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钦定四库全书

周易玩辞卷四

宋项安世述。䷏豫,坤下震上,

利建侯行师

屯之时,九五屯膏,而初九为济屯之主,故为「利建侯」。豫之时,六五贞疾,而九四为由豫之主,故亦为「利建侯行师」。由我而豫,非「建侯」乎?朋盍而济,非「行师」乎?屯之初,豫之四,皆震之初爻,主器之长子也,故皆有「建侯」之象。屯动乎险中,故为「建侯」。而不宁。坎为忧,故曰「不宁」。豫顺以动,故为「利建侯行师」。坤为众,故曰「师」。

刚应而志行

九四一刚,言应犹小畜六四一柔,言「柔得位而上下应之」也。刚应即「朋盍簪」,志行即「志大行」也。

刑罚清

刑罚清而民服。非谓简省刑罚以悦民也。言顺理之事,不烦刑罚而民自服,如日月四时无裁抑之者,而其数自不相过,其气自无差忒,皆顺动之验也。时义

时用

豫、随、遁、姤、旅,皆若浅事而有深意,故曰「时义大矣哉」,欲人之思之也。坎、睽、蹇,皆非美事,而圣人有时而用之,故曰「时用大矣哉」,欲人之别之也。颐、大过、解、革,皆大事大变也,故曰「时大矣哉」,欲人之谨之也。人死于过而生于颐,颐受六十四卦之终气,故颐、大过之时,与解、革同其大也。

大象

豫之大象。言作乐者,凡「豫」多不善,「游豫」、「逸豫」、「怠豫」、「戏豫」,皆非君子所尚。惟乐者,先王之所以饰喜也。以此为「豫」,与天地祖考同其乐,则无恶于「豫」矣。然乐亦有郑卫,故必曰「崇德」,明非淫乐也。曰「殷荐之上帝,以配祖考」,明非自娱也。圣人之为豫虑,可谓深矣。「崇德」,犹章德也。说文曰:「作乐之盛称殷。」「崇」与「殷」皆盛大之意。

雷乐

雷出乎地而奋乎上,乐作乎下而荐乎上,其义一也。「作乐」「崇德」,皆下之顺事也。「荐上帝」,配祖考,皆所以感动乎上也。六二

六三

凡物之两间为「介」,介所以分也。许氏说文曰:「介,分画也。」当「豫」之时,五弱四强,人莫能分。六二辨于去就之分,如介于石闲,断然易识,不待事成,故「吉」。「终日」,谓成事也。六三介于狐疑之地,既上视而不能去,又迟回而不能就,故多悔。二爻之相反,中正与不中正而已。中正之人,则能早辨,故曰「以中正」也。不中不正之人,则不能自决,故曰位不当也

六二

六五

二「贞吉,五贞疾」者,二正而五不正也。贞于正,故虽违众而吉;贞于不正,是贞于疾也。疾可贞乎?君弱臣强,是在疾证为阳虚而阴实,虽久而不亡,何乐之有?然而君昏于上,臣治于下,臣尚戴君,天命未改,中位未亡,谓之疾可也,谓之死不可也。此其平王之后,威、文之时乎?初六

六三

九四,豫之主也。天下之豫,由我致之,犹急于朋合,不敢有自矜自怠之意。初六,小人也,见己之应,为主于上,即矜夸自鸣,其志已极,能无及乎?六三见四之得志,仰而慕之,已为可悔,又不决然从四,徘徊观望,以自后于朋合之时,则又可悔之甚者也。「有」字即古文「又」字,古周易又多作「有」。大抵人之常情,居豫之时,不矜则怠,是以祸乱相寻,倚伏不休,抑亦先觉者是贤乎?则六二其人也。以往事验之,初六则弦、黄之恃齐以为豫者也,六三则曹、卫之慢晋而自豫者也,六二则微子之去、箕子之留、比干之死,分义所在,坦然明白于殷、周未判之先,中庸所谓「前定之豫」也。非中正之人,其孰能之?谦九三

