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钦定四库全书

周易集说卷二十三

宋俞琰撰

爻传四

「咸其拇」,志在外也。

「外」指四。初与四感应以相与,虽未能遽行而拇动,则志之所之,已在于四矣。荥阳吕氏曰:初以阴居下,静而未行,盖心感而迹未应者也。虽凶居吉,顺不害也。

以凶吉兼言,在人所处何如耳。动虽凶,然处之有道,守正而不先动,则亦可转凶而为吉也。苟能以谨慎自居,为应而不为感,则不至乎有害。故曰:

「虽凶居吉,顺不害也。」以坤六四准之,「顺」当作「慎」,古字「顺」、「慎」通用。

「咸其股」,亦不处也。志在随人,所执下也。

处,即居也。曰「亦」者,承上文而言。二之腓,动而不能居,三之股亦然也。不处者,居不能安其位,失艮体之止也。夫九三以刚阳之才,为内卦之主,二阴乃随我者也。我当以主自居,岂宜随人?今其志如此,则其所执卑下矣。或曰:下谓二也。其所以不处者,以其志在随人,而所执者下之阴也。阴躁欲动,己又随之,安能止哉?或疑九三艮体也,何为不能止在下之柔,而乃与之俱动也?曰:此乃感象也。当感之时,虽止亦动也。

「贞吉悔亡」,未感害也。「憧憧往来」,未光大也。

系辞传云:「情伪相感而利害生。」盖感得其道则利,感失其道则害。九四贞吉而悔亡,亦未为所感之害,但于往来之间,加之以思虑之憧憧,而所感者私,则感之道狭矣,是未足以为光大也。咸其脢,志未也。

未字下当有「发」字,与害字、大字叶韵,观坤之爻传可见。在心为志,出口为言,言,心声也。咸其脢,则言未出口,而其志在心未发也。不及无悔,盖其志未发,则其无悔可知矣。今诸解者,以「未」字作「末」字,以为所感浅末,非也。

咸其辅颊舌,滕口说也。

滕,传也。滕口说,谓以口说传布以感人也。紫阳朱子曰:「滕、腾通用。」平庵项氏曰:「初、上皆不言凶悔吝者,当感之时,柔在内者,必应于外,柔在外者,必说于内,皆其常理。又所应皆正,非妄感也,故无凶悔。」诸儒谓滕口说为鄙之,非也。若鄙之,则为吝矣。事自有当用口说之时,凡训诂誓命,皆口说也。滕字,虞翻本作「腾」,盖傅布之义,书所为播告之修也。但专恃口说,亦不为美,故不得言吉。

「浚恒」之凶,始求深也。

论语云:「欲速则不达。」孟子云:「其进锐者其退速。」恒贵久于其道,凡为学为治皆然。恒之初,岂可以遽求深?求深则凶也。逍遥李氏曰:「譬如掘井,始浚便求深,决无所成。」

九二悔亡,能久中也。九二以位言,九二处非其位,不能无悔。所以「悔亡」者,位虽不正,然居下卦之中,而能久于其道,何悔之有?道者何?中是也。中庸云:「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,而不能期月守也。」盖中非难能,久于中为难能,而九二能之,则其悔亡也宜矣。

不恒其德,何所容也。

论语云:「人而无恒,不可以作巫医。」盖不恒其德,人皆羞与为伍,虽巫医之中,亦无所容其身,况为公卿大夫,而与贤者同处乎?

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。

书伊训云:「恒于游畋,时谓淫风。」谓畋非可久之事也,畋之久,则无禽矣。九四居恒之时,其位不当,久非其位也。久而所处非其位,徒尔久耳,必无所获也。

妇人贞吉,从一而终也。夫子制义,从妇凶也。

春秋谷梁传云:「妇人以贞为行者也。」孟子云:「以顺为正者,妾妇之道也。」愚谓古之贞女,不更二夫,其从夫也,一于柔顺,终其身而不变。夫子处事,则当制之以义,不可泥于一。若从妇人之道,执一而不通,徇常而不知变,则非夫子所宜。故曰:

「妇人贞吉,从一而终也。」

振恒在上,大无功也。

在上,以位言。居上之道,持重可也。今以阴柔居上,而轻躁如此,是以大败其事而无功也。或曰,大指九三,上之应在三,三不恒而上遂振以为恒,盖三不足以纲之也。大无功,盖责三矣。平庵项氏曰:「师六三、恒上六,皆以大无功解凶字,言败绩也。

