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钦定四库全书

周易集说卷六

宋俞琰撰

下经一

艮下兑上咸:亨,利贞。取女吉。

咸有交相感之义。为卦下艮上兑,柔上而刚下,山泽二气相通,男女二情相合,内正外说,感则必应。盖不患其不通,特患其不正耳,故曰:「咸,亨,利贞」。艮以少男下于兑之少女,得婚礼之正,故其象占又为「取女吉」。取,音娶。初六:咸其拇。

拇,当作□。虞翻曰:足大指也。初六艮体之止,居下体之下,而与九四相感,是不能止而欲动者也,故曰:「咸其拇」。所感未深,而足犹未移,故不言吉凶。

六二:咸其腓,凶。居吉。腓,胫肉也。二居下体股足之间,故其象为「腓」。六二与九五正应,非戒其不得相感,但阴当从阳,不可躁而先动耳。动则失艮止之本体而凶,故曰:「咸其腓,凶。」居而安汝止,以待上之人感而后应,则吉,故曰:居吉。

九三,咸其股,执其随,往吝。

股,髀也。三居二之上,犹股居腓之上。随,谓二随三,犹腓之随股也。艮六二言腓,兼言随,皆指本爻。咸九三言随,则指六二。六二,腓也,盖随股者也。且夫初应四,二应五,皆以柔应刚,尚欲其知止而不动,况九三刚阳,为艮之主爻,而与上六正应,是宜以主自持,讵宜躁动哉?今乃执其所随者,而与之俱往,不唯失艮体之止,又失其为主之道,则其往也,岂不自取羞吝乎?

九四,贞吉,悔亡,憧憧往来,朋从尔思。

四兑体,以说感初,躁动而不正,本亦有悔,今曰「贞吉悔亡」,盖勉之也。四居股上脢下,又当三阳之中,心之象也。不言「咸其心」,咸感之道,不可以容心也。言「憧憧」,又言「思」,责其容心而任私也。「憧憧往来」,谓以私心相感而不定也。「朋」,指初六之私应。「朋从尔思」,谓私心如此,则从其所思者,唯初六不正之朋也。所感者狭,非感之主,故尔之。九五:咸其脢,无悔。

「脢」,心之上,口之下也。下不为四之憧憧,上不为上之颊舌,无思无言,而以至诚感人,何悔之有?上六:咸其辅颊舌。上六感人以言,故曰「咸其辅」。辅,颔也。「颊舌」,当自为句。说终感极,故不能不费其颊舌。䷟巽下震上

恒,亨,无咎,利贞,利有攸往。

「恒」,久也。刚上而柔下,男外而女内,恒久之道也。此卦下巽上震,巽而后动,是以「亨」且无咎。然动而过于「巽」,则又不宜,故戒之曰「利贞」。「巽」而动于外,何所往而不利?故勉之曰:「利有攸往」。初六:浚恒,贞凶,无攸利。

「浚」,深也。与诗小弁「莫浚匪泉」之「浚」同。初六「巽」体之柔,而在下卦之底,其性务入,有深入之象。阴柔不正,处「恒」之初而遽求深,又固执而不知变,凶之道也。施之它事,皆无所利,故其象为「浚恒」。其占曰:「贞凶,无攸利。」九二:悔亡。

九二刚而不正,本当有「悔」,然其处恒也,得中而无过为,则「悔亡」矣。故爻辞更无它语,但曰「悔亡」。九三,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,贞吝。巽为进退,其究为躁。三居巽体之极,躁进、躁退,此「不恒其德」者也。「承」,指在下之九二,非其应,故言「或」。九三不恒其德,而九二羞与为伍,故曰「或承之羞」。九三本刚正之人,若固执而不改,则亦可惜,故又曰「贞吝」。九四:田无禽。