豫九四

谦之九三,伊尹、周公之事也。书曰「臣罔以宠利居成功」,记曰「有庇民之大德,有事君之小心」,即易之「劳谦」也。豫之九四,齐桓、晋文之事也。首止之会,践土之盟,即易之「由豫」也。

勿疑朋盍簪

「勿疑,朋盍簪」,按释文:「簪」字或为撍,或为寁音,或为子甘反,或为子感反,其训皆为速也,疾也。王弼作易传,尽废先儒之说,独「簪」字仍训为疾。盖古训有不可易者,此类是也。「豫」之时,上下怠慢,治之之法,以齐速为上。故二以「不终日」得「吉」,三以「迟有悔」。九四以大贤之资,居可为之位,仗阳刚而履柔顺,为上下众阴之所宗仰,所宜速合群类,以扶王室,岂可更有疑缓之心,以滋其怠哉?孔子曰:「相桓公,霸诸侯,一匡天下,民到于今受其赐。微管仲,吾其被发左衽矣。」此正「豫」之九四也。圣人导之以「大有得」,勉之以「勿疑」而速合,其爱天下切矣。管仲曰:「宴安鸩毒,不可怀也。」姜氏曰:「怀与安,实败名。」皆明于由豫之机者欤!三、四居上下之交,故两爻皆有迟疑之戒。

上六

上六,冥豫成,有渝,无咎。「成」者,极也。「豫」极则昏,故曰「冥豫」。「成豫」之反为「谦」,「谦」则无豫怠之咎。上之变为「晋」,「晋」则无冥暗之咎,故曰「有渝,无咎」。凡言「渝」者,皆当以变卦观之。

六爻

初六,悦乐之豫也;六二,先事之豫也;六三,犹豫也;上六,逸豫也。诸爻「豫」义各自不同,然皆因九四而生,故九四为「豫」之主。䷐随震下兑上

天下随时随时之义

释文云:「王肃本作天下随之。随之时义大矣哉!」按此,则上「时」字为声之误,下「时」字为字之倒也。或曰:古「时」字从之,故「之」、「时」二字易杂,然则皆字之误也。

大象

「震」,朝气也。兑,暮气也。春入于秋,岁之暮也。卯入于酉,日之暮也。木入金乡则绝,雷入泽中则蛰,人入晦时则息,皆随时之明义也。

初九

同人之初曰:「出门同人,又谁咎也。」随之初曰:「出门交有功,不失也。」同与随皆贵于正大,不可有所私昵,故皆以「出门」为贵。

官有渝贞吉

官,主也。初九为一卦之主,以乾之上九,与坤之初六,相变而成随。上九、初六本皆不正,因变而得正,遂有动说之象,故曰「官有渝,贞吉」。此一句论卦之始变,二爻相易,此随之本也。即卦辞所谓「刚来而下柔,动而说随」也。「出门交有功」,欲其舍内卦之二阴,从外卦之正应。此一句却论成卦之后,上下之相随,此随之用也。在变,则欲其改不正而为正,在应,则欲其舍不正而交正。随之贵于正如此,即卦辞所谓「大亨贞无咎」,而天下随之也。

初九

九四

当随之时,近者易昵。初九近于六二,九四近于六三,阴阳之情,以近而相随,则随之失道者也。初与四虽俱为阳,然以正应相随,则随之合道者也。初九当出门之初,尤所当谨,故欲其交有功之人,谓随四也。四有明善之功,故曰「有功」。于九四,则欲其有孚在道,谓随初也。两阳以正相孚,则所孚在道而不在情。「复」之四从初九,亦谓之从道。初四互离为明,明于邪正之辨,则其所交自然无咎。故曰:「孚于道者,明之功也。」

