钦定四库全书
易酌卷十
祁州刁包撰
周易下经
䷹兑下兑上「兑」:亨,利贞。
说去言为「兑」,「兑」者不言之「说」。犹感去心为「咸」,「咸」者无心之感也。凡人情逆而亢则不说,顺而入则说。阴巽阳,故阳说阴也。初伏二阳之下,既升二阳之上,阴下而阳上之也。阴阳相说,如天地交泰,然固自有亨理也。使不以其正,则狥私阿好,岂爱人以德之意乎?惟贞则相切以道,相劘以义,发乎情,止乎道义,故「利」也。彖曰:「兑」,说也。
「兑」之义,以说得名也。而「兑」相重,内外忻合无间,故「说」也。不言「亨」者,言说而亨在其中矣。
刚中而柔外,说以利贞,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。说以先民,民忘其劳;说以犯难,民忘其死。说之大,民劝矣哉!二、五居中,刚也;三、上居外,柔也。外虽柔说,内实刚健,说以利贞也。外柔内刚,大正之道。反是,则色厉而内荏矣。此以上释卦辞,此以下则承「利贞」之意而极言之也。天与人所说者,正而已矣。说而能正,是以顺天理、应人心也。或曰:上为天位,上兑之说,顺乎天也。三为人位,下兑之说,应乎人也。然与革之「顺天应人」不同,彼以受命言,而此以阴阳相说言也。传曰:「若夫违道以干百姓之誉者,苟说之道。」违道不顺天,干誉非应人,苟取一时之说耳,非君子之正道也。君子之道,其说于民,不徒使民感,而偏能使民忘。有事而先民,所以劳之也,而民不见劳,如子弟之趋恐后;有难而民犯,所以死之也,而民不恤死,虽踵顶之捐弗恤。民至此,可谓劝矣。然而劝民之与民劝,相去固自远也。说道之大,其在于使民自相劝矣哉!劝者,民日迁善,而不知谁之为之意,谓信其上而交相劝励也。传曰:人君之道,以人心说服为本,故圣人赞其大。
象曰:丽泽,兑;君子以朋友讲习。
泽,润物者也。雨泽附丽,互相滋润,兑之象也。君子观其象,而得求益之道,则以朋友讲习。先儒谓天下之可说者,莫若朋友讲习。讲者,取古今之前言往行,相与讨究其所以然,致知之事也。习者,取古今之嘉言善行,相与践履其所以然,力行之事也。鲁论以「时习」为「悦」,此益以朋友讲学之事,与人为善,悦而乐矣。蒙引云:「习只是讲而又讲,属知不属行。」误矣。会讲时,如严立课程,及大家勉励为希圣希贤之事,皆习也。梁溪与吴子往相对静坐,坐必七日,讲乎习乎?程明道曰:「朋友讲习,更莫若相劝而善功夫多。」是行固重于知也。顾泾阳尝作丽泽说,有曰:「自古未有关门闭户,独自做成的圣贤,自古圣贤亦未有离群绝类、孤立无与的学问。讲是研穷讨论功夫,习是持循佩服功夫。」此可作大象注疏。初九,和兑,吉。
传曰:初虽阳爻,居说体而在最下,无所系应。此从象说,本义全用之。以和为说,而无所偏私,说之正也。阳刚则不卑,居下则能巽,处说则能和,无应则不偏,处说如是,所以「吉」也。此从理说,更自少一句不得。
象曰:「和兑」之吉,行未疑也。
凡人邪正混投,则形迹之间,开人以隙,猜疑所由生耳。初远三而近二,亲君子,远小人,故行无可疑,而人人饮其和也。传曰:「象以其处说在下,而非中正,故云行未疑也。若得中正,则无是言也。」说以中正为本,爻直陈其义,象则推而尽之,此义尤不可不知。九二,孚兑,吉,悔亡。
三,阴柔小人也。二承而比之,宜有悔。然以刚中之德,上应刚中之君,能孚五而不为三所惑,故「孚兑,吉」而「悔亡」也。本义曰:「刚中为孚,居阴为悔。」
象曰:「孚兑」之吉,信志也。比小人似为可疑,然刚实居中,其志有确然自信者矣。故二、五同德相悦,非小人所得而易之也。初行无可疑,故信不待言;二志有可信,故疑不遑恤,位不同耳。六三,来兑,凶。
三,阴柔不中正,上无所应,而来就二阳以求说,说不以道者也,故曰「来兑,凶」。来谓自上而下,就初与二也。初刚正,二刚中,说之不以道,不说也,安得不凶?传曰:「之内为来,上下俱阳,而独之内者,以同体而阴性下也,失道下行也」,确甚。
象曰:「来兑」之凶,位不当也。
「位不当」,谓以阴居阳也。志行俱丧,逢人乞怜,传所谓无与而妄求说,所以凶也。
谨按:弘霸之「尝粪」,丁谓之「拂须」,皆「来兑」之「凶」也。九四,商兑未宁,介疾有喜。
上承九五,下比六三,一中正,一柔邪,两者之相去远矣。质刚故欲从五,位柔故欲从三,反复拟议,未能归一。故注疏以疾为三,以介为隔,谓三为佞说,将近至尊,故四以刚德截而隔之,于义亦通。传曰:「两间谓之介,分限也。」地之界则加田,义乃同也。故人有节谓之介。若介然守正,而疾远邪恶,则「有喜」也。从五,正也;说三,邪也。四,近君之位,若刚介守正,疾远邪恶,将得君以行道,福庆及物,为「有喜」也。若四者,得失未有定,系所从耳。其义甚确。如此,则当作「介于石」之「介」。象曰:九四之「喜」,有庆也。
杨诚斋曰:「六三者,君心之膏肓也。九四者,膏肓之针艾也。故九四者,六三之所甚不喜也。六三不喜,则九四有喜矣。非九四之私喜也,天下国家之大庆也。」甚是痛快。九五,孚于剥,有厉。
五以刚健中正之德,居尊位,在朝宜以喜起为说,而圣人复设有厉之戒,何也?传曰:「虽圣贤在上,天下未尝无小人,然不敢肆其恶也。圣人亦说其能勉而革面也。彼小人者,未尝不知圣贤之可说也,如四凶处尧朝,隐恶而顺命是也。圣人非不知其终恶也,取其畏罪而强仁耳。五若诚心信小人之假善为实善,而不知其包藏,则危道也。小人者,备之不至,则害于善,圣人为戒之意深矣。」又曰:「以说之时,而密比于上六,故为之戒。虽舜之圣,且畏巧言令色,安得不戒也?」说之惑人,易入而可惧也如此。诸家多援此为惧,不复著解,以其义固曲尽也。盖阴能消阳曰剥,以五之阳而孚上六之阴,则必以上之阴而剥九五之阳,损盛德而亏至治,故有厉也。
象曰:「孚于剥」,位正当也。
孚于剥,以五所处者,正当说体之中位,而密比上六,有相说之道,故设此戒也。以明太祖之刚明而孚于胡惟庸,肃宗之刚明而孚严嵩,非其验与?
