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钦定四库全书

易酌卷六

祁州刁包撰

周易下经

艮下兑上「咸」:亨,利贞,取女吉。

上经首「乾」、坤,天地一大夫妇也。下经首咸恒,夫妇一小天地也。传曰:「咸,感也」。不曰感者,咸、有皆义,男女交相感也。物之相感,莫如男女,而少复甚焉。本义曰:艮止则感之专,兑说则应之至,俱精甚。天地以交感而泰,不感则否。人心以交感而通,不感则暌。传曰:「凡君臣上下以及万物,皆有相感之道。物之相感,则有亨通之理。」君臣能相感,则君臣之道通;上下能相感,则上下之志通。以至父子、夫妇、亲戚、朋友,皆情意相感,则和顺而亨通。事物皆然,故「咸」有「亨」之理也。「利贞」,相感之道,利在于正也。不以正,则入于恶矣。如夫妇之以淫姣,君臣之以媚说,上下之以邪僻,皆相感之不以正也。天下感应之大端,悉此矣。请自其正者言之,如君以礼使臣,臣以道事君,而不为媚说,君臣之利贞也。父以义训子,子以道谕亲,而不为顺从,父子之利贞也。夫妇相敬如宾,而不为狎亵,夫妇之利贞也。推之万物,莫不皆然,然于夫妇为犹切,故曰「取女吉」。传统承彖传说,然所重只在「贞」字。六礼不备,贞女不行。男以正感,女以正应,故吉也。以尊卑言,君尊臣卑,男尊女卑;以先后言,君先求于臣,男先求于女。观取女之吉,则人臣守身之义可知矣。自古未有炫玉求售而迪吉者。彖曰:「咸」,感也。

有心恐涉偏私,非寂然不动之理,故彖以「咸」代「感」。无心恐涉寂灭,非感而遂通之道,故彖传以感解「咸」。先儒云:「互明其旨」是也。

柔上而刚下,二气感应以相与。止而说,男下女,是以「亨利贞,取女吉」也。

兑女,故曰「柔上」。艮男,故曰「刚下」。传曰「柔上变刚而成兑,刚下变柔而成艮」。指乾、坤二体言也。卦六画皆刚柔相应,故曰「二气感应以相与」,谓情意和合也。又乾感坤而坤应之成兑,坤与乾也。坤感乾而乾应之成艮,乾与坤也。龟山曰:「夫妇之道,止而不说则离,说而不止则乱。」艮男居兑女之下,故曰「男下女」,所谓男先求于女也。亲迎、御轮、前导,皆此意也。「柔上刚上,二气感应以相与,解,亨」,卦体也。「止而说,解,利贞」,卦德也。「男下女,解,取女吉」,卦象也。各有所指。「是以」二字,则总结之耳。下又因男女交感而推之天地圣人,无非此理也。

天地感而万物化生,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。

观其所感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

天地所以感万物者,气焉耳,而传曰「天地之理」。圣人所以感人心者,体焉耳,而传曰「圣人之用」。于天地,则曰「二气交感」,于圣人则至诚以感亿兆之心,直从源头本领处说。万物化生,翕然丕变,成形成色也。人心和平,徯志丕应,无侮无拂也。「观其所感」,紧承上二句来,极是。蒙引非之,过矣。感者,情也。所以感者,性也。性微而情显,盖就流行发见之真切笃挚处言也。明乎感通之理,天地万物岂有近情乎?传曰:「知道者,默而观之可也。」此语尤为可思。

象曰:山上有泽,咸。君子以虚受人。朱子主传说,以为水润土躁,二气感通,有虚受之义。其理甚确,但未见山字义。余谓山高泽下,山上有泽,高而能下,虚受之象也。朱子又云:「兑上缺,有泽口之象。下二阳画,有泽底之象。艮上一画阳,有土之象。下二阴画中虚,便是渗水之象。」说象尤为显切。君子观其象,而以虚受人。虚者,实之反也。实则有来必拒,虚则无物不容。传曰:「虚中者,无我也。中无私主,则无感不通。以量而容之,择合而受之,非圣人有感必通之道也。」最为简尽。蒙引曰:「纳其言而酌其是非,悉其事而裁其当否。」未免添足。「以虚受人」,只主善而当受者言为是。初六,咸其拇。

本义云:「此卦虽主于感,然六爻皆宜静而不宜动也。」二句虽好,宜细看。感就人身取象,而以心为主,非独心不可动,身亦不可动也。初居最下,宜安分内求,而曰「咸其拇」,则是未能不动也。拇,足大指也。指动而足不动,其能有行乎?传曰:「以微处初,其感未深,岂能动于人?故不言吉凶。」又曰:「人之相感,有浅深轻重之异,识其时势,则所处不失其宜矣。」皆格言也。

象曰:「咸其拇」,志在外也。

四在卦外,而初与为正应,「咸其拇」,则是志也动于九四矣。动者志置之弗问可也。

六二,咸其腓,凶。居吉。

居下体之中,故曰「咸其腓」。腓在拇之上,故曰「二当其处」。腓,足肚也。行则先动,有躁进之象。二与五为正应,若不待五之感,而轻身以先,所谓无媒自嫁者也,凶可知矣。但二本中正,所应又中正,若安汝止而不轻动,破凶为吉,无难耳。方戒之以躁妄自失,随处之以安静自处,圣人之诲人至矣。

象曰:虽凶居吉,顺不害也。

虽者,抑扬之辞也。既凶矣,又能迪吉者,岂必矫逆而为之哉?阴性本静,直顺其性,而不改中正本色,则无失身之害而吉矣。圣人非欲其绝所感也,但当待时而动耳。

九三,咸其股,执其随,往吝。

三以刚居刚,非随人之才也。居艮体之上,非随人之位也。而曰「咸其股」,股在身之中下,犹三在卦之中下也,故以为象。「执其随」者,一意以随人为主,而胸中漫无操持也。以是而往,无面目对正人君子,故可羞吝也。传以为三随上,本义以为三随二与初,盖股本随足而动者也,本义更确。

象曰:「咸其股」,亦不处也。志在随人,所执下也。

「不处」,犹言不居也。初与二皆阴,其不处也宜也。三阳亦踵而从之,不自爱甚矣。曰「亦」者,若曰二阴不足道,如三亦尔尔乎?盖深致怜惜之意也。「志在随人」,可谓甘居下流,不自振拔者矣。或曰:阳在上而下随二阴,故曰「所执下也」,亦好。后世若张禹、孔光辈,皆素行修谨,身列上位,而一阿王氏,一媚董贤,其九三之谓乎?蒙引以王莽之扬雄、朱全忠之张文蔚、薛贻矩为喻,而又引高季迪鹤媒诗:「嗟尔高洁非凡禽,胡为狗食移此心。」可谓生平夙负闻望,而失节末路者之明鉴矣。

