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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雷噬嗑

火雷噬嗑
卦辞:亨,利用狱。
彖曰:颐中有物曰噬嗑。噬嗑而亨,刚柔分,动而明,雷电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,虽不当位,利用狱也。
噬嗑:亨,利用狱。
噬嗑,除间之卦也。卦互坎,坎爲律,爲棘,有狱象。六五柔中,居坎之上,故曰利用狱。
初九:屦校灭趾,无咎。
校,木械也。震爲足,屦校械其足也。古用肉刑,有斩左趾、右趾之法,故小惩大诫,人知畏而不敢犯。趾者,动之初也,当动之初用刑而遏絶之,犹爲小人之福,故曰无咎。
六二:噬肤灭鼻,无咎。
肤者,皮之表,隂柔之象也。六二柔中治狱平易,有如噬肤。而初九刚强,必须深严乃爲得中,故曰灭鼻。灭鼻,劓刑也。二至四互艮,荀九家艮爲鼻。
六三:噬腊肉遇毒,小吝无咎。
九四爲间於一卦之中,可谓腊肉,而有毒者六三近之,故曰遇毒。六三以柔居刚,九四以刚居柔,肉取柔象,腊取刚象也。又自三至五互坎,坎有毒象。
九四:噬乾胏得金矢,利艰贞吉。
离爲乾卦,故曰乾胏。离爲矢,卦变自泰来,乾爲金,故曰金矢。
六五:噬乾肉得黄金,贞厉无咎。
乾肉亦指九四,卦变自泰来。坤黄也,乾金也。又六五居上体之中,噬九四之刚中爲黄,刚爲金,故有得黄金之象。
上九:何校灭耳,凶。
校在项曰何,屦校不惩,至於灭耳而凶,自取之也。灭耳,刵刑也。坎爲耳,卦互坎,故有此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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