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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卦传

导读

序者,释文王演易之序也。文王序卦之法有二:曰变,曰覆。覆卦五十有五,如屯、蒙、需、讼诸卦皆是。变卦唯八:乾、坤、坎、离、颐、大过、中孚、小过是也。上经以乾坤始,以坎离终,皆变卦。下经以咸恒始,以既济未济终,皆覆卦。上经多言天道,下经多言人事。孔子依其次序,分疏之联属成文,而盈虚消长之几,治乱兴衰之理无不毕具。于以见易道至大,触类引伸,无在不可会心。云尔。

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,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,故受之以屯。屯者,盈也,屯者物之始生也。

天地即乾坤,万物受气于天,成形于地。当时始生,则已充塞于天地之间矣。屯者盈也,言万物始生,天地之间无非物也。

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。蒙者,蒙也,物之稺也。物稺不可不养,故受之以需。需者,饮食之道也。

郑氏曰:蒙,幼小之貌。孩稺不养则不长也。荀氏曰:需,坎在乾上,中有离象,水火交合,故为饮食之道也。

饮食必有讼,故受之以讼。讼必有众起,故受之以师。师者,众也。众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比。比者,比也。

郑氏曰:讼犹争也,言饮食之会恒多争也。争则人众人之众多,莫如师。师惟亲比,始克长聚而不散。

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物畜然后有礼,故受之以履。履而泰,然后安,故受之以泰。泰者,通也。

众相亲比,则各有所止。人各知止,则不越礼以履。惟履泰,然后乃安。不然,则窒塞不通矣。

物不可以终通,故受之以否。物不可以终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

以人事言,则履固欲其安。以天运言,则时不必长泰。盖有通必有塞,而欲治否,惟众人同心乃克济也。

与人同者,物必归焉,故受之以大有。有大者不可以盈,故受之以谦。有大而能谦,必豫,故受之以豫。

物归则大有,有大则过盈而持盈,莫如谦。惟谦则有可保,能长享其有而悦豫矣。

豫必有随,故受之以随。以喜随人者,必有事,故受之以蛊。蛊者,事也。有事而后可大,故受之以临。临者,大也。

郑氏曰:喜乐而出,人则随从。夫以惕厉随人,则思患预防,庶可以久安而长治。至以喜悦随人,则般乐怠敖,庶务废弛。傥欲有以振兴之事业,从此生大业,亦从此起。故曰蛊者,事也。临者,大也。临曰大者,阳息至二阳大也。

物大然后可观,故受之以观。可观而后有所合,故受之以噬嗑。嗑者,合也。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贲。贲者,饰也。

阳大阴小,阳长于下为大,阳位于上亦谓之大。物大则动人景仰,景仰者众,其情相合。合以质野为苟合,故宜贲饰以礼文也。

致饰然后亨,故受之以剥。剥者,剥也。物不可以终尽,剥穷上反下,故受之以复。

贲饰所以为文,然文偏胜至于灭质,则文不可行。亨尽则剥,剥尽则穷。穷极则反,反下为复。

复则不妄矣,故受之以无妄。有无妄然后可畜,故受之以大畜。物畜然后可养,故受之以颐。颐者,养也。不养则不可动,故受之以大过。

阳复于初,天心甫见,妄念不生,而后其德可积。积畜者久,则所畜者大。是畜德则宜无妄,而畜物则宜颐养。静养以待动,行大过之事,克胜任也。

物不可以终过,故受之以坎。坎者,陷也。陷必有所丽,故受之以离。离者,丽也。

大过之时,行大过之事,是人欲以力胜天,而天意未遽回,人亦为天所困,不可以终过。往往涉险以致陷,既陷于坎中,必有所附丽,始克出险。故坎陷之后,次离丽也。

有天地然后有万物,有万物然后有男女,有男女然后有夫妇,有夫妇然后有父子,有父子然后有君臣,有君臣然后有上下,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。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,故受之以恒。恒者,久也。

