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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
六二
九三
九四
九五
上九
爻辞:同人于门,无咎。
象曰:出门同人,又谁咎也。
注解:-
⇧ 承:阳承阴,君子拱手于小人之下,代表相悖
⇩ 乘:-
⇅ 比:初爻比于二爻,代表亲和
⏎ 应:-
⊙ 位:阳居阳位(当位),初难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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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火同人

同人: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,利君子贞。

「否、泰」者,君子小人相为消长。君子处内则为「泰」,小人处内则为「否」。君子欲去小人,小人必欲害君子。故「泰」之九三已有「否」之象,至上六则「城复于隍」矣。「否」之九四已有「泰」之理,至上九然后「否」终则「倾」矣。凡如此者,皆以党类相倾,邪正相胜,不能大同乎物,使君子小人各得其所而不竞也。「同人于野,亨」,则广大矣。「利涉大川」,则可以涉险矣。「利君子贞」,则无有嫉忌之者矣。古者圣贤相遇,措斯世于三代之隆,而不见其治之之迹。用一贤,则不肖者自退;用一能,则不能者自远。未尝挈挈然求异于众人。如此,故包容广大,无往而不通也。

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,曰「同人」。同人曰「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」,「乾」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应,君子正也。惟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。

「同人」以一柔为众刚之主,以六处二,阴柔而寓阴位,人臣得位者也。二处「离」中,中也。二五正应,以「离」中之柔而应乎「乾」刚,卦之所以为「同人」也。「同人」以无所不同为「亨」,有所不同为「吝」。「同人于野」,以象乾之覆焘;「利涉大川」,以象乾之刚健,故曰「乾行」也。文明者,常失之柔弱,而能济以健;中正者,常失之无助,而能应乎五。故处群阳之间,介然独立而不惧也。系辞曰:「夫易,圣人所以极深而研几也。惟深也,故能通天下之志。」圣人非能物物而通之,好恶荣辱,是非利害,众人之所同也,能通乎一,则千万人之情可见矣。非极乎至深者,能如是乎?

象曰:天与火,同人,君子以类族辨物。

天体在上,火性炎上,性体若同而实异也。圣人处大同之世,于君子小人之间,盖有甚不同者,但处得其道,无阿比之迹,小人自退听,故人见其同耳。君子观乾、离二象,「以类族辨物」,若黑白之不可乱也。

初九:同人于门,无咎。

象曰:出门同人,又谁咎也!

门者,人所由以出入,非奥室也。「同人于门」,则行乎大公至正之道,无所阿比,赏罚予夺,进退黜陟,一付之公议,我无容私焉,何咎之有!诸葛亮之亡,能使廖立垂泣,李平致死,以至公而无私也。故习凿齿称之曰:「法行于不可不用,刑加乎自犯之罪,爵之而无私,诛之而不怒,天下有不服者乎?」象曰:出门同人,又谁咎也?九居「同人」之初,而无所偏应,能尽「同人」之至公者,惟初爻为然。盖无所系应,则无亲疏之间,孰得而议之?故曰「又谁咎也」。

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

象曰:「同人于宗」,吝道也。

六二为一卦之主,以一阴而统五阳,非尽至公,何以服天下?今乃系应在五,虽位中正,所应偏也。他卦以有应为善,「同人」之世当以天下为公,岂得有所偏应哉!「咸」之为义,当以无心感物,无远近亲疏之间,而九四「憧憧往来,朋从尔思」。孔子曰:「天下何思何虑!天下同归而殊途,一致而百虑,天下何思何虑!」盖「朋从尔思」,则往来于心者未离乎党与之间,故象以「憧憧往来」为未光大,「同人于宗」则「吝」道,其揆一也。

九三: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岁不兴。

象曰:「伏戎于莽」,敌刚也;「三岁不兴」,安行也?

同人之世,不能以大公同物,而各以私意显立党援,则强梁者必起而相图矣。九三以阳刚而据阳位,则小人之强梁者。五与二为应,而三介乎其间,势虽不敌,而欲阴害之,故伏戎草莽之中。然二以中正得位而应乎乾刚,三虽有害之之意,而不敢轻发也,故「升其高陵」以窥伺之,至三岁之久而卒不敢发。盖二与五能同心,虽刚者莫能间之。象曰:「伏戎于莽」,敌刚也。「三岁不兴」,安行也。九五有刚健之德,难以显攻。三非五敌也,故迟回至于三岁,不敢轻发。既能量敌虑患,则可安行而不蹈乎危难。三虽小人,然九五据崇高之势,心所党比者止在六二,三虽不逊,五亦有以致之。圣人于此不言凶、悔、吝者,亦所以恕之,以见五之未光大也。

九四: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

象曰:「乘其墉」,义弗克也。其吉,则困而反则也。

墉,墙垣也。四与五为邻,三、四俱强,各怀异图以窥伺于五。然四虽阳刚而处阴位,故乘三而承五,非若三之纯乎刚暴,能知难而退,故「弗克攻」而获「吉」也。夫同人之时,君子小人处之,宜各当其理。九五无君道,二方为群阳之主,亦不能由公心直道而系应在五,而五又系应在二,故群小纷然争为戎首,或伏于草莽,俟时而窃发;或顾望形势,乘间而相倾。非二五以中正刚健,内外协济,则处乎二强敌之间,岂不危哉?以四之强,又逼近尊位,然卒不克攻者,君臣之分,上下之势,非顺也。知其非顺,困而反就臣位,则免乎凶咎矣。故象曰:「乘其墉,义弗克也。」其吉,则困而反则也。

九五:同人先号啕而后笑,大师克相遇。

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师相遇,言相克也。

君道患不广大,九五履尊位而握重权,当如天之无不覆焘,地之无不持载,生杀子夺,一付之无心可也。五既不能为群阳之主,而三得擅之,此众之所必争也。众既不与,欲下应乎二,而介乎两强敌之间,孤立而无援,忧愤之切,卒至用大师以摧二寇,然后方得与二相遇,故先号啕而后笑。大师,克相遇也。克而后相遇,亦已危矣。克如「郑伯克段」之克,以见敌之强大,取之之难也。人君能以大公至正之道治天下,则远近俱应,同异咸服,何至窃窃然置号笑于党与亲疏之间哉?

象言:「同人之先」,以中直也。大师相遇,言相克也。九五师得中而理直,则非理犯己者若不足虑,然卒至用兵,然后仅能克之,亦可耻矣,何足喜也?以深见三、四之强,五无君道,而失「同人于野」之义也。

上九:同人于郊,无悔。

象曰:「同人于郊」,志未得也。

上九处众阳之上,而独无所争,亦知其不可争而悠然远去,自乐于坰,非无有为之志,但知其纷纷而脱身事物之外,以远害而已。虽可以「无悔」,而志未得也。九处乾刚之上,其志岂止求免于悔吝哉?吾知其不得已也,故象曰:「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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