遁尾之厉,不往何灾也。

往则灾,不往则何灾之有?此戒小人勿进逼君子也。」童溪王氏曰:汝不往,则阳亦遂其遁计,何见伤害也。执用黄牛,固志也。

彖辞云:「小利贞。」爻辞云:「执之用黄牛之革。」爻传申之曰:固志,盖劝小人固守其志,不可以寖长之势,进逼君子也。固释「牛革」。或曰,牛当作革,革字下垂,讹为牛。系遁之厉,有疾惫也。畜臣妄吉,不可大事也。

九三当遁之时,而为二阴所系,如有疾病而困惫之甚也。孝经云: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,而况于妻子乎!臣妾,盖家人之小且贱者耳。怀之以亲爱,固之以私恩,是乃畜臣妾之道,施之大事,则有所不可如是也。或曰,过刚而不中,故不可以当大事。

君子好遁,小人否也。

爻辞云:好遁,君子吉,小人否,谓君子则吉,小人则不吉也。爻传云:

「君子好遁,小人否也」,而不及「吉」字,盖谓惟君子为能「好遁」,小人则不能「好遁」也。虽不及吉字,然既「好遁」,则遁而亨,其吉不假言也。

嘉遁贞吉,以正志也。

君子进以礼,退以义,仕固不可以不正,遁亦不可以不正。九五之遁,所以为「嘉」者,以其能正其志,而不为回邪也。准斋吴氏曰:使后世之为臣者,其于居位,皆能如此正其志,尚安有僭窃之患哉!肥遁无不利,无所疑也。

三比阴,四、五应阴,皆有反顾之心,而不能无疑。上九在外,而下无系应,是以无所疑也。无所疑,与升九三同。秀岩李氏曰:此决于进,彼决于退也。壮于趾,其孚穷也。

初九刚阳之壮,将以上进,而上无应援,遂孚于二。此乃不得已而孚,非出于本心之孚,故曰「其孚穷也」。九二贞吉,以中也。九二以位言,以九居二,在他卦皆为不当位,在大壮则吉者,以刚居柔,而不过乎壮,又能以中道自守也。秀岩李氏曰:爻辞言九二「贞吉」者三,而此言「以中」,解言「得中道」,未济言「中以行正」,大意相类,但各叶韵耳。

小人用壮,君子罔也。

「小人用壮,君子罔也」,其句法与

「君子好遁,小人否也」全相类。孔子恐后世疑爻辞有两「用」字,以为小人之用,与君子同,故特去其一。「藩决不羸」,尚往也。

「尚」与「上」同。「尚往」,谓前无阻碍,可以进而上也。

「丧羊于易」,位不当也。

以六居五,虽在尊位,而其才柔弱,不能制在下之刚,故曰

「丧羊于易,位不当也」。秀岩李氏曰:在大壮之世,以柔居尊,失其壮矣。

「不能退,不能遂」,不详也。「艰则吉」,咎不长也。

人之处事,以为易则不详审,以为艰则详审。向也既以不详审而致咎,今详审而不轻率,则其咎不长也。

「晋如摧如」,独行正也。裕无咎,未受命也。

以六居初,固非正也。而以柔处下,是亦正也。进而见摧于四,奈之何哉?唯有独行吾正而已。初在三阴之下,未交接于君,乃未有禄位、未有爵命者也。无官守,无言责,则其进退,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!秀岩李氏曰:传文多举首句,所谓「独行正」者,乃并「贞吉」赞之也。

受兹介福,以中正也。六二「受兹介福」者,以其中正也。众允之,志上行也。

众皆允之者,盖其志皆欲上行,以顺承大明之君也。

鼫鼠贞厉,位不当也。

初六、六三,位皆不当,独于九四言不当者,众皆以柔顺丽乎大明,己独以刚暴进迫之,岂其所当也?

「失得勿恤」,往有庆也。

能尽其在我,而无患得患失之心,则其往也有庆矣。「维用伐邑」,道未光也。

上九阳画,又离明之体,乃曰「未光」,何也?曰:四据其应,其道不容不伐,必用伐而得之,未足以为光明也。萃之三阴,为九四所据,故其九五爻传,亦曰「未光」。

君子于行,义不食也。

君子于行,唯义所在,义不容留则去,又何暇食?