干氏曰:错,施也。此详言人道,三刚六纪,有自来也。人有男女阴阳之性,则自然有夫妇配合之道。有夫妇配合之道,则自然有刚柔尊卑之义。阴阳化生,血体相传,则自然有父子之亲。以父立君,以子资臣,则必有君臣之位。有君臣之位,故有上下之序。有上下之序,则必礼以定其体,义以制其宜。明先王制作,盖取之于情者也。上经始于乾坤,有生之本也。下经始于咸恒,人道之首也。易之兴也,当殷之末世,有妲己之祸。当周之盛德,有三母之功。以言天不地不生,夫不妇不成,相须之至,王教之端,故诗于关睢为国风之始,而易于咸恒备论礼义所由生也。

物不可以久居其所,故受之以遯。遯者,退也。物不可以终遯,故受之以大壮。物不可以终壮,故受之以晋。晋者,进也。

物有恒则必盛,盛不可以久居,是宜退守。退守则安,安则壮,壮则有为,前进也。

进必有所伤,故受之以明夷。夷者,伤也。伤于外者必反其家,故受之以家人。家道穷必乖,故受之以睽。睽者,乖也。

九家易曰:日在坤下,其明伤也。言进极当降,复入于地,故曰明夷也。外为伤迫,返家乃安。而家道际其穷,则亦不和而乖违。

乖必有难,故受之以蹇。蹇者,难也。物不可以终难,故受之以解。解者,缓也。

睽则贼恩,故有险难。蹇难宜解,而难解之余,渐忘戒惧,则流于缓弛矣。

缓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损。损而不已必益,故受之以益。益而不已必决,故受之以夬。夬者,决也。

解缓则致损,而深自贬损,又可以致益。益至于无可益,盛极则溃,盛衰盈虚,其互相倚伏如此。

决必有所遇,故受之以姤。姤者,遇也。物相遇而后聚,故受之以萃。萃者,聚也。聚而上者谓之升,故受之以升。

物壅塞则不行,水溃决则必流。水流则有所遇,相遇则聚,聚小为大,有升之象。

升而不已必困,故受之以困。困乎上者必反下,故受之以井。井道不可不革,故受之以革。革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鼎。

升不知止,必致困穷。上进则困,下退宜安。井者,物之下者也,然井不改久,则生污,宜革其故。鼎为变生为熟,化坚为柔之物,故曰革物者莫若鼎。

主器者莫若长子,故受之以震。震者,动也。物不可以终动,止之,故受之以艮。艮者,止也。

古帝传国以鼎,鼎为重器。继先君以主器者为长子,震为长男,是长子也。震之德为动,动极宜止之,艮之德止也。

物不可以终止,故受之以渐。渐者,进也。进必有所归,故受之以归妹。得其所归者必大,故受之以丰。丰者,大也。

物不中止,则必前进。进以渐,必有所归。归妹者,有所归也,此有所归,彼必有所得。得众之归,并力为辅,则足以致大业焉。

穷大者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旅。旅而无所容,故受之以巽。巽者,入也。

穷大者,则志无定,故失居。旅非可久居之,以骄亢处之,则人不能容,故宜入之以巽。

入而后说之,故受之以兑。兑者,说也。说而后散之,故受之以涣。涣者,离也。物不可以终离,故受之以节。

研入至深,则心有得。故说,忧主聚,说主散。涣散之余,往往离道,是宜有节制也。

节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。有其信者必行之,故受之以小过。

节制得宜,则可以信而守之。孚者,信也。既信于心,则宜见诸行事。惟其信之深,故其行之决。小过乎中,亦审之时势以立制者。

有过物者必济,故受之以既济。物不可穷也,故受之以未济,终焉。

有过物之才必能济事,然物无尽藏,穷极则返。既济之后,次以未济,以见阴阳之消息,物理之循环。易之卦有尽,而易义无终极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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