易以阳画之实为有,阴画之虚为无。「师」六五言「田有禽」,九二之阳应之也。「恒」九四之应,乃初六之阴,故曰「田无禽」。久非其位,虽久无益,犹畋猎而无所获也。

六五:恒其德,贞;妇人吉,夫子凶。

九三「不恒其德」,刚而不中也。六五「恒其德」,柔而中也。然以柔顺固执,久而不变,是妾妇之道,非夫子所宜,故曰:「恒其德,贞;妇人吉,夫子凶。」夫六五以柔顺之道,下应九二之刚,在它卦则未为失,在「恒」则不可,故不以君道言。君道贵刚,不可以柔顺为恒也。上六:振恒,凶。「振」,如「振书」、「振铎」、「振衣」,盖抖擞连动之意。上六以震体之极,处恒之终,轻动如此,故其象占为:「振恒,凶」。䷠艮下乾上遁,亨,小利贞。

「遁」,退避也,与书「微子行遁」之「遁」同。二阴在下,虽微,其势浸长,阳当退避,故为「遁」。君子处此,能退避小人而远去,则其身虽穷,其道不屈,是以「亨」也。「小」,指二阴。「小利贞」,戒二阴不可以己之势浸长而遂侵逼于阳也。初六:遁尾,厉,勿用有攸往。

爻以上为首,下为尾。初在下,犹之大军前遁,而我以单骑进逼其后,不亦危乎?故曰:「遁尾,厉,勿用有攸往。」初六艮体之止,故其象占如此。

六二:执之用黄牛之革,莫之胜说。

六二艮体之止,又中正柔顺,非进逼于阳者也。「执之」,谓挽留九三使不遁也。阳遁而阴执之,故此爻不言「遁」。「黄」,中色。「牛」,顺畜。「革」,柔而坚靱之物。二留三甚坚,故曰:「执之用黄牛之革。」说,吐活反。即「脱」字也。六二挽留九三如此坚固,九三虽刚,亦莫之胜,岂能脱身而去。或曰:「胜」,羡文。盖因渐九五而误。

九三:系遁,有疾,厉。畜臣妾,吉。

「系遁,有疾,厉」,谓九三亦艮体之止,欲遁而不能遁,遂为六二阴柔所系,如有疾病缠绵而不安也。「畜臣妾,吉」,谓以此私系之情畜养臣妾则吉也。畜,许六反。

九四:好遁,君子吉,小人否。好,呼报反。四与初应,君子虽与小人情好相合,义苟当遁,则绝之而去,故曰「好遁」。「君子吉」,谓君子如是则吉。「小人否」,谓小人反是也。否,方有反。九五:嘉遁,贞吉。

九四刚而不正,其远小人也以情。

九五刚而中正,其远小人也以礼。此「好遁」、「嘉遁」之别也。「贞吉」,谓得此占者,能以贞道自守,则「吉」也。九五不以君位言,盖遁非人君之事也。上九:肥遁,无不利。

上九乾体刚健,下无系应,遁而无疾,故曰「肥遁」。去二阴甚远,不忧小人之害,故「无不利」。䷡乾下震上大壮,利贞。

易以阳为大,四阳盛长,故曰「大壮」。乾三阳之刚在下,又加以震一阳动于上,不亦壮乎?若逞其强壮,以无道行之,是乃血气之壮,非君子之所谓壮也。故彖辞无他语,但戒之曰「利贞」。

初九:壮于趾,征凶,有孚。

初在下为趾,以刚居刚,壮于进者也。在下而壮于进,其「凶」必矣。上无正应,不若退处于下,则有九二同德之相孚,故于「征凶」之后,继之曰「有孚」。九二:贞吉。

彖言「大壮利贞」,戒其不可用「壮」也。九二虽不正,然以刚居柔,壮而得中,故爻辞不言壮,但戒之曰「贞吉」。九三:小人用壮,君子用罔,贞厉,羝羊触藩,羸其角。小人愚而好自用,故逞其血气之壮。君子则无是也,故曰「小人用壮,君子用罔」。九三爻位俱刚,又当乾健之极,若自任其壮,固执而不改,则亦危矣,故以「贞厉」戒之。「羝羊」,牡羊也。「羸」,与累通。羊性很而喜触,壮羊尤甚。恃其角之壮,不顾可否而进,遂罣其角于藩篱而不能脱。君子而「用壮如是,则与羝羊」无异矣。「藩」,指四。