谨按:明皇之于李林甫,德宗之于卢杞,亦「孚剥」之「厉」也。上六,引兑。
上成兑之主,居说之极,不引其君以当道,而引其君以容悦者也,故曰「引兑」。「引兑」与「来兑」不同,来者,移己之身以就人者也。引者,移人之心以就己也。盖其才情智力大有动于人者,使人不觉堕其术中也。不言凶者,传曰:「未见其所说者善恶也。」本义曰:「二阳相与为说,而不能必其从也。」余谓五言「厉」,指上六,故上六不复言「凶」。象曰:「上六引兑」,未光也。
引者,牵引、诱引之意。曰「未光」,言其心事之暗昧也。䷺坎下巽上
「涣」,亨,王假有庙,利涉大川,利贞。
为卦巽上坎下,风行于水上,水遇风则涣散,所以为「涣」也。兑说之极,必舒缓放肆,故宜有以散之。散其偷安之气,则严肃收敛,故「亨」也。「王假有庙」,申「涣」义;「利涉大川」,申「亨」义;「利贞」,则总申「涣亨」之义也。假庙之说颇多,或以巽为隐为伏,坎亦为隐。伏取幽隐之义,有鬼神象。其说近似,然亦未确。所以朱子说这处都见不得,且作因涣散而立庙说。朱氏广其义曰:天下离散,不安其居,圣人将以聚之,故以宗庙为先。宗庙者,收其心之涣散而存之也。人孰不有父母?知报本,则知祭祀出于人心。复其本心,则离散者可合,而天下无事矣,治涣之道也。「利涉大川」,只本义「巽木坎水,舟楫之象」二语最精。「利贞」,承上二句说。祭祀不以正,如鲁用郊禘、季氏旅泰山之类,则有非分之讥。涉川不以正,行险以徼幸也,故「利贞」。当作戒辞。
彖曰:「涣,亨」,刚来而不穷,柔得位乎外而上同。
「涣,亨」,以卦变言也。传曰:涣之成涣,繇九来居二,六上居四也。刚阳之来,则不穷极于下,而处得其中;柔之往,则得正位于外,而上同于五之中。巽顺于五,乃上同也。四近五,居臣之位,当涣而比,其义相通,同五乃从中也。当涣之时,而守其中,则不至于离散,故能「亨」也。本义主渐卦变,存之,别作一义可耳。
「王假有庙」,王乃在中也。
在中,本义以为庙中,传以为摄其心之中,张南轩以为中天下而立,定四海之民。窃意「王」谓九五,在中,谓以刚居中也。以刚中之德,对越神明,所谓不荐之孚,无言之假,故能与祖考相为感假也。如此看「中」字,即三儒之说并存可也。
利涉大川,乘木有功也。「乘木有功」,乘巽木,涉坎水,必有济涣之功也。胡氏曰:易以巽言,利涉大川者三,皆以木言。益曰木道乃行,中孚曰乘木舟虚,涣亦曰「乘木有功」,其义最明。
象曰:风行水上,涣,先王以享于帝,立庙。
「风行水上」,解散离披,涣之象也。先王观其象,而以享于帝立庙。不曰王者以享帝立庙,而曰「先王以享于帝立庙」。「享于帝」,为先王言也。「立庙」,不独为先王言也。享帝于郊,王者之事。帝以主宰言,曰「帝」,尊之也。立庙有差等,天子七庙,诸侯五庙,大夫三庙,士一庙,庶人祭于寝,先王所以创制立法也。繇天地而推及祖宗,繇祖宗而推及人人之祖宗,所以广孝思而一天下之心,萃天下之涣也。唐时大臣有不立庙者,朝廷为立庙以愧之。后世此义废,而萃涣之道阙如矣,奈何欲望先王之治乎?初六,用拯马壮,吉。
以阴柔居涣之初,才不足以济涣也。但涣之方始,拯救颇易为力。且上比九二刚中之才,若倚之以拯其涣,如得壮马然,任重致远,罔不济矣,故「吉」也。传曰:六爻独初不云涣者,离散之势,辨之宜早,方始而拯之,则不至于涣也,为教深矣。
象曰:初六之「吉」,顺也。
「顺」谓顺乎九二。以阴从阳,以柔从刚,故曰「顺也」。
九二,涣奔其机,悔亡。
二当涣之时,而在险中,能「无悔」乎?悔则舍危就安,其所愿也。机,木之有足,可凭以为安者也。「奔」即「奔而殿」之「奔」,谓反而趋走也。以刚中之才,反就初而安之,如机然,出险而得凭倚之具,故悔可「亡」也。
象曰:「涣奔其机」,得愿也。
「得愿」,得其舍危就安之愿也。「愿」者,悔之反,「悔亡」则愿得矣。二与初本非应,而刚柔有相济之理。初以二之刚为马,二以初之柔为机,其用各有攸当也。使非相比而相求,则二徒立无依,初又何以行之哉?六三,涣其躬,无悔。傅曰:「三在涣时,止于其身无悔而已。」恐未安。本义云:「阴不中正,有私于己之象也。然居得阳位,志在济时,能散其私,则可无悔。」此说较长。凡人情所以益入于险中者,以形骸为之障也。撤去其障,则大同矣,何悔之有?
象曰:「涣其躬」,志在外也。
三以上为外,志在应上,见有上不见有身也,无我之谓也。三当涣时,视诸爻独有正应,故以克己之道勉之。
六四,涣其群,元吉。涣有丘,匪夷所思。傅曰:「天下涣散,而能使之群聚」,误矣。朱子曰:「如此说,是群其涣,非涣其群也。」信然。是以独取老苏之说,曰:「群者,圣人所欲涣以混一天下者也。涣小人之私群,成天下之公道,此所以元吉也。」此说极好。自古朝廷之治,恒败于朋党。东汉党锢之祸,朝野互相标榜,以至唐之牛、李,宋之朔、洛、蜀,皆群也。四居柔得正,处大臣之位,与五咸有一德,为能剖破其藩篱,浑一其门户,所谓天下为公者,何吉如之?繇是,小群往则大群来,如有丘然。丘者,巍然高大之意,所谓舜合二十二人为群,武王合三千人为群也。此岂寻常之见所及乎?订诂云:「指下二阴而言。」二阴以四为同类,方且以私心窥四,谓四必俯而与我相系援也。今乃望之峨峨若高山,此岂其夷辈思虑之所及哉?巽风为散险之主,六四为巽卦之主,卦之所以成涣者,在此一爻。朱子谓六四一爻,未见有大好处,今其辞恁地浩大,皆不可晓。盖繇其不详于卦主之义故也。此说颇有理。
象曰:「涣其群,元吉」,光大也。
人自为群,必有暗昧未光者矣,必有偏私未大者矣。「涣其群」,无些子暗昧偏私之意思,「光明正大,元吉」,岂偶然哉?九五,涣汗其大号,涣王居,无咎。