九四,贞吉,悔亡。憧憧往来,朋从尔思。

四当心位,咸之主也,而不言咸其心,欲其以无心感也。以九居四非正,又说体居阴而应初,故以贞吉勉之,而又戒以不贞之悔也。传曰:「贞者,虚中无我之谓也。」本义云:「贞者,正而固也。」非正而固,亦安能虚中无我哉?二说正互相发耳。余谓贞则一,一则静虚动直而吉,吉则悔无不亡矣。传曰:「圣人感天下之心,如寒暑雨旸,无不通,无不应者,亦贞而已矣。贞一则所感无不通。若往来憧憧然,用其私心以感物,则思之所及者,有能感而动,所不及者,不能感也。是其朋类则从其思也。以有系之私心,既主于一隅一事,岂能廓然无所不通乎?」其理甚确。朱子又云:「往来不是心中憧憧然往来,如所云往来于怀也。」这个只是对那日往则月来底说,那个是自然之往来。此憧憧是加私意,不能顺自然之理,犹言助长正心,与计获相似,其理益醒矣。此爻是心学之要,故孔子系辞极言之。程傅又句句发明,朱子又反复数千言,皆不可不熟读也。

象曰:「贞吉悔亡」,未感害也。「憧憧往来」,未光大也。

偏害正,私害公。「贞吉悔亡」,只是廓然大公,故未感于偏私之害也。「憧憧往来」,则其志偏而私矣。偏则不光大,私则不光明,故曰「未光大也」,岂所以感天下乎?传曰:「以私感则其道狭,言朋则从,而非朋则不从也。」极好,恐只说的未大。九五,咸其脢,无悔。

五爻皆戒动,独此爻不动而静,又无取焉,何也?能动而不能静,则有用无体,非感也。能静而不能动,则有体无用,非感也。九五居说体之中而得正,宜如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也。今在心之上,口之下,故曰「咸其脢」。「脢」,背肉也。背心而动,漠然无所感者也。此所谓「勿求于心」,若后世之禅学是也。寂灭自甘,岂曰无可悔哉?无所悔耳。传解爻辞云:「与心相背而所不见也。」言能背其私心,感非其所见而说者,则得人君感天下之正而无悔也。至象辞则云:「戒使背其心而咸脢者,为其存心浅末,系二而说上,感于私知也。」却费一转。朱子云:「武王不泄迩,不忘远,是其心量该遍,故周流如此。」是此义也。至本义又云:「志末,谓不能感物。」则与武王之说矛盾矣。二说俱似未确。

象曰:「咸其脢」,志末也。

心者,身之本。脢者,身之末。舍其本而末是志,块然不灵,故不能感物也。又脢在背后,故曰「末」。上六:咸其辅颊舌。

辅颊舌,用其一足矣,而必三用者,言其谆复不惮烦也。上以阴柔为说之主,居感之极,又兑为口舌,故有此象。不言凶咎者,不待言也。胡传云:「信在言先者,不言而自喻。诚在令外者,不令而自行。」徒区区口舌间,何为乎?传曰:「不能以至诚感物,而发见于口舌之间,小人女子之常态也,岂能动于人乎?」不直云口,而云「辅颊舌」,亦犹今人谓口过曰唇吻,曰颊舌也。辅颊舌皆所用以言也。说的详明。

象曰:「咸其辅颊舌」,滕口说也。

上焉者不务修德,而徒恃诏令。下焉者不务积诚,而专凭文辞,故曰「滕口说」。无实事而有空谈,三代后感人者多坐此病。本义曰:「滕、腾通用。」张中溪曰:「苏秦、张仪之徒,纵横其说,即滕口说也。」引证亦确。䷟巽下震上

恒:亨,无咎,利贞,利有攸往。

以感通之情言之,则取乎少男少女。少者,情之最挚者也。以尊卑之分言之,则取乎长男长女。长者,分之最肃者也。然而不肃其分,亦无以挚其情,惧其和而流也。此恒所以次咸也。其与乾坤分主上、下经,何也?乾坤之道,非夫妇则万物何由化生?中庸曰:「君子之道,造端乎夫妇。及其至也,察乎天地。」正此理也。震上象男尊,巽下象女卑。男尊正位乎外,女卑正位乎内。此夫妇不易之常道,所为终身如一日者也。顺其常道而不变,自然亨通而无过咎矣。然所利者在「贞」。「贞」者,震上巽下之正理也。一失其正,或狎亵,或乖离,则不足以致亨,而咎有所不免矣。「利有攸往」,自贞来一利,无往不利矣。或曰:以成卦言之,所以成卦者,震、巽也。震、巽者,阴阳之始也。阴自巽生,至坤极矣,一阳生于下而为震。阳自震生,至乾极矣,一阴生于下而为巽。阴阳嗣续,如环无端,惟其往而不息,所以能恒也。如使积而不往,则两间之气化,或几乎息矣。此理甚好。程云「变而后能常」,朱云「常而后能变」,两说正可参看。

彖曰:「恒」,久也。刚上而柔下,雷风相与,巽而动,刚柔皆应,恒。

「恒」,常也。常则久矣,故言久而不言常也。古字作恒,其说象一只船两头靠岸。今作「恒」,谓其立心如一日,义各有取也。传合四者,统名曰「卦才」,本义则分体、分象、分德。「刚上」「柔下」,卦体也。「雷风相与」,卦象也。「巽而动,刚柔皆应」,卦德也。「刚上而柔下」,

以卦变言之,传主乾坤说,谓乾之初上居于四,坤之初下居于初,刚爻上而柔爻下也。本义则别有所引,云:「恒自丰来,刚上居二,柔下居初也。」以传为主,本义亦宜参看。若直以其体言之,震上故曰刚上,巽下故曰柔下,此二体之常也。雷动则风发,二者相须,交助其势,故曰相与,此二气之常也。下巽上震,顺而动也。逆动非可久之道,顺动乃可久也。初柔与四刚相应,二刚与五柔相应,三刚与六柔相应,六爻应的恰好,刚柔皆应也。刚柔一不相应,非可久之道,皆应乃可久也。此四者,所以成恒之义也。恒「亨,无咎,利贞」,久于其道也。天地之道,恒久而不已也。「恒亨无咎」,而利在贞正者,久于其道也。道字,即指「贞」字说。贞,正也。道,谓当然之正理。久于其道,谓当然之正理也。天地亘古亘今,只此当然之正理,其道所以恒久而不已也。

「利有攸往」,终则有始也。

天地且然,况于人乎?由始而终,几无所往矣。终则有始,有始则无终,是以往之久而无不利也。易所谓「贞下起元」,中庸所谓「物之终始」,皆此义也。或曰:巽终于坤,一阳生而震始矣。震终于乾,一阴生而巽始矣。传曰:「凡天地所生之物,虽山岳之坚厚,未有能不变者也。」故恒非一定之谓也,一定则不能恒矣。惟随时变易,乃常道也。故云「利有攸往」,明理之如是,惧人之泥于常也。本义曰:久于其道,终也;利有攸往,始也。动静相生,循环之理,然必静为主也。二义皆不可不知。传曰:「极言常道。」本义曰:极言恒久之道,非有异也。日月得天而能久照,四时变化而能久成,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。

