钦定四库全书
周易观彖卷八
大学士李光地撰
下经三
䷯巽下坎上
井:改邑不改井,无丧无得,往来井井。汔至,亦未繘井,羸其瓶,凶。
木下水上为井。或曰:下木器以上水也。或曰:但取入物于水而水上出之义,不系乎木也。如后说,则于彖传为合。邑里有迁,泉源常在,是「改邑不改井」也。有源之水,注之不盈,挹之不竭,故「无丧无得」,而「往来井井」。王者养人之道,其有源不匮,何以异此?然井虽常在,而汲水者器也。器以汲水,而或坏其器,必无及物之功矣。犹法虽常存,而行法者人也。人以行法,而或失其人,必无及人之泽矣。汔至羸瓶,以喻事之垂成而废,法之方行而乱,皆不得其人之故也。以在下者言之,在上者引而用之,是其繘也。用之不终,膏泽不施,是「羸其瓶」也。汲罢则收繘而置之井上,故曰「繘井」。
彖曰:「巽乎水而上水,井」。井养而不穷也。
「井义不穷」,发卦义以起释辞之意。
「改邑不改井」,乃以刚中也。
以其井之有源而不穷也,故「改邑」而「不改井」。在卦则为刚中之象,盖刚中则内有实而不穷矣。此已包「无丧无得,往来井井」之义,故不释。「汔至亦未繘井」,未有功也。「羸其瓶」,是以凶也。
象曰:木上有水,井;君子以劳民劝相。
木根入于水而滋润枝叶,水功上行,「井」之象也。「劳民」者,教民而慰劳鼓舞之,使自养也。「劝相」者,教之友助赒恤之谊,使相养也。「劳民」,如风之鼓动而使不倦;「劝相」,如水之灌输而使不竭。
初六,井泥不食,旧井无禽。
阴柔为「泥」,在下为「不食」。「旧井」,申「井泥」之义。「无禽」,申「不食」之义。
象曰:「井泥不食」,下也;「旧井无禽」,时舍也。
九二,井谷射鲋,瓮敝漏。
井谷有水,异于泥矣,然仅可射「鲋」而已。瓮又「敝漏」,安能及于人乎?九二刚中而近于初,上又无应,故取此象也。
象曰:「井谷射鲋」,无与也。
九三,井渫不食,为我心恻,可用汲。王明并受其福。以刚德居下之上,井之渫者。然尚在下体,功未上行,则犹不食也。故观者为之心恻,以其渫而可以汲也。故遇王者之明,汲而用之,则人「并受其福」矣。三有应,故其辞如此。
象曰:「井渫不食」,行恻也;求「王明」,受福也。
「我」者,非井自我也,乃道路之人之辞尔。故欲求王明以受福,亦行道者之心也。六四,井甃,无咎。四虽阴柔,而上承九五之刚,是泉非己出,而能修井以承泉之象。修饬其身,以布上之恩泽,「无咎」之道也。
象曰:「井甃无咎」,修井也。九五,井冽,寒泉食。
井洁而泉寒,中正之德也。见食于人,上行之功也。不言「吉」者,居尊位,职在养人,「有孚惠心」,勿问之矣。
象曰:「寒泉」之食,中正也。
上六,井收勿幕,有孚,元吉。不言「汲」而言「收」,汲小而收大也。上六阴虚,有「勿幕」之象。以其阴也,故又言「有孚」则「元吉」也。或曰:上六阴材,合乎「汔至羸瓶」之象,何以得吉辞乎?曰:居井之上,则非汔至也。坎口不揜而收者众,其不羸瓶可知矣。六爻惟二有「羸瓶」之象,是贤人君子,其身侧微,而莫之汲引者也,故「井谷射鲋」。
象曰:「元吉」在上,大成也。䷰离下兑上革,巳日乃孚,元亨,利贞,悔亡。
泽止水也。水止而火自下煎之,则「乾」,决而注之,则火灭,故泽火为「革」。二女同居之卦,如火风则一气,风泽则相感,惟泽火非类也。故中上少下,则不同行,而为「睽」;以下陵上,则不相得,而为「革」。「巳日乃孚」,非谓革之后巳日而后见信也。言改革之道甚大,不可以易而为,必迟之至于巳日之久,乃去其故,则人心孚信,而可以得「元亨」矣。然必其道合于至正,然后革之时无有偏弊,革之后不复更张,一革而得其当,故悔可「亡」也。
彖曰:革,水火相息。二女同居,其志不相得,曰「革」。
不同行者,家道睽乖而已;不相得,则必有变革之事。
「巳日乃孚」,革而信之;文明以说,大亨以正,革而当,其悔乃亡。
「革而信之」者,言巳日而后革,则孚信也。文明则见理详审;说则举事和缓,此所以能见信于人,大亨而得其正也。所革者当,其悔乃亡,否则岂能免于后悔哉?
