钦定四库全书
周易窥余卷七
宋郑刚中撰上经颐至离䷚震下艮上
「颐」:贞吉。观颐,自求口实。
彖曰:「颐,贞吉」,养正则吉也。「观颐」,观其所养也。「自求口实」,观其自养也。天地养万物,圣人养贤以及万民,颐之时大矣哉!「颐」之道有二,所养与自养皆不可不正,故贵乎能「观」。「观」者,所以察其正不正也。「观颐」所谓「观其所养」;「自求口实」所谓「观其自养」。养人曰「颐」,自养曰「口」者,「颐」者养之道,口则止乎口体而已。「震」,东方也,万物出乎「震」。「艮」,东北,万物之所终始,天地所以养物者在此。舜命九官,政在养民,九官咸事其事,有震之动;舜恭己南面,有艮之止。圣人所以养民者在此。上而天道,下而人事,内之在己,外之在人,举不外乎养。而养之道,震、艮二体足以兼之。震、艮之象,求之口颐,其上止下动,亦具是理,可谓大哉!或问:颐之道,内则养己,外则养人,今于天地止曰「养万物」,于圣人止曰「养贤」,皆不及其自养者,何哉?传曰:「天地裕于万物,万物裕于天地。」则养万物者,乃天地自养之道也。又曰:「民养君以自安。」则养贤及万民者,乃圣人自养之道也。自养养彼,颐皆具之,独不可不察其正否尔。宋衷曰:「君子割不正不食,况非其食乎?」郑康成谓「二五皆离爻,离为目,观象也」。鼎祚易谓,颐本观卦,初六升为六五,九五降为初九,故观变为颐,此其所以不得不观也。翟元谓,天上地初也。万物,众阴也。集传谓,上九尚贤,在五位之上,坤众为民,养贤及万民之象。
象曰:山下有雷,颐。君子以慎言语,节饮食。
言语、饮食,同见于象者。言语虽不取于养,而颐者,言语饮食之所由也。震动为雷,雷在山下,有过之象。过则生患,故圣人于以戒焉。戒之宜如何?止其过而已矣。曰「谨」曰「节」,所以止其过也。
初九,舍尔灵龟,观我朵颐,凶。
象曰:「观我朵颐」,亦不足贵也。
初九刚明在下,如灵龟之潜伏,引气而饱,可以无待于养。苟躁动失己,舍其自饱之灵,怀不足于它人,则「朵颐」而观,无足怪者。「朵」,动也,谓观彼之食而动其颐。鼎祚易谓颐垂下,下动之象也。爻辞假托以指初九之失,故有「舍尔观我」之辨。夫有欲炙之色者,必人之台隶,何足贵哉!虞翻谓「离为龟」,集传谓「自明夷之离变,故初九有龟象」。盖本于翻之说也。然五地生介物,则龟必本于土;六龟惟天龟为灵龟,则龟必本于乾。初九,震也。震本坤,一索得乾,乃变为「震」,具乾坤之气,故初九有「灵龟」之象,不必专用离为说也。
六二,颠颐,拂经,于丘颐,征凶。
象曰:六二「征凶」,行失类也。