九四,贞吉,悔亡。藩决不羸,壮于大舆之輹。九四「震」体之动,而又不正,岂能无悔?然爻刚位柔,不极其壮,故因占设戒曰「贞吉,悔亡」。三以九四之刚在前,如藩篱之障而不能进,故触而受羸。四以六五之柔在前,不拒其来,如藩篱剖破而无俟乎触,故「不羸」。曰「藩决不羸」而不及羊,承九三之辞也。「輹」,车下横缚。「大舆」,指五。「輹」,四自谓。四在五下而承五,犹輹之辅舆也。輹壮则才力足以承舆,故曰:壮于大舆之輹。它爻言壮而不及「大」,九四为「大壮」成卦之主爻,故以「大」言之。

六五,丧羊于易,无悔。

「羊」,指九四之刚,非六五之柔所能制,是以在其畔而亡去。「易」,王肃音亦,畔也,与「埸」通。陆续亦以为疆埸之埸。夫刚过而用壮则有悔。六五非用壮者也,故「无悔」。

上六:羝羊触藩,不能退,不能遂,无攸利,艰则吉。

九三言「羝羊触藩」,九三自谓也。此言「羝羊触藩」,指九三也。何以见之?上六阴柔,其象不可以为羝也。「退」,谓应三。三触藩羸角,上欲下为之援,而其才柔弱,故不能也。「遂」,专也。四为壮主,上虽欲自专,亦不能也。得此占者,虽无所利,若处以艰难而不敢慢易,则亦「吉」也。䷢坤下离上

晋,康侯用锡马藩庶,昼日三接。

「晋」,进也。「康」,当作「亨」。郭京云:「王弼旧本作晋,亨。」此卦下坤上离,顺而丽乎大明,故「亨」。「锡」,如「师锡」、「锡贡」、下锡上也。古者上与下、下与上通,谓之「锡」。「侯用锡马蕃庶」,诸侯朝王之礼也。「昼日三接」,王接诸侯之礼也。诸侯进献于王,而其物既大且多,所以表其顺也。王接诸侯于昼以访问之时,所以昭其明也。三,释文作,息暂反。

初六:晋如摧如,贞吉。罔孚,裕无咎。

初与四应,初方进而四在上,止抑之而使之退处于下,故曰「晋如摧如」。摧,罪雷反,抑也。释文云:退也。二与己比,又同体,宜若相孚者,而以我见摧于四,不我孚也,故曰「罔孚」。初盖不特见摧于四,又不见信于二,所以「吉」且无咎者,「贞」与「裕」也。占者弗获于上,盖唯守贞则吉。设不为朋友所信,亦当处以宽裕,则无咎。

六二,晋如愁如,贞吉。受兹介福,于其王母。

愁,状由反。释文云:郑玄作子小反,云变色貌。六二将欲上进,而九四媢疾以恶之,故曰「晋如愁如」。四虽恶之,二也,能以贞道自守,而不求幸进,故吉。王母,阴之尊,指六五也。介福,大福也。大明之主在上,四岂能阻二之进?二进则五接之,故受福。六三,众允,悔亡。

允,信也,从也。三居二阴之上,二阴皆顺从之,以其能相引而与之俱进也。若不顾其下,冒然独进,则众怨归之,能无悔乎?居非其位,本当有悔,众允之,是以「悔亡」也。不言晋者,以九四阻于前,未能遽进也。