观其所恒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傅又云:「日月,阴阳之精气耳,惟其顺天之道,往来盈缩,故能久照而不已。得天,顺天理也。四时,阴阳之气耳,往来变化,生成万物,亦以得天,故常久而不已。此本义所不容赞一辞者。」蒙引云:「日月只是附丽于天,不必说到往来盈缩处。且以天与日月行度参差不齐证之,误矣。行度虽有不齐,而究未始不同归,从古岂有不顺天时之日月哉?若只就附丽说,则日月只是个块然的物事,恐亦不能久照矣。」又云:「四时变化不必说得天,岂寒往暑来、暑往寒来,能外天理而自成一变化乎?言阴阳五行而不及太极变化,如何成的?」是皆不详程传之过也。日月四时以得天而久,圣人则以久而得天。久于其道者,与日月合其照,与四时合其变化也。天下化成,则得天而赞其化育矣。天地万物见于所感,又见于所恒,何也?感以见其情之真也,恒以见其情之正也,正则久矣。自天地贞观,日月贞明,以及飞潜动植之类,都是常常如此,稍变异则为反常矣。故曰天地常久之道,天下常久之理,非知道者,孰能识之?此可与「子在川上」章参看。

象曰:雷风,恒,君子以立不易方。傅:「自立于大中常久之道,不变易其方所」二语最确,故本义不着解。再详诸儒或引杂卦传「震起巽伏」及象传「刚上柔下」而为之说曰:「阳震动而起则宜上,阴巽伏而入则宜下,二物各居其方而不易。其在人事,长男常震动于外而无所牵于内,长女常巽顺于内而无所与于外,是皆立不易方之象。故君子观其象,以立不易方。」其说甚显。余谓方与圆对,确不可易之理也。立不易方,树起两脊,站定两脚,不因人推移也。所谓岳峙中天,八风不动者与?

初六,浚恒,贞凶,无攸利。

初与四为正应,故曰「贞」。初巽性善入而居最下之地,故曰「浚恒」。浚即浚井之浚,深之也。四震体而阳性,以刚居高,志上而不下,又为二、三所隔,应初之志异乎常,乃初不度势之从违,奢望而过求之,故凶而无所利也。本义辞意全用传,但解「贞」字不同。传谓「坚执常理」,本义谓「虽正亦凶」,本义更妥。传曰:世之责望故素而致悔咎者,皆浚恒者也。志既上,求之深,是不能恒安其处者也。柔微而不恒安其处,亦致凶之道。凡卦之初终,浅与深、微与盛之地也。在下而求深,亦不知时矣,皆名言也。

象曰:「浚恒」之凶,始求深也。

居恒之始,而所求于四者太深,嫌疑所由生,祸患所由起也,能无凶乎?程子以刘蕡当之,余谓贾谊亦然。或曰京房亦其类也。

谨按:贾谊,洛阳少年耳,开口便痛哭流涕,就要更张改革,非浚恒而何?九二,悔亡。

二以阳居阴,非正也,宜有悔矣。然所处者中,而五之应中,咸有一德,悔所以亡也。易有不费一辞,但数其画而定吉凶者,此类是也。传曰:「中重于正。」中则正矣,正不必中也。人能识重轻之势,则可以言易矣。朱子解之曰:「如君子而时中,则是中无不正。若君子有时乎不中,即正未必中。盖正是骨子好了,而所作事未有恰好处,故未必中也。」又曰:一件物事,自以为正,却有不中在。且如饥渴饮食是正,若过些子,便非中节。中节处乃中也。责善,正也。父子之间不责善,非伊川不能发明「中」、「正」二字如此分晓,非晦翁不能发明伊川之意如此分晓。

象曰:九二「悔亡」,能久中也。

居中而应,未必中;应中而居,未必中,皆非可久之道也。居中、应中,故曰「能久中」也。传曰:「人能恒久于中,岂止亡其悔?德之善也。」又进一步说。

九三,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,贞吝。

三以阳居阳,其位正矣。然过刚失中,志从上六,不能久处其位,是躁动不恒之人也。所谓「士也罔极」,二三其德者与?传云「或承之」,谓有时而至也。本义云:「或者,不知其何人之辞。」承,奉也。言人皆得奉而进之,不知所自来也。「贞吝」,传云:「固守不恒以为恒。」本义云:「正而不恒,为可羞吝。」本义尤醒。说卦云:「巽为进退,为不果,其究为躁卦,」正九三之谓也。

象曰:不恒其德,无所容也。

无容身之地,即孔子所谓「不可作巫医」是也。传曰:「当处之地,既不能恒,处非其据,岂能恒哉?」言三以阳爻居阳位,当处之地也,乃不能恒处而从上六,处非其据矣,故不能恒也。蒙引引华歆诸人,皆始负重名,而末节贻臭千古,可谓确论。九四,田无禽。

四,以阳居阴,不中不正,用力于其所不当为之事,徒劳而无功也,故为「田无禽」之象。或以禽为初,曰:「初伏而下,四亢而上,故不能相有也。」亦通。传曰:「人之所为,得其道则久而成功;不得其道,虽久何益?如田猎而无禽兽之获,无为贵恒矣。

象曰: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。」傅解爻辞,既曰「以田为喻」矣,至解象辞,又泛言「处非其位,虽久无所得」,然后申言之曰:「以田为喻,故曰安得禽也。」可见九四爻辞只是喻意,不是正意,未可执定说。冯厚斋曰:「久非其位,处不当位也。」

六五,恒其德,贞,妇人吉,夫子凶。五应二,以柔中应刚中也,其德可久正而固矣,故有「恒其德贞」之象。但不为倡而为随,妇人之吉,非夫子之道也。妇人无才便是德,所谓以顺从为正者也,故「吉」。若夫子而唯唯听命,则失其须眉本色矣,故凶。传曰:五,君位,而不以君道言者,如六五之义,在丈夫犹凶,况人君之道乎?在他卦,六居君位而应刚,未为失也。在恒故不可耳。君道岂可以柔顺为恒也?此易所以贵于知时识变也。象曰:妇人贞吉,从一而终也。夫子制义,从妇凶也。傅曰:如五之从二,在妇人则为正而吉。妇人以从为正,以顺为德,当终守于从一,此即「一与之醮,终身不改」之义也。夫子以制义为事,则裁决由心,断制自我。若惟妇是从,所谓「牝鸡司晨,惟家之索」矣,安得不凶?后世若晋惠帝、唐高宗、光宗、隋文帝及肃宗,皆以从妇而凶,可谓前车已。上六:振恒,凶。本义曰:振者,动之速也。上六居恒之极,处震之终。恒极则不常,震终则过动。又阴柔不能固守,居上非其所安。此全用传也。传又曰:「振恒」,以震为恒也。如振衣、振书,抖擞运动之意。在上而其动无节,此义亦不可少,备录之。盖纷更变乱,靡有已极,立见其败也,故「凶」。谨按:有明方正学之辅建文,殆此爻之谓矣。

象曰:「振恒」在上,大无功也。

爻言「凶」,象复言「大无功」者,盖「振恒」在上,喜功生事,欲以冀幸非常,而不知其究竟一无成立也,所以灰躁动者之心也,若王安石之新法是已。䷠艮下乾上遁:亨,小利贞。

