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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
九二
六三
九四
六五
上九
爻辞:曳其轮,贞吉。
象曰:九二贞吉,中以行正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阳承阴,君子拱手于小人之下,代表相悖
⇩ 乘:阳乘阴,君得臣辅,多助
⇅ 比:二爻比于初爻、三爻,代表亲和
⏎ 应:二爻与五爻有应。阳刚而滞于四爻
⊙ 位:阳居阴位(不当位),二多誉,中位(中正之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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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水未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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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二:包蒙,吉;纳妇,吉;子克家。

本义

九二以阳刚为内卦之主,统治群阴,当发蒙之任者。然所治既广,物性不齐,不可一概取必而爻之。徳刚而不过,为能有所包容之象;又以阳受阴,为纳妇之象;又居下位而能任上事,为子克家之象。故占者有其徳而当其事,则如是而吉也。

程传

包含容也。二居蒙之世,有刚明之才,而与六五之君相应,中徳又同,当时之任者也。必广其含容,哀矜昏愚,则能发天下之蒙,成治蒙之功。其道广,其施博,如是则吉也。卦唯二阳爻,上九刚而过,唯九二有刚中之徳而应于五,用于时而独明者也。苟恃其明,专于自任,则其徳不宏。故虽妇人之柔暗,尚当纳其所善,则其明广矣。又以诸爻皆阴,故云妇。尧舜之圣,天下所莫及也,尚曰清问下民,取人为善也。二能包纳,则克济其君之事,犹子能治其家也。五既阴柔,故发蒙之功皆在于二。以家言之,五父也,二子也。二能主蒙之功,乃人子克治其家也。

集说

  • 杨氏万里曰:五求二,二匪求五,乃曰子克家,何也?臣事君如子事父,正使致君如伊周,亦臣子分内事,如子之克家耳,非功也。
  • 王氏申子曰:包蒙者,包众蒙而为之主也;纳妇者,受众阴而为之归也,此通一卦而言也。五尊也,父也;二卑也,子也。处卑而任尊者之事,子克家之象也,此以应五而言也。
  • 胡氏炳文曰:初爻统说治蒙之理,馀三四五皆是蒙者。治蒙只在阳爻,而九二为治蒙之主。
  • 梁氏寅曰:阳刚明,阴柔暗,故阴为蒙者,而阳为发蒙者。卦唯二阳,而九二以刚居中,为内卦之主,与五相应,当发蒙之任,尽发蒙之道,非九二其谁哉?二中而不过,为能包蒙,言其量之有容也;以阳受阴,是为纳妇,言其志之相得也;居下任事,为子能克家,言其才之有为也。其占如是,吉可知矣。

象曰:子克家,刚柔接也

本义

指二五之应。

程传

子而克治其家者,父之信任专也。二能主蒙之功者,五之信任专也。二与五刚柔之情相接,故得行其刚中之道,成发蒙之功。苟非上下之情相接,则二虽刚中,安能尸其事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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