「颠」、「拂」,谓二之于初、上也。二以阴柔不自养,下比初而资之,此之谓「颠颐」。初不与为应,又趋上而求之,此之谓「拂经」。「丘」谓上九,言其养之在高也。夫二、五相应,道之经也。二比初,先既颠颐志,上九又从而拂其经。卦止两阳,而二违其常度,如此,可谓失其类矣,安得不凶?易传曰:六二中正,在它卦多吉,而此凶,何也?曰:时然也。丛说谓:训「拂经」为「违其常」者,说盖本于王肃。
六三:拂颐,贞凶。十年勿用,无攸利。
象曰:「十年勿用」,道大悖也。养正者,颐之常道也。不拂其常,则不拂乎颐之正。拂颐之正,宜其凶矣。夫圣人所以养贤者,欲其及百姓也。六三所居不正,上无所得,下无所资,拂养正之常,而动违其吉,尚可望其及人乎?无以养人,何以养汝为?故十年弃之勿用。集传谓:「十,坤数之极。」说盖本于虞翻。
六四:颠颐,吉。虎视耽耽,其欲逐逐,无咎。
彖曰:「颠颐」之「吉」,上施光也。六二、六四皆「颠颐」,六二「颠」而「拂」,六四「颠」而「吉」,何也?二比初,非其应,四下初,乃其正应故也。得正应而下之,犹在上者,能下贤而相与以济天下之务,吉之道也。下贤得吉,天下之务成,则养人之功不在其下而在其上,故曰:「颠颐之吉,上施光也。」易传曰:「六四赖人以济,必养其威严,重其体貌,如虎视耽耽然,则下不敢易矣。虎性贪物,然使其意不远而欲之急,则有中伤之害。今视耽耽而有威,欲逐逐而不急,能尽资物之善矣。」「逐逐」,诸家之说不一,子夏传作「攸攸」,荀爽作「悠悠」,刘歆作「跾」,远也。说文:「跾,式六反,音式六。」而义以「远」训者,其说为通。盖缓而不迫,若所谓「匪棘其欲」也。马融谓「耽耽」为虎下视貌,亦六四下视初九之意。诸家虎之取象不一,「颐」之虎当用「艮」也,说在履卦。
六五:拂经,居贞吉,不可涉大川。
象曰:「居贞」之「吉」,顺以从上也。
六二、六五皆「拂经」,六二「拂」而「凶」,六五「拂」而「吉」,何也?曰:二应五而志上,其道拂矣,故「凶」。五不自养人,使人由上九以养于道,虽拂而事得所付,故「吉」。虽然,上九贤也,能顺以从贤,然后可以吉。不然,事失所委,加以「拂经」,其能吉乎?故又欲其「居贞」。若乃以此道而济大难,涉大险,亦未见其可。夫何故?刚明不足故也。故曰「不可涉大川」。夫「颐」之内卦,非无中正之德,而三爻皆「凶」;外卦非无过不及之失,而三爻皆「吉」。盖道宜静重而戒躁动。内卦,「震」也,吉凶、悔吝生乎动,于此可见。上九:由颐,厉,吉。利涉大川。
象曰:「由颐,厉吉」,大有庆也。
五养道不足,能使其下由上九以养,在五亦为「贞吉」。彼居上九之任者,其可一日安乎?宜伊周之忧畏也。惟居安思危,故能济天下之难,此所以「厉吉」。上五变而易位,成「坎」,「大川」之象。变阳得位,「大有庆」之象。䷛巽下兑上
大过,栋桡,利有攸往,亨。彖曰:「大过」,大者过也。「栋桡」,本末弱也。刚过而中,巽而说行,「利有攸往」,乃亨。大过之时大矣哉!
