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kip to content
震为雷展开↓
初九
六二
六三
九四
六五
上六
爻辞:震索索,视矍矍,征凶。震不于其躬,于其邻,无咎。婚媾有言。
象曰:震索索,中未得也。虽凶无咎,畏邻戒也。
注解:-
⇧ 承:-
⇩ 乘:阴乘阴
⇅ 比:-
⏎ 应:-
⊙ 位:阴居阴位(当位),上易知
展开全部↓
震为雷

上六:震索索,视矍矍,征凶。震不于其躬,于其邻,无咎。婚媾有言。

本义

以阴柔处震极,故为索索、矍矍之象。以是而行,其凶必矣。然能及其震未及身之时,恐惧脩省,则可以无咎,而亦不能免于婚媾之有言。戒占者当如是也。

程传

索索,消索不存之状,谓其志气如是。六以阴柔居震动之极,其惊惧之甚,志气殚索也。矍矍,不安定貌,志气索索则视瞻徊徨。以阴柔不中正之质而处震动之极,故征则凶也。震之及身乃于其躬也,不于其躬谓未及身也。邻者,近于身者也。能震惧于未及身之前,则不至于极矣,故得无咎。苟未至于极,尚有可改之道。震终当变柔,不固守,故有畏邻戒而能变之义。圣人于震终示人知惧能改之义为劝,深矣。婚媾,所亲也,谓同动者有言,有怨咎之言也。六居震之上,始为众动之首,今乃畏邻戒而不敢进,与诸处震者异矣,故婚媾有言也。

集说

  • 郑氏汝谐曰:上以阴柔之资而居一卦之上,其中无所得,不能自安,故震索索而气不充,视矍矍而神不固。人之过于恐惧者固无足取,若能举动之际,睹事之未然而知戒,亦圣人之所许也。
  • 赵氏光大曰:阴处震极,故当震之来,志气消沮,瞻视彷徨,惊惧之甚也。以是而行,其志先乱,凶也。所以然者,以不能图之于早也。若震未及身而方及邻之时,恐惧脩省,豫为之图,则自无索索、矍矍之咎矣。

此“婚媾有言”与《夬》四“闻言不信”同,皆占戒之外反言以决之之辞也。琐琐姻娅,见识凡近,当祸患之未至,则相诱以晏安而已尔,安能为人深谋长虑而相与儆戒于未然乎?

象曰:震索索,中未得也;虽凶无咎,畏邻戒也

本义

中,谓中心。

程传

所以恐惧自失如此,以未得于中道也。谓过中也,使之得中,则不至于索索矣。极而复征,则凶也。若能见邻戒而知惧,变于未极之前,则无咎也。上六动之极,震极则有变义也。

集说

  • 吴氏澄曰:畏邻戒,谓因邻之戒而知畏也
  • 龚氏焕曰:中未得者,处震之极,志气消索,中无所主也。若能畏惧邻爻之戒,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,则可避免灾祸,达到无咎的境界。

本站内容均属公共领域且标明来源,仅限用于个人研究,未经允许,禁止转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