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钦定四库全书

周易观彖卷三

大学士李光地撰

上经三

兑下乾上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。

凡易爻同体而柔乘刚者,多有危惧之象。此卦六三既以柔乘刚,又前蹑乾之三阳,进退皆危惧之象也。故其卦名「履」,而连「虎尾」为文者,取危惧之象也。卦象上天下泽,名分尊严,亦为「履」义。○「履虎尾」,「否之匪人」,「同人于野」,「艮其背」,皆因卦名而连以辞者,省文也。人有履虎尾之危惧,则有「不咥人」之象,而且得「亨」矣。彖曰:「履」,柔履刚也。

旧说以「履」为践之意,取下二阳象也。朱子以「履」为蹑之义,取上三阳象也。然卦意实兼此二义。盖总谓之履,则见其前郤之间,措步皆是,而危惧不安之意见矣。

说而应乎乾,是以「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」。

又以卦之善释辞,盖敬惧之心生于和说,乃为恭顺之至。

刚中正,履帝位而不疚,光明也。

天下之难履者,莫如帝位,故又推九五之义言之。

象曰:上天下泽,履,君子以辨上下,定民志。

泽又居地之下,言「上天下泽」,则极乎尊卑之分矣。先王制礼以辨尊卑,尊卑既辨,民莫不得其分而志以定。如天泽之位既奠,则万物之在其中者,飞潜动静,亘古不变。诗云:「君子所履,小人所视。」此之谓也。初九,素履往,无咎。

涉履未深,凶惧未著,有刚正之德,能守其素,故其占为素位而行,则往而无咎。

象曰:「素履」之往,独行愿也。

「独行愿」,所谓不愿乎其外也。九二,履道坦坦,幽人贞吉。

二之涉履,比初稍深矣,而有刚中之德,是能履中正平易之道,而不失其幽静之操,故其占为能守幽人之贞,则吉。

象曰:「幽人贞吉」,中不自乱也。

有中德,故能安静而不乱。

六三,眇能视,跛能履。履虎尾,咥人,凶。武人为于大君。三以柔履刚,又为说主,以应乎乾,乃成卦之主也。然以爻德言之,不中不正,非能履者。以卦象言之,兑为口,而三适当其缺,是爻无吉义也。以阴居阳,才弱志刚,如眇者自为能视,跛者自为能履。当履之时,居下之上,冥行径进,不能自止,蹈虎尾而见伤之象也。又言「暴虎冯河,死而无悔」,乃粗暴武人,以此自效于大君者耳,岂君子敬事之道乎?凡爻既断吉凶之后,而又加一辞者,皆发明占外之意,以反决其占也。

象曰:「眇能视」,不足以有明也。「跛能履」,不足以与行也。咥人之凶,位不当也。「武人为于大君」,志刚也。

位不当,谓正当口处也。凡易者,象也。卦有取象而爻适当之者,则多不论爻德,而以象为吉凶,况若此爻之不中不正者乎?

九四,履虎尾,诉诉,终吉。

卦取「履虎尾」为象,在爻独于三四发之者,处凶惧之位。且以象言之,三则蹑乎虎尾,而四正虎之尾也。四以刚居柔,近而多惧,故其义与卦同。象曰:「诉诉终吉」,志行也。

明不独畏惧以自全。九五:夬履,贞厉。

五与上,履道之成也。夬与旋正相反。九五以刚居尊,恐其自信明决,则不复谦虚抑畏,以致其周旋之密矣。以此为贞,能无厉乎?

象曰:「夬履,贞厉」,位正当也。

言所履者,崇高可危之位,而以刚德当之,故夬决则有「厉」。

上九:视履考祥,其旋元吉。

上九取卦之终以发戒。言人之德行或败于成,天之眷佑或衰于后,故必视所履以考其祥。若周旋无亏,乃得元吉。履以敬惧为义,故示人以谨终如始之道也。

象曰:「元吉」在上,大有庆也。

在上而「大有庆」,所以为「元吉」。若非终保福庆,则不称「元吉」矣。○「履」有三义:履危一义也,践履一义也,礼一义也。然践履必于礼,而谨礼者,惧以终始者也。大传言「德之基」者以此。䷊乾下坤上「泰」,小往大来,吉,亨。