二阴方长,四阳向消,此君子见几而作之时也,故其卦为遁。以退避为遁,遁其迹也。以晦藏为遁,遁其用也。传曰:「君子退藏以伸其道,道不屈则为亨。」又曰:「在事亦有由遁避而亨者,虽小人道长之时,君子知几退避,固善也。」或曰:身之屈,道之亨也。余意全身远害,不惟道亨,身亦亨矣。「小利贞」,朱子不主程说,谓阴柔小人勉之以正也。其说甚辨。细看来,当以程传为是。傅云:「阴柔方长,而未至于甚盛,君子尚有迟迟致力之道,不可大贞,而尚利小贞也。」易中「小利有攸往,小贞吉」,小过、小畜都如此看。且临、遁之对,大壮、遁之反,皆曰「利贞」。遁加「小」字,其非为小人谋也明矣。又三阴进而为否,则曰「不利君子贞」。二阴未至于否,则「小小利贞」。以此互推,其义自明。盖伊川之说本注疏,不可易也。

彖曰:「遁亨」,遁而亨也。刚当位而应,与时行也。

「遁亨」不着解,只用「而」字转下,言遁不期亨而自亨也。圣人解经之简易如是。传曰:「小人道长之时,君子遁退,乃其道之亨也。」尚未着解。二阴长于下,固当退避,四阳未消于上,独不可致力乎?五以刚阳之德,当中正之位,而下应六二之中正,有君有臣,何遂不可有为也?传曰:「虽阴长之时,如卦之才,尚当随时消息。苟可以致其力,无不至诚自尽,以扶持其道,未必于遁藏而不为,故曰与时行也。」极是。朱子以「知时而遁」为「与时行」,恐与「刚当位而应」句不侔矣。「小利贞」,浸而长也。

其断然以「小」为「小人」者,全用彖传「浸而长」一句。窃意「浸而长」,故「小利贞」,以小人卜君子也。若群阴暴长,则天下事不可为矣。惟积渐而来,故尚可隄防而挽回之。就中抟捖微权,斡旋妙用,莫可名言,故极言之,而赞其大曰「时」,曰「义」,言因时制宜,不得拘拘一辙也。传曰:「遁者,阴之始长,君子知微,故当深戒。」而圣人之意,未便遽已也,故有「与时行」、「小利贞」之教。圣贤之于天下,虽知道之将废,岂肯坐视其乱而不救?必区区致力于未极之间,强此之衰,艰彼之进,图其暂安。苟得为之,孔孟之所屑为也,王允、谢安之于汉晋是也。此理甚好,朱子已引入近思录。至于解经独不用,何也?「遁之时义大矣哉」,

本义但云「处之为难」,孔子不云乎,「果哉,末之难矣」,如何见的时义之大?且上句戒小人之长,而下句忽赞君子之遁,于文义恐亦未协。

象曰:天下有山,遁,君子以远小人,不恶而严。

山下起而止,天上进而遥,故为遁避之象。君子观其象,以远小人,不恶而严。盖嫉恶太甚,激成水火之形,故不恶。持身稍疏,便来众多之口,故严。无悻悻不能容之意,有凛凛不可犯之节,君子之待小人,类如斯也。观孔子之于阳货,孟子之于王𬴐,则可见矣。传曰:「远小人之道,若以恶声厉色,适足以致其怨忿,唯在乎矜庄威严,使知敬畏,则自然远矣。」此理正从平日主敬得来,蒙引又进一步,岂传所谓矜庄威严专为小人设乎?多事矣。

初六,遁尾,厉,勿用有攸往。傅以为遁而不往,本义以为不往而遁,其说不同,从傅为是。初,阴柔而居遁最后之地,尾之象也。在上者先遁矣,虽踵其后,亦将无及,故有「遁尾」之厉。然处乱世者,或去或不去,归洁其身而已。往既有厉,则亦何必以远去鸣高?勿往可耳,勿往,非甘心乱世也。朱子「晦处静俟」四字极好。

象曰:「遁尾」之厉,不往何灾也?

厉似不免于灾矣,不往则不厉,何灾之有?古之人身处微贱,不立异,不苟同,敛德以自善者,是或一道也。六二,执之用黄牛之革,莫之胜说。

二不言遁,本义云:「以中顺自守,人莫能解必遁之志。」非也。初不必遁,二不可遁,三不能遁,圣人皆以「小利贞」之道望之。传曰:「二与五为正应,虽在相违遁之时,二以中正顺应于五,五以中正亲合于二,其交自固。黄,中色。牛,顺物。革,坚固之物。二五以中正顺道相与,其固如执系之以牛革也。莫之胜说,谓其交之固不可胜言也。」此与本义、注疏全别。余谓,「莫之胜说」,即「遐不谓矣」,不啻若自其口出之意。

象曰:执用黄牛,固志也。

「固志」者,固其上下相应之志,而不可解也。

九三,繋遁,有疾厉,畜臣妾吉。

三阳下比二阴,繋恋之而不能脱迹远去。腹心之患也,故曰「疾」;善良之忧也,故曰「厉」。然岂付之无可奈何已乎?若以臣妾之道畜之,犹可获吉,而免于疾厉也。不以公义放置其身,姑以私恩结纳其心,正所谓「小利贞」也。或曰:艮为阍寺,臣妾象。臣妾即指二阴。传曰然。君子之待小人,亦不如是也。三与二非正应,以昵比相亲,非待君子之道。若以正,则虽繋不得为有疾,蜀先主之不忍弃士民是也,虽危为无咎矣。

象曰:「繋遁」之厉,有疾惫也。「畜臣妾吉」,不可大事也。惫者,一阳为二阴所困也。按左传,华元对子反曰「惫矣」。病困之意,肥之反也。「不可大事」,程、朱俱云「当不得大事」。余意云,只可畜以臣妾,不可任以大事也。厚其禄赐,终不假之事权,则小人无所肆其毒,而君子获安矣。昔朱子劝赵汝愚处置韩伌胄一事,正是此义。惜乎不能听任以大事,遂使疾入膏肓,不可救药,惜哉!若九三者,可谓忧之深,而处之当矣。冯厚斋曰:「作易者,以阴阳消长之会,寄之九三,忧之治之,其所以为君子虑者,不其周乎?」正得此意。

九四,好遁,君子吉,小人否。

四应初六,式相好也。情爱绸缪,而能断之以义,克之以礼,飘然远遁,惟阳刚之君子为然。若小人者,贪恋而不能割,濡忍而不能决,昔人所谓驽马恋栈豆也。「否」只作「不」字看,不必说到不善处。言君子能之,而小人则不能也。传曰:「君子虽有所好爱,义苟当遁,则去而不凝,所谓克己复礼,以道制欲,是以吉也。」又曰:「四,乾体能刚断者,圣人以其处阴而有繋,故设小人之戒,恐其失于正也。」俱精甚。

