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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
九二
六三
九四
六五
上六
爻辞: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
象曰:解而拇,未当位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阳承阴,君子拱手于小人之下,代表相悖
⇩ 乘:阳乘阴,君得臣辅,多助
⇅ 比:四爻比于三爻、五爻,代表亲和
⏎ 应:四爻与初爻有应。阳刚而滞于二爻
⊙ 位:阳居阴位(不当位),四多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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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水解

九四:解而拇,朋至斯孚

本义

拇指(初六)与九四皆不得其位而相应,应之不以正者也。然九四阳刚,初六阴柔,其类不同。若能解而去之,则君子之朋至而相信矣。

程传

九四以阳刚之才居上位,承六五之君,大臣也。而下与初六之阴为应,拇在下而微者谓初也。居上位而亲小人,则贤人正士远退矣。斥去小人,则君子之党进而诚相得也。四能薢去初六之阴柔,则阳刚君子之朋来至而诚合矣。不解去小人,则己之诚未至,安能得人之孚也?初六其应,故谓远之为解。

集说

  • 刘氏牧曰:拇谓初也,居下体之下而应于己,故曰拇。

  • 何氏楷曰:解去小人之卦也。卦惟二四两阳爻皆任解之责者,而九四也。拇,足大指也。九四居近君之位,苟昵近比之小人而不解,则君子之朋虽至,彼必肆其离闲之术矣。

象曰:解而拇,未当位也

程传

四虽阳刚,然居阴于正,疑不足。若复亲比小人,则其失正必矣。故戒必解其拇,然后能来君子。以其处未当位也。解者本合而离之也,必解拇而后朋孚。盖君子之交而小人容于其闲,是与君子之诚未至也。

集说

  • 郑氏汝谐曰: 四之所自处者不当,宜小人之所附丽也。必解去之,然后孚于其朋。朋,刚阳之类。拇在下之阴。

德非中正而应初比三,故曰未当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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