五以刚健中正之德居尊位,密比六四柔正之臣,合力同心以济涣者也。然居巽中,有号令四方之象,故曰「涣汗其大号」。人君合天下为一体,号令未出,疾痛相关,有不容顷刻待者。号令既出,举一世否塞郁隔之患,愁苦呻吟之情,莫不消释而解散之,如汗出于毛发腠理之微,达于肌肤筋骸之会,无微不彻,无远不被也。「大号」,谓大政教、大诰诫也。「涣王居」,朱子作「散其居积」,而辨程传之误,非也。五与四「涣」字俱两用之,上「涣」字俱作「解散」,不知伊川说下「涣」字只轻轻点过,言处涣如是则有立,则「王居无咎」也。「王居」,谓居王者之位为称。伊川说正与象合。必如本义,象传「正位」二字说不去矣。传于四爻曰「元吉」,光大不在五而在四者,二爻之义通言也。于四言其施用,于五言其成功,君臣之分也。于五爻曰:「在四已言元吉,五唯言称其位也。」涣之四、五通言者,涣以离散为害,拯之使合也。非君臣同功合力,其能济乎?爻义相须,时之宜也,此义亦须晓得。
谨按:此爻来氏集注似比诸家之说为长。盖天下当涣之时,土崩瓦解,非早正位号,无以系属人心。故汉光武之洛阳,唐肃宗之灵武,宋高宗之江南,皆王居之无咎者也。近若明之景泰,初亦无咎,后则贪位蔑义,为有咎耳。九五阳刚中正,得六四柔顺公正之臣,合力同心以济「涣」,天下可传檄而定也。光复旧物,混一土宇,其号可不谓大,其居又何咎之有哉?孔子恐人不明「王居」二字之义,故小象解之曰「正位也」。象曰:「王居无咎」,正位也。
正位者,居重驭轻,所谓恭己正南面也。上九,涣其血,去逖出,无咎。
程朱俱作「血去惕出」,与小畜六四同。至象辞解不去。程云:「脱去字。」朱云:「节去字,非也。涣其血当为一句,去逖出当为一句。此与三应,三坎终为血卦,上若应之,则入险中,不免于沾濡矣,故曰涣其血。又云去逖出者,上居涣之极,远出涣外,故不特言出,又言逖出,去之远也。」余意如此,诸家亦有作此解者,似确不可易。谨按:折中之解,正合此意,读易者辨之。象曰:「涣其血」,远害也。
害字解「血」字,远字解逖字,正自分明,奈何迁就小畜而强以「逖」为「惕」也。䷻兑下坎上节,亨。苦节不可贞。
涣者,散乱而无统,故须用节。节则有次第,有界限,无过分逾量之为,故「亨」。若夫矫激以为名,枯寂以为高,节而苦矣,非所以为训也。是可固守一隅之见,而不进之大中乎?如二氏之流,绝而声色,薄而滋味,弃而伦理,徒自苦耳,虽贞亦奚以为?他若季札之让而孔子贬之,陈仲子之廉而孟子非之。皆「苦节不可贞」之类也。
彖曰:「节亨」,刚柔分而刚得中。
节之所以「亨」者,三刚三柔各分其一以相济,二五皆刚而得中也。此以卦体言也。「分」者,谓分乾三之刚于五,以济坤之柔;分坤五之柔于三,以济乾之刚也。「苦节不可贞」,其道穷也。
节适中则甘,过中则苦。甘则不穷,苦则穷,道固然也。故本义云「又以理言」。
说以行险,
当位以节,中正以通。
兑说、坎险,说以行险也。传曰:「人于斯说,则不知已。遇艰险则思止。方说而止,为节之义。」其说甚当,朱子亟称之。九五居尊,当位也。在泽上,故曰「以节」。居坎中而得正位,中正也。蓄极而流,故曰「以通」。此以卦体、卦德言也。
天地节而四时成,节以制度,不伤财,不害民。
以下,又因节道而推极言之。天地之道,寒极则以暑节之,暑极则以寒节之。分至启闭,弦望晦朔,四时不忒,而岁功成矣。圣人法天地之节,立限制轨度,如春夏秋冬之不可易,则不至伤财而害民也。周官、大学俱不讳言财。财者,民间之大利大害也。苟非节,则侈肆奢丽,民不堪命。即以俭德自安,而出入无艺,酌盈无道,亦必匮之术也。惟多寡疾舒之间,各中其节,则家给人足,而无萧索困惫之忧矣。或以伤财害民,平说曰:「量入为出,不伤财也;时使薄敛,不害民也。」亦好
象曰:泽上有水,节。君子以制数度,议德行。
泽上有水,其容受有限,节之象也。君子观其象,以节数度,则制之;以节德行,则议之。其曰「制数度」者,何也?考诸礼,宫室、衣服、器用,有以高为贵者,有以下为贵者,有以多为贵者,有以少为贵者,有以大为贵者,有以小为贵者,有以文为贵者,有以素为贵者。尊卑之序,贵贱之等,截然不可逾越,斟酌损益,以归于至当,所谓制也。其曰「议德行」者,何也?如伊尹而以清为德行,柳下惠而以任为德行,伯夷而以和为德行,皆非矣。是故宋襄之仁,申生之孝,子路之死,以语于德行,均未也。后世大节亏丧,而欲以他长自解免,即有清白之德,卓异之行,岂足称乎?商量审度,以合于大中,所谓「议」也。初九,不出户庭,无咎。
传以初为不能节。本义曰:「初,阳刚得正,能节而止者也。」本义为是。然处卦之下,居节之初,所宜养晦也。往则有二刚以蔽之,应则有四险以陷之,可轻出乎?不出户庭,庶免于咎,欲其韬藏隐默以自全也。「户庭」,户外之庭,指九二。二阳奇,故有户象。
象曰:「不出户庭」,知通塞也。
一通一塞,惟义所在。通则出,塞则不出。若时方否塞,而强欲通之,是不知也。爻教以守身之义,象许以保身之哲,交相发也。传曰:尾生之信,水至不去,不知通塞也。故君子贞而不谅。系辞所解,独以「言」者,在人所节惟言与行,节于言则行可知,言当在先也。此义尤「不出户庭」者所当知。
谨按,此爻所该者广,不可混于系辞,谓专指言语一节也。九二,不出门庭,凶。
二以刚中之德居臣位,上应阳刚中正之君,出而「制数度,议德行」,与有责焉。且二柔当其前,无遮隔之者,与初九异矣。乃闭门守拙,无志于时,所谓「邦有道,贫且贱焉,耻也」,故「凶」。「门庭」,门内之庭,指六三。六阴耦,故有门。象传曰:「二五非阴阳正应,故不相从。」本义曰:九二当可行之时,而失刚不正,上无应与,知节而不知通,此义亦须知之。
象曰:「不出门庭,凶」,失时极也。
立节者不可以不知时。时方有为,而以阴柔自安,上负其君,下负所学,失时甚矣,故曰「极」。传曰:「不能上从九五刚中正之道,成节之功,乃系于私昵之阴柔,是失时之至极,所以凶也。失时,失其所宜也。」尤为显切。梁溪先生曰:「不出户庭」与「不出门庭」两爻,人时时用得着。如事之当做者不做,便是「不出门庭」之凶矣。事不当做而做,便是出户庭而咎矣。须如此,乃可云善用易也。
谨按:此爻在禹稷之位,执颜子之行,故「凶」。六三,不节若,则嗟若,无咎。
大过之上六,传作「无所归咎」,本义直云「无咎」。萃之上六,传作「无所归咎」,本义直云「无咎」。独于此爻主程说,曰:「与诸爻异,言无所归咎也。」焦氏仍以「无咎」为许之之辞,非矣。六三阴柔而不中正,乘刚临险,安得无咎?本义曰:「以当节时,非能节者是也。」
象曰:「不节」之嗟,又谁咎也?