王弼谓:「初为本,上为末。」向秀谓:「本为善始,末是令终。始终皆弱,栋是以桡。」以此考之,「本末」谓初、上也。孰为栋欤?四阳是也。谓阳为「栋」者,取其刚强任重。初、上对成其两端,如屋之有极。惟本末皆壮,则栋隆而屋安;本末弱,则栋桡而屋倾矣。夫既以四阳为栋,阳桡矣,何能大过?曰:易不可一端求也。以二阴论本末,则四阳为栋,弱且桡者,其时也。阳为大,阴为小,四阳用事于二阴之间,则大者必过,此致大过之由也。彼有由以致其时,此君子有为之日,故「利有攸往」。何则?千金之子,坐不垂堂,栋桡屋坏,尚安坐而不往,则子产所谓「侨将压焉」者也。往而后亨,此新故之理。易传曰:「立天下之大事,兴不世之大功,成绝俗之大德,皆大过之事。」又曰:「所谓大过者,常事之大者尔,非有过于理也。」大抵「刚过而中,巽而说行」,乃君子有为之道,非大过人者不能进也。虞翻谓「巽为长木,故称栋」。集传谓:「兑者,巽之反,长木反在上为栋。」然翻谓「大过」者,大壮变也。集传之谓「自遁之六二变」,何也?盖遁一变讼,再变巽,三变鼎,四变大过,皆以六二一爻升而上也。大壮亦自遁来变。以变之次第论之,则翻之说为未然。翻止谓初、五相易,则大壮为大过也。
象曰:泽灭木,大过。君子以独立不惧,遁世无闷。
泽而灭木,非理之常,所谓过也。大过之时,可以有为,而未必皆可济,但「利有攸往」而已。时乎可救,则君子出而有为,故「独立而不惧」。时不可为,则君子入而自守,故「遁世无闷」。立而不惧,所以「勇于义」;遁而无闷,所以「安于命」。二者皆非「大过」人不可。
初六:藉用白茅,无咎。
象曰:「藉用白茅」,柔在下也。
当有难之时,无济难之才,以卑自处,不与物争,如是可以「无咎」乎?曰:未也。刚者在上,势自不能与之争。苟谓「错诸地」已可,而不复致谨,则志意不诚,污染可变,咎由之以致矣。故君子宁过于谨,谓「错诸地」而未可,又以白茅藉之,所谓「过于谨」也。过于谨,然后可以行于大过之时。故孔子谓「慎斯术以往,其无所失矣」。巽柔为白茅。侯果谓「洁诚肃恭而不怠」。
九二:枯杨生稊,老夫得其女妻,无不利。
象曰:「老夫」「女妻」,过以相与也。
刚而不过,过而不得其中者,皆不可有为于大过之时。惟九二刚过而中,此其所以为济难之爻。夫如九三者,谓之刚过可也,二何过之有?曰:谓阳胜阴也。胜阴而不得其中,则阴非所乐比,尚能成生生之功乎?九二与初六,盖过而相与者,故有「生稊」、「女妻」之象。「大过」之难,生乎衰弱,二能济之,则衰弱复苏。「老夫」谓二,二为老者,为刚之过乎阴也。「女妻」谓初,初为妻者,为上与二比,且己为初阴也。「老夫女妻」,犹九二脱衰弱之厄,复苏以生育也。生稊者,生育之效也。大过之时,木尝为泽所灭,既济其难,则灭木复生。故虞翻谓兑为泽,枯杨得泽则复生稊,盖灭木之反也。九三,栋桡,凶。
象曰:「栋桡」之凶,不可以有辅也。
刚过而中,此济大过之德。阳过于阴,大过于小,强过于弱,此济大过之理。九三以大过之阳居体之极,则是刚过而不中矣。所与为应者,以阴居上体之上,而以阳出其下,则是弱而小者反胜矣。如是而可以任重乎?夫阴本辅阳者也,方其以过中之刚违物自任,则阴不得而辅之。及其动不以正,物情不与,则阴又不为之辅,卒至败桡有凶,不可辅而止。虞翻曰:本末弱,辅之益桡是也。栋任重之力尤在其中,故「桡」与隆于三、四两爻取义。
九四:栋隆,吉,有它,吝。
象曰:「栋隆」之吉,不桡乎下也。
余阴相济,则可以成功,阳可独无阴乎?然九四居近君之位,济大过之厄,必以绝类为公,故不繋志于初。何以知之?曰:二与初近而相比,则知四之无所繋志也。又阳不可太亢,故降己之阳,居阴之位,阴阳相济而不桡于下,其于事君济难之道,可谓确乎能胜其任矣。此爻所以取象于「栋隆」之吉也。隆,犹言兴起,而不为下所曲折也。审如是,故有它则「吝」。圣人所以垂「有它」之戒者,犹恐其或繋于初也。由是观之,隆,大厦之托者,岂无其道乎?不然,数仞之堂而可以小木支耶?序卦:「巽为木,为长,为高。」木之长者,莫如「栋高者隆」之义。
九五:枯杨生华,老妇得其士夫,无咎无誉。
象曰:「枯杨生华」,何可久也?「老妇」「士夫」,亦可丑也。
