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三:鸿渐于陆,夫征不复,妇孕不育,凶;利御寇
本义
鸿,水鸟,陆非所安也。九三过刚不中而无应,故其象如此。而其占,夫征则不复,妇孕则不育,凶莫甚焉。然以其过刚也,故利御寇。
程传
平高曰陆,平原也。三在下卦之上,进至于陆也。阳上进者也,居渐之时,志将渐进而上无应援,当守正以俟时。安处平地则得渐之道,若或不能自守,欲有所牵志,有所就,则失渐之道。四阴在上而密比,阳所说也;三阳在下而相亲,阴所从也。二爻相比而无应,相比则相亲而易合,无应则无适而相求,故为之戒。夫,阳也,谓三。三若不守正而与四合,是知征而不知复。征,行也;复,反也。不复谓不反顾义理。妇谓四,若以不正而合,则虽孕而不育,盖非其道也,如是则凶也。三之所利,在于御寇。非理而至者,寇也。守正以闲邪,所谓御寇也。不能御寇,则自失而凶矣。
集说
郭氏雍曰:以卦辞言“女归吉”,故以夫妇为言。
程氏敬承曰:三以过刚之资,当渐进之时,惧其进而犯难也,故有戒辞焉。征、孕皆凶,言不可进也;利在御寇,言可止也。
案
此卦以女归为义,则必阴阳相应乃与义合。故初之厉者无应也,二之安者有应也,三亦无应而位愈高,则不止于厉而已。上九在卦外,不与三应,如夫征而不复,不顾其家也。三刚质失柔道,如妇有产孕而不能养育,不恤其子也。以士君子之进言,之上不下交,而下又失顺勤之道,于义则凶矣。上下不交,必有谗邪闲于其闲,所谓寇也。惟能谨慎自守,使寇无所乘,则可以救其过刚之失而利。
象曰:夫征不复,离群丑也;妇孕不育,失其道也。利用御寇,顺相保也
程传
夫征不复,则失渐之正,从欲而失正,离判其群类,为可丑也。卦之诸爻,皆无不善,若独失正,是离其群类。妇孕不由其道,所以不育也。所利在御寇,谓以顺道相保。君子之与小人比也,自守以正,岂唯君子自完其己而已乎?亦使小人得不陷于非义,是以顺道相保,御止其恶,故曰“御寇”。
集说
- 杨氏简曰:夫征不复,上九不应,离群丑也;妇孕不育,九三失其所以为妇也。三不中有失道之象,故凶。非正者足以害我,故曰“寇”。虑三之失道或亲于寇而不能御也,故教之御寇,则我不失于正,顺而夫妇可以相保矣。
- 熊氏良辅曰:顺相保,顺愼通用,只是谨愼以相保守也。
案
杨氏之说,爻义文意两得之矣。君子之仕也,上虽不交,而已必尽其道。故周公曰:“恩斯勤斯,育子之闵斯,不可以不遇而遂弃其殷勤也。”王仲淹曰:“美哉公旦之为周也,必使我君臣相安而祸乱不作。”其顺相保之谓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