「不节之嗟」,咎其所自取耳。传明云「又谁咎也」,则「无咎」自是无所归咎。若曲为之辞,是不以孔子解易矣。六四,安节,亨。
四居柔居正,当水泽之交,最先受节,顺其自然,而无所勉强者也,故曰「安节」。安则亨矣。传曰:「节以安为善,强守而不安,则不能当,岂能亨也?」冯氏曰:「节中其节之义,在学为不陵节,在礼为节文,在财为樽节,在物为符节,在臣为名节,在君师为节制,唯其时物耳,其义最为明备。」象曰:「安节」之「亨」,承上道也。
「上」,谓九五。「道」,谓刚中正之道。四以柔承之,故「安节」而「亨」也。传曰:「四能安节之义非一,象独举其重者,余善亦不出于中正也。」
九五,甘节,吉,往有尚。
当位以节,中正以通,九五当之,其制度之悦心,如刍豢之悦口也,故曰「甘节吉」。甘者,嘉美而无艰苦之谓。以此节天下,往制数度,则悦而守之,往议德行,则悦而从之,其可嘉尚为何如也?
象曰:「甘节」之「吉」,居位中也。
甘者,味之中。五者,位之中。居得中位,则发而皆中节矣。故人之于五有同好,犹口之于味有同嗜也。
上六,苦节,贞凶,悔亡。
上居节之极,险之终,过于节而已甚者也,故曰「苦节」。凡处已以不情,强人以难堪,皆是也。曰「凶」,曰「悔亡」。原木阙。类能坚忍刻厉,直行其意而不顾,使一旦悟其过苦,而悔心生焉,则化凶为吉,一转念间耳。医家所谓不足之症难治,有余之症易治也。传曰:「悔,损过从中之谓。节之悔亡,与他卦之悔亡,辞同而义异也。」此解最确。本义依例作「悔亡」,而以礼奢宁俭之意解之,恐未是。
象曰:「苦节贞凶」,其道穷也。
爻辞即本彖辞,故象传亦即用彖传,义不厌重。䷼兑下巽上
中孚,豚鱼吉,利涉大川,利贞。
孚之为言实也。中孚一卦,兼取中虚、中实二义。传曰:「中虚信之本,中实信之质。」朱子曰:一念之间,中无私主,便谓之虚;事皆不妄,便谓之实,不是两件事。柔曰敬,则内欲不萌,外诱不入。自其内欲不萌而言,则曰虚;自其外诱不入而言,则曰实。只是一时事,不可作两截看。非伊川不能说的如此确当,非晦翁不能解的如此分晓。「豚鱼吉」,只宜就感格上说。从来一人一念之诚,而致禽兽驯扰者多矣,况至诚乎?蒙引云:「不曰感豚鱼,而曰豚鱼吉,承中孚云也。」中孚便有以孚于物矣,说的好。或云江豚有信,或云饲之以物,则不期而集,俱不必信。以涉险,虽在波涛汹涌之中,如履平地,故曰「利涉大川」。然须以贞正为本,孚而不以正,如宗鲁效忠于主人,死被恶名;郭解征死于死党,生陷大戮,其何利之有焉?谨按:尾生之抱柱而死,荀息之不食其言,亦是此类。
彖曰:「中孚」,柔在内而刚得中,说而巽,孚乃化邦也。以全体言之,三四在内,柔也,中虚之象。以二体言之,二五居中,刚也,中实之象。虚者所以受信,实者所以为信,皆中孚之义也。此以卦体言也。下兑,说也,说则孚其上。上巽,顺也,顺则孚其下。上下交孚,不言而喻,乃可以感化乎万邦也。传曰:「若人不说从,或违拂事理,岂能化天下乎?」此以卦德言也。「豚鱼吉」,信及豚鱼也。「利涉大川」,乘木舟虚也。
「豚鱼」,冥昧无知之物。信及此,则无有不信者,故吉也。信及豚鱼,即仁及草木、诚动金石之意。上巽木也。下兑泽也。乘巽木于泽水之上,济川之象。三四二柔,虚舟之象。以虚舟济川,则渡水不溺,历险不惊,岂有覆没之患哉?此以卦象言也。
中孚以「利贞」,乃应乎天也。
天之所以为天者,信而已矣。无爽时,故信也。正而已矣。无私覆,故正也。信而正,则与天合体,故曰「乃应乎天也」。
象曰:泽上有风,「中孚」,君子以议狱缓死。
风之性善入,水虚而能顺承之,故为中孚之象。君子观其象,以「议狱」,使生者不冤;「缓死」,使死者不憾,生死交孚也。曰「议」曰「缓」,便有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之意,所谓「好生之德,洽于民心」也。民心洽,然后可以言「中孚」。传曰:「君子之于议狱,尽其忠而已。于缓死,极于恻而已。」于天下之事,无所不尽其忠,而议狱缓死,最其大者也。或曰:议狱兑象,缓死巽象。或曰:元恶大奸,不在是典,故四凶无议法,少正卯无缓理。此又从象外说理也。
初九,虞吉,有他不燕。
初以阳刚之才,上与四为正应,审度其可从而从之,所谓因不失其亲,吉之道也。若舍正应而之他,二三其德,非所以为安矣,故曰「有他不燕」。传曰:「爻以谋始之义大,故不取相应之义。若用应,则非虞也。」亦是一义。
象曰:「初九虞吉」,志未变也。
趋向之邪正,视乎其志。志惑于他,则变易其初心。当中孚之初,无他端之惑,志固未有所变易也。
九二,
鸣鹤在阴,其子和之。我有好爵,吾与尔靡之。二有中实之德,五亦有中实之德,同德相应,二四中虚,无一阻隔其间,故有鹤鸣子和、我爵尔靡之象。以系辞证之,上二句属言,言者,君子之枢机,所以动天地也,故以「鹤鸣」「子和」为象。「鹤」,阳鸟,「鸣」谓九也,在阴居二也。「子和」,五也,同声相应,笃父子之亲也。下二句属行,行者,君子之抠机,所以动天地也,故以「好爵」「共靡」为象。向来以「爵」为人爵,故「我」指五。「五」,君位,以「好爵」与二共之也。看来作「天爵」为是。盖二不以朝廷之崇高为荣,而以性命之赋畀为荣,故曰「好爵」。本义懿德之说精矣。「靡」,旧作「縻」,谓系恋而不能忘也。余以「縻」只如字,即「靡不有初」之「死矢靡他」之靡,言吾与尔「念兹在兹」,他无所之也。初九戒「有他」,二靡之,正无他也,无他则「燕」矣。同德相爱,忘君臣之分也。忘君臣之分,故直称尔「我」,而不以为嫌。窃以下二句观之,二臣而五君也。以上二句观之,二父而五子矣。可乎?朱子曰:「九二不可晓」,意盖谓此也。意者周公以父子为君臣,故言之无所讳如此乎?传曰:「有孚于中,物无不应,诚同故也。」至诚无远近幽深之间,故系辞云:「善则千里之外应之,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。」言诚通也。至诚感通之理,知道者为能识之。只浑说道理,更不分疏父子君臣,亦是一义。
象曰:「其子和之」,中心愿也。
二、五俱刚而得中,故曰「中心愿」。不出于中心,欲勉为响应,难矣。根于心,发于声,其天籁之自鸣乎?象单释一句,而全爻包括在内。盖全爻固可以「中心愿」三字尽之也。六三,得敌,或鼓或罢,或泣或歌。
三与上为正应,匹也,非敌也。然上居上体之上,其信己穷。三居下体之上,其说已极。此愈说,彼愈疑,猜嫌积而仇隙生,故曰「得敌」。一柔而不正,一刚而不中,能相容乎?惟得敌,则有进退胜败之势,或鼓而前,或罢而后,或败而泣,或胜而歌,皆用兵之象也。体均力敌,互有胜负,言不相孚之甚也。
象曰:「或鼓或罢」,位不当也。以阴居阳,不中不正,叛上以树敌,故其象如此。朱子云:「中孚乃叠画之离,离为飞鸟,故诸爻多言鸟。离为兵戈,故此爻专言敌。」此可以证得敌之说之不诬矣。谨按中爻下震,鼓之象也。上艮,罢之象也。兑为口,为悦,歌之象也。巽为不果,泣之象也。爻辞一字一句,无非卦中所冇者。
六四,月几望,马匹亡,无咎。
四居近君之位,佐五以孚天下者也,故有「月几望」之象。传曰:「已望则敌矣。」臣而敌君,祸败必至,故以几望为主盛。此人臣持盈戒满,功懋而不自居之象,故曰「马匹亡」。四与初为正应,匹也。古者驾车用四马,不能备纯色,则两服两骖各一色。又小大必相称,故两马为匹,谓对也。马者,行物也。初上应四,而四亦进从五为上行,故以马为象。四志在孚五,而不下系于初,「马匹亡」也。此人臣精白一德,不交私,不阿党之象,何咎之有?