「泰」之名卦,专取天地交一义,观彖、象传可见。○天地之气通「泰」,则阴沴去而阳和来矣。上下之情通「泰」,则邪慝去而正直来矣。吉亨并言,吉近而亨远也。彖曰:「泰,小往大来,吉,亨」,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,上下交而其志同也。内阳而外阴,内健而外顺,内君子而外小人。君子道长,小人道消也。

总举名辞,而后分释「天地交」二句。释名。「内阳」「外阴」以下释辞。或疑阴阳、君子、小人,可以大小言之。健顺皆天德,不可以大小言。曰:对健而言,顺则为小。顺唯居外,是以配健而为德之善也。苟非健为之主,则其顺也,柔靡而已矣。象曰:天地交,泰。后以财成天地之道,辅相天地之宜,以左右民。

凡天地之所有,而人制用之者,谓之「财成」;天地所未有,而人兴作之者,谓之「辅相」。然亦非两事也。「财成」言其始,「辅相」言其成。如定时成岁,物土经野,是「财成」也;耕敛有节,稻黍有宜,使冬夏无旷时,高下无弃土,是「辅相」也。天地交而万物生,天地之泰也。圣人左右民而万民遂,人事之泰也。初九:拔茅茹,以其汇,征吉。

泰、否两卦六爻之辞,或以消息取义,或以交不交取义,然理则互相发也。泰运初来,君子道长,拔茅连茹之象,故以其汇征行而「吉」。

象曰:「拔茅征吉」,志在外也。

言非私其汇也,志于天下耳。

九二:包荒,用冯河,不遐遗。朋亡,得尚于中行。

「包荒」者,尊贤容众之谓。盖善在所取,而恶亦未遽弃。诗曰:「爰有树檀,其下维萚。」「包荒」之谓也。「冯河」者,勇也,决也。善必举,举必先;不善必退,退必远,无有顾曕畏避之心也。「不遐遗」者,明足以烛幽隐,虽侧陋之贤,必存心焉,伏匿之奸,必察照焉。「朋亡」者,公足以化同异,不独异行者无濡染之干,而同道者亦无比周之累。此四者,必以「包荒」为本。「包荒」者,天地之心也,覆载之量也。然非用「冯河」,则吾道不伸,非「不遐遗」则所处不当,非「朋亡」则或牵于私意,亦无以尽合事理而服人心也。故断而必明,明而必公,然后有以济「包荒」之用,而合乎中道。至于公则无我,又有以存「包荒」之体,而廓乎有容矣。此与论语所谓「宽信敏公」者正相似。夫「泰」者,消小人之时也。无「包荒」之量,则无消之之本;无以下三者,则又无消之之道。故曰「举直错诸枉,能使枉者直」,是之谓智仁合一,宰世之要也。

象曰:「包荒,得尚于中行」,以光大也。

包荒而无以下三者,则是否贸乱,贤不肖浑淆,何以得合于中道乎?以其有刚德而居中也,故能正大光明,而不牵于私,不蔽于物,所行无一偏之弊也。

九三,无平不陂,无往不复,艰贞无咎。勿恤其孚,于食有福。

平陂往复,理之必然,而有信者所谓孚也。艰贞则无咎,而理数之常者不足恤,自天祐之,福可致矣。三于时未过中也,不待过中而戒,圣人之于泰也如此。

象曰:「无往不复」,天地际也。乾坤交际之间,在卦义则阴正往,在爻义,则阴将来。

六四,翩翩,不富以其邻,不戒以孚。

交泰之义,于四五两爻发之。盖适当尊位,故发此义。虽不取消长之象为戒,然虚己下贤,上下交孚,所以持过中之势,永保天命,无以易此也。翩翩者,象四五之在上而就下。诗曰「翩翩者隼,载飞载下」是也。阳实阴虚,故言「不富」。不富而以其邻,则是好善忘势,屈己而下交善类,岂有不中心孚洽者乎?不言吉亨者,大臣之位,得人之庆,归之于君也。