天地革而四时成,汤、武革命,顺乎天而应乎人。革之时大矣哉!易之变,莫大乎革也。其余如蛊如巽,振饬更新而已,故独赞其时之大。
象曰:泽中有火,「革」;君子以治历明时。
程子曰:「君子观变革之象,推日月星辰之迁易,以治历数,明四时之序也。」夫变易之道,事之至大,理之至明,迹之至著,莫如四时。观四时而顺变革,则与天地合其序矣。初九,巩用黄牛之革。
革之为变义,盖取禽兽之皮毛能代换者也,故此卦多取禽兽之象。当革之初,时未至也,故未可有为。如巩固其物者,束以黄牛之革,中顺固守,而不可妄动之象也。
象曰:「巩用黄牛」,不可以有为也。
六二,巳日乃革之,征吉,无咎。
六二中正,上与九五相应,是上下合德,可以有为之时也,故爻义与卦同。盖其为文明之主,则能审,柔顺则不迫,中正则不偏,备革道之善,故往而「有为」,吉且「无咎」也。或疑二为中顺之爻,而「黄牛」之象在初,与遁不同。曰:初与二近,资其中顺之德以自固,故亦以「巩用黄牛」为义。
象曰:「巳日革之」,行有嘉也。「行有嘉」释「征吉」。
九三,征凶,贞厉,革言三就,有孚。
三四之间,改革之时也。九三过刚而不中正,故以「征凶贞厉」为戒。盖当改革之时,妄动而往,固凶,固守其常,亦危也。然时则当革矣,故又言苟能反复详审改革之言,至于「三就」,则人必信之,而可以革矣,亦「巳日乃孚」之意也。
象曰:「革言三就」,又何之矣?
九四,悔亡,有孚,改命吉。
四之时,革而当矣,故在己为「悔亡」,而在人为「有孚」。其志见信于人,故以此改命而得吉。
象曰:「改命」之吉,信志也。九五,大人虎变,未占有孚。
有德有位。当革之时,「大人虎变」之象也。所谓顺乎天而应乎人者,何待占决而后知人之孚信乎?
象曰:「大人虎变」,其文炳也。
上六,君子豹变,小人革面,征凶,居贞吉。
变之大而文采可观者曰「虎」,其次曰「豹」。「革面」者,凡野兽变化,皆能革其面也。圣作物,睹虎变之义。若象贤继德,久道化成,则豹变之义也。世变风移,故虽小人亦「革面」而听从矣。斯时而复有所征行,则凶;居其正常,则吉。彖所谓「利贞悔亡」者,盖革道之至,故爻义以此终焉。
象曰:「君子豹变」,其文蔚也;「小人革面」,顺以从君也。「炳」者,光辉发越之意,以象创始也。「蔚」者,文理润密之意,以象增修也。象传用韵,有似后世四声之法,转以相叶者,「炳」之入声为「逼」,「逼」转去声,则叶「志」字。「蔚」之平声为「氲」,则叶「君」字也。䷱巽下离上鼎:元吉,亨。
卦画有鼎象,观六爻之辞可见。又以木入火,烹饪之用,所以名鼎。「元吉亨」,当从彖传作「元亨」,「吉」字衍也。凡卦名下直曰「元亨」而无他辞者二:大有、鼎也。大有之义与比相似,然比以一阳统众阴,所有者民也。大有以一阴得众阳,所有者贤也。鼎之义与井相似,然井在邑里之间,所养者民也。鼎为朝庙贵器,所养者贤也。易之义,至于尚贤,则吉无以加,故其辞皆直曰「元亨」。
彖曰:「鼎」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饪也。圣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养圣贤。
释卦已明,而卦之用与善未著,故言鼎有享帝养贤之义,以起释辞之端,与井释名后言「井养不穷」者同。
巽而耳目听明,柔进而上行,得中而应乎刚,是以元亨。卦德巽入聪明,卦体柔居尊位,得中应刚,有濬哲文明、虚心下交之象,是其能养贤者在此,所以「元亨」也。
象曰:木上有火,「鼎」,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器之最正者鼎,故古人多取「鼎」字为「正」字义。汉书「天子春秋鼎盛,匡鼎来」,皆此义也。「凝命」,犹春秋传所谓「定命」。鼎器至正,故可以享帝。君子正位,则有以事天。
