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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火既济展开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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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
六二
九三
六四
九五
上六
爻辞:曳其轮,濡其尾,无咎。
象曰:曳其轮,义无咎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阳承阴,君子拱手于小人之下,代表相悖
⇩ 乘:-
⇅ 比:初爻比于二爻,代表亲和
⏎ 应:初爻与四爻有应。阳刚而滞于三爻
⊙ 位:阳居阳位(当位),初难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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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火既济

初九:曳其轮,濡其尾,无咎。

本义

轮在下,尾在后,初之象也。曳轮则车不前,濡尾则狐不济。既济之初,谨戒如是无咎之道。占者如是,则无咎矣。

程传

初以阳居下,上应于四,又火体,其进之志锐也。然时既济矣,进不已则及于悔咎,故曳其轮,濡其尾,乃得无咎。轮所以行,倒曳之使不进也;兽之涉水,必掲其尾,濡其尾则不能济。方既济之初,能止其进,乃得无咎。不知已,则至于咎也。

集说

  • 李氏简曰: 既济之初,以濡尾而曳轮,见其用力之难也。虽濡其尾,于义何咎。

爻之文意,李氏得之。盖曳轮者,有心于曳之也;濡尾者,非有心于濡之也。当济之时,众皆竞济,故有濡尾之患。惟能曳其轮,则虽濡其尾而可及止也。观夫子象传可知。

象曰:曳其轮,义无咎也

程传

既济之初而能止其进,则不至于极,其义自无咎也。

集说

  • 徐氏在汉曰:初当方济之始而曳其济险之轮,控制在我,则义无不济。此所以濡其尾而无咎,象故归重于曳其轮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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