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泽损展开↓
×
初九 》
九二
六三
六四
六五
上九
爻辞:已事遄往,无咎,酌损之。
象曰:已事遄往,尚合志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阳承阳
⇩ 乘:-
⇅ 比:-
⏎ 应:初爻与四爻有应。阳刚而滞于二爻
⊙ 位:阳居阳位(当位),初难知
展开全部↓
山泽损
䷨
初九:已事遄往,无咎,酌损之
本义
初九当损下益上之时,上应六四之阴,辍所为之事而速往以益之,无咎之道也。故其象占如此,然居下而益上,亦当斟酌其浅深也。
程传
损之义,损刚益柔,损下益上也。初以阳刚应于四,四以阴柔居上位,赖初之益者也。下之益上,当损己而不自以为功,所益于上者事既已,则速去之,不居其功,乃无咎也。若享其成功之美,非损己益上也,于为下之道为有咎矣。四之阴柔赖初者也,故听于初。初当酌度其宜而损己以益之,过与不及皆不可也。
集说
孔氏颖逹曰:损之为道,损下益上,如人臣欲自损己奉上。然各有职掌,若废事而往,咎莫大焉。竟事速往,乃得无咎。酌损之者,以刚奉柔,初未见亲也,故须酌而减损之。
朱子语类云:酌损之在损之初,下犹可以斟酌也。
案
孔氏说“已事”之义,谓如学优而后从政之类,于理亦精。
象曰:已事遄往,尚合志也
本义
尚,上通。
程传
尚,上也。时之所崇用为尚。初之所尚者,与上合志也。四赖于初,初益于四,与上合志也。
案
易例初九与六四虽正应,却无往从之义。在下位不援上也。惟损初爻言遄往,而传谓上合志,盖当损下益上之时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