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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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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九
爻辞:弗损益之,无咎,贞吉,利有攸往,得臣无家。
象曰:弗损益之,大得志也。
注解:-
⇧ 承:-
⇩ 乘:阳乘阴,君得臣辅,多助
⇅ 比:上爻比于五爻,代表亲和
⏎ 应:上爻与三爻有应
⊙ 位:阳居阴位(不当位),上易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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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泽损

上九:弗损益之,无咎,贞吉,利有攸往,得臣无家

本义

上九当损下益上之时,居卦之上,受益之极而欲自损以益人也。然居上而益下,有所谓“惠而不费”者,不待损己然后可以益人也。能如是,则无咎。然亦必以正则吉,而利有所往。惠而不费,其惠广矣,故又曰“得臣无家”。

程传

凡损之义有三:损己从人也,自损以益于人也,行损道以损于人也。损己从人,徙于义也;自损益人,及于物也;行损道以损于人,行其义也。各因其时取大者言之。四五二爻取“损己从人”,下体三爻取“自损以益人”,损时之用;行损道以损天下之当损者也。上九则取“不行其损”为义。九居损之终,损极而当变者也。以刚阳居上,若用刚以损削于下,非为上之道,其咎大矣。若不行其损变,而以刚阳之道益于下,则无咎而得其正且吉也。如是,则宜有所往,往则有益矣。在上能不损其下而益之,天下孰不服从?从服之众无有内外也,故曰“得臣无家”。得臣,谓得人心归服;无家,谓无有远近内外之限也。

集说

  • 王氏肃曰:处损之极,损极则益,故曰“不损益之”。得臣,则万方一轨,故无家也。

  • 句氏微曰:上九刚德为物所归,虽曰得臣,非已所有,盖以四海为家。

  • 朱子语类云:得臣有家,其所得也小矣;无家则可见其大。

卦以损三益上成义,则上者受益之极,卦之主也。故“无咎”、“可贞”、“利有攸往”之辞,皆与卦同。其不言“有孚元吉”者,弗损于下而有益于己,此非有至诚仁爱之心者不能也。盖黎民之生厚,则所以固本寜邦者至矣;仁义之俗成,则其有遗亲后君者鲜矣。其为益孰大于是?然其不损于下者,乃所以自损于己也。此所以合乎卦义,有孚元善之德也。得臣无家,则又极言弗损之规模与夫获益之气象。自其弗损之心而言之,为天下君而不自利于己;自其得益之量而言之,莫匪王臣而不视为私属,皆所谓“得臣无家”,王道之至也。盖五上二爻相蒙为义,五之虚中既已格乎鬼神而元吉,则彖所谓“有孚元吉”者巳备,故于此爻遂究其说以终其义也。九二之“弗损”谓损己益之谓益人,此爻之“弗损”谓损人益之谓益己,辞同而指异者,卦义损下益上,故在下卦为自损,在上卦为受益。卦名以损下益上为义,卦辞则泛论损所当损而损中有益也。六爻之辞,其以上下体分损益,则根乎卦名;其言损所当损而损中有益,则又根乎卦辞。

象曰:弗损益之大得志也

程传

居上不损下而反益之,是君子大得行其志也。君子之志,唯在益于人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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