初六,鼎颠趾,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
初六无才德,有应于上。易之例无吉者,以当鼎之时,义可得养,故占与他卦异。居下,鼎趾之象也。趾而颠,喻居下而上交,于义虽失,然鼎可因以出否,秽人得因以免辱贱。犹之为妾于人者,虽非配合之正,而有嗣息,则以子贵矣,「无咎」之道也。
象曰:「鼎颠趾」,未悖也。「利出否」,以从贵也。
「颠趾」所以为「未悖」者,以其利在出否以从贵也。「从贵」,兼释「妾」义。
九二,鼎有实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
三阳居中,鼎腹之象。九二刚中,鼎有实矣。仇,犹匹也。有实而得应于上,其匹偶必有疾恶之者。惟能慎正自守,使疾我者无因可干,而无隙可乘,则可以保所有而待时用矣,故「吉」。
象曰:「鼎有实」,慎所之也;「我仇有疾」,终无尤也。
我无过尤,则虽我仇亦不得而尤之。
九三,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。方雨亏悔,终吉。
三,阳居中,而此爻又居三阳之中,实之美者也。然「鼎」以耳移,无应于上,有「鼎耳革」而「其行塞」之象。有「雉膏」之美,而不得以为人之食,固可悔矣。然当鼎之时,贤人得养之时也。如天地阴阳和合,则方将降而为雨,而膏泽下施,虽有悔恨,终且亏失,所以得吉也。
象曰:「鼎耳革」,失其义也。
鼎以耳举,时义然也。
九四,鼎折足,覆公𫗧,其形渥,凶。
四居鼎腹之上,其实既盛,有满盈而倾覆之理;又下应初阴,故有「折足」覆「𫗧」之象。凡九四于初六,苟取应义,例无吉者。而大过之栋,惧其下之桡,此卦之实,惧其足之折,故尤以应初为凶吝也。「形渥」作「刑剭」,说本汉书诸家。然王注、程传皆为「赧汗」之义,亦通。诗所谓「渥丹渥赭」是也。愧则发面而颜丹赤,居大位而忝厥职如此,能无凶乎?或曰:大过之四,虽以有他为戒,而其象则隆,此直曰「覆」,何也?曰:栋在上则高起,隆之象也;实在上则满盈,覆之道也。又大过之四,所承者刚;鼎之四,所承者柔。易之例,九四承六五,率多凶惧,虽大有与豫,得时胜任,亦有危辞也。
象曰:「覆公𫗧」,信如何也?
虚其所以自任受托者,是谓失信,可愧之甚矣。
六五,鼎黄耳,金铉,利贞。
卦有养贤之义,而六五尚上九之贤,位正当之,于象则如耳之虚而受铉,铉之实而贯耳,故其辞为「黄耳金铉」。然任贤勿贰,宜于坚久,故其占又曰「利贞」也。或曰:彖传言「得中而应乎刚」,则「金铉」应谓九二。曰:凡卦有养贤、尚贤之义,而遇六五与上九者,皆以二爻之义当之。盖出乎君位之上,是尊尚之象。然非虚中之主,则不能尚;非刚德之材,则不足尚。非其卦有此义,又无缘而取此象也。故大有、大畜,二、五正应。然所谓尚贤,皆谓上九,不谓九二。况此卦自趾至铉,各有定象,则爻义所指明矣。
象曰:「鼎黄耳」,中以为实也。
黄,中色也。以中德为实,故象「黄耳」。上九:鼎玉铉,大吉,无不利。
金象以刚爻,取自六五之柔言之也。玉象以居柔,取自上九之刚言之也。当尚贤之时,以是德而居其位,吉利可知。凡彖辞直曰「元亨」,爻辞曰「吉无不利」者,大有、鼎之卦及其上爻而已。以知两卦尚贤之义,两爻当之也。
象曰:玉铉在上,刚柔节也。䷲震下震上震,亨。震来虩虩,笑言哑哑。震惊百里,不丧匕鬯。
一阳在下,二阴压之,其势必奋发上达,故其德为震,其象为雷。张子所谓「阴在外、阳在内者不得出,则奋击而为雷」是也。不曰动而曰「震」者,气之初动,有惊惧愤发之意,在人心者亦如之,「震」之义也。天地之气,以动而通。然其动也,有奋厉周流之意,故能导迎和豫,以成天功。人心亦当如是。故方其震从中来之时,虩虩然恐惧瞻顾,而敬慎以周旋,则其后必能暇豫从容,笑言自适,虽或变故之大,如雷声惊动百里,亦可以不失其所守之重矣。先儒以「震来」为自外至者,然八卦皆人心之德,则须主从中出者为是。况从中者,未有不感于外而起,故复继以「震惊百里」之象。而六爻言「震」,亦皆兼内外言之,无两义也。