象曰:「马匹亡」,绝类上也。绝初九之类,而上孚于五,可谓乃心王室者矣。事君者,不独非我族类宜绝之,即属在同类,而溺于情面,不能避远嫌疑,非无咎之道也。
九五,有孚挛如,无咎。
五以刚健中正之德,居尊位,下应九二刚中之臣,君臣同德,以孚天下者也,故曰「有孚挛如」。「挛」而曰「如」,似有所束䌸拘系者然,固结不可解之象也。昭示大信,一道同风,何咎之有?传曰:「人君之孚,不能使天下固结如是,则亿兆之心,安能保其不离乎?」是推开说。
象曰:「有孚挛如」,位正当也。
三以阴居阳,而不中正,德不称位,故曰「位不当」。五以阳居阳,而中且正,德称其位,故曰「位正当」也。蒙引「正当」二字分看,未是。他爻不言「孚」,独五言「孚」,说而巽,孚乃化邦也。九五当之矣。
上九,翰音登于天,贞凶。
巽为鸡,「鸡曰翰音」,出曲礼。或曰,鸡鸣必振其羽,故曰「翰音」。鸣必信于旦,亦物之中孚者也。然处巽之最上,无位而不知变,为「登于天」之象,故虽正亦凶。传曰「信之终,信终则衰」。忠笃内丧,华美外飏,故云「翰音登天」。夫子曰:「好信不好学,其蔽也贼。」固守而不通之谓也。
象曰:「翰音登于天」,何可长也。
诚于中者可久,饰于外者不可继。上之志,唯欲求人之知,而邀人之应,高自标榜,终与空俱销,故曰「何可长也」。孟子曰:「声闻过情,如沟浍皆盈之水,其涸也,可立而待也。」上九之谓矣。䷽艮下震上
小过,亨,利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为卦二阳在内,四阴在外,阴过乎阳也。阴为小,故曰「小过」。虽过其常,未至于太甚,故有可亨之理。然所利在正,不正则不亨矣。传曰「不失时宜之谓正」。言其时须「小过」而后能亨也。「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」是就卦才说。言寻常小事还做的,非常大事便做不得。传曰:「过所以求就中也,所过者,小事也,事之大者,岂可过也?」此与彖辞解似不同。「飞鸟遗之音」,传谓「过之不远也」,本义谓「致鸟遗音之应」。窃意卦体内实外虚,飞鸟之象。然鸟飞于上,而音则遗于下,过而不留,鸣而善下,此处小过之道也。故下即承之曰:「不宜上宜下」。上二阴在阳之上,乘阳也。乘阳非正也,故「不宜下」。二阴在阳之下,承阳也,承阳正也,故「不宜上,宜下」。总之,顺于理而已。过而顺理,其吉大矣。
象曰:
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
「小过」,小者过而亨也。此句只用虚字,轻轻递「过」,而亨义却在「过以利贞」内。盖当过而过,顺时以偕行,故「亨」也。
「过」以「利贞」,与时行也。
当其可之谓「时」,如观过知仁,及「君子过其行」之「过」,道固应尔也。柔得中,是以「小事」吉也。
二五皆「柔得中」也。「小事」而以柔中之道处之,则允济,是以「吉」也。
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
刚居三四,为上下四阴所逼,「失位而不中」也。失位则权不足以乘,失中则德不足以恃。虽阳刚无所恃其才,大事其有济乎?是以「不可大事」也。
有「飞鸟」之象焉,「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」,上逆而下顺也。
以卦之全体言之,中二刚为鸟身,上下四柔为翼,
有「飞鸟」之象焉。「飞鸟遗之音」,便是「不宜上,宜下」。「不宜上,宜下」,便「大吉」。三句一连读,上则乘刚为逆,下则承刚为顺,去逆就顺,所以「大吉」也。阳为大,阴顺阳,故「大吉」。然则当小过之时者,明逆顺之理而已。
象曰:山上有雷,小过,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艮止震动,止而动则过,动而止则小过。盖雷不在天上而在山上,其声不至大壮,故为小过之象。君子观其象,以行过乎恭,谦抑之过,出于中心之无敢慢,非谄也。所谓一命而偻,再命而伛,三命而俯也。「丧过乎哀」,忧戚之过,出于中心之无敢忘,非毁也,所谓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,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。「用过乎俭」:节省之过,出于中心之无敢侈,非固也,所谓国奢则示之以俭也。三者小过,皆仁人君子之心,若太过,则为足恭,为灭性,为侨而野矣。初六,飞鸟以凶。
初以阴柔居艮之下,止体也,垂翅戢翼,其所宜耳。乃上应九四,则不安于止而妄动矣。躁易迅疾,莫能自主,故为「飞鸟」之象。鸟飞而不遗其音,上而不下,逆而不顺者也,故「凶」。以凶言,自取凶也。
象曰:「飞鸟以凶」,不可如何也。
不可如何,恣其所之,无回翔审顾之意,吾末如之何也已矣。
六二,过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
三,父也。四尊于三,则为「祖」,二阳在上之象也。五以阴居尊,则为「妣」,与二同德相应。二若进而应五,须越四而过之,是「过其祖,遇其妣」也。遇而过,过而后遇,是为上柔,非柔顺中正之道矣。夫以阴言谓之「妣」,以尊言则谓之君。二以阳不可过,则不及六五而安六二本位,是「不及其君」也。「不及其君」者,不敢过其君,顺而不逆,适得其为臣之分,故曰「遇其臣,无咎」。守正而得中故也。
象曰:「不及其君」,臣不可过也。
臣而过,则有非分之嫌,可乎?本义云:「所以不及君而还遇臣者,以臣不可过故也。」过恭、过哀、过险,过之小者也,小者有时而可过也。臣过其君,过之大者也,大者无时而可过也。圣人严于君臣之大分如此。
九三: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朱子谓「小过」义不可晓。「弗过防之」四字为一句。「弗过遇之」,「弗遇过之」,皆两字绝句。胡氏曰:「小过乃阴过之时,故二阳爻皆称弗过,言阳弗能过也。」此说足以破朱子之疑矣。当小人道长之时,三居刚得正,势不两立,故备戒不可不严。若一有疏虞而从之,则彼或得以害正而「凶」矣。订诂从与戕作两义看,曰:「若不逆其诈而顺从之,则必贻累于后日,柳子厚是也。或不容其恶而戕伐之,则必反噬于目前,陈蕃、窦武是也。二者皆致凶之道,如此看亦好。」
象曰:「从或戕之」,「凶」如何也?