九四,晋如鼫鼠,贞厉。

鼫鼠,蝼蛄也,俗呼为土狗,非诗之硕鼠也。诗之「硕鼠」,乃大鼠也,与此不同。孔氏正义:按蔡邕劝学篇云:「鼫鼠五能,不成一伎术。」注云:「能飞不能过屋,能缘不能穷木,能游不能渡谷,能穴不能掩身,能走不能先人。」本草经云:「蝼蛄,一名鼫鼠。」谓此也。荀子劝学篇作「梧鼠」,崔豹古今注作「鼫鼠」,传写之讹尔。六五大明之君在上,而九四突然而来,犹鼫鼠见火而飞,扑必遭𦶟也。晋之时,众皆以柔进,四独以刚进,故其象如此。而占曰「贞厉」,谓固执而不改则危也。

六五,悔亡,失得勿恤,往吉,无不利。六五以阴居阳,宜有「悔」矣。以大明之德,在至尊之位,而下皆顺从,是以「悔亡」。「失」,谓三阴上进,而为四所阻也。「得」,谓三阴之志,皆欲上行,终必从己也。「勿恤」,不必忧虑也。五居离体之中,烛理甚明,行有不得,则反求诸己而已矣,得失不计也。持此以往,则动罔不吉,又何不利之有?六五,晋之主也。不言「晋」者,虽居尊位,而柔顺谦虚,不敢自以为进也。

上九:晋其角,维用伐邑,厉吉,无咎,贞吝。上居晋终,故不言「晋如」,而直言「晋」。「角」,刚而居上之物。「维」,交结也。与随上六之「维」同。刚进之极,而更无可进,故返而与五相维,而用以治其私邑。「邑」,指四。上之应在三,而九四以刚据其上,固不容不伐。然而兵,凶器也,能以危厉为戒,斯可「吉」而「无咎」。若肆其刚暴,固执而不知变,则太刚必折,遂有可羞吝者矣。「晋」贵柔而恶刚,故九四、上九皆言「厉」。䷣离下坤上明夷,利艰贞。

「夷」有二义,以天道言之,「灭」也。明入地中,灭而不见也。以人事言之,伤也。暗君在上,明者必见伤也。其占为昏暗之时,处以「艰」,守以「贞」,则利,不可轻易妄动也。

初九,明夷于飞,垂其翼;君子于行,三日不食,有攸往,主人有言。

居「明夷」之初,不敢高飞,遂垂敛其翼以向下,此见机之明,不待难作而蚤避者也。初与四应,四将弃其家而出门庭,初之行,盖与四俱也。「三日不食」,谓急于逃难而不遑食也。「有攸往」,应四也。「主人」,指二,二盖内卦之主爻也。「主人有言」,谓主人惊怪其去而责之也。夫知几而蚤去,此君子独见,主人固不识也,岂得「无咎」?

六二:明夷:夷于左股,用拯马壮,吉。

初虽「艰于飞」,尚可以「行」;二则进而居大臣之位,故伤其左股而「艰于行」。夫人手足之用,以右为便,今虽伤其左股,亦未甚切,用以拯救之,其唯「马壮」乎?马壮则行健去速也。凡乘车者,马在前。今六二前有九三之刚,赖其拯救以速行,此亦转凶为吉之道也。

九三,明夷于南狩,得其大首,不可疾贞。

岁终畋猎曰「狩」。「大首」,大物之首也。「时维明夷」,而能猎于南方离明之地,则其所得者大也。「不可疾」自为句,「贞」自为句。九三以刚居刚,又互震体之动,故戒之曰「不可疾」。刚而正,则非为邪也,故又勉之曰「贞」。