六二

六三

六二:系小子,失丈夫。象曰:「系小子」,弗兼与也。六三:系丈夫,失小子。象曰:「系丈夫」,志舍下也。说者以丈夫为正应,非也。凡言「系」者,皆非正应,以私意相牵系尔。凡言「失」者,谓正应也。本应有而今亡之,故谓之「失」。六二与九五为正应,系初九则失九五矣。以二阳言之,故初为「小子」,五为「丈夫」也。六三与上六为正应,系九四则失上六矣。以阴对阳言之,故六为「小子」,九为「丈夫」也。「丈夫」、「小子」,特言其大小之别尔,非有所谓抑扬也。上卦以上六为上,九四为下。六三之志止处于下,必不从上,故曰:「志舍下也。」舍,止也。盖六三不正之人,故其辞之决如此。若六二,则姑言邪正不可兼得而已。盖资禀中正者,或能自择所随,若其资不正,则无望矣。

六三

九四

六三曰:「随有求得,利居贞。」九四曰:「随有获,贞凶。」此皆言三四相随,不得其正也。三之与四,以阴求阳,无不得者。但据理言之,有得者不足以为利,而居正者,乃所以为利也。四之于三,不求而得,可谓有获矣。然揆之正道,则为有凶也。盖三与四本非正应,又以六居三,以九居四,皆为不正,非「元亨利贞」之义也。三若能居而不求,以固守上六之正应,虽均是阴,而合于义,在随之德,乃为利也。四若为道而不为获,有孚于初九之正应,虽均是阳,而明白无邪,在随之道,乃为有功也。圣人之言功利,一出于正如此,与后之言功利者异矣。阴相随,止于利,阳相应,故可以立功。

孚于嘉

五之嘉在二。婚曰「嘉礼」,亦曰「嘉耦」,非正应不足以当之。象恐后人误以九四为嘉,故释之曰:「位正中也。」其为九五、六二明矣。今人犹有误指九四者,以九四爻辞亦有「孚」字,然不知孚字可通用,而正中二字不可通用也。

上六

随之极,当变为蛊,上兑变艮。昔说而随我,今执而止之,故曰「拘系之,乃从维之」,明人心之变也。兑为西,艮为山,震之一阳升于西山之上,故曰「王用亨于西山」。明己亦自变也。在变卦、伏卦、反对卦,三象皆然。事势至此,不得不变,故曰「上穷也」。凡易言穷者,皆谓其当变。然穷而能变,是亦随时。若与之俱穷,则非善随者,此随之义所以大也。方当世变,尽力以求通,吉凶皆未可知,故不言「凶」。

用亨

大有九三:「公用亨于天子。」随上六:「王用亨于西山。」益六二:「王用亨于帝。」升六四:「王用亨于岐山。」四爻句法皆同。古文「亨」即「享」字,今独益作「亨」读者,俗师不识古字,独于享帝不敢作「亨帝」也。若天子与山,则或以为无享理,不知宾礼自有享王,吉礼自有山川之祭也。凡称享者,正谓其有以通之,虽作亨音,亦止言享礼尔。

西岐

西山在宗周故国雍州之西,今陇西西县诸山,南汉水之所出也。梁州亦有西县,乃东汉水之所出,在周之南,非西境也。享岐山者,不出国都,享西山则从其方而祀之,亦乃从「维之」之义也。

六爻

二、三上言「系」者,皆阴爻也。阴之随人也以系,系者私情也。四、五言「孚」者,皆阳爻。阳之随人也以孚,孚者公道也。此可以见阴阳之情。䷑蛊,巽下艮上

元亨

随,元亨,彖谓之「大亨」。「蛊,元亨」,彖仍曰「元」者,人情说随,无所阻碍,事已遂矣,故谓之「大亨」。蛊坏之时,凡事创始,亨自此始,故曰「元亨」。大亨者,恐其荡也,故继之以「利贞无咎」。「元亨」者,方经营之,既欲其为之勇,又欲其虑之周,故曰「利涉大川」。又曰「先甲三日,后甲三日」。

蛊甲巽庚

巽九五之变为「蛊」。巽者,事也。事变至蛊,则当复始,故于蛊谓之甲。甲者,日之首,事之始也。蛊之六五,复变为巽,蛊既始事,巽又申之。事之申重者,非更则续,故于巽谓之「庚」。「庚」,更也,续也。蛊以全卦言,故于卦辞言「甲」。巽至上卦而后为重,故于九五言「庚」。甲庚者,十日十二辰之纲也。戊己分王四时,自甲历乙丙丁三日而至庚,自庚历辛壬癸三日而至甲,故取以为「三日」之象也。