初之「凶」,曰「不可如何」;三之「凶」,曰「如何」。从来俱一例看。传曰:「言其甚也。」订诂曰:「谓凶不可测。」余向有说云:初以阴而役于不正之阳,救正殊难为力,凶而曰「以」,决辞也,「不可如何」,言善者亦无能为也。三以阳而惑于不正之阴,救正殊易为功,戕而曰「或」,疑词也,「如何」,言当商量而思所以解免之。九四,无咎,弗过遇之,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
四以刚居柔,在己不失君子之德,在外不激小人之怒,「无咎」之道也。「弗过」,谓阴盛之时,阳弗能过,惟有遇之而已。「遇」者,以形迹相羁縻也。三处二阴之上,故当拒绝;四处二阴之下,故当委曲,位不同也。虽然,遇可也,往则不可。遇者,彼来而我遇之也,是谓邂逅以无心。「往」者,我往而彼遇之也,是谓贬损以求容,贞不贞之分也。是故轻身以先,则生平尽丧,为可危惧,所当戒饬以自保全也。「勿用永贞」,紧根「往厉」以戒来,言勿为阴用,惟有终守其贞而已。彼来我不拒,彼不来我亦不往,此用阴而不为阴用之道也。若夫贞正之道,岂可须臾离乎?此亦当如「弗过防之」等例,两字绝句。不然,卦曰「利贞」,坤用六曰「利永贞」,此独曰「勿用永贞」,非所以为训矣。虽程、朱之说,未敢信。
谨按:易曰「利贞」,未尝曰「利不贞」;曰「贞吉」,未尝曰「不贞吉」。曰「利永贞」,曰「永贞吉」,曰「元永贞无咎」,以此知「勿用永贞」之必非教以不可固守其常也。何也?变而不失其常,是以君子有致命遂志之时。若谓小过之时,不可执守常道,恐世之枉己狥人,随俗俯仰者,得以借口,故不敢信。象曰:「弗过遇之」,位不当也。「往厉必戒」,终不可长也。「位不当」,即所谓刚失位而不中也。一阳在二阴之下,处的地位不好,是以「弗过」而「遇之」也。「长」字,传作上声,本义疑而阙之。窃意以势言之,一阳不可以胜二阴;以理言之,二阴不可以胜一阳。阴虽过阳,终难长久,是以戒其往而固守也。仍作平声为是。若云阴过之时,阳退缩自保足矣,岂能长而盛也?恐非圣人扶阳抑阴之意。
六五,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
五阴在三四二阳之上,亦欲畜三四而成雨。然五虽有唱,三四终不为和。阴气凝而上结,可以为云;阳气不散而下流,不可以为雨,故为「密云不雨」之象。「自我西郊」,解在小畜卦中。「公」谓五也。「弋」而取之者,六二也。二以阴处阴,又在山之中虚,故曰「在穴」。但言「在穴」而不言穴中之物,见其空无所得也。传曰:「同类相取,虽得之两阴,岂能济大事乎?犹密云之不能成雨也。」醒甚。
象曰:「密云不雨」,已上也。
本义只云「太高」,未尽。传曰:「阳降阴升,合则和而成雨。阴已在上,云虽密,岂能成雨乎?阴过不能成大之义也。」其义始尽矣。
上六,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「灾眚」。
上以阴居动体之上,处阴过之极,所谓过之已高而甚远者也。视初六之逆而不顺,殆有甚焉。传云「不与理遇,动皆过之」,恐未的。本义引「或曰」之说,「遇过」恐亦当作「过遇」,义同。九四失之远矣。上六一爻,正与九四相反,四阳弗能过阴,而反遇之,曲以全身也。上阴弗能遇阳,而反过之,满以招祸也。「飞鸟离之」,程朱俱云「远过之象」。或云「离丽于缯缴」,亦通。灾自天降,眚繇人作,天人交恶,凶莫甚焉。传不两平,说曰:「灾者,天殃。眚者,人为。」既过之极,岂唯人眚?天灾亦至,其凶可知。天理人事皆然也。如此分轻重,极是。
象曰:「弗遇过之」,已亢也。
已亢者,上而又上,履盛满而不知止,是以弗与阳遇,反越而过之也。䷾离下坎上
既济,亨小,利贞,初吉终乱。
火,炎上者也,而降在下。水,润下者也,而升在上。如人之一身,水火既济,则元气充而百病不作矣。其在世道亦然。养身者,身既壮,则恃其壮而沈溺起。持世者,世既治,则恃其治而宴安生。故本义云:「此卦及六爻皆有警戒之意,时当然也。」「既济亨小」,言大事都亨过去了,只是小小的亨通。传分别「亨小」、「小亨」固有义,本义直作「小亨」。观彖传曰「小者亨」,而不曰「亨者小」,则朱子之说是矣。「利贞」,指六爻言,六爻之位本正,利在固守之而已。「初吉」指六二,以其在方济之时也。「终乱」指上六,以其在既济之终也。盛极而衰至,泰极而否来,理固然也。
彖曰:「既济亨小」者,亨也。
本义以为「济」下脱「小」字,诸儒以为「亨小」下脱「小」字,诸儒说是。张中溪曰:爻有六位,三阴得位,而三阳下之,故曰小者亨也。
利贞,刚柔正而位当也。
初、三、五阳位,皆以九居之;二、四、上阴位,皆以六居之。刚柔各正其位,无不当也。卦所以利贞也。泰卦六爻虽相应,而五处非其位。唯既济不惟六爻相应,而刚柔无一之不当。故先儒论六十四卦,无如既济最正。初吉,柔得中也。
初吉者,二以文明柔顺之德,居中上应,故能成既济之功而吉也。
终止则乱,其道穷也。
终乱者,上居济之终,不进而止,其道穷极也。张中溪曰:「终乱,而彖曰终止则乱,非终之能乱也,于其终而有止心,此乱之所繇生也。」最得孔子发文王未发之意。传曰:「圣人至此奈何?曰:唯圣人为能通其变于未穷,不使至于极也,尧、舜是也。故有终而无乱。」说理至此,始称完美矣。昔唐、虞、三代之世,其君臣相与咨警诰诫之意,至今尚可想见,况下此者乎?若自谓已治已安,而不复忧勤惕厉,唯日不足,国家之乱,日可俟也。晋武帝、唐明皇,其前事也。
象曰:水在火上,「既济」,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。坎上离下,水火相资为用,既济之象。君子观其象,而知「既济」非有患也,然患从此生矣。无虞则不戒,其固然也。唯是未然而为已然之防,其虑之也周,其备之也蚤,杜衅消萌,无复事矣。如火然,其性炎上,其势燎原。若凛厝火之戒,裕徙薪之计,豫储水以防之,岂有患乎?书曰:「惟事事乃其有备,有备无患。」此之谓也。自古明圣开国,其贻谋经始之道,纤悉必具,不留余地以俟后人,以至兴家立业之主亦然。无他,其思之者无遗策,而防之者能先事故也。患,坎险象。思防,离明象。
初九,曳其轮,濡其尾,无咎。
初以阳刚之才,上与六四为正应,而火体当既济之初,必有锐于进者,故以「曳其轮」,「濡其尾」戒之。程朱俱云「不进也」。不进则止,止则乱矣。窃意当作进而不轻进说。车涉水,虑有倾侧之患,曳其轮则迟回安重而不遽进;狐涉水,虑有陷溺之患,濡其尾则傍皇审顾而不冒进。平其前后,量其浅深,无咎之道也。蒙引云:「非真曳轮濡尾,亦言其凛凛之心有若此者。」得之矣。
