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
小过,为干卦坎之变体,重画坎象。坎为弓,为陷,故爻辞曰“弋曰穴”。
小过,亨利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过者,过中之谓。小者,过中故。艮下震上之卦曰小过。夫事宜得中,时而欲救弊,即过中以矫之,亦亨通利贞。但惟宜处小事,而不宜处大事。傥取鉴于飞鸟,闻其声音,以权上下之宜,则大吉。
彖曰: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飞鸟之象焉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上逆而下顺也。
过何以云小?阴过故称小也。阳大阴小。彼四阳二阴谓之大过,则四阴二阳即谓之小过。夫惟有行始见为过,故小过有亨通之义。而小过又宜审时,故小过有利贞之戒也。阴既过阳,而阴因以得中,阴道柔顺。凡事以顺行,可以杜骄盈之失。然此乃事之小者,则阴亦仅能胜此,故于小事可也。至于二阳既失尊位,又不得中,虽阳性刚健,能荷重任,而不中则无其德。无位则无其权,无德无权,行则多阻,故于大事不可也。卦体有飞鸟之象,宋氏曰:二阳在内,上下皆阴,有似飞鸟舒翮之象。震为声音,飞而且鸣,故曰遗之音也。顾鸟既曰飞,则其时尚未止。傥惟体震动,愈飞愈上,愈上愈逆,则羽翼力穷,将有终不得安者。若夫体厥艮止,愈飞愈下,愈下愈顺,则一枝可借,将有以全树栖汝者,则是过亢多塞,从下则通。小过之时,取鉴于飞鸟之音,则小过自亨,故曰不宜上,宜下,大吉也。
象曰:山上有雷,小过。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
雷出于地,而在山上,小过象也。君子体震之动,而以互巽之顺行之,是为过乎恭。体互巽之号,而复出于互兑之口,是为过乎哀。体巽之近利,而用之如艮之止,是为过乎俭。
初六,飞鸟以凶。
卦体象取飞鸟,上与初皆鸟之翼。鸟以翼飞,故初曰飞鸟。初与四应,是初之飞乃欲过二三以应四。位居艮初,不能体艮止之义,势必至于力穷无所依也,故曰凶。
象曰:飞鸟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
六二,过其祖,遇其妣,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
二与五应,而为二阳所间。阳尊阴卑,则阳即为祖。二欲应五,必过其祖乃始得遇,故曰过其祖。二为阴,五亦为阴,位尊为妣。而二之过祖以求遇者,是其妣也。二阴不应遇,如不遇也。夫五为妣,又为君位。五为君,二即为臣。倘知五不宜遇,而退归自守,二为臣位,阴亦臣象。居二阳之后,是为不及其君。盖言不往求遇,得宜下之义矣,故无咎。
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过也。
小过之时,小事可过,至于君尊臣卑,刚常之大臣不可过君以犯义也。
九三,弗过,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
过而曰小,是为阴盛于阳,则二阳势弱,皆不宜过。阴以求正应,故曰弗过。且兰荪欲茂,秋风害之。贤哲欲正,谗人败之。不惟不宜过,而又宜善为防。倘或恃其阳刚躁率,妄动欲从四以求上阴,则五阴相间以震木克艮士,转受戕害。不宜上而上之,故凶也。
象曰:从或戕之,凶,如何也。
九四,无咎,弗过,遇之,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
阴既过阳,阳势孱弱,持以柔道,尚可自全。故三以阳居阳位致凶,四以阳居阴位得无咎也。然虽与初为应,而二阴间之,亦弗能过。但下为艮止,二为艮中,求二转得宜下之义。言不必过之,已遇之矣。虽震德曰动,可以前往,然往前为上,非小过之宜。危厉须戒,若固守本位,是为永贞。则是守株待兔,终于勿用。永在于上,不能下以求宜也。
象曰:弗过遇之,位不当也。往厉必戒,终不可长也。
弗能过二,而宜遇二。言当下来居上,非其位也。前往致危,又不可长守本位。不可长,不可永贞也。
六五,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。公弋取彼在穴。
五为互兑,兑泽为雨。而五为天位,雨在天上,未及于地,故不为雨而祇为云。兑位正西,谓之西郊。云在天上,郊为地下,云自西郊,则上而未下也。我五为卦主也。弋,缯缴射也。五为君位,为公。下应于二,二为艮手。卦体象大坎,坎为弓。坎陷为穴,互巽为绳。曰弋,手持坎弓,加以巽弋,下取坎穴中物,是为取彼在穴。夫弋以取飞鸟,今则取于穴中,舍上就下,始得小过宜下之义也。盖阴德卑顺,故以宜下之义勖之。
象曰:密云不雨,已上也。
上六,弗遇,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
卦至于上,卦位已穷。倘欲前行,其将何遇,故曰弗遇也。倘当此而不知止,犹欲过之,必如飞鸟之无托,以遭罗网之凶。盖卦穷则变,大坎之下伏离,离为网罟,故曰飞鸟离之。鸟离于人,必见杀害,坎为灾眚,上六当之,是知行小过之事,惟宜谦退,不宜高亢。圣人之戒深矣。
象曰:弗遇过之,已亢也。
穷高曰亢,亢则失宜下之义,故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