三日

甲庚之先后,皆称三日。先后者,上下卦也。三日者,三爻也。「先甲三日」,蛊之下三爻,「巽以行事」也。「后甲三日」,蛊之上三爻,止而不行,又将复蛊也。天道自巽而艮,复自艮而巽,故曰「终则有始,天行也」。明事未有不蛊,蛊未有不复造者,此以天道言也,故不言吉凶。「先庚三日」,巽之下三爻,行事之初,我与民皆未敢信也。「后庚三日」,巽之上三爻,行而又行,我与民皆信之矣。故曰「后庚三日吉」。明初犹未吉,至终而后吉。此以人事言也,故以吉终之。

大象

「振民」象风在下,「育德」象「山在上」。山下者,人禽草木之所聚,风于其闲,鼓荡回薄,飞走动植,为之纷然,事莫盛于斯矣。

父母

晁公武氏曰:蛊非一日之积,必世而后见,故诸爻皆以父母为言。

初六

初六阴柔,本非干蛊之才。然蛊之成卦,乃因坤之上六来为初六,则初六者,成卦之主也。故圣人于此爻详言治蛊之事,专取卦主为义,不论其才也。又去柔居刚,亦有志于治蛊者,故象取其意,而爻戒其危焉。初六有干蛊之志,九二有内干之才,九三有外干之才。大抵蛊下三爻皆能干者,以其巽体,主于行事也。

意承考也

干父之蛊,迹若不顺,意则承之也。迹随时而迁,久则有敝,何可承也?孝子之于父,不失其忠爱之意而已。

不可贞

相承谓干母者不可太刚,非也。夫谓之干母,则已明其居柔用柔,止可干阴事,自无太刚之虑矣。不可贞者,言其自干母之外,他事不可守此以为常法也。若干父事如此,则不胜其任矣。母道失则强,故当以柔济;父道失则弱,故当以刚举也。往见吝,裕蛊。

蛊主于作事,故「利涉大川,往有事也」。往有事为利,则往未得为吝矣。晁公武氏曰:「裕,益也。秦二世以就始皇之宫室为孝,卫州吁以修先君之怨为孝,皆裕蛊也。」安世按:「裕」者,长其恶也。若二人则逢其恶,不止于吝而已。

六五

六五之才,虽不足于干,然得尊位,行大中,能以令名掩前人之蛊者也。故曰「干父用誉,承以德也」。言不以才干,而以德干也。大抵蛊之上三爻,皆非能干者,以其艮体主于止也。

上九

居蛊之终,则无事之时也。在蛊之外,则不当事之人也。然当事者以干蛊为事,不当事者以高尚为事,亦各事其事也。故不曰「无事」,而曰「高尚其事」,事得其宜,非宜干而不干者,故曰「志可则也」。六四在事中而不事,则可吝矣。

六爻

蛊六爻皆以刚为贵,初与五以柔位刚,亦得吉誉。九三刚而不中,在他卦多凶,而于蛊独无大咎。惟六四一爻,位与德俱柔,遂以见吝。以此见「干蛊」涉川,非刚不济也。上九无预于事,亦以刚介为高。

卦爻总义

蛊卦之体,巽伏而不动,外刚而内柔,有致蛊之象。而其诸爻,乃有治蛊之才。九二以柔行刚,能干母之蛊者也。九三以刚行刚,能干父之蛊者也。初六、六五皆资柔而志刚,亦有干蛊之志。初在下而承乾,故为意在承考,臣之事也。五在上得中而应乎「乾」,故为「德足以承考,君之事也」。初当治蛊之始,故为「厉」。五享治蛊之成,故为「誉」。方承继之初,骤有所改,以迹言之,但见其危,安得有誉?惟识者察之,知其意非悖父尔。及事定之后,人被其德,乃始信其为孝而称誉之。治蛊之难,盖如此夫!䷒临兑下坤上

