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泽地萃

程传

〈萃序〉:“卦姤者,遇也。物相遇而后聚,故受之以萃。萃者,聚也。物相㑹遇,则成群萃,所以次姤也。为卦兑上坤下,泽上于地,水之聚也,故为萃。不言泽在地上,而云泽上于地,则为方聚之义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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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
六二
六三
九四
九五
上六
爻辞:有孚不终,乃乱乃萃,若号,一握为笑,勿恤,往无咎。
象曰:乃乱乃萃,其志乱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阴承阴
⇩ 乘:-
⇅ 比:-
⏎ 应:初爻与四爻有应。阴柔而滞于二爻、三爻
⊙ 位:阴居阳位(不当位),初难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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泽地萃

萃:亨,王假有庙,利见大人,亨,利贞。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

本义

萃,聚也。坤顺兑说,九五刚中而二应之,又为泽上于地,万物萃聚之象,故为萃。亨字衍文。王假有庙,言王者可以至乎宗庙之中,王者卜祭之吉占也。《祭义》曰:“公假于太庙”是也。庙所以聚祖考之精神,又人必能聚己之精神,则可以至于庙而承祖考也。物既聚,则必见大人而后可以得亨。然又必利于正,所聚不正,则亦不能亨也。大牲必聚而后有,聚则可以有所往,皆占吉而有戒之辞。

程传

王者萃聚天下之道,至于有庙极也。群生至众也,而可一其归仰;人心莫知其乡也,而能致其诚敬;鬼神之不可度也,而能致其来格。天下萃合,人心总摄众志之道,非一其至大,莫过于宗庙。故王者萃天下之道,至于有庙,则萃道之至也。祭祀之报本于人心,圣人制礼以成其徳耳,故豺獭能祭,其性然也。萃下有亨字,羡文也。亨字自在下,与涣不同。涣则先言卦才,萃乃先言卦义。彖辞甚明,天下之聚,必得大人以治之。人聚则乱,物聚则争,事聚则紊,非大人治之,则萃所以致争乱也。萃以不正,则人聚为苟合,财聚为悖入,安得亨乎?故利贞。萃者,丰厚之时也,其用宜称,故用大牲吉。事莫重于祭,故以祭享而言。上交鬼神,下接民物,百用莫不皆然。当萃之时而交物以厚,则是享丰富之吉也。天下莫不同其富乐矣。若时之厚而交物以薄,乃不享其丰美,天下莫之与而悔吝生矣。盖随时之宜,顺理而行,故彖云“顺天命也”。夫不能有为者,力之不足也。当萃之时,故利有攸往。大凡兴工立事,贵得可为之时,萃而后用,是动而有裕,天理然也。

集说

  • 程子曰:萃、涣皆立庙,因其精神之萃而形于此,为其涣散,故立此以收之。

  • 项氏安世曰:卦名下元无亨字,独王肃本有,王弼遂用其说,孔子彖辞初不及此字。

  • 赵氏汝腾曰:阳居五而五阴从之,为比;阳居五与四,而四阴从之,为萃。二卦相似,然比者众阴始附之初,圣人作而万物睹之时也;萃者二阳相比,群阴萃而归之,君臣同德,万物盛多之时也。

  • 龚氏焕曰:假字疑当作“昭假”,烈祖之假谓感格也。王者致祭于宗庙,以己之精神感格祖考之精神,所以为萃也。

  • 何氏楷曰:“用大牲吉”承“王假有庙”言,“利有攸往”承“利见大人”言。

以彖传观之,“利见大人、亨、利贞”为一事无疑。王假有庙者,神人之聚也;利见大人者,上下之聚也。用大牲吉,广言群祀;由假庙而推之,皆所以聚于神也。利有攸往,广言所行;由见大人而推之,皆所以聚于人也。

象曰:泽上于地萃,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

本义

除者,脩而聚之之谓。

程传

泽上于地为萃聚之象。君子观萃象,以除治戎器,用戒备于不虞。凡物之萃,则有不虞度之事故;众聚则有争,物聚则有夺,大牵既聚则多故矣。故观萃象而戒也。除谓简治也,去弊恶也。除而聚之,所以戒不虞也。

集说

  • 王氏弼曰: 聚而无防,则众生心。
  • 朱子语类云: 大凡物聚众盛处,必有争,故当豫为之备。又泽本当在地中,今却上于地上,是水盛有溃决奔突之忧,故取象如此。
  • 王氏申子曰: 泽上有地临则聚。泽者,地岸也。泽上于地萃则聚。泽者,堤防也。以地岸而聚泽,则无堤防之劳;以堤防而聚泽,则有溃决之忧。故君子观此象,为治世之防,除治其戎器,以为不虞之戒。若以治安而忘战守之备,则是以旧防为无用而壊之也,其可乎?

彖曰:萃,聚也,顺以说,刚中而应,故聚也

本义

以卦德、卦体释卦名义。

程传

萃之义聚也。顺以说,以卦才言也。上说而下顺,为上以说道使民而顺于人心,下说上之政令而顺从于上。既上下顺说,又阳刚处中正之位而下有应助,如此故能聚也。欲天下之萃才,非如是不能也。

顺以说、刚中而应,亦非正释卦名,乃就卦德而推原所以聚者,以起释辞之端也。盖顺以说是以顺道感格,起假庙用牲之意;刚中而应是有德者居位而上下应之,起见大人有攸往之意。

王假有庙,致孝享也;利见大人,亨,聚以正也;用大牲,吉利有攸往,顺天命也

本义

释卦辞。

程传

王者萃人心之道,至于建立宗庙,所以致其孝享之诚也。祭祀人心之所自尽也,故萃天下之心者无如孝享。王者萃天下之道,至于有庙,则其极也。萃之时见大人,则能亨,盖聚以正道也。见大人则其聚以正道,得其正则亨矣。萃不以正,其能亨乎?用大牲承上有庙之文,以享祀而言。凡事莫不如是,丰聚之时交于物者当厚,称其宜也。物聚而力瞻,乃可以有为,故利有攸往。皆天理然也,故云顺天命也。

集说

  • 来氏知德曰:尽志以致其孝,尽物以致其享。

观其所聚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

本义

极言其理而赞之。

程传

观萃之理,可以见天地万物之情也。天地之化育,万物之生成,凡有者皆聚也。有无、动静、终始之理,聚散而已。故观其所以聚,则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

集说

  • 王氏弼曰: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,情同而后乃聚,气合而后乃群。
  • 胡氏炳文曰:咸之情通,恒之情久,聚之情一。然其所以感、所以恒、所以聚,则皆有理存焉。如天地圣人之感,感之理也;如日月之得天、圣人之久于道,恒之理也;萃之聚以正,所谓顺天命,聚之理也。凡天地万物之可见者,皆此理之可见矣。故本义于所感则曰极言感通之理,于所恒则曰极言恒久之道,于所聚亦曰极言其理而赞之。

顺天命虽系于“用大牲,利有攸往”之下,然连“假庙见大人”之意皆在其中矣。盖万物本乎天,人本乎祖,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。圣人作而万物睹,是乃天地人物之所以联属而不散者,实天之命也。咸、恒皆推言造化人事,而后终之以天地万物之情可见。此卦则天人之义已备,故言顺天命而遂极赞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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