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艮为山

程传

〈艮序卦〉:震者动也,物不可以终动,止之故受之以艮。艮者,止也。动静相因,动则有静,静则有动。物无常动之理,艮所以次震也。艮者,止也。不曰止者,艮山之象有安重坚实之意,非止义可尽也。乾坤之交,三索而成艮,一阳居二阴之上,阳动而上进之物既至于上,则止矣。阴者静也,上止而下静,故为艮也。然则与畜止之义何异?曰畜止者,制畜之义,力止之也;艮止者,安止之义,止其所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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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
六二
九三
六四
六五
上九
爻辞:艮其趾,无咎,利永贞。
象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阴承阴
⇩ 乘:-
⇅ 比:-
⏎ 应:-
⊙ 位:阴居阳位(不当位),初难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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艮为山

艮:艮其背,不获其身;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

本义

艮,止也。一阳止于二阴之上,阳自下升极上而止也。其象为山,取坤地而隆其上之状,亦止于极而不进之意也。其占则必能止于背而不有其身,行其庭而不见其人,乃无咎也。盖身动物也,唯背为止。艮其背,则止于所当止也;止于所当止,则不随身而动矣,是不有其身也。如是,则虽行于庭除有人之地,而亦不见其人矣。盖“艮其背而不获其身”者,止而止也;“行其庭而不见其人”者,行而止也。动静各止其所,而皆主夫静焉,所以得无咎也。

程传

人之所以不能安其止者,动于欲也。欲牵于前而求其止,不可得也。故艮之道,当艮其背。所见者在前,而背乃背之,是所不见也。止于所不见,则无欲以乱其心,而止乃安。不获其身,不见其身也,谓忘我也。无我则止矣。不能无我,无可止之道。行其庭,不见其人,庭除之闲至近也,在背则虽至近不见,谓不交于物也。外物不接,内欲不萌,如是而止,乃得止之道。于止为无咎也。

集说

  • 周子曰:艮其背,背非见也。静则止,止非为也,为不止矣。莫道也,深乎。
  • 郭氏忠孝曰:人之耳目口鼻皆有欲也,至于背则无欲也。内欲不动,则外境不入。是以行其庭,不见其人;不获其身,止其止矣;不见其人,止于行矣。内外兼止,故人欲灭而天理固存。孟子曰:“养心莫善于寡欲。”其“艮其背”之谓乎?
  • 郭氏雍曰:《中庸》曰:“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。”艮之为止,其在兹时乎?
  • 朱子语类
    • 云: “艮其背”只是言止也。人之四体皆能动,惟背不动,取止之义。止其所,则廓然而大公。
    • 又云: “艮其背”便不获其身,不获其身便不见其人。行其庭对“艮其背”只是对得轻。身是动物,不道动都是妄然,动斯妄矣,不动自无妄。
    • 又云: “艮其背,不获其身”只是见道理,不见自家;“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只是见道理,不见个人也。
    • 又云: 明道云:“与其非外而是内,不若内外之两忘也。”说得最好,便是不获其身,行其庭不见其人,不见有物,不见有我,只见所当止也。
    • 问: 伊川云:“内欲不萌,外物不接,如是而止,乃得其正。”似只说得静中之止否?
      曰: 然。此假分作两截。“艮其背,不获其身”为静之止,“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为动之止。总说则“艮其背”是止之时,当其所而止矣,所以止时自不获其身,行时自不见其人。此三句乃“艮其背”之效验。
    • 问: “艮其背,不获其身”
      曰: “不见有身也。”“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曰:“不见有人也。”曰:“不见有身,不见有人,所见者何物?”曰:“只是此理。”
  • 陆氏九渊曰:艮其背,不获其身,无我;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物。
  • 许氏衡曰:人平地行不困,沙行便困,为其立处不稳故也。
  • 蔡氏清曰:“艮其背”本义云:背者,止之所也。夫天有四时,冬不用;地有四方,北不用;人有四体,背不用。一理也,盖体立而后用有以行此理。若充得尽,即是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。
    • 又曰:四句只略对,“艮其背”一句是脑,故《彖传》中言“是以‘不获其身,行其庭不见其人’”。此段功夫,全在“艮其背”上,人多将“行其庭”对此句说,便不是了。“行其庭”只轻带边,缘“艮其背”了,则自然不见有己,也不见有人,故云此四句只略对。
  • 陈氏琛曰:背者,北也。人之一心,静之所养有浅深,则发之所中有多寡。而于静全无得者,一步不可行也。
  • 呉氏曰:慎曰程子“廓然而大公,物来而顺应”即其义。盖廓然大公,则忘我而不获其身;物来顺应,则忘物而不见其人。动静各止其所,斯能内外两忘。

象曰:兼山艮,君子以思不出其位

程传

上下皆山,故为兼山。此而并彼为兼,谓重复也,重艮之象也。君子观艮止之象,而思安所止,不出其位也。位者,所处之分也。万事各有其所得,其所则止而安。若当行而止,当速而久,或过或不及,皆出其位也,况逾分非据乎?