彖曰:「震亨。」「震来虩虩」,恐致福也。「笑言哑哑」,后有则也。「震惊百里」,惊远而惧迩也。出可以守宗庙社稷,以为祭主也。彖辞「震来」以下,皆申「震亨」二字之意,故传于「震亨」无释,而直曰「震来虩虩,恐致福也」。所谓「震亨」也。自「后有则」,以至「出为祭主」,皆致福之义。「帝出乎震」,主器者莫如长子,故辞取其象,而传以此释之。
象曰:瀳雷,震;君子以恐惧修省。
「雷声瀳至」,天之震动也;「恐惧修省」,君子之震动也。
初九,震来虩虩,后笑言哑哑,吉。
此爻为卦主,故其辞与彖同,而传如之。象曰:「震来虩虩」,恐致福也;「笑言哑哑」,后有则也。
六二,震来厉,亿丧贝,跻于九陵,勿逐,七日得。
亿,审度也。凡人当震惧之来,失在于思虑不审而亟趋避,故以「亿」为善。六二乘刚,是震来而危也。然居下位,未有重器之守,所丧者贝耳。能审度于此,而丧贝以远去,处震之道也。有中正之德,时至则亨,故其占又为「勿逐,七日得」。
象曰:「震来厉」,乘刚也。五亦乘刚,而不言者,以二例之。二亦有中德,而不言者,以五例之也。
六三,震苏苏,震行无眚。
重震之间,以阴柔处之,故震惧之甚,至于缓散而「苏苏」然。然时当恐惧,震非眚也,惟坐而恐惧,则为眚耳。若能以震而行,惧而自修,则无「苏苏」之失,而免于眚矣。
象曰:「震苏苏」,位不当也。谓以柔处重震之间。九四,震遂泥。
卦之阴爻,惟取震惧为义,柔材故也。阳爻则兼取奋发有为之义,动之主也。四在群阴之中,非可动之地,故动则遂陷于「泥」。当此位者,惟勿动以善其动而已。
象曰:「震遂泥」,未光也。
六五,震往来,厉,亿无丧有事。
处重震之中,震往而复来之象,危之甚也。居尊位,所守者重,不可丧也。惟审度以处之,则能无丧其所有事矣。五虽居尊,而非卦主,故不曰「不丧匕鬯」,而曰「有事」。盖宗庙社稷之中,相者皆有事焉。以周家之事观之,「丧贝」而跻于九陵者,太王之避狄居岐是也。「无丧有事」者,周公当四国之难是也。为太王,则宝货可弃,土地可迁;为周公,则先王之绪不可隳也。故孟子曰:「非择而取之,不得已也。苟为善,后世子孙必有王者矣。」又曰:「世守也,非身之所能为也。」盖欲其亿度于二者之间,孟子可谓得易之用矣。
象曰:「震往来厉」,危行也。其事在中,大无丧也。
言以其有中德,故有权度之审,而其事得以「大无丧」也。
上六:震索索,视矍矍,征凶。震不于其躬,于其邻,无咎。婚媾有言。
震极,故有「索索」、「矍矍」之象。震非失也,至于萧索眩瞀,则神守丧矣,以是征行凶之道也。又言若于事未及身之时而能震惧,则可「无咎」。盖事未及身,则尚得以从容谋虑,而不至于「索索」、「矍矍」之甚矣。「婚媾有言」,与夬「有言不信」意同,皆占外反决之辞。苟安者,世俗之情;姑息者,细人之爱。在亲昵者又加甚焉,故欲其勿惑于婚媾之言,而见几之早也。
象曰:「震索索」,中未得也。虽凶无咎,畏邻戒也。䷳艮下艮上
艮其背,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。阳上阴下,阳性动,阴性静,故阳居下居中,其势未止,则不得静也。动极于上,阴阳各得其分,则止矣,止斯静矣。其象为山,山者,地之刚隆起而柔承之,止而不迁者也。天地之道,有动有静,故大传曰:「其静也专,其静也翕。」人心之德亦如之,「艮」之义也。「艮」连其背为文者,与「履虎尾」、「同人于野」同例,皆因其义,不复其文也。阴阳不交,于卦为艮,于时为夜,为冬,于方为北,于身则为背,故背之文从北从肉,而艮字有反身之象。「艮其背」者,止于止之方也。天地人之道,南与东西皆现,而北独隐,前与左右皆见,而后不见。不见者,止之方,静之处。故周子曰:艮其背,背非见也。程传曰:止于所不见。此大传所谓「退藏于密」,中庸所谓「未发之中」,而周、程得之,以为主静定性之学者也。凡天下之动,以静为本。静之道,以验于动为至。静亦定,动亦定,然后为静之至也。故方其静也,私欲不萌,廓然而大公,是「不获其身」也。及其动也,智诈不生,物来而顺应,是「行其庭不见其人」也。内不见己,外不见人,则义理周流,而感应之累免矣,故「无咎」。