六四,入于左腹,获明夷之心,于出门庭。六四虽在近君之地,入而无用,犹居隐僻之地,故曰「入于左腹」;得意于远去,故曰「获明夷之心,于出门庭」。

六五,箕子之明夷,利贞。

居「明夷」之时,不晦其明,则立被祸害;不守其正,则又非贤明,故其象为箕子之「明夷」,其占曰「利贞」。「箕子」,当依蜀才作「其子」,盖「其子」即箕子也。不敢显称箕子之名,遂微其辞而曰「其子」。孔子逆知文王之意,乃于彖传显言其为箕子。后人因彖传称「箕子」,遂并爻辞「其」字加「竹」作「箕」。文王本文,盖即是「其子」,非「箕子」也。「其子」,指六二之应,六二在内,为「明夷」之主之子也。鼎初六言「其子」,指九四,亦是应爻。系辞传云:

「易之兴也,其当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邪?当文王与纣之事邪?是故其辞危。」文王之辞危,盖于此爻见之矣。

上六:不明晦,初登于天,后入于地。

五为明夷之主,处其下者,明必见伤,故在下诸爻皆言「明夷」。上独处其外而不见伤,故不言「明夷」。「不明晦」者,所见不明而自取其晦也。当此之时,幸而独处于外,高飞远举,不被矰缴之害,犹登天然。今乃下与三应,是所见不明,而深入于地也,岂非自取其晦耶?䷤离下巽上家人:利女贞。

「家人」,一家之人也。齐家之道,宜先正乎内,故曰「利女贞」。卦唯六二、六四两柔爻,虽皆以柔德居正,而所谓「利女贞」者,指六二。故爻辞独六二曰「贞吉」,盖相发也。初九:闲有家,悔亡。

「闲」,防也。家之在下者,最难防。初九刚而不中,不能无悔。所以「悔亡」者,离体而有先见之明,能防闲于有家之始也。

六二,无攸遂,在中馈,贞吉。

遂,专也。妇人无专制之义,故曰「无攸遂」;在闺门之内,唯酒食是议,故曰「在中馈」。六二柔顺中正,女之正位乎内者也,故其象如此,其占曰「贞吉」。九三,家人嗃嗃,悔厉吉;妇子嘻嘻,终吝。

「嗃嗃」,当依刘向作「熇熇」。大雅板诗云:「多将熇熇。」说文云:「火热也。」九三以刚居刚,又「离」之极,太严太察,刚明皆不得其中。一家之人,如被火气熏灼而焦熬之甚,无乃过乎?三能悔而改其过,则虽「厉」亦吉。「否则妇子嘻嘻,终有羞吝」者,以「妇」指六二,「子」指初九,九三「熇熇」于上,则二与初不能不嘻嘻于下也。「嘻嘻」,如诗之「噫嘻」、礼之「嘻其甚矣」,皆叹惧之辞。六四,富家,大吉。

六四阴虚,而承、乘、应皆阳实,是上下内外皆富实,而六四起家而居有之也。四,巽体,居得其位,而以巽顺之道,保有其富,是以「大吉」。

九五,王假有家,勿恤,吉。

「假」,当依马融作古雅反,训「大」。「有家」之「有」,与书「夙夜浚明有家,亮采有邦」之「有」同。「恤」,忧也。「王假有家」而「勿恤」,尚大也。其义与丰彖辞「王假之,勿忧」同。何谓尚大?存大体,举大纲,不屑屑然小节之拘也。王者以天下为家,当以天下为公,盖不可徇私意而惟家之恤也。九五以刚健中正为尊,家人之严君也。六二以柔顺中正处下,此九五之家相也。九五有如此之家相,则其「勿恤」而「吉」也可知矣。

上九:有孚,威如,终吉。

上九与九五同德相孚,故曰「有孚」。以刚居柔,威而不猛,故曰「威如」。家人之终,乃家道既成之时。平日以诚信待人,家人皆熟见而深信之。又能以端庄临下,家人皆畏而爱之。身愈修,家愈齐,是以「终」「吉」。䷥兑下离上「睽」,小事吉。