甚矣!当大过之时,成大过之功者,不可无人以辅之也。得所辅,则扶衰济物,有生出之功;失所辅,则枯槁浸微,无生出之实。二、五两爻可以备见。夫九五中正,又得尊位,非九二所可望也,而生出之功反不及者,盖初有柔顺之阴,二在上而下比之,我过彼而不为彼所过,取以为辅,故「枯杨」可以生「稊」。上有穷老之阴,五在下而上比之,彼过我而我无以过彼,资以为辅,虽生华亦不能久。然则刚柔其可以不称乎?虽然,女得所托则安,故女妻虽老夫亦相与而有利。妇以生育为事,老妇无所出,虽无咎,亦丑矣。「女妻,老妇」,独虞翻取义不然。翻谓:巽为妇,老妇者,初也。兑为少女,女妻者,上也。五过二使应上,故二得「女妻」;二过五使取初,故五得「老妇」。谓诸卦独大过之爻得过其应,是亦一义。
上六:过涉灭顶,凶,无咎。
象曰:「过涉」之「凶」,不可咎也。
物不可过,所谓「大过」者,许其济难而已矣。然圣人犹谓「刚过而中,巽而说行」,则「利有攸往」。谓不如是,虽往未利也。故「大过」之后,受之以「坎」,所以告其陷也。上六柔而非刚,过而不中,无济难之才,又冒昩前进而不已,安得不凶乎?诗「济有深涉」。注谓由膝以上为涉,所谓「深涉」也。深涉故不止于膝,寖可至于「灭顶」焉。虽然,有志于救物,卒以无才不济者,身虽有凶,而志不可咎,故曰「无咎」。圣人垂「灭顶」之训,所以为「过涉」之戒;著「无咎」之义,所以为死义之旌。以大壮震之「足涉灭木」,兑之「水灭顶」象,集传谓「乾为首」,上六在首之上,顶也。䷜坎下坎上
习坎,有孚,维心亨,行有尚。彖曰:「习坎」,重险也。水流而不盈,行险而不失其信。「维心亨」,乃以刚中也。「行有尚」,往有功也。天险不可升也,地险山川丘陵也。王公设险以守其国,险之时用大矣哉!「习坎」,重坎也。「习」,如阅习之习,谓历一「坎」而又至于「坎」,如水之流行,与其他重卦不同也。「有坎」则有险,故彖谓「习坎,重险也」。水之在险,委蛇曲折,终出险而不渝者,为其「有孚」而「心亨」也。心,中也,谓二五各得其中也。水抱一阳于中,至信不变,方其习险而未出,所谓一者,初未尝改行,则险出而利物矣。此「有孚,维心亨,行有尚」之义也。坎固抱一于中,然何以知其为心欤?曰:维天下之至精,能集天下之至神,抱一于中,则知心之亨矣。人之在险,惟中泰而心安,然后可出。苟所存于中者,胶扰窒碍,自困于险,则险固未易出。故彖又申其义曰:「维心亨,乃以刚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」圣人告人以处险之道,岂不至哉!宋人之围数匝,吾夫子之遇坎甚矣,而弦歌不辍,虽子路不知其心,况余人乎?盖其「有孚」者在内也。「困」之彖曰「困而不失其所亨」者,亦以「坎」之一在其中也。夫「坎」之水也,而曰「流」者,为其重「坎」也。「坎」「陷」之地,虽止未尝不流,虽流未之能盈,惟行险而不失其信尔。王弼谓:「峭险之极,故流而不能盈也。」尝谓险不可犯也,而天下不可以无险,彖之所载备矣。天之险不可见,其不可升者,天之险也。地之险可见,山川丘陵是也。天有险所以神其道,地有险所以保其富,二者险之自然者也。人心险于山川,而王公乃总其群而有之,距绝蔽固,既无天地自然之险,则当设险以固其国。虽圣人所以保天下者自有道,至其体天地以建国者,其理不可废也。集传谓坎自临变,坎在上,天险也。震足止于下,不可升也。鼎祚易谓,九五,王也;六三,三公也。艮为山城,坎为水,王公设险之象。易传谓,尊卑之辩,贵贱之分,明等威,异物采,凡所以杜陵僭,限上下,皆险之用。
象曰:水瀳至,习坎。君子以常德行,习教事。坎大象不专谓险陷,槩论水之性矣。「瀳至」者,相因仍而至,所谓习也。上善若水,水善利万物,君子内之成德,外之教人,皆归于善而已矣。盖德行无常也,小大疾徐虽不同,同于善已;教事非一也,浸渍变革虽不同,同于善物。惟如此「瀳至」,则非朝盈夕除之水,昼夜不舍,先后相继,万折之东,必有孚而后已。然则善德行者可不常,而善教事者可不习乎?观「瀳水」之象,当自得之矣。虽然,言德足矣,曰德行者,德所以制行也;言教足矣,曰教事者,事所以行教也。尽斯二者,亦何险之不济乎?