象曰:艮,止也。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,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。
艮德虽止,而辞有艮背、「行庭」二义,故传先发卦名之蕴,以起释辞之端也。言天下之道,行止如循环然,不可偏于一也。但止为行基耳,能当止而止,则能当行而行,而动静不失其时矣。止静之中,人所不见,疑于不光明也。惟其为动行之本,而应用不穷,故曰「其道光明」。
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,是以「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」也。
以卦体释辞也。以一体言,阳上阴下,各止其所,止之义也。以两体言,六位阴阳,虽敌应而不相与,亦止之义也。止其所则静矣,故内不见己,而「不获其身」。敌应而不相与,则动亦静矣,故外不见物,行其庭而不见其人也。
象曰:兼山,「艮」,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位即时也。时止,则止不出其位也;时行,则行亦不出其位也。
初六,艮其趾,无咎,利永贞。
初在诸卦皆有趾象,在「艮」则为「艮其趾」矣。止动于初,「无咎」之道。以柔故,又为「利永贞」之戒。「咸」、「艮」皆以人身取象。「咸」取三阳之中爻为心,「艮」取中之阳爻为心,故诸象大略皆同,惟以心之位而变。
象曰:「艮其趾」,未失正也。
六二,艮其腓,不拯其随,其心不快。
三处心位,二所随也。六二中正,能「艮其腓」者,然不能拯其所随,则心未快矣。盖「咸」之四,不中不正,而三以不中失正承之,故曰「执其随」。「艮」之三,不中失正,而二以中正承之,故曰「不拯其随」。「咸」之义,则明形之不可随心而动,而制于外之不可已。「艮」之义,则明形之不足以检其心,而坊于末者之未仁也。两义相须,心学始备。推之事物,无不皆然。
象曰:「不拯其随」,未退听也。
九三,艮其限,列其夤,厉熏心。
「限」,上下体之际。「夤」谓夹脊,皆屈伸俯仰之所由也。「列」者,峙立之意。止其限,峙其夤,则屈伸俯仰之用废,而心无安泰之时矣。心者,静虚而应万事者也。苟知止之谓止,而废其应物之用,其精者为枯槁无用之学,下则不顾事理,顽然悍然者而已。然天下未有理不得而心安者,此「艮」限列夤所以必至于危而「熏心」也。其与憧憧应感者虽有间矣,而其为心之病则一,故圣人于「咸」、艮亘发之。或曰:三为卦主,而与卦义不同,何也?曰:震阳动于下,故以下卦之阳为主也;艮阳止于上,故以上卦之阳为主也。震四下有二阴,其势不可以动,故动而遂泥;艮三上有二阴,其势未可以止,故止而「熏心」。象曰:「艮其限」,危熏心也。六四:艮其身,无咎。
四在心之上,口之下,与「咸」之「脢」同,乃背位也。象与卦合。又以柔正而居上体,故为「艮其身」而「无咎」。然不直言「艮其背」者,「艮其背」则不获其身矣,不待制也。止之于身,则犹待于制,四虽柔正,而不中故也。
象曰:「艮其身」,止诸躬也。
爻言「艮其身」,传言「止之乎身」,则意明矣。六五:艮其辅,言有序,悔亡。
五以阴居背上,口之象也。口者动物。阴柔不正而当其位,宜有悔矣。以有中德,能「艮其辅」,故「言有序」而「悔亡」。
象曰:「艮其辅」,以中正也。「正」字衍。上九:敦艮,吉。