象曰:「君子好遁,小人否也。」象不赘一语,就本文咏叹一番。若曰:「彼小人者,何苦而不为君子乎?」盖所以怜惜之,亦所以属望之也。九五,嘉遁,贞吉。

当遁之时,虽九五不以君位言,然则当位而应,与时行正,非以藏形匿影为遁也。或廊庙而饶山林之致,或丘园而繋朝野之望,此其遁诚可嘉美,得正而吉也。若张子房之从游赤松,李邺侯之白衣宰相,其近之矣。传曰:九五中正,遁之嘉美者也。处得中正之道,时止时行,乃所谓嘉美也,故为贞正而吉。九五非无系应,然与二皆以中正自处,是其心志及乎动止,莫非中正,而无私系之失,所以为「嘉」也。在彖则概言遁时,故云「与时行」,「小利贞」,尚有济遁之意。于爻至五,遁将极矣,故唯以中正处遁言之。遁非人君之事,故不主君位言。然人君之所避远乃遁也,亦在中正而已。须如此发明,其义始备。

象曰:「嘉遁贞吉」,以正志也。傅曰:「志正则动必由正,所以为遁之嘉也。」此推本言之也。胡氏曰:二以阴应阳,其志当固。五以阳应阴,其志当正。此分别言之也。二说皆当知。上九,肥遁,无不利。

三阳不与阴繋,则于阴应。独上居乾之终,遁之极,在卦外而去阴最远者也,故可以超然自得,称「肥遁」焉。傅以肥为充大宽裕,本义但加「自得」二字。余谓肥者,优游泮涣之意,睟面盎背,疾惫之反也,安往而不利哉?传曰:「遁者,唯飘然远逝,无所系滞之为善。」又曰:「遁者,穷困之时也,善处则肥矣。」俱精甚。

象曰:「肥遁无不利」,无所疑也。

大凡出处之际,一有所疑,则徘徊观望而不果,故「无所疑」而后「肥遁无不利」也。「无所疑」者,胸中洞达了彻,毫不芥带于人情世故也。若严子陵加足帝腹,殆其人与四皓两生,亦庶几矣。䷡乾下震上大壮,利贞。

按,三画卦,初为「少」,二为「壮」,三为「究」。六画则初、二为「少」,三、四为「壮」,五、六为「究」。此卦阳长至四,自下升上,自内达外,如人之血气方刚,故为「大壮」。郑康成曰:「大壮者,气力浸强之名也。」大壮而不出于正,则强项好胜者之为血气之壮,非义理之壮也,故其道利在贞正。

彖曰:「大壮」,大者壮也。刚以动,故「壮」。

曰「大壮」,似归重「壮」字,而「大」字意轻,曰「大者壮也」,则知阴为小,阳为大,阳道盛长,乃为「大壮」,所以表众阳之汇征。此以卦体言也。「乾」,刚也。「震」,动也。刚以动,有莫御莫遏之势,故「壮」。此以卦德言也。皆所以释卦之名义也。以下释「利贞」,末言「天地」,则本义所谓极言之也。

「大壮,利贞」,大者正也。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。

「大壮」所以「利贞」者,以大者要壮,还要正也。非正,则虽大无所用之矣。岂特人情为然哉?即天地之情亦然。无私覆,无私载,天地之正也;无不覆,无不载,天地之大也。天地以生物为心,故曰「情」。传曰:「天地之道,常久而不己者,至大至正也。」正大之理,学者默识心通可也。不云「大正」,而云「正大」,恐疑为一事也。分析最明。

象曰:雷在天上,「大壮」。君子以非礼弗履。

雷在天上,威灵赫弈,「大壮」之象也。君子观其象以自强,有动容周旋中礼者焉。礼者,天理之节文也。「非礼弗履」,原是恂恂儒雅事,如何看的惊天动地?屏绝人欲,浑全天理,非天下之大勇者不能也。学者一念警策,转念便放松了;一时振拔,逾时便放倒了,到底是个柔懦人。须是发起愤来,如雷轰中天一般,才说的「非礼弗履」,才说的「大壮」。舍此而言壮,纵使力拔山,气盖世,藐乎小矣。然则「大壮」者,其惟颜子乎?夫子告颜子曰:「克己复礼为仁。」则「非礼弗履」,仁者之事也。而象辞却以为勇者之事。传引「自胜之谓强」及中庸「强哉矫」两段解之,而曰君子之大壮者,莫若「克己复礼」,其义精矣。初九,壮于趾,征凶,有孚。

初以阳刚乾体而在下,「壮于趾」之象也。藏锋敛锷,在下之道,况三刚在前,尤宜退避畜养以俟时者,乃贸贸然用壮而进,不审时度势,轻试其锋,凶也必矣。传曰:「以刚处壮,强居上犹不可行,况在下乎?故征则其凶。有孚,孚,信也,谓以壮往,则得凶可必也。」此解甚当。或以孚为四,未免矫强。

象曰:「壮于趾」,其孚穷也。其孚穷,信其必穷困而不爽也。九二,贞吉。傅曰:二虽以阳刚当大壮之时,然居柔而处中,是其刚柔得中,不过于壮,得贞正而吉也。与九四辞同而意异,一许之,一戒之。传曰:「易取所胜为义,以阳刚健体,当大壮之时,处得中道,无不正也。在四,则有不正之戒。人能识时义之轻重,则可以学易矣。」本义俱作戒辞,与九四一例看,盖就占者言。象曰:「九二贞吉」,以中也。

得中道则无过动,无冒进,所以贞正而吉也。传曰:「中则不失正,况阳刚而乾体乎?」

九三,小人用壮,君子用罔。羝羊触藩,羸其角。

三以刚居刚,过刚不中者也。当「大壮」之时,小人卑而在下,则恃其强阳暴戾,以陵轹物类;君子尊而在上,则任其骄倨慢易,篾视天下事,无足以当其盼经其心者。传曰:「小人尚力,故用其壮勇;君子志刚,故用罔。」罔,无也,犹云篾也。以其至刚,篾视于事,而无所忌惮也。本义视有如无,只是传意。贞厉。传曰:「贞固守此,则危道也。」本义:「虽正亦危」,较传尤醒。盖此句兼承君子小人说,君子小人皆非正者,特反言以见意耳。羝羊喜触藩篱,当其前则必触之,未有不羸困其角者。君子小人之「用罔用壮」,何以异于是?传曰:「凡物莫不用其壮,齿者啮,角者触,蹄者踶。」羊壮于首,羝为喜触,故取为象。又曰:三壮甚如此,而不至凶,何也?曰:如三之为,其往足以致凶,而方言其危,故未及于凶也。凡可以致凶而未至者,则曰厉也。学易者亦知此义。

象曰:「小人用壮」,君子罔也。

全用上句,下句去「用」字,而以「也」字结之,盖嗟叹之辞也。若曰小人不足责,君子亦冒昧尔尔乎?传从本文解去,亦是本义,直加败困字,恐不必。

九四,贞吉,悔亡。藩决不羸,壮于大舆之輹。

四以阳居阴,不中不正,宜有悔也。然当大壮之时,不极其刚,若能如九二之「贞吉」,则可以亡其悔矣。盖君子道长之时,何可以不正也?三以四为藩,四刚故羸角。四以二阴为藩,阴柔故藩决,不复羸困也。舆恃輹以行,輹壮则舆利,任重道远,无不可者,故曰「壮于大舆之輹」。

象曰:「藩决不羸」,尚往也。

尚往者,前无阻碍,可以上进不己也。朱子曰:九二贞吉,只是自守而不进,前遇三、四二阳隔之也。九四却有可进之象,前遇二阴开之也。因念自古有才胜于德,学不中正,而遭时遇主,绩著旗常者,九四之类也,赵普、吕夷简是也。亦有才德兼美,居中得正,而扼于时势,不获大行其志者,九二之类也,李纲、宗泽是也。

六五,丧羊于易,无悔。傅以羊为下四阳,为其群行而喜触,故取象也。五以位言则正,以德言则中,能用和易之道,使群阳无所用其刚,故曰「丧羊于易」。柔胜刚,故「无悔」。本义独指五言,谓以柔居中,不能羝触,似非本色。注疏尤晦,总不如程说为长。盖以刚御刚,则有摧折之势;以柔御刚,则有降伏之理。况羊性柔而刚强在角,不善用之则角足以为害,善用之其性可驯也。然则和易乐易,其御群阳之善道乎?