临者大也

易之卦义,不专取字训,但因事立义耳。人之所需者,以饮食为急,故「需」为饮食,「需」不训食也。人之所行,以礼为重,故「履」为礼,「履」不训礼也。治蛊者必有事,故曰「蛊者,事也」。「蛊」自训「坏」,不训「事」也。能临物者必大,故曰「临者,大也」。「临」自训「莅」,不训「大」也。

「元亨利贞」,指六阳之卦也。「八月有凶」,指二阴之卦也。二阳方长,虽未成「乾」,而已有「乾」之德;亦未至成「遁」,而已有「遁」之祸。圣人岂好为是豫言哉?二阳之长,必至于「乾」者,天道之当然也。其长如此,其消亦如此者,亦天道之当然也。故曰「大亨以正,天之道也」。「八月有凶,消不久也」,皆以天言之。然则抚消息盈虚之运者,其可不勉其所必至,而防其所将及哉!虽以天言,而人事之当谨者,固在其中矣。

彖象

彖言「以刚临柔,自下而长」,以临上之四阴也。象言「以高临深」,自上之坤,以临下之兑也。象取物象与爻象不同,皆此类也。

大象

泽上于地,人所防之泽,陂堰是也。泽有时而决,其所容亦有限。地中有泽,自然之泽,巨野、洞庭是也。泽无时而穷,其所容亦无限。临下之道,莫善于此矣。以政临民,犹堤中之水;以教临民,犹地中之泽。教民之念既无时而穷,则所容保之民岂复有限哉!放勋曰:「劳之来之,匡之直之,辅之翼之,使自得之,又从而振德之。」禹曰:「戒之用休,董之用威,劝之以九歌,俾勿坏。」所谓「教思无穷」者,此之谓也。以字义言之,「教思无穷」属兑,「容保民无疆」属坤。

初九

九二

初九、九二皆临阴者也。以阳临阴,反在阴下,有男下女之象,故皆为「咸」。夫之临妇,其道如此。初者,临之始也。以九居初既正,而所感六四又正,固守其正者也。虽其志可尚,然不周于用,吉在自守而已。九二不主于贞而主于中,则善用其临者也。此以中感,彼以中应,君安之,众信之,故不独其身之吉,而行之于世,亦无不利也。盖二阳初长,四阴方盛,犹未肯顺听其命,必用中而后为利。若直行吾志,必不利于行也。故象于初九则曰「志行正也」,于九二则曰「未顺命也」;于六五则曰「大君之宜」,行中之谓也。圣人当刚长之时,其为君子虑,可谓深矣。阳进至三为「泰」,则外顺矣。九二、六五犹以中行为福,而况于未顺命之时乎?

九二

六三

九二刚长而得中,故「无不利」。六三阴消而不中,故「无攸利」。二以心感人,三以口说人,此君子小人之所以分也。

六三

六三以甘媚临而「无攸利」,见君子之难说也。既忧之无咎,又见君子之易事也。其处己也严,故不受不正之媚;其与人也宽,故不治既忧之人。爻辞虽为六三言之,然可以见二阳之用心矣。余见大壮上六。

六四

六五以应九二而得吉,上六以志在内而得吉,六四与初九正应,独不得吉。五为大君,四为大臣,五方用九二以临众阴,三四不中,首当斥去,四得无咎,已为幸矣。此保位之臣,非大臣也,故曰「位当」而已。

六三

六四

三与四皆以阴柔而在高位,三以说媚阳,故虽咎而不长,四以顺应阳,故得「无咎」。其所以胜于三者,三不当位,四当位也。

临六五

家人上九、

临六五曰:「知临,大君之宜。」后世必有以苛察为知者矣,故曰:「大君之宜。」行中之谓也。言知在知人,使中正之贤得行其道,不在徧知也。家人上九曰:「威如吉。」后世必有以刻下为威者矣,故曰:「威如之吉,反身之谓也。」言威在自畏,不在威人也。夫子赞易,大抵如此,故谓之「赞」,谓之「翼」也。三四五上,