六二之吉,顺以则也。

六二以位言,时当明夷,何吉之有?六二既中且正,安时处顺,不失其则,故吉。伊川程子曰:则谓中正之道。

南狩之志,乃大得也。

九三虽与上六之阴相应,其志唯在于阳明之地,是舍暗而就明也。当明夷之时,而能舍暗就明,是以大有得。濮园赵氏曰:「南狩」之志,先儒或指为武王之事,不可以训,非圣人之意也。

入于左腹,获心意也。

意者,心之所发也。当此之时,苟可以自见,吾亦为之;如不可为,从吾所好。故曰

「入于左腹,获心意也」。

箕子之贞,明不可息也。

箕子,正士也。纣虽囚奴之,不失其正也。商亡而箕子存,是天无息明之理也。向与比干同被害,则洪范不作,明遂息矣。天下后世安知皇极之训哉!箕子,当依蜀才作「其子」,详见本爻辞,盖承爻辞之误。厚斋冯氏曰:「五,君位也。为人主而夷天下之明,不可以训,故文王移置于上六,以初登于天,后入于地。况明夷之主六五在下而承之,则明夷之主之子之象也。」厚斋此说,盖依蜀才本作「其子」,深得易之本旨矣。夫箕子虽纣之庶兄,盖臣子也。纣虽无道,乃君父也。以纣为父亦可。然依诸说,以上六为纣,则又未之思尔。

「初登于天」,照四国也。「后入于地」,失则也。

「四国」,指六五以下四爻。「照」,谓居上而临下,靡不照见也。「失则」,谓不安处于上,而下与三应,是弃上趋下,而失其正道也。或以六二「顺以则」为文王顺帝之则,上六「失则」为纣失君人之则,皆非也。「闲有家」,志未变也。

在心为「志」。今释:「闲有家」而曰「志未变」者,「妇」训「初来」,「子」训「婴孩」,于其未变之初,而豫为之防也。待其已变而后为之防,则人情乖离,伤恩害义者多矣。书周官云:「制治于未乱,保邦于未危。」是此意也。

六二之「吉」,顺以巽也。

蒙六五曰:「顺以巽,事师之道也。」渐六四曰:「顺以巽,事君之道也。」家人六二曰:「顺以巽,盖事夫之道也。」事夫而能「顺以巽」,乃妇人之贤德,此六二之所以「吉」也。六二以位言,以其居中履正,故有此「吉」。

家人嗃嗃,未失也。「妇子嘻嘻」,失家节也。

家节,谓治家有法则,而贵乎得中,不可过也。九三盖过矣,始焉「家人嗃嗃」而畏惧,亦未为失节,严之过。而妇子之至亲者,卒皆悲怨嘻嘻而不能堪,则失节矣。节初。齐氏曰:嗃嗃,不过有所拂逆;嘻嘻,则有所嗟怨矣。孔子以嗃嗃为未失,而谓嘻嘻为失节,盖欲乘其未失而节之也。雷霆,天之怒也。使日轰轰焉求人之过而诛击之,则将不胜其病矣。

富家大吉,顺在位也。

爻辞云「富家大吉」,爻传释之曰「顺在位」,盖谓富家不以多财为吉,而以顺在位为吉也。何谓顺在位?父父子子、兄兄、弟弟、夫夫、妇妇是也。礼运云:「父子笃,兄弟睦,夫妇和,家之肥也。」岂以多财为吉哉?富而以顺居之,则满而不溢,可以保其家而长守其富,吉孰大焉。

「王假有家」,交相爱也。

严以分言,爱以情言。治家之道,固不可不严,又不可严之过。如九三之过刚,则上下之情离,而妇子至于悲怨。九五刚而得中,所以上下之情交,而彼此相爱。六二曰「无攸遂」,谓能执柔顺以事其上。九五曰「王假有家」,谓能务行宽大以临其下。此所以交相爱也。

「威如」之吉,反身之谓也。家之本在身,身修而后家齐。家人之卦,初应四,二应五,三独不应上,上盖不正也。诸爻皆正,上独不正,君子于此,必自反也。自反而正矣,家庸有不齐者乎?圣人恐其但知严于责人,而不能责己,故曰:

「威如之吉,反身之谓也。」秀岩李氏曰:威如之吉,与大有之传略同。夫子虑人以猛为威,故特出此义。见恶人,以辟咎也。

「见恶人以辟咎」者,以礼接见恶人,盖所以辟咎,非辟其人也。爻戒其二,而传释其一,举其重者言之耳。

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

遇主于巷,虽非朝觐之正,非为邪也。六二与九五,盖君臣之正应。二虽失位,未失事上之道也。伊川程子曰:遇,非枉道逢迎也。巷,非邪僻幽径也。故夫子特云:

「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」

见舆曳,位不当也。无初有终,遇刚也。

位不当,谓所居不正,故有如是艰阨也。遇刚,谓始为九四、九三两刚所阨,终与上九之刚相应也。交孚无咎,志行也。

四之志欲与初交,初与四不交,则四之志不行。今既交,则四之志行也。伊川程子谓:唯有君则能行其志,盖以四近五故也。平庵项氏曰:初以四为恶人,其见之也,以辟其为咎尔,非望其有所同也。四以初为善士,与之相遇,诚交而气合,则化孤为同,化厉为安,己不作咎,则人得上行矣。故曰「交孚无咎,志行也」。四近君而初在下,四不正而初正,故其辞如此。

厥宗噬肤,往有庆也。

秀岩李氏曰:睽六五与晋六五同,皆文明柔顺、虚中之主,往则有庆也。

遇雨之吉,群疑亡也。

见豕负涂而恐其污己,固亦有焉。见载盈车之鬼,而恐其祟己,果有是哉?鬼无形,安能见?见之者,有所疑尔。此妄见,非真见也。心有所疑,则诸境见于前。疑既释,则诸境皆灭。是说惟深于道者知之,俗儒不知也。上九疑六三之甚,故有如此怪异。今既相遇,而人情和洽,则胸中之疑,皆涣然而释矣。故曰:

「遇雨之吉,群疑亡也。」伊川程子曰:睽极则咈戾而难合,刚极则躁暴而不详,明极则过察而多疑。其见三,如豕之污秽,而又背负涂泥,见其可恶之甚也。既恶之甚,猜成其罪恶,如见载鬼满一车也。鬼本无形,而见载之一车,言其以无为有,妄之极也。物理极则必返其始睽也,无所不疑,故云「群疑」。睽极而合,则皆亡也。「往蹇来誉」,宜待也。

释文云:郑氏本作「宜待时也」。蹇之时,固以见险而能止为智,尤宜待时而动。若遂止而竟弗往,岂所宜哉?

王臣蹇蹇,终无尤也。跋涉劳苦,以求济国家之难,虽未见其济,然以身徇国,终亦可取,盖无尤之者也。

「往蹇来反」,内喜之也。九三来归,为主于内而得位,则在内二阴皆喜之。如春秋书「季子来归」是也。「反」当作「正」,承爻辞之误尔。

「往蹇来连」,当位实也。

处蹇难之中,而倚人之力,非实则不足以恃。今六四所以来连九三者,以九三当位而实也。平庵项氏曰:六四当位实也。上六以从,贵也。实与贵,皆指阳言之。六四以九三为实,以九居三,非当位实乎?六四则连之而已。上九以九五为贵,以九居五,非贵乎?上九则从之而已。若但言当位,则六四亦当位也,故加「实」字以明之。恕斋赵氏曰:易以阳为实,先儒谓六四以阴居阴,为得其实者,非也。

大蹇朋来,以中节也。

九五身在「大蹇」之中,而众皆来助之者,以其居中而有节,能以蹇难自守,不敢少纵于法度之外也。

「往蹇来硕」,志在内也。「利见大人」,以从贵也。

内,指九三。贵,指九五。孔子恐占者不知「来硕」为应九三,见大人为从九五,故曰

「往蹇来硕,志在内也」。利见大人,以从贵也。易道贵阳贱阴,从贵,盖谓从九五之阳也。秀岩李氏曰:「以从贵也」,与鼎初六同。

刚柔之际,义无咎也。

义,宜也。九二为下卦之主,而初六自下承之,故曰

「刚柔之际,义无咎也」。与坎六四同,皆取近而相邻之义。乃若蒙九与六五相应,则言「刚柔接」。

九二贞吉,得中道也。九二,以位言,以刚居柔,在他爻为不正,在二则以得中为吉。彖、傅云:「其来复吉,乃得中也。」而爻传云:

「九二贞吉,得中道也。」盖以九二居中,而能以中道自守也。

负且乘,亦可丑也。自我致戎,又谁咎也。

可丑,犹言可恶。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,斯亦可丑也已。自我致戎,是谁之过欤?自取其咎也。释文云:致戎,本又作「致寇」。案:其失自虞翻始,虞前皆依爻作「寇」。解而拇,未当位也。解以二、四两阳爻成卦,爻传独于九四曰「未当位」,何也?秀岩李氏曰:案,诸爻失位者,皆云「位不当」,而此变其文者,谓未当君位也。若进而之五,则当尽去群阴,乃为得耳。南窗汤氏曰:易唯二、五为当位,自余皆为不当位。愚谓,从李氏、汤氏之说,则当字作平声读。

「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」

不曰退小人,而曰「小人退」者,君子既有解而无诛戮,则小人信服,自尔退也。「退」,谓退而改过以自新也。「公用射隼,以解悖也。」

解之终,岂容更有悖逆不顺者,射之则悖者解矣。周易集说卷二十三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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