集说

  • 董氏曰:两雷、两风、两火、两水、两泽皆有相往来之理,惟两山并立不相往来,此止之象也。
  • 丘氏富国曰:凡人所为,所以易至于出位者,以其不能思也。思则心有所悟,知其所当止而得所止矣。

思不出位,诸家皆作“思欲不出其位”,思字不甚重。今观咸卦云“贞吉悔亡,憧憧往来,朋从尔思”,而夫子以“何思何虑”明之,则此“思”字盖不可略。杂扰之思动于欲者也,通微之思浚于理者也。《大学》云:“安而后能虑”,盖思不出位之说也。

彖曰:艮,止也。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,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

本义

此释卦名“艮”之义,则止也。然行止各有其时,故时止则止,止也;时行则行,亦止也。艮体笃实,故又有光明之义。大畜于艮,亦以辉光言之。

程传

艮为止,止之道唯其时。行止动静不以时,则妄也;不失其时,则顺理而合义。在物为理,处物为义,动静合理义,不失其时也,乃其道之光明也。君子所贵乎时,仲尼行止久速是也。艮体笃实,有光明之义。

集说

  • 程子曰: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。时行对时止而言,亦止其所也。动静不失其时,皆止其所也。
  • 张子曰:艮一阳为主于两阴之上,各得其位,而其势止也。易言光明者多,艮之象著则明之义也。
  • 朱子语类云: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。行固非止,然行而不失其理,乃所以为止也。
    • 问:艮之象何以为光明?曰:定则明。凡人胸次烦扰,则愈见昏昧;中有定止,则自然光明。庄子所谓“泰宇定而天光发”是也。

释名之下先著此四句,亦所以为释辞之端。时止则止,则所谓“艮其背,不获其身”也;时行则行,则所谓“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也。

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,是以不获其身;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也

本义

此释卦辞。易背为止,以明背即止也。背者,止之所也。以卦体言,内外之卦阴阳敌应而不相与也。不相与,则内不见己,外不见人,而无咎矣。晁氏云:“艮其止”当依卦辞作“背”。

程传

艮其止,谓止之而止也。止之而能止者,由止得其所也。止而不得其所,则无可止之理。夫子曰:“于止知其所止,谓当止之所也。”夫有物必有则,父止于慈,子止于孝,君止于仁,臣止于敬,万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。其所则安,失其所则悖。圣人所以能使天下顺治,非能为物作则也,唯止之各于其所而已。上下敌应,以卦才言也。上下二体以敌相应,无相与之义。阴阳相应则情通而相与,乃以其敌故不相与也。不相与则相背,为艮其背,止之义也。相背故不获其身,不见其人,是以能止,能止则无咎也。

集说

  • 孔氏颖达曰:易背为止,以明背者无见之物,即是可止之所也。“艮其止”是止其所止也,故曰“艮其止,止其所也”。凡应者一阴一阳,二体不敌。今上下之位爻皆峙敌,不相交与,故曰“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”。然八纯之卦皆六爻不应,何独于此言之?谓此卦既止而不交,爻又峙而不应,与止义相协,故兼取以明之。
  • 苏氏轼曰:“艮其止,止其所也”,此所以不获其身也;“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”,此所以行其庭不见其人也。
  • 朱子语类云:“艮其止,止其所也”上句“止”字便是“背”字,故下文便继之云“是以不获其身”,更不再言“艮其背”也。下句“止”字是解“艮”字,“所”字是解“背”字,盖云“止于所当止也”。“艮其背”是止于止,“行其庭不见其人”是止于动。故曰“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”。
  • 又云:“艮其背”了,静时不获其身,动时不见其人。所以彖辞传中说“是以不获其身,行其庭不见其人,无咎也”。周先生所以说“定之以仁义中正而主静”。
  • 项氏安世曰:卦辞为“艮其背”,传为“艮其止”。晁氏说之曰:“传亦当为‘艮其背’”。自王弼以前无“艮其止”之说。今案古文,“背”字为“北”,有讹为“止”字之理。
  • 胡氏炳文曰:“不获其身”以下三句,皆从“背”说。背则自视不获其身,行其庭则不见其人。本义所谓“止而止,行而行”,即程子所谓“静亦定,动亦定”也。

此是以卦体爻位释卦辞。以卦体言,阳上阴下,止其所也;以爻位言,阴阳无应,不相与也。“艮其背”内兼此二义,故其止所者为“不获其身”,不相与者为“不见其人”。孔氏所谓“卦既止而不交,爻又峙而不应者”,极为得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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