象曰:「丧羊于易」,位不当也。

以阴柔居尊位,位不当也。焦弱侯曰:在他卦为不宜,在大壮之时,以阳居阳,则凶祸立至。故九二、九四皆曰贞吉。盖不以当位为正,而以刚柔相济为正也。此说正得传意。传曰:「所以必用柔和者,以阴柔居尊位故也。大率治壮不可用刚。夫君臣上下之势,不相侔也。苟君之权足以制乎下,则虽有强壮跋扈之人,不足谓之壮也。必人君之势有所不足,然后谓之治壮。故治壮之道,不可以刚也。」析理微矣。

上六,羝羊触藩,不能退,不能遂,无攸利,艰则吉。

羝羊但取其用壮,故阴爻亦称之。上以阴柔处震之极,壮之终,不能安处而用壮,如羝羊之角挂于藩上,退则势有所不可,进则力有所不能,束缚困顿,莫可如何,无所往而利矣。传曰:「才本阴柔,故不能胜已以就义,是不能退也。阴柔之人,虽极用壮之心,然不必能终其壮,有摧必缩,是不能遂也。」直从源本说出。「艰则吉」,传作「艰困」,朱子作「艰难」,其义一也。始恃其壮,必有轻率慢易之心。及历身进退,然后知行之惟艰,而静以待之,过而能改,是以吉也。象曰:「不能退,不能遂」,不详也。「艰则吉」,咎不长也。

大凡进退之际,须从容详审,乃可无半途之悔。不详,虽未至于用罔,然疏略而短于计,何以善后?无怪乎其进退维谷也。艰则必详,吉则无咎,故曰「不长」。可以退,可以进,「利有攸往」矣。䷢坤下离上

晋,康侯用锡马蕃庶。昼日三接。

当壮极之时而进,光明盛大,不可掩抑,故「晋」者,明盛之义也。为卦坤下离上。「坤」,臣道。「日」,君象。下坤进而上瞻离日,有诸侯朝见天子之象。离日进丽天中,下照坤土,有天子礼接诸侯之象。「康侯」,安民之侯,犹考工记所称「宁侯」也。屯豫言「侯」以震,晋言「侯」,以坤。「坤」有土有民,故有侯象。民功曰「康」,书所谓「康功」是也。朱子以「用锡马」之「用」为虚字,蒙引历引「王用出征」等「用」字为一例,且曰「用」字下可贴个「得」字。细看未当,不如徐氏曰:「言诸侯有安民之功,故用此以受君之锡予,而被其亲。」礼诗曰:君子来朝,何锡予之?路车乘马,曰「锡马」,统言也。书文侯之命曰「马四匹」,曰「蕃庶」,则不止四匹也。「昼日三接」,言宠遇之隆,接见无时也。或引周官三享、三问、三劳,及觐礼三升为证,却不必。彖曰:「晋」,进也。

「晋」,进也。日进于明盛也。

明出地上,顺而丽乎大明,柔进而上行,是以「康侯用锡马蕃庶,昼日二接」也。「明出地上」,离乘坤也,此卦象也。「顺而丽乎大明」,坤附离也,此卦德也。柔进而上行,指六五上进而居尊位也。本义云:自观而来,为六四之柔进而上行,以至于五,此卦变也。君明而以柔居之,其离之中虚乎?臣顺而丽于君,其地道之无成而代有终乎?君臣道合,相得益章,是以康侯膺此殊常之宠异也。

象曰:明出地上,「晋」,君子以自昭明德。

「明出地上」,方升而未巳,「晋」之象也。君子观晋之象,以自昭明德,光莹如日,有不容纤翳之或留者焉。传曰:「去蔽致知,昭明德于已也。明明德于天下,昭明德于外也。」兼人己说。愚谓昭明德于己,非自不能诣其极;昭明德于人,非自不能满其量。明德由己,而由人乎哉?大学「皆自明也」本此。

初六,晋如摧如,贞吉。罔孚,裕无咎。

焦氏:「初柔体,自抑而如摧。传云于始进而言,遂其进,不遂其进,惟得正则吉也。」二说不同,俱有理,然不如本义「以阴居下,应不中正,有欲进见摧之象」为确。得正而吉,宜见信矣。若犹未也,则宽裕以处,无觊幸之心,无怨尤之意,可「无咎」也。传曰「罔孚」者,在下而始进,岂遽能深见信于上?苟上未见信,则当安分自守,雍容宽裕,无急于求上之信也。苟欲信之心切,非汲汲以失其守,则悻悻以伤于义矣,皆有咎也。故裕则无咎,君子处进退之道也。名言宜服。

象曰:「晋如摧如」,独行正也。「裕无咎」,未受命也。进而见摧,以独行正道,不能降志从俗也。若俯仰取容,岂至见摧乎?「裕无咎」,为未受官守之命者言也。若己受命,一日立乎位,则一日业乎其官,苟不见信,而优游闲旷,以废厥职,咎孰大焉?圣人恐后之人不达宽裕之义,故为初六特宽一步,正所以专其责于受命者耳。此全用传意。至于末云「事非一概,久速惟时,亦容有为之兆者」一段,尤宜补出。

六二,晋如愁如,贞吉。受兹介福于其王母。焦氏曰:「仕进之日,无识者恒志得意满以取败。二柔体中正,自敛而如愁。」胡氏曰:「五下互坎为加忧,二欲进而前有坎险,又为艮止所沮,故有忧愁之象。」二说俱好。凡入官者,以不克胜任为忧,此小心畏慎之道也,必能拮据王事,得正而吉矣。传曰:「二,中正之德,久而必彰,上有大明之君,必当以同德相求,加之宠禄,故受兹介福于其王母。」王母,祖母也,谓阴之至尊者,指六五也。祖母二字难解,本义以为享先妣之吉占,亦未必然,且依传解去。

象曰:「受兹介福」,以中正也。

居中得正,令德也。令德天必相之,「介福」之「锡」,岂偶然哉!六三,众允,悔亡。

以阴居阳,位不中正,宜有悔也。然当「坤」之终,顺之极,「罔孚」者罔不孚矣。焦氏曰:「初极下,二犹在地,皆欲进而未能。至三始出地上,率众柔与之俱进,故莫不率从也。欲获上而不能信友,则动辄龃龉。今二阴晓然共信,询谋佥同,是以有进而无悔也。」传曰:「或曰:不由中正而与众同,得为善乎?曰:众所允者,必至当也。况顺上之大明,岂有不善也?是以悔亡。」盖亡其不中之失矣。古人曰:「谋从众则合天心。」得此一难,六三之义始尽。

象曰:「众允」之,志上行也。

「上行」,正所谓顺而丽乎大明也。本其志言之,以见三阴有同心耳。

九四,晋如鼫鼠,贞厉。

以九居四,不中不正,窃据高位,故为「鼫鼠」之象。能鼠,即诗所谓「硕鼠」也。贪冒无厌,畏首畏尾,虽正亦厉,况不正乎?