上为卦主,重艮之终,有敦厚之义。敦厚于止,则养之深而用不穷,是以「吉」也。
象曰:「敦艮」之吉,以厚终也。
犹坤言「以大终」,言其以敦厚之道而终,乃所谓「敦艮」。䷴艮下巽上渐,女归吉,利贞。
山上有木,以渐高大,故为「渐」。其与地中生木异者,「地中生木」,方生之始也。「山上有木」,既生之后也。方生之始,其气日升;既生之后,其形有渐。观草木萌芽时必骤长,其后乃渐至于高大坚实,是其义也。「晋」、「升」、「渐」皆遇时之卦,然其义则「晋」为最盛,「升」次之,「渐」又次之。「女归」,进之有渐者也。故「渐」之义,当如「女归乃吉」。「女归」之道,亦当以渐乃吉也。又其进当以正,不正则必不渐矣。
彖曰:「渐之进也,女归吉也。」
易卦取进义者甚多,惟此卦则以不遽进为义,如「女归」然,故特别之曰:「渐之进也。」以异于他卦之为进者。进得位,往有功也。进以正,可以正邦也。其位,刚得中也。中四爻皆得位,乃往而有功之象。「进以正」,释「得位」也。「正邦」,释「有功」也。卦有此善,故「利贞」也。且就卦位之中,九五又有刚中之德,则无不正可知。「止而巽,动不穷也。」
又以卦德申释「贞」义。止则无躁动之尤,巽则有谨审之善。
象曰:「山上有木」,「渐」,君子以居贤德善俗。修己治人,其培养成就,皆以渐也。居贤德,如艮之止;善俗,如巽之入。
初六,鸿渐于干,小子厉,有言,无咎。
初在下,始进,故有「鸿渐于干」之象。始进,故以「小子」言之。无应于上,故「厉」而「有言」。然始进之时,不可援上,故虽有孤危谗毁之伤,然于义为「无咎」也。
象曰:「小子」之「厉」,义无咎也。
渐卦之义,在不苟进。六二,鸿渐于磐,饮食衎衎,吉。
卦惟此爻以阴应阳,合乎「女归」之义,又有中正之德,进而得其所安矣,故象占如此。
象曰:「饮食衎衎」,不素饱也。
素饱则心不安,而不得「衎衎」矣。
九三,鸿渐于陆,夫征不复,妇孕不育,凶,利御寇。
卦有「女归」之义,故不论阴阳爻,皆可取妇女之象。初、二、四,阴也,有妇道焉。三、五阳爻,疑于非妇,故称「妇」以见意。「渐」者,不苟于进之义也。惟柔顺处之,则当进而进,合乎卦义而「吉」矣。刚性强健,在渐时则有固而不通之象。九三过刚,又为止主,无应于上,故具象为「鸿渐于陆」,失所安也。上九非应,如「夫征」而不复;九三不与之和,如「妇孕」而不育,与卦义反凶之道也。然用此道以「御寇」则利。盖「御寇」者,宜于固守而不轻动者也。若以进之时义论之,则谨慎自守以保其身,亦「御寇」之义。象曰:「夫征不复」,离群丑也;「妇孕不育」,失其道也;「利用御寇」,顺相保也。
既「夫征不复」,则妇离群而索居矣,故孕而不育,失「女归」之道也。不曰慎以自保,而曰「慎相保也」。自保之义所以相保,圣人大言之。
六四,鸿渐于木,或得其桷,无咎。
四虽无应,而承于五,为栖木而得其桷之象,四、五有相承之义故也。象曰:「或得其桷」,顺以巽也。
九五,鸿渐于陵,妇三岁不孕,终莫之胜,吉。
卦惟二五有应,然当渐之时,九五亦妇象也,而二阴五阳,则反其类而无相应之义,故「三岁不孕」,视「孕」而「不育」者又加甚也。五德位皆贵而无所遇,必有间之者也。以其有刚中之德而处进时,时过则合,而谗邪不能为之间矣,故终莫之胜而「吉」。
象曰:「终莫之胜,吉」,得所愿也。上九:鸿渐于陆,其羽可用为仪,吉。
上过于尊位而无所之,无进之义;下无敌应,亦无女归之象。故其象为「鸿渐于陆,而其羽可用为仪」也。盖超然于进退之外,而天下之进退者视以为标准焉,与蛊之上九「志可则」者同。按:六爻皆叶韵,故先儒同以「陆」为「逵」。然逵、仪古韵实不叶,且但言逵,亦未见其为云路也。窃意陆乃阿字之讹。盖「阿」,大陵也。菁莪之诗亦以阿与仪叶。象曰:「其羽可用为仪,吉」,不可乱也。䷵兑下震上归妺,征凶,无攸利。
