鼎:元吉,亨。
彖曰:鼎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饪也。圣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养圣贤。巽而耳目聪明,柔进而上行,得中而应乎刚,是以「元亨」。
象曰:木上有火,「鼎」,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初六:鼎颠趾,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
象曰:「鼎颠趾」,未悖也;「利出否」,以从贵也。
九二:鼎有实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
象曰:「鼎有实」,慎所之也;「我仇有疾」,终无尤也。
九三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,方雨亏悔,终吉。
象曰:「鼎耳革」,失其义也。
九四:鼎折足,覆公𫗧,其形渥,凶。
象曰:「覆公𫗧」,信如何也!
六五:鼎黄耳金铉,利贞。
象曰:「鼎黄耳」,中以为实也。
上九:鼎玉铉,大吉,无不利。
象曰:玉铉在上,刚柔节也。
解读
「鼎元吉亨」者,鼎者器象之名,故何妥云:「古者铸金为此器,能调五味,变故取新,以成烹饪之用,以供宗庙,次养圣贤。」天子以天下为鼎,诸侯以国为鼎,变故成新,尤须当理,故先元吉,后乃亨通,故曰「元吉亨」也。象曰「木上有火,鼎」者,「巽」木也,又为入,「离」,火也。木入火中,是烹饪,鼎之象也。「君子以正位凝命」者,凝,严整也。鼎既变故成新,所以君子象之,正定尊卑之位,使其有别;布示严凝之命,使其不妄轻犯也。
初六,「鼎颠趾,利出否,得妾以其子,无咎」者,趾,足也;颠,倒也。「鼎」之为义,下实上虚,虚以纳物,实以受物也。今初六以阴处下,即是鼎口向下,鼎足倒上,即是鼎倾覆,足倒在上,故曰「鼎颠趾」也。鼎既「颠趾」,其所利者,利在倾弃鄙秽之物,故曰「利出否也」。以事明之,亦犹正室虽亡,媵妾不可为室主。若以妾为室主,亦犹鼎之颠趾,咎莫大焉。妾若有子,即母以子贵,以此继室,犹可免咎,故曰「得妾以其子,无咎」也。
「九二,鼎有实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」者,实为阳也,即,就也。鼎之为义,虚中待物,乃是其常。今九二以阳居中,失虚中之义,施之人事,即是志意盈满,不受规诲,故曰「鼎有实」也。「我仇」谓五也;仇,匹也。然六五是我之仇匹,有乘刚之疾,不得来就于我,为六五下有二刚爻,为疾也。我得全其志,不为骄盈,即获吉也,故曰「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」也。
「九三,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,方雨亏悔,终吉」者,鼎之为义,下实上虚。九三既处下卦之上,即是鼎耳。「鼎耳」之用,唯在虚空,以待铉而举之。今九三以阳处之,而自实塞,即是变革鼎耳之常道也,故曰「鼎耳革」。以人事明之,是怀小人之行而自实塞,不纳贤良,故曰「其行塞」也。既无虚中待物之心,物亦不来归己,犹之雉膏美物而终不得食,故曰「雉膏不食」也。「方雨亏悔,终吉」者,此戒其勿行刚处亢,以柔和为用,若不全任刚亢,务在和通,方欲为此和通,即亏减其悔,终获吉矣。雨,喻阴阳和顺也。
「九四,鼎折足,覆公𫗧,其形渥,凶」者,𫗧是八珍糁鼎之实也;渥,沾濡之貌。九四应在初,初已倾弃秽物,即九四有以受其珍美之物也。九四上近于五,即有承五之心,下又应初,又有施下之义,既承且施,力所不任,即致折足而倾弃其𫗧,故曰「鼎折足,覆公𫗧」。鼎足既折,覆于地,即被沙卤沾濡,喻之于人智小谋大,力小任重,受其至辱,灾及其身,故曰「其形渥,凶」。
「六五:鼎黄耳金铉,利贞。」者,黄中,谓五也;金刚,谓二也;铉者,扛鼎之物也。六五以柔居中,故曰「黄耳」。应在九二,以柔纳刚,纳金铉而以举之,故曰「金铉」也。所纳刚正,不为虚妄,故曰「利贞」。
「上九:鼎玉铉,大吉,无不利」者,坚刚之物而怀润泽之性,喻道大成而有斯美,体刚履柔,是用玉铉而以自举,故曰「鼎玉铉」也。应不在下,不私其用,故获大吉而无不利,故曰「大吉,无不利」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