象曰:「曳其轮」,义无咎也。
指出「义」字。义者,宜也。方既济之时,而慎重如此,随时合宜,故无咎也。
六二,妇丧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
二与五同德相应,得君行道,其宜也。然当既济之时,五溺于上下二阴,无复求贤之志。传曰:「自古既济而能用人者鲜矣。」以唐太宗之用言,尚怠于终,况其下者乎?于斯时也,则刚中反为中满,坎离乃为相戾矣。人能识时知变,则可以言易矣。二阴为妇礼,妇人出门,必拥蔽其面,车则用茀。五不来,二不往,则茀无所用之。故曰「丧其茀」。「勿逐」者,闲静自守,不贬损以从物也。「七日」者,自二数之,六位一周则为七。二五正应,穷则必通,终当遇合,故曰「七日得」也。
象曰:「七日得」,以中道也。
象复推本所以而言之,言茀虽丧,应期而得,如持左劵,以其有刚中之道也。道在二,不终穷矣。
九三,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
三当既济之时,以刚居刚,其威力足以远及,故有「高宗伐鬼方」之象。或曰:三近坎体,鬼方象。离为戎兵,伐象。「鬼方」,即诗所谓氐羌也。高宗当殷道之盛,兴仁义之师,必待三年而后克者,见用兵之难也。然则兵非万不得已,其可轻用乎?「小人勿用」,即就伐国说。用小人,或招怨启侮以辱国,不利莫大焉。盖小人原无可用之时,至于兵凶战危,尤万万不可假手者。张中溪曰:「小人译敌,皆为阴类。」戎敌之祸远,小人之祸近,故作易者于用兵之后,必以小人勿用戒之,如师之上、既济之三是也。
象曰:「三年克之」,惫也。
「惫」,即华元告子反曰「嘻,惫矣」之「惫」,言疲困之甚也。噫!商高宗之伐鬼方也,惫而后克;唐太宗之伐高丽也,惫而罔克。观此可以为穷兵黩武之戒矣。九四,𦈡有衣袽,终日戒。
四以柔居柔,所谓小心慎密其人也。在济时而履坎,须用舟;舟有罅漏,须用备。本义不别作解,但述传之言曰:「𦈡当作濡,衣袽以塞舟之罅漏,终日戒,朝乾夕惕,无顷刻之或怠也。」皆所以思患而预防之也。胡氏曰:「乘舟者不可以无𦈡而忘衣袽,亦不可谓衣袽已备,遂恝然不知戒。水寖至而不知,则虽有衣袽,不及施矣。」如此始尽圣人虑患之意。传曰:「不言吉,方免于患也。既济之时,免患则足矣,岂复有加也?」此意亦须晓的。
象曰:「终日戒」,有所疑也。
晰理贵信,防患贵疑。凡事信其无患,则变生意外;疑其不虞,则变弭意中。圣贤兢业,不敢自暇自逸,用是道耳。盖「疑」非犹豫不定之谓,而畏惧不安之谓也。
九五,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礿祭实受其福。
此爻之义殊难解。阳实阴虚,爻曰「实受其福」,而五之实,不若二之虚。阳大阴小,象曰「吉大来也」,而五之大,不若二之小。毕竞未安,反复求之,宜取「东邻」「西邻」取义。东阳谓五也,五所邻者二阴,祭意虽诚,二阴蔽之,不能自达,故物盛而诚衰。西阴谓二也,二所邻者二阳,祭物虽薄,二阳阙之,可以共达其诚意,故诚盛而物著。此「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礿祭实受其福」之说也。注疏主积德说似有理,然于爻义固无着落。谨按:此爻之义,说者不一,折中独取潘氏、姚氏之说,其理固是,而东邻西邻俱未著解。来氏据文王圆图,谓「震兑东西正对,乃水火之邻也」,亦属牵强。窃意伏羲圆图离东坎西,非东西邻之象乎?离为戈兵,为牛,非杀牛之象乎?坎为水,为隐伏,非礿祭之象乎?故离虽文明而中虚,坎虽隐暗而中实,惟得杀,而当时又以诚将之,虽薄祭亦受福矣。如此,则小象、「大」字亦有着落。
象曰: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时也。实受其福,吉大来也。象只加「时」字,而一爻全辞俱明。盖五当二阴为邻之时,二当二阳为邻之时,时不同,故二之礿祭,「实受其福」,而五杀牛反不与焉。处既济之时,亦可以慎择邻矣。传曰:「理无极而不反,已至于极,虽善处,亦无如之何。」恐非圣人立教之意。本义云:「当文王与纣之事」,亦未见以文为六二可也,以纣为九五可乎?近阅订诂云:「西周侯国,与商天子称邻。」恐非周公语。余意正合。上六,濡其首,厉。
上六以阴柔处既济之终,既有止则乱之忧,又将险极,将与波俱没矣,故为「濡其首」之象。「濡其首」则「厉」矣。「濡其首」,只就上六说。传曰「坎为水」,济亦取水义。本义如「狐涉水」三字,非是。象曰:「濡其首,厉」,何可久也。
「濡其首」,身且不保,其能久乎?其道穷也。上六当之矣。䷿坎下离上
未济:亨。小狐汔济,濡其尾,无攸利。
天下事到尽头处,便穷而无所往矣,以其不复留余地也。「未济」者,凡事有余地,可以生生而不穷,故直称「亨」,而不若「既济」之「小亨」也。「小狐汔济」,本义云:「汔,几也。」其说固确。传作「仡仡」,勇夫之「仡」,曰狐之老者多疑畏,故履冰而听,惧其陷也。小者则未能畏慎,故勇于济。「汔」当作「仡」,壮勇之状。此正如少年新进之徒,阅历未深,勇于有为,而不免半途之废,所谓「其进锐者,其退速」也。若在老成,谋深虑远,当不至是,故不曰「狐」,而必曰「小狐」。如此方说的「小」字义出。「濡其尾」,则不能济矣,又何利之有焉?观恃强用壮之无成事,则知审时量力之无败理矣。
谨按:折中云:「小狐当从程传之解,汔济当从本义之解。」要之,是戒人敬慎之意。自始济以至于将济,不可一息而忘敬慎也。彖曰:「未济,亨」,柔得中也。
「未济」之所以「亨」者,六五以柔而得居上卦之中也。得中而应刚,故其才可以「亨」也。
「小狐汔济」,未出中也。「濡其尾,无攸利」,不续终也。虽不当位,刚柔应也。
「小狐汔济」,指九二虽勇于往,而在「坎」中画,未能济而出也。气虞中衰,力求可继济而濡尾,则气衰力竭矣。终之不续,其能诞登彼岸乎?阴居阳位,阳居阴位,位不当也。然三刚三柔皆相应,有相济之理,而「未济」者,终必济矣。此「未济」之所以「亨」也。传曰:「卦之诸爻,皆不得位,故为未济。」杂卦云:「未济,男之穷也。」谓三阳皆失位也。斯义也,闻之成都隐者朱子曰:「张敬夫说,伊川之在涪也,方读易,有篐桶人以此问,伊川不能答。其人云:三阳失位。伊川谓是不知。此语火珠林上已有。盖伊川未尝看杂书,所以被他说动了。」象曰:火在水上,未济,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