临卦阴爻,皆以当位为吉。四当位故「无咎」。上当位亦无咎。三不当位故「无攸利」。独五不当位而反吉者,五君也。二阳之所恃,非二阳之所临也。阳来临阴,凡阴类皆当用柔,惟大君为宜用刚。何则?自下临上,暗君之所疑也。君刚则与阳相知,不疑其临己,故曰「知临」。五能知二,则二之中道得行于上,故曰「行中之谓也」。舜之所以为大知者,以其能用中也。择乎中庸而不能守,则谓之不知。孔子以「行中」解「大君之宜」,而「知」字之义,亦因以明矣。

上三爻

临,以上卦临下,四最在先,与下卦至相逼,故为「至临」。上最在后,与下卦隔四阴,故为「敦临」。敦者,积厚之名也。五不先不后,独当其中,与二相知,故为「知临」。相知者,宜于得吉。相逼者,仅以位当而得无咎。上与二无交,若从当位之例,无咎可也,而又得吉,何哉?盖临之上二,有相交之理,非他卦比也。临与颐互相易,「颐」之上二相交而成「临」,「临」之上二亦相交而成颐。以交二而言,则可以得五之吉;以当位而言,则可以得四之无咎,是以为「吉无咎」也。虽然,其无咎易见,其吉难知,故夫子独解「吉」字曰:「敦临之吉,志在内也。」「内」即九二,「敦」即颐之上艮也。明与二合志,则上化为艮,遂成由颐之主,此其所以兼四五之德而有之也。䷓观坤下巽上

观字音

「观」字卦名,并一卦内并是平声,惟「观天」下一字是去声尔。序卦以「可观」解卦名,杂卦以「或求」解卦义,皆下观上也。彖之「观天」,象之「观民」,六爻之所观,无一可作去声者。颐与观互相变,故颐之卦辞、爻辞皆用「观」字,然亦止是平声。大观大壮,

「观」,四阴方盛,以二阳为大;大壮,二阴在上,以四阳为大,不论其多寡上下,而论其德也。

盥而不荐

古之君子不必亲相与言也,以礼乐相示而已,此所谓观也。然犹假礼乐,未足以言大观也,则不见而章,不动而变,无为而成,不言而信,不怒而威,不赏而民劝,不怒而民威于𫓧钺,笃恭而天下平,无声无臭而万邦作孚,此所谓大观也。故曰「盥而不荐」。盥者,祭之初步,方诣东荣,盥手于洗,凡祭之事,百未为也。荐者,祭礼之最盛,四海九州之美味,四时之和气,无不陈也。斋明盥洁,无所陈布,而「有孚颙若」,己不可掩,盖相观而化,其神如此,故谓之神道也。先儒谓盥则诚意方专,荐则诚意已散,「盥而不荐」,谓专而不散,非也。仁人孝子之奉祀也,岂皆至荐则诚散乎?此但以「盥而不荐」,象恭己而无为尔,非重盥而轻荐也。如所谓「不动而变,不言而信」,岂以言动为不美哉?但不烦言动而已。

神道

神道者,形容观字也。凡有言者,有事者,皆以迹治,未可以为神也。观则不言不动,相观而自化,此以为神也。不察者以为别有神道,是不达观义也。天不言而四时自不忒,此天之神道也。圣人恭己无为,而天下服其至教,此圣人之神道也。记曰:「天道至教,圣人至德。」味此二言,可以知观道之神矣。童观𬮭观。

初六为下民,故曰童观。言其于观也,如童子之时,未有知识也。下民日用而不知,则其常也。君子而不著不察,则可羞矣。故曰「小人无咎,君子吝」。六二在中馈,故曰「𬮭观」。言其于观也,如妇人之目,所𬮭者狭也。妇无公事,所知者蚕织;女无是非,所议者酒食。此在女德,不失为贞。男子而寡见谀闻,则可丑矣,故曰利女贞,亦可丑也。二爻皆小人之安于下者也,故独论其德,以为非君子之事而已。六三以不正之阴,处下卦将革之时,遂有窥伺君子之意,故方论其情状也。又在上下之交,故有「进退」之象。「观我生」、「观其生」。

