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地剥展开↓
初六
六二 》
六三
六四
六五
上九
爻辞:剥床以辨,蔑贞凶。
象曰:剥床以辨,未有与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阴承阴
⇩ 乘:阴乘阴
⇅ 比:皆为阴,阴柔汇集,代表多奸佞
⏎ 应:-
⊙ 位:阴居阴位(当位),二多誉,中位(中正之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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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地剥
䷖
六二:剥床以辨,蔑贞凶
本义
辨,床干也,进而上矣。
程传
辨,分隔上下者,床之干也。阴渐进而上,剥至于辨,愈灭于正也,凶益甚矣。
集说
- 俞氏琰曰:既灭初之足于下,又灭二之辨于中,则进而上矣。得此占者,若犹固执而不知变,则其凶必也。
象曰:剥床以辨,未有与也
本义
言未大盛。
程传
阴之侵剥于阳,得以益盛,至于剥辨者,以阳未有应与故也。小人侵剥君子,若君子有与,则可以胜小人,不能为害矣。唯其无与,所以被蔑而凶。当消剥之时而无徒与,岂能自存也?言未有与,剥之未盛,有与犹可胜也。示人之意深矣。
集说
- 崔氏憬曰:辨当在笫足之间,是床梐也。未有与者,言至三则应,故二未有与也。
- 吴氏澄曰:若六三之剥,之唯其有与也。
- 龚氏焕曰:六二阴柔中正,使上有阳刚之与,则必应之助之而不为剥矣。惟其无与,所以杂于群阴之中而为剥。若三则有与,故虽不如二之中正,而得无咎。
案
崔氏、吴氏、龚氏之说皆得文意。六三不中正而辞优于二,故圣人以“未有与”失上下明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