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kip to content
雷山小过展开↓
×
初六
六二
九三
九四
六五
上六
爻辞:飞鸟以凶。
象曰:飞鸟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阴承阴
⇩ 乘:-
⇅ 比:-
⏎ 应:初爻与四爻有应。阴柔而滞于二爻
⊙ 位:阴居阳位(不当位),初难知
展开全部↓
雷山小过

小过:亨,利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

「小过」,过之小者。圣人涉世,岂有过乎?欲矫世励俗,则不可无过。过无大小,过而得其正,则君子也;过虽小而不正,则小人也。「小过」所以「利贞」也。「小过」自「中孚」而来,六爻相变,上下反合。「中孚」则柔在内而刚得中,「小过」则刚在内而柔得中,皆指二五也。「小过」柔在外而得中,故「可小事」;刚在内而不中,故不可大事也。「小过」之世,阴柔得位而为主,上下皆小人也。君子于此时,有「飞鸟」之象焉。鸟飞而遗其音,犹君子当遐举远引,而弃其声名之时也。二刚在内,君子也。四虽上承于五,而进则犯上,故「不宜上」。二能承三,三退则得所承,故「宜下」也。因时乘理,知难而退,吉孰如之?故「大吉」也。

彖曰: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「过」以「利贞」,与时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「小事吉」也;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「不可大事」也。有飞鸟之象焉,「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」,上逆而下顺也。

过而后亨,不过则否矣。周公诛管、蔡以安王室,盖不诛则王室危矣。周公之过,不亦宜乎?故过而后能「亨」也。「过以利贞,与时行」者,时可以过,而不过则失其几。趋时之宜,其不正乃所以为正也。二与五皆得中正之位,阳为大,阴为小,故「小往大来」为「泰」,而「大往小来」为「否」。「柔得中」,是小者得中,故「小事吉」也。三四处非其位,「刚失位」,故「不可大事」也。若「大过」之世,则二五得位,故独立不惧,遁世无闷。刚过而中,大者过也,故可大事也。卦体有飞鸟之象,四阴据有为之地,如鸟之翼。二阳居内,其腹背也。冲举者,翼也。鸟之颉颃上下,翼实制之。小过之时,君子处无用之地,小人得时。当斯时也,知不可有为,则消声匿迹,安于卑位,则吉矣。

象曰:山上有雷,小过,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

豫卦言「雷出地」「奋豫」。雷之出地,物皆悦豫。山上有雷,则其声必震,惊远而惧迩,所以为小过。雷本以震物,非过之大,过恭、过哀、过俭,无伤于德,特未中乎礼之宜耳。「行过乎恭」,万石君是也;丧过乎哀,曾参是也;用过乎俭,晏平仲是也。此过之小者,君子有时而为之,所以矫正一时诞谩流荡之俗,是皆有补于世教,圣贤君子不可免之过也。

初六,飞鸟以凶。

象曰:「飞鸟以凶」,不可如何也。

初以阴柔处于「艮」下,可止者也,而正应在四,四为动初,性复刚躁,既牵于所应,不能静止,如鸟之飞,未知所栖宿,则有矰缴之祸,凶之道也。飞鸟迅疾,其离网罟毕弋之患,间不容发,其可救乎?故象曰「不可如何」也。「不可如何」者,吾末如之何也巳!

六二:过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

象曰:「不及其君」,臣不可过也。

六二以阴居阴,臣子之道也。当小过之世,宜有过者,小过之世,以中为所遇也。配祖者,妣也;承君者,臣也,皆谓二也。二下配乎祖而上应于君,二与初相比,与五相应,阴柔在下而不敢越,故曰「遇」也。为臣而能尽臣道,不敢过而当臣之分,何咎之有哉!

九三: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

象曰:「从或戕之」,「凶」如何也!

九三以阳刚而处下卦之上,上六以阴柔而为之正应,此君子小人异趋而苟合者。九三恃其刚正,径情直行而不为过防之谋,必为所害矣。「戕」,贼害之也。小人常有害君子之心,能深思虑患而过防之,或可免咎,不然,其凶必矣,故曰:「从或戕之,凶也。」既为小人所害,虽有明智之士,不能为之计矣,故象曰:「从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」如何者,言末如之何也已。

九四:无咎。弗过遇之,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

象曰:「弗过遇之」,位不当也;「往厉必戒」,终不可长也。

小过之世,上下四阴二阳,处无用之地,是刚不胜柔,又履非其位,惟晦迹同尘,危行言逊,避祸可也。以阳刚而过于阴柔,弗敢过也,乃合其宜,故曰「无咎」。「弗过遇之」:方群阴用事、小人得路之时,求动而进,则危矣。故当戒慎恐惧,亦勿固守其静贞而昧于几权也。处小人之间,求进则为所挤陷,守节则为所忌嫉。盖处位不当,姑静以俟天道之复而已。故象曰:「弗过遇之,位不当也;往厉必戒,终不可长也。」言小人之过,其败不旋踵也。

六五: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

象曰:「密云不雨」,已上也。

小过四阴而二阳,阴柔而处五,为小过之时,阴盛而不能有所施,有密云之象。「西」,阴方也。以阴柔而处小过之时,虽得尊位,岂能流宽大之泽于天下?故如「密云不雨」,失来苏之望也。小畜之彖曰:「密云不雨,尚往也;自我西郊,施未行也。」小过之时,五为之主。「公」谓五也,「王」、「公」皆尊称也。公弋而取彼在穴,失三驱之义。夫三驱之礼,禽逆未从,己则舍之,取其有向顺之心。孔子弋不射宿,今乃取彼在穴,则物不得遁矣,故去「王」而称「公」,斯小过之义也。象言「密云不雨,已上」者,阴气已上,至于盛极而阳不应,所以不能雨,成施物之功。上而能下,则及物矣。雨自上下者也,今上而不下,不能成雨,故曰「已上」也。

上六:弗遇,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

象曰:「弗遇,过之」,已亢也。

上六以阴柔而居震动之极,弗当于位,弗遇于理,过之极也。如鸟之飞,必离矰缴之患,凶其宜矣。君子制行,适于中而已。太卑与亢,皆致凶之道,故初与上皆「飞鸟」之象。初太卑而上亢极也。灾由外来,眚自已取,皆凶之实也。象曰「弗遇,过之,已亢」者,动而过之。上下皆阴,处于卦极,于时为已亢也。四以阳承阴,知所尊事,故弗过遇之。上六以阴过中,过其君也,故弗遇过之。四所以得无咎,而上为已亢也。

本站内容均属公共领域且标明来源,仅限用于个人研究,未经允许,禁止转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