初六:习坎,入于坎窞,凶。
象曰:「习坎」入坎,失道凶也。
王肃曰:「窞,坎底也。」说文云:「坎中更有坎。」干宝曰:「江、河、淮、济百川之流,行乎地中,水之正也。」及其泛溢而入坎窞,是水失其道也。初以阴居阴,且在重坎之下,得为正乎?居险而行不以正者,沦于坎底而后已,失道之凶,宜圣人之深戒。
九二:坎有险,求小得。
象曰:「求小得」,未出中也。
「坎」之一阳,九二是也。既「有孚,心亨」矣,求何止于「小得」欤?曰:「心亨」,虽有求于外,不同也。苟出险而亨,则所谓得志,泽加于民者,求何止于小得?惟九二身已在坎,而上复有险,俯仰未能出,向非刚中之德,已颠沛而入窞。今以中自信能亨于其心,而已欲求援己者,则六三乘之于上,势未能争,不过与初相近比,而六又力弱,非援溺者,求而不失已足矣,况大得乎!
六三,来之坎坎,险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
象曰:「来之坎坎」,终无功也。
六三阴柔不中正,其来其之,无不与坎遇。「来」,谓自彼而来;「之」,谓自此而往。其来则入于坎中;「其之」则入于重「坎」。内外皆险,故曰「来之坎坎」。夫「坎」贵能出,而互「艮」止之于上,是重险之中复有碍之者,故曰「险且枕」。陆希声训「枕」为「阂」,谓「外闭而碍之」,非谓「艮」耶?以阴柔之资,陷乎重险,既无应,复有阻之者,入于坎窞而后已。是道也,自用与人用之皆无功。
六四,樽酒簋贰,用缶,纳约自牖,终无咎。
象曰:「樽酒簋贰」,刚柔际也。
「纳约自牖」,四自牖纳信于五也。诗曰:「西南其户。」盖向明之地,人所由以出入者也。「牖」者,户傍之窗,亦以向明,然比户则其明小矣。六四之柔,与九五之刚,上下相际,犹大臣之得君也。所谓大臣者,明明在下,孚诚相照,可不约而信,何至「自牖」而「纳约」乎?曰:为其在坎也,艰难之中,彼此无应,以外犹或有碍,以迹则未能相通,自非简约随宜,密启归诚之便,则多仪尚饰,徒有区区之心而已。「樽酒贰之以簋」,所谓物不足而诚有余者。「用缶」,则又有虚而受之之意。如是,则四之与五所以相通者虽未亨,而孚诚之相照者已洞然矣。此芜蒌亭豆粥、南宫遇风雨之爻也。逮其出险,则君臣相与,终以「无咎」矣。「艮」为门阙,四居门阙之间,「牖」也。三、四「坤」,「艮」为手,手持坤土,所以「纳信」也。虞氏谓卦有震、坎,震主祭器,故为樽簋。坎为酒。集传谓:「坤为土,为腹。」土器而有腹,缶也。
九五:坎不盈,祗既平,无咎。
象曰:「坎不盈」,中未大也。