象曰:「鼫鼠贞厉」,位不当也。

德不乘位,非所据而据焉,欲不危得乎?

六五,悔亡,失得勿恤,往吉,无不利。以柔居尊位,宜有悔也。然大明在上,而下皆刚德顺附,故其悔可「亡」。失得勿恤,传诚太深,宜如本义,一切去其计功谋利之心为醒。当晋之时,而志柔,易为功利所累,惟尽其在我,一切置之度外,而无容心焉,则往吉而无不利矣。五柔进而上行,故其吉如此。谨按:折中云:「彖辞言康侯之被遇,而传以柔进上行释之,则圣人之意,以此爻当康侯,而为卦主明矣。盖凡卦皆有主,其合于彖辞者是也。九四高位,而爻辞不善如此,则彖辞之义,诚非六五不足以当之。晋如鼫鼠者,患得患失,鄙夫之行也。失得勿恤者,竭诚尽忠,君子之志也。」说理极为透亮。象曰:「失得勿恤」,往有庆也。

「失得勿恤」者,究之有得无失,故曰「有庆」,非特「悔亡」而已。

上九,晋其角,维用伐邑,厉吉,无咎,贞吝。

以九居上,于刚为极,于进为终,前无余地,穷于所之矣,故有「晋其角」之象。「角」,刚而在上之物也。「维用伐邑」,向来从传作自治说,仔。细看来,经明言「伐邑」,而云「自治」,非也。还当如朱子堕费、堕郈之类为是。盖伐大国则不可,若伐私邑,尚可进而用其刚,以制胜也。但「厉吉无咎」,不当如程朱虽危而吉,且无咎说,宜云必怀惕厉危惧之心,乃可以吉而无咎也。须此一转,其义乃通。夫以上治下,以大治小,亦未为失正。但用极刚治小邑,终非理势所宜,故虽贞而吝也。始许之,既鄙之,圣人固不以过刚为善耳。

象曰:「维用伐邑」,道未光也。

「维用伐邑」,未免于强凌弱,众暴寡,故于晋之道为未光也。以离日照四方,宜乎无思不服,奈何仅用诸一邑也哉?䷣离下坤上「明夷」,利艰贞。

「晋」者,以其明进也。进而不已,则其明伤矣,故为「明夷」。明夷与晋反。传曰:「晋者,明盛之卦,明君在上,群贤并进之时也。」「明夷」,昏暗之卦,暗君在上,明者见伤之时也。时不同,而君子所以处之,亦必有道矣。传曰:「当明夷之时,利在知艰难而不失其贞正也。」「艰」字只就时说,非是他卦皆曰「利贞」,此独曰「利艰贞」,利以艰为贞也。艰者,辛苦备尝之谓。

彖曰:明入地中,「明夷」。

「离」为日,明也,在「坤」之下,故曰「明入地中」。此卦象也。出乎地则明,入乎地则晦,晦则夷矣,此卦所由名也。

内文明而外柔顺,以蒙大难,文王以之。

内卦「离」,「离」有文明之德;外卦「坤」,「坤」有柔顺之德。此以卦德释卦辞也。囚于羑里,大难也,若有所覆蔽然,故曰「蒙」。文王得全卦之义,以脱纣之祸,故曰「文王以之」。文王缉熙敬止,内文明也。「徽柔懿恭,外柔顺也」。如阴行善之类,皆是「柔顺」处。

「利艰贞」,晦其明也。内难而能正其志,箕子以之。

「利艰贞」,晦藏其明而不露也。传曰:「箕子当纣之时,身处其国内,切近其难。」非也。「内难」,谓骨月至亲也。本义云:「谓为纣近亲,如六五之近上六是也。」「正其志」,正其自靖自献之志也。箕子得六五一爻之义,以免纣之祸,故曰「箕子以之」。文王、箕子,皆「晦其明」者也。而「艰贞」之利,在箕子为尤甚,故传有独归焉。胡氏曰:此一时也,文王因而发伏羲河图之易,箕子因而发大禹洛书之畴。虽非象传、本义,不可不一及也。

象曰:明入地中,明夷。君子以莅众,用晦而明。

「明入地中」,晦于外而明于内也。君子观明夷之象,以临莅大众,不用明而用晦。「用晦」者,不以苛察炫燿为明,而以沈静韬戢为明,所谓若愚之大智,不亿不逆之先觉也。三代而后,明君以综核为能,循吏以钩距为智,其于「明夷」之象何居?传曰:「君子不极其明察而用晦,然后能容物和众,众亲而安。」是用晦乃所以为明也。若自任其明,无所不察,则已不胜其忿嫉,而无宽厚含容之德。人情睽疑而不安,失莅众之道,适所以为不明也。古之圣人设前旒屏树者,不欲明之尽乎隐也。何等详尽!初九,明夷于飞,垂其翼。君子于行,三日不食。有攸往,主人有言。

明夷断句,三爻亦然。居明夷之初,去上虽远,而伤从此始矣。离为飞鸟,九阳明上升,故有飞象。避矰缴者高飞,而此下飞昏暗,在上飞者,宜下不宜上也。振翼不敢,戢翼不能,故有「垂其翼」之象。「君子于行」,见几而作也。「三日不食」,甘心穷饿也。夫事有其几矣,未有其形也;有其兆矣,未有其象也。而已望望然去之,个中情寔有难以告语者。故有所适,则主人惊讶而议论之,是以有言也。传曰:明夷之始,其见伤未显而去之,则世俗孰不疑怪?然君子不以世俗之见怪,而迟疑其行也。若俟众人尽识,则伤已及而不能去矣。此薛方所以为明,而扬雄所以不获其去也。或曰:伤至于垂翼,伤已明矣,何得众人犹未识也?曰:初,伤之始也。云「垂其翼」,谓伤其所以飞尔,其事则未显也。君子见几,故急去之。世俗之人未能见也,故异而非之。如穆生之去楚,申公、白公且非之,况世俗之人乎?但讥其责小礼,而不知穆生之去,避胥靡之祸也。当其言曰:不去,楚人将钳我于市。虽二儒者,亦以为过甚之言也。又袁闲于党事未起之前,名德之士方蜂起,而独潜身土室,故人以为狂生,卒免党锢之祸。所往而人有言,胡足怪也?远引曲譬,明快之极。余意梅福、逢萌、徐稚、龚胜,亦其表表者矣。

象曰:君子于行,义不食也。象传点出「义」字,即贲二「义弗乘」之义。盖义之所在,虽得生失死,弗恤也。夷齐耻食周粟,饿死首阳,太公曰「义士也」。诚然哉!

