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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地豫展开↓
初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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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
爻辞: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
象曰:冥豫在上,何可长也。
注解:-
⇧ 承:-
⇩ 乘:阴乘阴
⇅ 比:-
⏎ 应:-
⊙ 位:阴居阴位(当位),上易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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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地豫

上六:冥豫成,有渝无咎。

本义

以阴柔居豫极,为昏冥于豫之象。以其动体,故又为其事虽成而能有渝之象。戒占者如是则能补过而无咎,所以广迁善之门也。

程传

上六阴柔非有中正之德,以阴居上不正也。而当豫极之时,以君子居斯时,亦当戒惧。况阴柔乎,乃耽肆于豫,昏迷不知反者也。在豫之终,故为昏冥已成也。若能有渝变,则可以无咎矣。在豫之终有变之义,人之失若能自变皆可以无咎。故冥豫虽已成,能变则善也。圣人发此义,所以劝善也,故更不言冥之凶,专言渝之无咎。

集说

  • 王氏应麟曰: 冥于豫而勉其有渝,开迁善之门也。冥于升而勉其不息,回进善之机也。

贞疾与成有渝两爻之义亦相为首尾,如人之耽于逸乐而不能节其饮食起居者,是致死之道也。苟使纵其欲而无病,则将一病不支而亡也无日矣。惟其常有疾也,故常能忧惧儆戒而得不死也。然所贵乎忧惧儆戒者,以其能改变尔向也。耽于逸乐昏冥而不悟,殆将习与性成矣。今乃一变所为,而节饮食愼起居,则可以复得其性命之理。岂独不死而已乎,故于五不言无咎,而于上言之所以终卦义而垂至戒也。

象曰:冥豫在上,何可长也

程传

昏冥于豫,至于终极,灾咎行及矣,其可长然乎?当速渝也。

集说

  • 胡氏瑗曰:何可长者,言其悦豫过甚,至于情荡性冥而不知所止,是何可长如此乎?言能渝变则可以无咎也。
  • 王氏申子曰:豫至于上极矣,极则不可以久,速渝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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