兑下震上其象女先于男,失婚姻之礼。长少非耦,失婚姻之时。卦德以说而动,又必有恣情妄动之失,故名「归妺」。雷动雨降,阳感而阴应者,正也。泽者积阴之处,而其上有雷,是以阴而感阳也,亦有「归妺」之象焉。此卦之义,渐之反也。「渐」,女归吉,利贞,故「归妺征凶,无攸利」。征者,言其往之时也。「无攸利」者,究言其终竟。
彖曰:「归妺」,天地之大义也。天地不交,而万物不兴。「归妺」,人之终始也。
欲明卦义之不善,而先以此发之。说以动,所「归妺」也。
上言「归妺」,未有不善之义,惟如此卦则不善耳。以卦德言,以说而动,动必以正。以卦象言,少女先于长男,是妺不待礼而归,所欲归者妺也。又以少耦长,所归者乃妺也。其为不正之合可知矣。
「征凶」,位不当也。「无攸利」,柔乘刚也。
中四爻位皆不当,而卦体又以柔乘刚也。不当,则其合也不正,故「征凶」。柔乘刚,则其害有不可胜言者,故「无攸利」。
象曰:泽上有雷,「归妺」,君子以永终知敝。
初九,归妺以娣,跛能履,征吉。
下卦三爻皆女之卑者,而初尤居下,故有「娣」象。男女以年钧为配,而女必待聘而行。然惟妾媵,则不论其年之钧敌,与礼之齐傋,从嫡而适,固其常也。其合既非不正,而初又有正德,则能承于其君而有助矣。「跛能履」之象也。「跛」,谓屈于下。「能履」,谓佐于行。
象曰:「归妺以娣」,以恒也;「跛能履吉」,相承也。
「归妺」非恒也,以娣为之,则「恒」矣。为能与君相承,故曰「跛能履吉」。
九二,眇能视,利幽人之贞。卦惟二五有应,然六爻皆取女象,而二阳五阴,则此爻无妇道焉。二有中德,守贞不字,幽人之操也。幽,故晦昩,而有眇象;贞,故明智,而有视象。
象曰:「利幽人之贞」,未变常也。
妺而自归,变常之卦也。守正未归,则是不变其常。
六三,归妺以须,反归以娣。
「须」,女之贱者。六三位稍高,非初之比,不应为娣者也。不中不正,而为说主,无应于上,如以贱行之女归人,不纳,则反归为娣而已。凡下卦与同类应者,则取从嫡而归之象;应而阴阳反者,则取未归之象。
象曰:「归妺以须」,未当也。
九四,归妺愆期,迟归有时。
居上卦,则非未及期之女矣。然而无应,则为「归妺愆期」而已。以有刚德,故断其迟归之有时也。
象曰:「愆期」之志,有待而行也。
明「愆期」者,由自有所待而愆,异于人之所弃者也。六五,帝乙归妺,其君之袂,不如其娣之袂良;月几望,吉。
卦惟此爻以阴应阳,又居尊而下交,有「帝乙归妺」之象。卦义之所以不善者,为以女先男,是妺自归也。然婚姻之义,皆男求女,独帝女下嫁,以女求男,此爻适当其象,则「归妺」之义,不徒无凶,而反吉矣。又以其有中德,则能谦冲俭约,以下夫家,如月之下与日交而望,是以「吉」也。
象曰:「帝乙归妺,不如其娣之袂良」也;其位在中,以贵行也。
「贵」,谓帝女,「行」谓躬卑约之行。
上六,女承筐无实,士刲羊无血,无攸利。
「承筐」而「无实」,「刲羊」而「无血」,盖士女相绐,无约结之实也,必不终矣。彖云「征凶,无攸利」,惟此爻当之。
象曰:上六「无实」,承虚筐也。
上,震体,有筐象。三,兑体,有羊象。专释「承筐」者,明上六之为女也。䷶离下震上
丰,亨,王假之,勿忧,宜日中。
雷在下而方发,电在上而方照,阴阳摩击,噬嗑之卦也。雷在上,电在下,是声已上达,光已下灼,盈满天地之间,阳气极盛之时也。然不须臾销歇,故丰有忧义。杨子云曰:「炎炎者灭,隆隆者竭。观雷观火,为盈为实。天收其声,地藏其热。」此数语正释丰卦之义,从来说者皆不及也。丰固亨矣,然盛极则衰,自然之理,此其可忧者也。若王者至此,勿用忧恤,惟兢兢业业,常使如日之中,则可以长保其盛矣。
象曰:丰,大也。明以动,故丰。
例见大壮卦。以明而动,所以致丰。丰以明致,故既丰则惧以昏也。
「王假之」,尚大也。「勿忧,宜日中」,宜照天下也。
至于丰时,则所尚者大,此其可忧者也。惟无务于大,以昏暗其心,而常守其中,以照察天下,则何忧之有?日中则昃,月盈则食,天地盈虚,与时消息,而况于人乎?况于鬼神乎?