六二:明夷,夷于左股,用拯马壮吉。

二体明而中虚,故虽有所伤,而终赖救济以免也。传及诸家之辨甚悉,俱以为「夷于左股」,幸伤之末甚切也。余谓经意不如是。足者所以行,股既在胫足之上,夷之则害于行矣。害于行,故须用马拯之,又须用壮马拯之。马不壮,则左股既夷,亦安能以有行哉?若夫言左者,只是前右后左、阳右阴左之意,非谓伤之不甚切也。伤不甚切而拯之,又安用壮马哉?如此说,似上下一意。

谨按:人恃足以行,股在足之上,夷其股则不能行矣,文王囚羑里之象也。左者,离居东为左,六四为左腹,亦然。观伏义卦图自见。「用拯马壮」者,散宜生等以珍玩美女赎之,不惟释其囚,且使得专征伐,故云「吉」也。又按:卦象,乾为马,「震」与「坎」亦为马,故爻之取象于马者,如「屯」也,「贲」也,「大畜」也,「明夷」也,「睽」也,「涣」也,「中孚」也。其中惟「屯」之三爻,与大畜之九三,「涣」之初六,皆本卦有「乾」,或震或坎故也。若「贲」之六四,则以中爻自三至五为「震」,震为馵足,白蹄也;为的颡,白颠也,故云「白马」。「明夷」二至四为「坎」,中孚二至四为「震」,「睽」之初九变而为「坎」,上应九四,亦为中爻之「坎」,非其正应,故云「丧马」。若夫屯之六二、上六,皆乘刚者也,故云「乘马」。「明夷」之六二,「涣」之初六,皆比刚者也,故云「拯马」。屯之六四,应乎初,故亦云「乘马」。「中孚」之六四,绝乎初,故云「马匹亡」。周公之取象,皆本卦所自具,学易者不可不知也。象曰:六二之吉,顺以则也。

以柔居柔,顺也。中正,则也。顺乎中正之法则,故能虚心以听于人,而人多助之,虽暗君在上,无所施其暴而吉也。传既明,则本义不着解。诸如此类甚多。蒙引以其未之及也。又,以「顺则」扭合到「用拯马壮」上去,甚不切矣。

九三,明夷于南狩,得其大首,不可疾贞。

三应上六,一至明之极,一至暗之极,不并立者也。又以刚居刚,故有「南狩」得其大首之象。南,向明之方。于南,以明除暗也。「狩」,田猎之事。曹操曰:「与将军会猎于吴。」古人以征伐为狩,此其证也。得其大首,歼厥渠魁也。指上六言。「不可疾贞」,传曰:「诛其元恶。」旧染污俗,未能遽革,必有其渐。革之遽,则骇惧而不安。故酒诰云:「惟殷之迪诸臣,惟工乃湎于酒,勿庸杀之,姑惟教之。」至于既久,尚曰「余风未殄」,是渐渍之俗,不可以遽革也,故曰「不可疾贞」,正之不可急也。本义即指「南狩」说,谓不可以亟,而引成汤起于夏台、文王兴于羑里为戒辞。如此则作遵养时晦意看。如武王十三年之前,无非冀纣一悟,盖迟之又久,不得已而后为之,故曰「不可疾贞」。二理宜并存之。象曰:「南狩」之志,乃大得也。

「南狩」,非富天下,志在顺天应人耳。天与人归,故曰「志大得也」。不言「功」而言「志」,若曰非希绝世之功,只慰救民之志耳。

六四,入于左腹,获明夷之心,于出门庭。傅以为阴邪小人,诚过矣。朱子非之,其说甚详,而以「左腹」为幽隐之处,以「获明夷之心,于出门庭」为得意于远之义,其义更确。此本义所以有功于程传也。其曰:「离体为至明之德,坤体为至暗之地,下三爻明在暗外,故随其远近高下而处之不同。」六四以柔正居暗地而尚浅,故犹可得意于远去。五以柔中居暗地而已迫,故为内难,正志以晦其明之象。上则极乎暗矣,故为自伤其明,以至于暗,而又足以伤人之明。盖下五爻皆为君子,独上一爻为暗君也。此发传所未发,皆一字不可易者。胡氏曰:「坤有腹象,入于左腹,自离而入于坤也。坤偶有门象,于出门庭,犹可去而出乎坤也。」丘氏曰:「伤人之明者,上也。六四深入其腹,而得其伤明之心,故曰获明夷之心。与上同体,知上之暗不可辅,舍而去之,以就九三之明。此微子去纣而归武王,书所谓吾家髦逊于荒,我不顾行遁者也。」合二说而后本义之义始尽。

象曰:「入于左腹」,获心意也。

「获心意」者,获明夷之心意,而知其终不可悟也。

六五,箕子之明夷,利贞。五以中正居至暗之地,故不作君位说,而以上六阴暗伤明之极者当之。五切近上六,所谓内难也。传曰:若显其明,则见伤害必矣。故当如箕子之自晦藏,则可以免于难,故曰「箕子之明夷」也。言当以箕子处明夷之道为法也。箕子处明夷之道,能正其志,所谓贞也。五阴柔,故利在箕子之贞也。言「利贞」,而不言「利艰贞」。朱子曰:「言箕子,则其艰可见,故不必更言。」是也。

象曰:箕子之贞,明不可息也。箕子虽在坤之中,而不失离之体,是以晦其明而明益著,如之何其可息也?不可息,兹其所以贞也与。观周孔之言箕子所为者,视微子、比干犹难矣。后世文人至以朝鲜之封为迸诸四夷,何谬也。

上六,不明晦。初登于天,后入于地。

上以阴居坤之极,卦之终,五爻之明,尽为所夷矣。本义加「德」字,恐不必。其曰:「始则处高位以伤人之明,终必至于自伤而坠厥命,故曰不明晦。」二句独精。胡氏又益之曰:「爻设为此象,以为后世人主之大戒。人之明未必伤也,卒乃自伤而遂陨绝厥命,则亦何益之有哉?如纣者,亦可鉴矣。」可谓能畅本义之说。

象曰:「初登于天」,照四国也。「后入于地」,失则也。

初登于天,威加一世,何赫赫也。此本义以位言之说也。传曰:「居高而明,则当照及四方。」尤切。「后入于地」,求为匹夫而不可得矣,惟失则故也。传谓「失明之道」,窃意则即「有物有则」之则,秉彝之性也。顺之则为文王,失之则为纣,可不慎与?胡氏曰:以商周之事概论之,上一爻极暗,为纣之昏弃。五近晦,为箕子之囚奴。四与「止」同体,避暗就明,为微子之遁去。三与上应,以明克暗,为武王之伐纣。二在大臣之位,藏明于暗,为文王之羑里;初暗稍远,见伤即避,其伯夷、太公居海滨之事乎?细阅六爻,果有此象,非臆说也。易酌卷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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