「睽」,乖异也。火上泽下,其性相违。中女、少女,其志不同,「睽」之象也。所以「小事吉」者,内说而外明。六五柔为卦主,而下应九二之刚也。

初九,悔亡,丧马,勿逐,自复。见恶人,无咎。处睽之初,刚动于下,本有悔也,何以「悔亡」?盖当人情睽乖之际,而两穷相遇,自然以类相合,合则「悔亡」也。马指四,始焉为五所乘,不与初合,是为「丧马」。逮夫五与二应,则四无所从,不得不与初合,是不待追逐而自来复也。「恶人」,亦指四,以九居四,刚而不中不正,恶人也。见「恶人」而避之,彼必惊讶,是速其咎也。见而以正色待之,彼亦无所用其恶,又何咎?初九才刚体说,刚则自守者坚,说则不拒绝人,故其象占如此。九二,遇主于巷,无咎。

「遇」,不期而会也。「主」,一卦之主,六五是也。五虽应二,然当睽乖之时,非有期于应,故其象为「遇主于巷」。不遇于正直宽大之途,而遇于委曲隘陋之巷,二、五皆失位也。得此占者,不可直道而行,当宛转将就以求通,而不至于枉己屈道,则亦「无咎」。

六三,见舆曳,其牛掣,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终。

舆所以载而行,牛所以行是舆也。三欲应上,而承乘皆刚,故其舆在后,为二所「曳」;其牛在前,为四所「掣」。其人上伤于四,内伤于二,是为「见舆曳,其牛掣,其人天且劓」。「天」字,当依胡安定、朱紫阳作「而」,与「耐」同。「而」者,髡其首、存其鬓者也。篆文「而」与「天」相类,故讹为「天」。「劓」,截其鼻也。「见」,与乾「用九」之「见」同,盖指占者而言。得此占而见此象者,其初睽乖而不合,故曰「无初」。「睽」久必合,而九六之应,终当相遇,故曰「有终」。

九四,睽孤,遇元夫,交孚,厉无咎。四与初处睽乖之时,而并无应。初不言「睽孤」,而四言「睽孤」,何也?曰:在下而刚介独立,不过穷居无援而已,乃士之常也。在上而刚介独立,则失其辅助,非处上之道也。「元夫」,指初九。未遇则彼此无应,既遇则彼得所依,此得所助,是以「交孚」。夫当睽乖之时,既失位,又无应,孤立于上,「危」「厉」为甚。今与同德者相交,而彼此相「孚」,则虽危「无咎」矣。「元夫」,犹言善士。

六五,悔亡,厥宗噬肤,往何咎?卦名「睽」,而爻辞之义,则欲其合。不合则有悔,合则「悔亡」。初曰「悔亡」,初见四而四与之交孚,则「睽」者合也。五亦曰「悔亡」,五往二而二与之遇,则亦「睽」者合也。

易以同体而居先者为宗。同人之二,与初同体,故以初为「宗」。「睽」之五,与四同体,故以四为「宗」。肤,指六三之柔。噬之者,四也。五与二应,其情本自相合,所以不合者,六三间之也。四既噬而去其间,则五之往也,何咎?

上九,睽孤,见豕负涂,载鬼一车,先张之弧,后说之弧。匪寇,婚媾,往,遇雨则吉。

四曰「睽孤」,无应于下也。上有应,而亦曰「睽孤」,盖刚明之极,猜很太甚,人情乖离,其势孤立于上也。见六三「牵舆」之牛,疑其为「背负泥涂」之豕,此乃以洁为污也。见六三「载人」之舆,疑其为「载鬼」之车,此乃以无为有也。「先张之弧」,以三为寇而射之,疑之甚也。「后说之弧」,知三匪寇而弗射,疑稍释也。上与三、九六相应,阴阳相配,「婚媾」也。睽极必合,疑久必释,乃知其非寇而实亲也。群疑既释,往与三遇,则阴阳和洽而为雨,故「吉」。说,音脱。三互坤体之盗,故言「寇」。周易集说卷六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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