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火贲展开↓
初九
六二
九三
六四
六五
上九 》
爻辞:白贲,无咎。
象曰:白贲无咎,上得志也。
注解:-
⇧ 承:-
⇩ 乘:阳乘阴,君得臣辅,多助
⇅ 比:上爻比于五爻,代表亲和
⏎ 应:-
⊙ 位:阳居阴位(不当位),上易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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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火贲
䷕
上九:白贲无咎
本义
贲极反本,复于无色,善补过矣,故其象占如此。
程传
上九,贲之极也。贲饰之极,则失于华伪。唯能质白其贲,则无过失之咎。白,素也,尚质素则不失其本真。所谓尚质素者,非无饰也,不使华没实耳。
集说
- 朱子语类:问如本义说,六五、上九两爻却是贲极反本之意。曰:“六五已有反本之渐,故曰‘贲于丘园,束帛戋戋’。至上九‘白贲’,则反本而复于无饰矣。盖皆贲极之象也。”
- 王氏申子曰:上以阳刚为成卦之主,居艮止之极,当贲道之终。止文之流于终,终则返而质矣。故贲道成而无弊,无弊故无咎。
- 熊氏良辅曰:白贲云者,终归于无所饰也。贲之取义,始则因天下之质而饰之以文,终则反天下之文而归之以质。
- 胡氏炳文曰:贲上卦言白马,言束帛戋戋,终言白贲。《杂卦》曰:“贲,无色也。”可谓一言以蔽之矣。
- 蒋氏悌生曰:六五、上九皆敦尚质素,以白为贲,素以为绚之意。上九处无位之地,高尚其事,不尚华饰,以质素为贲,甘受和、白受采,其贤于五采彰施远矣。
象曰:白贲无咎,上得志也
程传
白贲无咎,以其在上而得志也。上九为得志者,在上而文柔成贲之功,六五之君又受其贲,故虽居无位之地而实尸贲之功,为得志也。与他卦居极者异矣。既在上而得志,处贲之极,将有华伪失实之咎,故戒以质素则无咎,饰不可过也。
集说
- 朱子语类
- 问: 何谓得志?
曰: 居卦之上,在事之外,不假文饰而有自然之文,便是优游自得也。
- 问: 何谓得志?
- 项氏安世曰:六二柔来而文刚,主内卦之文者也。内卦以文为文,故曰“贲其须”。须之丽于身,最为虚文也。然阳气不盛,不足以贲其须,故曰“与上兴也”。二与上交而成卦,二以上为主,犹须以阳为主也。深明文之与质未尝相离,故不言吉凶,吉凶系于质也。上九分刚上而文柔,主外卦之文者也。外卦以质为文,故曰“白贲”。白本非所以为文也,然文之初兴必自质始,则白固在众采之先;文之既极必以质终,则白又在众采之后。是则白者,贲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。故曰“上得志也”,以其在卦之终,主贲之成,是以得遂其笃实之志。深明质之与文未尝相悖,故言“无咎”。盖行与时违,疑于有咎也。
案
项氏以“与上兴”为上九,不如指九三言为当。上九居卦之极,文之极而返于质,故曰“白贲”。白贲为质素之至,故无咎。而九三虽与上相应,但处内卦之中,故言“与上兴”以喻其随阳而动,顺应时势之义。
总论
- 丘氏富国曰:“阴阳二物,有应者以应而相贲,无应者以比而相贲。四与初应,求贲于初,故初‘贲趾’而四‘翰如’也。二比三而贲乎三,故二‘贲须’而三‘濡如’也。五比上而贲乎上,故五‘贲丘园’而上‘白贲’也。初与四应而相贲者也,二与三、五与上比而相贲者也,此贲六爻之大旨也。”龚氏焕曰:“贲之为言饰也,谓饰以文华也。然以六爻考之,初之‘舍车而徒’、五之‘丘园’、上之‘白贲’,皆质实而不事文华者也。四之‘皤如’、贲于初,二之‘贲须’附于三,惟三之‘贲如濡如’,乃贲饰之盛,而即有永贞之戒者,惧其溺于文也。如是,则古人之所贲者,未始事文华也,亦务其本实而已。本实既立,文华不外焉。徒事文华,不务本实,非古人所谓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