泽雷随展开↓
初九
六二
六三 》
九四
九五
上六
爻辞:系丈夫,失小子。随有求得,利居贞。
象曰:系丈夫,志舍下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阴承阳,臣道顺承于君,代表和谐
⇩ 乘:阴乘阴
⇅ 比:三爻比于四爻,代表亲和
⏎ 应:-
⊙ 位:阴居阳位(不当位),三多凶
展开全部↓
泽雷随
䷐
六三:系丈夫,失小子,随有求得,利居贞
本义
丈夫谓九四,小子亦谓初也。三近系四而失于初,其象与六二正相反。四阳当任而已,随之有求必得,然非正应,故有不正而为邪媚之嫌。故其占如此,而又戒以居贞也。
程传
丈夫九四也,小子初也。阳之在上者,丈夫也;居下者,小子也。三虽与初同体而切近于四,故系于四也。大抵阴柔不能自立,常亲系于所近者。上系于四,故下失于初。舍初从上,得随之宜也。上随则善也,如昏之随明,事之从善,上随也。背是从非,舍明逐暗,下随也。四亦无应无随之者也,近得三之随,必与之亲善,故三之随四,有求必得也。人之随于上,而上与之,是得所求也。又凡所求者可得也。虽然,固不可非理枉道以随于上,苟取爱说以遂所求,如此乃小人邪谄趋利之为也。故云“利居贞”,自处于正则所谓有求而必得者,乃正事君子之随也。
集说
- 虞氏翻曰: 阴随阳,三之上无应,上系于四,失初小子,故系丈夫失小子。
- 王氏弼曰: 虽体下卦,二已据初,将何所附,故舍初系四,志在丈夫。四俱无应,亦欲于已随之,则得其所求矣,故曰“随有求得也”。应非其正,以系于人,何可以妄,故“利居贞”也。初处已下,四处已上,故曰“系丈夫失小子”。
- 陆氏希声曰: 三非正而随,其义可尚者,以承阳为顺也。
象曰:系丈夫,志舍下也
程传
既随于上,则是其志舍下而不从也。舍下而从上,舍卑而从高也,于随为善矣。
集说
- 黄氏淳耀曰:人之取舍系乎志。三志既系于四,则所舍必在于初矣;在二则因系以明其弗兼;在三则因舍以坚其所系。
案
此爻何以知其志舍下?以无刚来下之,则必从上之刚矣。四近而初远,故也。卦义以刚下柔,而此爻以柔从刚,于时义则不合,而不失乎阳唱阴随之常理,故圣人犹嘉其志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