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钦定四库全书

淙山读周易卷二十

宋方实孙撰

序卦

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。疏云:文王既繇六十四卦,分为上下二篇,其先后之次,其理不见,故孔子就上下二经名,序其相次之义,故谓之序卦焉。

序卦但言天地,不言乾坤者,以见易六十四卦自乾坤而出,不可得而定名也。盈天地之间者惟万物,故受之以屯。屯者,盈也。屯者,物之始生也。屯刚柔始交,故为物之始生也。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。蒙者,蒙也,物之稚也。物稚不可不养也,故受之以需。需者,饮食之道也。饮食必有讼,故受之以讼。夫有生则有资,有资则争兴也。讼必有众起,故受之以师。师者,众也。众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比。众起而不比,则争无由息,必相亲比而后得宁也。比者,比也。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比非大通之道,则各有所畜以相齐也。由比而畜,故曰小畜,而不能成大也。物畜然后有礼,故受之以履。履者,礼也。履而泰然后安,故受之以泰。泰者,通也。物不可以终通,故受之以否。物不可以终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与人同者,物必归焉,故受之以大有。有大者不可以盈,故受之以谦。有大而能谦必豫,故受之以豫。豫必有随,顺以动者,众之所随,故受之以随。以喜随人者必有事,故受之以蛊。蛊者,事也。有事而后可大,可大之业,由事而生,故受之以临。临者,大也。物大然后可观,故受之以观。可观而后有所合,故受之以噬嗑。可观则异方合会也。嗑者,合也。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贲。物相合则须饰以修外也。贲者,饰也。致饰然后亨则尽矣,故受之以剥。极饰则实丧也。剥者,剥也。物不可以终尽,剥穷上反下,故受之以复。复则不妄矣,故受之以无妄。有无妄然后可畜,故受之以大畜。物畜然后可养,故受之以颐。颐者,养也。不养则不可动,故受之以大过。养过则厚。物不可以终过,故受之以坎。过而不已,则陷没也。坎者,陷也。陷必有所丽,故受之以离。离者,丽也。物穷则变,极陷则反所丽也。有天地,然后有万物,有万物,然后有男女,有男女,然后有夫妇;有夫妇,然后有父子,有父子,然后有君臣;有君臣,然后有上下;有上下,然后礼义有所错。言咸卦之义也。

序卦不言咸者,男女之情,感以无心,不可以自言也。

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,故受之以「恒」。「恒」者,久也。物不可以久居其所,故受之以「遁」。「遁」者,退也。物不可以终遁,故受之以「大壮」。阳盛阴消,君子道盛。物不可以终壮,故受之以「晋」。晋以柔而进。晋者,进也。进必有所伤,故受之以「明夷」。「夷」者,伤也。伤于外者必反其家,故受之以「家人」。伤于外必反修于内。家道穷必乖,故受之以「睽」。「睽」者,乖也。乖必有难,故受之以「蹇」。「蹇」者,难也。物不可以终难,故受之以「解」。「解」者,缓也。缓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「损」。损而不已必益,故受之以「益」。益而不已必决,故受之以「夬」。「夬」者,决也。决必有所遇,故受之以「姤」。「姤」者,遇也。物相遇而后聚,故受之以「萃」。「萃」者,聚也。聚而上者谓之升,故受之以「升」。升而不已必困,故受之以「困」。困乎上者必反下,故受之以「井」。井道不可不革,井久则浊秽,宜革易其故。故受之以「革」。革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「鼎」。主器者莫若长子,故受之以「震」。震者,动也。物不可以终动,止之,故受之以「艮」。艮者,止也。物不可以终止,故受之以「渐」。渐者,进也。进必有所归,故受之以「归妹」。得其所归者必大,故受之以「丰」。「丰」者,大也。穷大者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旅。旅而无所容,故受之以巽。巽者,入也。入而后说之,故受之以兑,兑者说也。说而后散之,故受之以涣,涣者离也。物不可以终离,故受之以节。大事有其节,则物之所同守而不敢越也。节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。有其信者必行之,故受之以小过。守其信者,则失贞而不谅之道,以信为过,故曰小过。有过物者必济,故受之以既济。物不可穷也,故受之以未济终焉。

易不终于既济,而终于未济,易道无终穷也。淙山读周易卷二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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