五为一卦之主,以中正观天下,为天下之所尊仰。凡言「我」者,皆指五也。观卦四阴进逼二阳,初稚二贞,未有凌阳之势。六三不正之小人,在下卦之上,其志刚躁,将进而逼阳,以成四阴之势者也。时以九五中正,尚未失道,故未敢遽进,方观九五之所为,以为进退,故曰:「观我生,进退,未失道也」。为九五者知其如此,则当自观我之所生,以为休咎之决。民向之,则我为君子,民背之,则我非君子也。故曰:观我生,观民也。民即在下之众阴也。上九当剥之时,在卦之外,无民无位,小人之进退,下民之向背,皆不由已,但谨视其身,思自免咎而已。非卦之主,故但称其「生」。此即「剥」之君子观象之时也。阴进则灭阳而为「坤」,阴不进则阳存而为硕果,道之兴废,皆未可知,故曰:「观其生,志未平也」。观本是小人逼君子之卦,但以九五中正在上,群阴仰而视之,故圣人取之,以为小人观君子之象。象虽如此,势实渐危,故五上二爻皆曰「君子无咎」。言君子方危,能如九五之居中履正,能如上九之谨身在外,仅可免咎尔。不然,则九五建中正以观天下,虽元吉大亨可也,岂止无咎而已哉。明二阳向消,故道大而福小也。此即唐武宗之时,内之宦者,外之牛李之徒,皆欲攻李德裕者也。但以武宗刚明在位,故仰视而不敢动,一日事变,则万事去矣。

临未顺命,观未失道。

临以二阳逼四阴,九二尚用咸以临之,而不敢遽进者,以阴方强盛,未顺命也。观以四阴逼二阳,六三尚用观以伺之,而不敢必进者,以阳方中正,未失道也。此两象辞,皆指所敌言之,而诸儒往往求之于本爻,所以未得其说也。两辞皆称「未」者,临终当为泰,观终当为剥。方长之势,决不但已,特未而已,非终于不进也,故曰未

尚宾也

尚者,配上之名。宾者,对主之称。舜尚见帝,迭为宾主,即其义也。四阴方盛,势与五敌,所幸九五未失君道,而四又履正,故其来止于尚见而为宾。使其以不正相遇,则为敌矣。国有光则人宾之,无光可观,则为敌可知。故当观之时,圣人惧焉。

风行地上

「风行天上」,人不见其迹也。「风行地上」,则所加者偃,所触者动,夫人而见之矣。先王俯就其民而教示之,盖如此。若彖所谓「大观在上」,则自以爻象言之,乃风化之本原,非此之谓也。易之彖与大象取义不同。方与民属地;省之「观之教之」,属风。

凡论全卦之义,皆以主爻为我。蒙以九二为主,故彖辞称「我」者,九二也。小畜以六四为主,故彖辞称「我」者,六四也。观以九五为主,六三所称之「我」,即九五也。颐以上九为主,初九所称之「我」,即上九也。小过以六五为「我」,中孚以六二为「我」,皆统言一卦之义者也。独需三、解三、鼎二、旅四,自以本爻之吉凶而称「我」,非一卦之事也。

变卦主爻例

反对卦皆自消息卦变,一升一降而成卦。以义重者一爻为主。消息卦皆自乾坤变,一阴一阳者,以初、上为主。复、夬,乾之初、上;姤、剥,坤之初、上,二阴二阳,三阴三阳,皆以二、五为主。不反对八卦皆自坎离变,乾之二、五,中孚之三、四,大过之初、上,皆与离之二、五相易而成卦。坤之二、五,小过之三、四,颐之初、上,皆与坎之二、五,相易而成卦。两升两降,亦以一爻义重者为主。大过、颐象一阴一阳之卦,以初、上为主。坎、离、小过、中孚,象二阴二阳之卦,乾坤象三阴三阳之卦,皆以二、五为主。周易玩辞卷四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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