盈科而进者,水之性也。水进行则「无坎」矣。「坎」方适平,则是水犹未盈其科,其行尚难。九五在坎之中,下无其应,虽承以六四,仅有出坎之理,然适平而上,有盈科之限,非为其在「艮」体故耶?若是者,无咎则可,欲大则未也。故曰「祗既平,无咎」。谓适足以致平也。集传曰:「中而未大,几可以出坎?故圣人惜之。」横渠曰:「不能勉成其功,光大其志,此所以为可惜。」
上六:系用徽𬙊,置于丛棘,三岁不得,凶。
象曰:上六失道,凶三岁也。
刚而有道则遇「坎」,能出阴柔而遇「坎」,大抵皆「困」,初六、六三是也。然「坎」至上六,极而将变矣。时变,人乘之以有为,虽可转祸为福,苟无刚明之才,则冒昧妄动,反以滋祸。上六以阴柔之资,当「坎」极之变,又下无强明之助,必冒昧而已矣。「系徽置棘」,是以有三岁之凶。古羁系之法,上罪三年舍,中罪二年,下罪一年,不能改而出圜土者,杀。集传谓:「上六动成巽,巽为绳,徽𬙊之象。」九家易:「坎为丛棘,为法律,置丛棘之象。」刘表云:「上三股为徽,两股为𬙊,皆索名。」䷝离下
离上「离」:利贞,亨。畜牝牛吉。
彖曰:「离」,丽也。日月丽乎天,百谷草木丽乎土,重明以丽乎正,乃化成天下。柔丽乎中正,故「亨」。是以「畜牝牛吉」也。附丽之丽,属之「离」者,为两体,故附也。若一体无间,则无事于附矣。荀爽谓「以阴隔阳」是也。以此附彼,资以为安,惟得所丽,然后可托,故「离」之道「利贞」。丽得其正,虽可以安,苟养之不顺,则所行多忤,非善丽者,故「畜牝牛」然后「吉」。炎上之性,圣人恐其太过,故以静顺为戒。虽然得其所丽者如何?彖之所言是也。「日月丽乎天,百谷草木丽乎土」,所谓得其所托也。「丽乎天」者,以象可见;「丽乎地」者,以形可考。彼成能乎两间者,将孰从而丽之?曰:「丽乎正」而已。重明而丽乎正,则犹日月之丽乎天,百谷草木之丽乎土也。上下皆明,于离为重。易传谓君臣上下皆有明德,则可以化成天下,为文明之俗也。得其所丽,而至于「化成天下」,则犹日月之不忒,百谷草木之皆昌也。彖既极言丽正之道,又推明卦象。丽正之爻,使人晓然皆知如二五之中正,则致亨之道尽矣。夫离之成卦,专用二五,盖「坎」、「离」对体之卦也。「乾」之二五往之「坤」,为重「坎」。「坤」之二五往之「乾」,为重「离」。「离」之二五,即「坤」之二五也。「乾」坤者,天地之象;坎「离」者,日月之象。四、三、二有巽体,草木之象。集传谓「遁」初变「无妄」,再变家人,三变「离」。「无妄」有震,百谷之象。九家易:「离」为牝牛。夫牝牛之见于「离」者,为有坤土,不谓「离」为牛也。说者岂惑于卦辞故云耶?
