阳者为尤甚焉。阳之决阴,君子之去小人,亦贵乎中而已矣。
案
夬之与壮,前三爻全相类是已,后三爻先儒未详说。须知壮之当前者四也,夬之当前者五也。故壮四之藩决,即夬五之夬。夬若壮之六五,则壮已过而非用壮之时;夬之九四,则夬未及而亦未可为果决之事。故壮五之丧羊,即夬四之牵羊也。若壮上之艰,夬上之号,则戒之始终不忘危惧而已。壮不如夬之盛,故犹曰不能遂;夬则可以遂矣,然其危惧之心同也。
象曰:无号之凶,终不可长也
程传
阳刚君子之道,进而益盛,小人之道既已穷极,自然消亡,岂复能长久乎?虽号啕无以为也,故云终不可长也。先儒以卦中有“孚号惕”,号欲以“无号”为无号作去声,谓无用更加号令,非也。一卦中适有两去声字,一平声字,何害而读易者率皆疑之?或曰:“圣人之于天下,虽大恶未尝必绝之也。今直使之无号,谓必有凶可乎?”曰:“夬者,小人之道消亡之时也。决去小人之道,岂必尽诛之乎?使之变革,乃小人之道亡也,道亡乃其凶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