申丰之可忧,而当常守其中,又以起爻辞三言「日中」之义。
象曰:雷电皆至,丰,君子以折狱致刑。
明罚敕法于先,折狱致刑于后。
初九,遇其配主,虽旬无咎,往有尚。
下三爻离体,皆为以明明人之象。上三爻震体,皆为求明自明之象。他卦之义重在有应,惟礼不然者,礼,盛大也。盛大而有应,则益其盈满之心,故以同德而不相应者,为足以相成也。初、四同德,初居下,故谓四为配主,如以卑配尊也。居卦之初,时犹未过,而上有同德之应,相遇以相成,虽遇盈满之时,可以「无咎」,况未盈满乎?故「往」则「有功」。旬者,十日数之满也,即「日中」之义。
象曰:「虽旬无咎」,过旬灾也。过旬则有灾矣,「日中则昃」之义也。
六二,礼其蔀,日中见斗,往得疑疾,有孚发若,吉。
二、三、四皆言「日中」者,居卦之中,日中之象也。卦取日中为明者,常守其中则明也。爻之日中皆暗者,日中则昃,有暗之理也。二与五虽同德,然当丰之时,在上者明极而昏,往而拯之,其能免于疑疾乎?惟积孚诚以发其志,则可以感悟而得吉。
象曰:「有孚发若」,信以发志也。九三,礼其沛,日中见浨,折其右肱,无咎。
斗大而沬小,「日中见沬」,视见斗加昏矣。三、四皆言「见斗」,三言「见沬」者,日中必暗。三爻皆日中,而此爻又居其中,故暗独甚也。上六暗主,而三应之,过刚不中,故必欲拯之,而至折其右肱。以手援人而折其右肱,见伤之甚也。然刚德明极,道无终否,故其占曰「无咎」。
象曰:「礼其沛」,不可大事也;「折其右肱」,终不可用也。不可大事而必赴之,故有折肱之伤,然其义则终不可害也。
九四,礼其蔀,日中见斗,遇其夷主,吉。
四五上位,下应明体,与之同德,能求明以自明,皆吉道也。四居上,故谓初为夷主,如朋友等夷也。
象曰:「礼其蔀」,位不当也;「日中见斗」,幽不明也;「遇其夷主吉」,行也。
辞与二同。二居下位,其昏在人;四居上位,其昏在己,故于此释之。往遇夷主而后吉,故曰「行也」。六五,来章,有庆誉,吉。
五居尊位,所谓「王假之」者也。虽无刚正之德,而有虚中之美,故其占为能来致章明,以自辅助,则有庆誉而「吉」。章谓六二,文明之主也。
象曰:六五之「吉」,有庆也。
上六,礼其屋,蔀其家,𬮭其户,阒其无人,三岁不觌,凶。居礼之极而过乎中,日昃之时也。阴柔无自明之德,又无同德之助,与时偕极者也。外虽崇盛,中则幽昏,礼其屋而蔀其家之象。昏极则似无人,杨子云所谓「高明之家,鬼瞰其室」是也。「三岁不觌」,终不能明也。
象曰:「礼其屋」,天际翔也;「𬮭其户,阒其无人」,自藏也。自藏:谓自掩蔽。周易观彖卷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