象曰:明两作,「离」。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。
「两明」,先儒或以为日月,或以为日火,皆非也。日加日焉,此明德有常,照临不忒之义,不必专用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之相继者为言也。扬子曰:「赫赫乎日出之光,群目之用也。」浑浑乎圣人之道,群心之用也。圣人之道如日,则光明无穷,譬之日旦复旦而已。「两作」,谓其迭兴尔。然易之道,周旋皆通。易传曰:「凡以明相继,皆继明也。」举其大者,故以世袭继照言之。
初九:履错然,敬之,无咎。
象曰:「履错」之「敬」,以辟咎也。
柔来文刚为「贲」。「坤」二五之「乾」为「离」,「离」之所以文明也。二以柔履刚于上,初以刚承柔于下。二自彼来,初自此往,其「履错然」矣。「错然」者,固相杂而有文,亦错乱而生患,存乎敬与不敬而已。圣人为此训者,盖以刚阳之性趋上而躁动,苟不持之以敬,其能丽乎?丽不得所托,咎将无所逃。「履错」之敬,所以「辟咎」也。六二:黄离,元吉。
象曰:「黄离元吉」,得中道也。
六二之丽,与五同德,丽乎中正者也。象之辞止曰「得中道」,而不及正者,爻之美尤在于中也。「黄」,中色也。以「黄离」而「元吉」,故知此爻之美尤在于中。夫爻之得中者多矣,独六二以中色言者,以离之二自坤来也。虽然,二与五偕自坤来,而五不以「黄离」言者,盖二以臣道在下,有「黄裳」之义,此所以称「元吉」。
九三:日昃之离,不鼓缶而歌,则大耋之嗟,凶。
象曰:「日昃之离」,何可久也!
王弼曰:「日昃之离」,若不委之于人,养志无为,则至于耋老有嗟,凶。此处壮老之道也。易传曰:达者顺其常理,昧者恒变而有将尽之悲,则为大耋之嗟。此处生死之道也。推而广之,傥来不夸,适去不损,志满身泰之日,守常虚己,无患失之虑,此处盛衰之道也。其壮其生、其盛,如日之中,至乎六三则「昃」矣。昃虽未至乎杳,然明之所由以没,而老死衰谢之先见,不可久之道也。缶之为器,以虚受,鼓而歌,则以虚应。能虚己以游世,岂大耋之可嗟?不然,何嗟及矣。易于日昃之后,继以人事者,以明消息之理,天人均也。离为大腹,缶之象。离自遁来,有艮,艮为手,鼓之象。九家易:歌者口仰,兑为口。
九四,突如其来如,焚如,死如,弃如。象曰:「突如其来如」,无所容也。
日没为去,日出为来,「突如其来如」,谓前明已尽,后明遽作也。夫重离之体,继照所贵,而「突如」之来,乃无所容者,此止为爻言也。九四既不中正,又下因九三之刚,相与炎上,乏继承之美,而有陵上之失,焚死之祸,其可免哉?「焚如」,谓过盛之势,积为凶熖,非能焚物,乃自焚尔。自焚而死,盖得罪于公论者,众所不收,宜其弃而无所容也。集传谓:「巽木得火,焚如也。火王木死,死如也。不反目而视,弃如也。」
六五,出涕沱若,戚嗟若,吉。
象曰:六五之吉,离王公也。
五以文明之德,居尊履正,虽体柔无御下之威,为四所犯,其出涕而戚嗟者,非忧惧也,感激怨愤,不知涕之滂而声之叹也。何则?五,四之君也,中正而无失德。四以炎上不中正之性,敢犯之,五所以怨愤不能平,而众皆为之助。「丽于王」者,谓身居尊位而有助。「丽于公」者,谓三亦不容而助五。此其所以「吉」欤?同人之九五,亦中直无失。三、四上行为害,五虽终以大师克之,固尝「号啕」矣。与五之出涕同义。集传谓:「离目兑泽,涕也。兑口,嗟也。」郑康成曰:「自目出曰涕。」柳宗元曰:「吾目无涕。」
上九,王用出征,有嘉折首,获匪其丑,无咎。
象曰:「王用出征」,以正邦也。
以六居五,柔也。以九居上,刚也。用柔为文明之治则可,用之以应强梗则不可。夫当丽之极,有不吾丽者,使无以正,则何以为邦?故王天下者,执谦修德,则用柔以自处;克敌御变,则以上九之刚用之。盖如是而后可以正邦也。故上九者,「王用出征」之爻也。虽然,重离之体,炎上之性,以上九为用,得无太甚乎?故圣人止「嘉折首」而已,渠魁既得,何问其类哉?虞翻谓:坤之二、五来折乾,乾为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