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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雷噬嗑
卦辞:亨,利用狱。
彖曰:颐中有物曰噬嗑。噬嗑而亨,刚柔分,动而明,雷电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,虽不当位,利用狱也。

噬嗑:亨。利用狱。

初九:屦校灭趾,无咎。

六二:噬肤灭鼻,无咎。

六三:噬腊肉,遇毒,小吝,无咎。

九四:噬乾胏,得金矢。利艰贞,吉。

六五:噬乾肉,得黄金。贞厉,无咎。

上九:何校灭耳,凶。

孔易阐真

大象:雷电,噬嗑,先王以明罚敕法。

噬嗑者,口食物而合也。上离火,下震雷,随雷之火为电,是雷电一处。雷以震物,电以照物,刑中有德,杀中有生,如口食物必合,动不妄动,动而必明其滋味,此噬嗑之象也。

先王有见于此,知强暴凶恶之徒,多蹈于死地,而莫可逃者,皆由不知有罚法也。以是治律条,豫明轻重大小之罚,使人知其罪不可犯。果有不服王化,明知故犯,量其轻重大小之罪,敕其一定之法,使人知法不容逃。先明以示之,后威以刑之,生杀分明,刑德两用。在执法者不滥刑,在受法者甘于死,彼此无间,噬而嗑矣。罚也,法也。皆先王以明敕之,无非为天地立心,为生民立命也。凡用法者须当效先王,先明后行,庶不误伤其性命矣。彼世之妄想成道者,不能先穷其理,冒然下手,入于旁门曲学,着空执相,欲求长生,反而促死,其即先王之罪人,亦系嗑而未噬,空空无物,何益于事乎?

悟元子注解

噬,音食。嗑,音合。肤,音福。乾,音干。胏,音子。

噬者,食也;嗑者,合也,食物口合之义。卦体上下二阳象唇,三阴象齿,中一阳象口中有物。又卦德上离明,下震动,动而必明,明而后动,有不空于动之义,故谓噬嗑。此格物致知穷理之学,承上临卦而来。临者,二阳而临四阴,所以进阳采药也。但药物有老嫩,火候有时刻,毫发之差,千里之失,此穷理功夫不可缺也。

盖了性了命之学,全在穷理上定优劣,明的一分,行的一分,明的十分,行的十分,或知性而不知命,或知命而不知性,或知有为而不知无为,或知无为而不知有为,或知药物而不知火候,或知下手而不知结果,凡此皆是穷理不彻,而行持必不通。惟欲动之,须先明之,先明后动,动而无不如意,是以噬嗑用明中之动,有亨道也。明中之动,动必本明,其亨其利,有象治狱。天下难治之事,莫如狱。狱之真情不明,是者为非,非者为是,冒然用刑,殃及无辜,误伤性命。

修道如治狱也。辨别真假是非,如治狱之审断善恶;去假存真,而保性命,如治狱之赏善罚恶,而伸冤屈。人能以治狱之道穷究其实理,则明于心而见于行,尽性至命,未有不亨不利者也。

初九,刚而不明,冒然前进,进必至咎,是以屡校灭趾,以戒其足,勿妄动。不妄动于初,自不致咎于终。此行道先贵穷理也。

六二,柔而不刚,见理未真,仅得其肤廓,未得其肯綮,若急欲行之,不但无补于内,而且有伤于外,如噬肤灭鼻矣。鼻所以辨香臭,口食物而鼻先臭之。口不知味,虽鼻能辨,亦属于无用。幸其柔而中正,见理未真,不敢行持,得以无咎。此穷理未入者也。

六三,居二之上,识见稍高于二,较二更进一层,如噬腊肉也。肉在肤内,肉至于腊,须刚烈深入而后知味。三虽进益,犹未得真,似是而非,若有妄动,必反招凶,如噬腊肉遇毒矣。然志刚而性柔,不能成事,亦不败事,虽有小吝,终得无咎。此穷理渐入者也。

九四,居于明体,在三之上,穷理较三更进一层,如噬乾胏矣。胏为贴骨之肉,丝膜相杂,骨肉相连,又至于乾,不易剥去,若不刻入深进,而不能见真。以象取之,得金矢;以理取之,利艰贞。艰贞之利,不能辨而强辨,深造自得,如用金矢,而无微不入,似是而非之假,可以一概剥去,而得其真。明明朗朗,明于动,而动之无有不吉者。此穷理见真者也。

六五,居于四上,柔而虚中,穷理较四更进一层,如噬乾肉矣。穷理至四之金矢,是非邪正,判然分明,如乾肉而噬之无味,无容再嚼矣。然虽无味,犹当温故知新,于已明之理,更下一层功夫,已明而益求其明,必无一毫疑惑,而后笃行之。以象取之得黄金,以理取之为贞厉。黄金者,明而归中;贞厉者,正而惊惧,虚中惊惧,实见的有些一番道理。明于内而验于外,无行不合道,无事不得吉。此穷理绝无一疑者也。

上九,刚而不明,不知辨别实理,误用聪明,入于旁门,空空一世,终归泯灭,是以何校灭耳也。目明而耳聪,不能明理,应灭其目,何至来耳?盖以迷人不明大道者,皆由乱学乱问,听信盲师,不辨真假,着空执相,每多招凶受害,其祸根在耳。出乎尔旨反乎尔,不明于始,受伤于终,理有可决。此绝不知穷理者也。

然则穷理功夫,须要剥去一层又一层,直剥到道之骨髓处,无些子疑惑,方是真知灼见。若未到道之骨髓处,犹有隔碍,未云得真,不可妄动自招其祸。

噫!纵识朱砂与黑铅,不知火候也如闲,大都全借修持力,毫发差殊不结丹。穷理工夫,岂小焉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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