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:贞,丈人吉,无咎。
彖曰:师,众也;贞,正也。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。刚中而应,行险而顺,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,吉又何咎矣!
象曰:地中有水,「师」,君子以容民畜众。
初六:师出以律,否臧凶。
象曰:「师出以律」,失律凶也。
九二:在师中吉,无咎。王三锡命。
象曰:「在师中吉」,承天宠也。「王三锡命」,怀万邦也。
六三:师或舆尸,凶。
象曰:「师或舆尸」,大无功也。
六四:师左次,无咎。
象曰:「左次无咎」,未失常也。
六五: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。长子帅师,弟子舆尸,贞凶。
象曰:「长子帅师」,以中行也。「弟子舆尸」,使不当也。
上六:大君有命,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。
象曰:「大君有命」,以正功也。「小人勿用」,必乱邦也。
解读
「师贞丈人吉无咎」者,师者,众也,军旅之名,法长之义,故陆绩云「师为众首,法长而行」是也。以师为正,故曰
「师」。贞丈人吉无咎者,丈人谓严毅德长之人,可以监临于众,故曰「丈人」也。夫兴师征伐,必须有功劳,即无罪咎,故曰「吉,无咎」也。
象曰「地中有水,师,君子以容民畜众」者,缘地能包水,亦犹为师之主,容纳于民也。君子为众之长,当含小过,不尚绝严,容纳民人,畜聚于众也。
「初六,师出以律,否臧,凶」者,律,法也;否,破败也;臧,有功也。初六为师之首,必须齐整师旅,而不失法律者也。若其失律违法,虽见获功,徒劳而已,故否之与臧,皆见凶也。
九二,在师中,吉,无咎。「王三锡命」者,九二以刚德处中,为君委任,故曰「在师中」也。既为君所任,任大役重,必须有功,无功即凶,故曰「吉,无咎」也。吉者,有功之辞也。「王三锡命」者,以其能招万邦而有功,故君王三度锡赐其命。
「六三,师或舆尸,凶」者,六三体质柔弱,而复乘刚,又无应援,若使之行师,必见丧败,故曰舆尸而归,「凶」也。
「六四,师左次,无咎」者,以阴得位而无其应,无应即不可征伐也,得位则可以自处也。夫为帅众而处,必须量其便宜,取其右背山陵,前左水泽,而次止之,则「无咎」也。又云:「左是偏将处之,右是上将,有主死之权也。
六五: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。长子帅师,弟子舆尸,贞凶」者,以柔处尊,不先威猛,只是物来先犯者也。犹如田之苗稼为禽所犯,故用执之言语,问其情诛,亦无咎。故曰:「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。」六五体既柔弱,不可自行攻伐,故任用长子帅领师众也。若任之弟子,则致「舆尸」之凶。故庄氏云:「长子谓九二,德长于人也;弟子谓六三,德劣于物也。」
「上六:大君有命,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」者,上六处师之极,即是有功之人。既有功劳,即天子锡之爵命矣。若其功大,开国为诸侯;若其功小,使之承家为卿大夫也。若山入有功,但锡之金帛,不可任之以位,故勿用小人,必乱邦也。「大君」为天子,亦喻大人有天命,用之开国。小人无命,止于为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