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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九
爻辞:剥床以足,蔑贞凶。
象曰:剥床以足,以灭下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阴承阴
⇩ 乘:-
⇅ 比:-
⏎ 应:-
⊙ 位:阴居阳位(不当位),初难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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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地剥

初六:剥床以足,蔑贞凶

本义

剥自下起,灭正则凶,故其占如此。蔑,灭也。

程传

阴之剥阳,自下而上。以床为象者,取身之所处也。自下而剥,渐至于身也。剥床以足,剥床之足也。剥始自下,故为剥足。阴自下进,渐消灭于贞正,凶之道也。蔑,无也,谓消亡于正道也。阴剥阳,柔变刚,是邪侵正,小人消君子,其凶可知。

集说

  • 俞氏琰曰:阴之消阳自下而进,初在下,故为剥床而先以床足灭于下之象。当此“不利有攸往”之时,唯宜顺时而止耳。贞凶,戒占者固执而不知变,则凶也。

俞氏之说是以“蔑”字属上句读,盖自象传㓕下㸔出,亦可备一说。

象曰:剥床以足,以灭下也

程传

取床足为象者,以阴侵没阳于下也。灭,没也,侵灭正道自下而上也。

集说

  • 虞氏翻曰:床所以安人,在下故称足。先从下剥,渐及于上,故曰“以灭下也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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