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水讼展开↓
初六
九二
六三 》
九四
九五
上九
爻辞:食旧德,贞厉,终吉,或从王事,无成。
象曰:食旧德,从上吉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阴承阳,臣道顺承于君,代表和谐
⇩ 乘:阴乘阳,小人壅君子,多咎
⇅ 比:三爻比于二爻、四爻,代表亲和
⏎ 应:三爻与上爻有应
⊙ 位:阴居阳位(不当位),三多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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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水讼
䷅
六三:食旧德,贞厉,终吉,或从王事,无成
本义
食犹食邑之食,言所享也。六三阴柔,非能讼者,故守旧居正则虽危而终吉。然或出而从上之事,则亦必无成功。占者守常而不出,则善也。
程传
三虽居刚而应上,然质本阴柔,处险而介二刚之闲,危惧非为讼者也。禄者称德而受,食旧德谓处其素分。贞谓坚固自守,厉终吉谓虽处危地,能知危惧,则终必获吉也。守素分而无求,则不讼矣。处危谓在险而承乘皆刚,与居讼之时也。柔从刚者也,下从上者也。三不为讼而从上九所为,故曰或从王事无成。谓从上而成不在已也。讼者刚健之事故,初则不永,三则从上,皆非能讼者也。二爻皆以阴柔不终而得吉,四亦以不克而渝得吉,讼以能止为善也。
集说
- 虞氏翻曰:道无成而代有终,故曰无成。坤三同义也。
- 胡氏瑗曰:无成者,不敢居其成,但从王事,守其本位本禄而已,故获其吉也。
- 徐氏几曰:圣人于初三两柔爻,皆系之以终吉之辞,所以勉人之无讼也。苟知柔而不喜讼者终吉,则知刚而好讼者终凶矣。
- 李氏简曰:或从王事无成者,谓从王事而不以成功自居也。夫讼生于其行之相违,而天下之讼又起于矜功而伐善。以柔而从刚,以下而从上,有功而不自居,故能不失旧德,而终又获吉也。
- 胡氏炳文曰:食旧德与位乎天德语同,位必称德而居,故宁德过其位,毋位过其德。食必称德而食,故宁德浮于食,毋食浮于德。食犹食邑之食,九二邑人三百户,富之最约者也。二刚险本欲讼者,能退处于分之小仅,可无眚。三阴柔本不能讼者,能守其分之常,虽厉犹吉。
- 杨氏启新曰:食旧德,安其分之所当得,是不与人竞利也。或从王事者,分之所不得越,是不与人竞功也。盖不必告讦之风乃谓之讼,一有争竞之心亦讼也。
附录
- 徐氏几曰:王事即讼事,无成即彖之讼不可成也。
案
本义是戒人以不可从王事也。但此爻与坤三之文大同小异,不应其义差殊。故诸家之说,可以与本义相参。而杨氏尤为明畅也。徐氏即以讼不可成为解,亦可备一说。
象曰:食旧徳,从上吉也
本义
从上吉,谓随人则吉,明自主事则无成功也。
程传
守其素分,虽从上之所为,非由己也,故无成而终得其吉也。
集说
- 乔氏中和曰: 三食旧徳,其卒也,斯谋斯猷皆我后之徳。从王事而无成,何以讼为?故从上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