上离下坎,火升而上,水降而下,两不相资,「未济」之象。君子观其象,而知水火之为物。不辨其方而居之,则火上水下,失位而不相济。辨其方而居之,则水上火下,得位而相济。辨未济之物,居既济之方,不可不慎也。由二体而推之八卦,由八卦而推之六十四卦,由六十四卦而推之三百八十四爻,莫不有物可辨,有方可居,象岂独为「坎」、「离」言乎?是故慎此以修身,则一身之阴阳济,而元和在四体;慎此以治世,则一世之阴阳济,而太和在两间。此君子调燮参赞之事,非独分别名物,酌定方位而已也。此易卦之终,圣人说作易的大用出来,不得作寻常看过。初六:濡其尾,吝。
未济之初,与既济之初,同一「濡其尾」也。彼无咎而此「吝」者,彼以阳刚之才而离体明于既济之时,能进而不轻进,故无咎;此以阴柔之才而坎体陷于未济之时,不能进而冒进,故「吝」。
象曰:「濡其尾」,亦不知极也。傅曰:「不量其才力而进,至于濡尾,是不知之极,亦是以初六履坎而失离也。」窃意与「不知节」句一例看为是。或云,极者,界至之谓,界之所至,浅深分焉。不知浅深之界,是以冒进而濡尾也。如此说似有理,诸说纷纷,可尽废也。九二,曳其轮,贞吉。二以阳刚之才,上应柔顺之君,若轻试漫尝,则有僭逼之嫌,失正甚矣。故其才力虽足以济,而不遽济,与既济之初九,同一郑重,为「曳其轮」之象。然取义微有不同,在彼则迟回安重之至,在此则谦退逊顺之至也,是以得正而吉。传曰:「唐之郭子仪、李晟,当艰危未济之时,能极其恭顺,所以为得正而能保其终吉也。」于六五则言其贞吉光辉,尽君道之善;于九二则戒其恭顺,尽臣道之正,尽上下之道也。象曰:「九二贞吉」,中以行正也。
九居二,本非正,其所以得正而吉者,居中位以行其正也。传所谓「中则正矣」,谓此类也。
六三,未济,征凶,利涉大川。
三,阴柔不中,居险之极,未能出险者也。未出险而欲徒步以济,其有幸乎?故曰「征凶」。然坎终而离始,一进步则与九四合,又得阳刚之才为正应,援引其上,有同舟共济之势,故曰「利涉大川」。是陆行不利,舟行则利也。本义疑「利」字上脱「不」字,诸儒从之,非也。
象曰:「未济征凶」,位不当也。
或谓未济诸爻位皆不当,象传独于六三发之者,以阴柔居险极也。三之险一耳,不善用之,则有征行之凶;善用之,则有涉川之利,其所以处险者异也。履险者可坐失应援,而甘心未济哉?
九四,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赏于大国。
四以阳刚之才,居近君之位,出乎险,入乎明,可以济天下之未济者矣。但所居者柔,宜有不正之悔,须正固以守之乃吉,而亡其悔也。不然,岂能济乎?当未济之时,任济世之责,使非躬冒大难,建立殊勋,而欲以邀大国之赏,难矣。故曰:「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赏于大国。」传云:「震,动也。」胡氏曰:「震,惧也。临时而惧,动罔不利。此孔门兵法也。」本义曰:「以不正之资,欲勉而贞,非极其阳刚用力之久,不能也。故为伐鬼方三年而受赏之象。」其义甚精。象曰:「贞吉悔亡」,志行也。
四何志?上以五为志,下以初为志也。承六五之光,付托宜效;应初六之濡,拯救宜急。坚守正道,立功异域,乃得行其济时之志,而安上全下也。
六五,贞吉,无悔,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傅曰:五,文明之主,居刚而应刚,其处得中,虚其心而阳为之辅,虽以柔居尊,处之至正至善,无不足也。既得贞正,故「吉」而「无悔」。贞其固有,非戒也。以此而济,无不济也。故四曰「悔亡」,则戒之之辞;五曰「无悔」,则许之之辞。一字之间,固自有别也。离体文明,故曰「君子之光」,言盛德之辉煌发越也。「有孚」,传以为有功实称之,本义以为信实不妄,俱有理。窃意只作五孚于二为是。五柔中,下得九二刚中之贤为之应,则刚柔相济,是吉而又吉也。传曰:「上云吉以贞也,柔而能贞,德之吉也。下云吉以功也,既光而有孚,时可济也。」分疏最明。象曰:君子之光,其晖吉也。
传曰:「辉者,光之散也。」本义因之,言君子积充而光盛,至于有晖,善之至也。或引管辂之言曰:「日中为光,朝日为晖。中则日在上,朝则日在下,在上之光,以在下之晖而获吉也。」亦通。
上九,有孚于饮酒,无咎。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
九以刚在上,刚之极也;居明之上,明之极也。刚极而能明,则不为躁而为决明。明能烛理,刚能断义,可谓备上九之义矣。以其处未济之极而无位,不得与二、四两刚同辅六五之君,惟有孚于饮酒而已。寄怀于酒,确然自信,无一毫世故累其中,若陶渊明、邵康节其人也。乐天知命,何咎之有?使沈溺不反,至于濡首,则有孚而失其是,非守身之道矣。若嵇、阮、刘、毕诸公是也。蒙引云:「是字是一大事件,一部易书,只教人不失是而已。且不但易也,传曰:人之处难,知其无可奈何,而放意不反者,岂安于义命者哉?失是之谓也。」如此说,当是魏公子信陵一流。
象曰:「饮酒濡首,亦不知节也。」
指出节字,其不为酒困之意乎?曰节制,曰节度,谓有限量而不可逾也。怡情肆志,无复限量,岂知节者哉?圣人以中道望之,亦禹恶旨酒,周公作酒诰之意也。本义必以濡其首为狐,而谓小象不可晓,过矣。易,变易也。濡其首为狐,濡其首便不必作狐矣,观传可见。既济之上六濡其首为水,未济之上九濡其首为酒,便不必作水矣,观象传可见。若之何其以例论哉?谨按:易之分上下经也,诸家说者不一,然皆有所牵强安排,未能自然而然,故于心不大脗合。窃意易者,言道之书也。一阴一阳之谓道,故经之有上下也,阳阴之谓也。上经属阳,故首乾之纯阳,而坤之纯阴从之。合两卦之爻,六阳六阴,阳统阴也。所言者天道,故乾坤交而六子不交。夫乾坤交,则万物化生矣。然泰否而后,阳之盛者渐趋于衰,虽将终而大者过,犹灯之将灭而乍明也。自是而坎离,则阳陷而阴生于中矣。下经属阴,故首咸而次恒,皆三阴居外,而三阳中处焉。合两卦之爻,亦六阴六阳,阴包阳也。所言者人事,故六子皆交。夫六子交而万事毕举矣。然损、益而后,阴之极者亦将渐反,虽将终而小者亦过,犹之上经大过之意也。自是而既济、未济,则阴退而阳生于中矣。阴阳相生,如环无端,此上下经之大较也。若夫取六十四卦合观之,则乾天坤地,余卦皆包括于其中,而坎为中男,最贵用事,故乾、坤而后屯蒙,则坎上坎下,帅震、艮而图业,既济、未济亦坎上坎下,交离火以成功,所谓「能始之能终之」,嫡子而承祧者也,读易者不可不知也。易酌卷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