象曰:「翩翩不富」,皆失实也。「不戒以孚」,中心愿也。

皆释「翩翩」,「失实」释「不富」。阴虚为失实,凡不自有其才能,不自有其势位,皆是也。贤人愿从,则不待戒令而孚信矣。

六五,帝乙归妹,以祉,元吉。

阴柔虚中,当下交之时,「帝乙归妹」之象。贵而下贤,上合天心,天将降之以福,故以「归妹」而获祉也。此爻下交之主,故占曰「元吉」。

象曰:「以祉元吉」,中以行愿也。

中德以行,下贤之愿也。

上六:城复于隍,勿用师。自邑告命,贞吝。

泰极否来,如城圯而复于隍也。不可力争于远,但当修德于近。「自邑告命」者,勤于内治之象也。若固守其常,以为可以力争,羞辱难免矣。

象曰:「城复于隍」,其命乱也。政令乱,故否至。反而修之,保治之道也。䷋坤下乾上

否之匪人,不利君子贞,大往小来。

名卦系辞与泰同例。○「否之匪人」属下句为文,言君子之正道,不可一日无也。若「否」时之匪人,则以君子之贞为不利,而必欲害之,是以「大往」而「小来」也。或以「不利君子贞」为戒君子之辞。然君子之贞,随时消息,岂有不利者乎?故属之「匪人」为是。彖曰:

「否之匪人,不利君子贞,大往小来」,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,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。内阴而外阳,内柔而外刚,内小人而外君子。小人道长,君子道消也。内柔外刚,则邪僻侧媚主于中,所有者刚方之貌而已。

象曰:天地不交,「否」;君子以俭德辟难,不可荣以禄。

初六:拔茅茹以其汇,贞吉,亨。

凡阴阳消息,因其时而论其义,不必定以爻为人也。「泰」之「拔茅」,拔而进也;「否」之「拔茅」,拔而退也。见几而作,俭德辟难,所谓「贞」也。远小人之害,故「吉」;守道以俟时,故又有「亨」道。

象曰:「拔茅贞吉」,志在君也。

拔茅而退,则疑于忘君矣。然不苟合于时,而守吾道之正,以待上之使令,乃所以为爱君之至也。

六二:包承,小人吉,大人否,亨。

二、三两爻,皆以上下不交取象。上下不交之时,盖有蓄志承顺以求交者。此唯细小之人,如妇寺之类,行之乃得其本分而吉。大人则「俭德辟难」,身否而后道亨也。此爻阴柔而中正,故两发其义。

象曰:「大人否亨」,不乱群也。

「包承」,则乱于小人之群矣。六三,包羞。

阴柔不中正,处不交之时,承媚苟合,包蓄其羞而已。「泰交」之义系之四五;「否不交」之义,系之二三,何也?曰:「泰」之四五而以消长为义,则须取阴长之象。「否」之二三而以消长为义,亦须取阴长之象。圣人不取,而取诸卦义之交不交,圣人之情可见矣。虽然,交之时,必在上者诚以求之,「泰」之四五当上位,故发下「交」之义也。不交之时,必在下者善以处之,「否」之二三在下位,故发「不交」之义也。此皆法象之自然者,而为君子谋,不为小人谋之意,因以见焉。

象曰:「包羞」,位不当也。以不正之德,当不交之时。

九四,有命,无咎,畴离祉。

外卦在卦义则为阳往,在爻义则为阳来。阳往必来,天之命也。既有天命,则虽方在「否」中,而「无咎」矣。不但一身无咎,其畴类亦将为天命之所佑,而丽于福。盖君子穷通出处,无时不与其类共之;盛衰治乱,无时不以其类占之。故曰「以其类」,「以其邻」,而又曰「畴离祉」也。「泰」方三而设戒,「否」至四而后有喜辞,何也?曰:先事而预图者不乱,时至而后动者有功。

象曰:「有命无咎」,志行也。

前此志在君者,于是而得行。

九五:休否,大人吉。其亡其亡,系于苞桑。

五当否过之时,居「休否」之位,有「休否」之德,故其占大人遇之则吉。然去否未远,戒惧不可一时而忘,故必有「其亡其亡」之心,而后有「系于苞桑」之固耳。盖「泰」之三,所谓制治未乱,保邦未危也,当其未形而知其必至也。「否」之五,所谓安不忘危,治不忘乱也,去之未远,而虑其踵至也。然「泰」至上而犹告命,「否」至五而遂休,何也?曰:此圣人之情,所以见乎辞也。治则欲其常存,乱则欲其亟返。虽然,苟无此理,圣人亦安能以意为之哉?大抵治生于天,乱生于人。生于天而以人承之,故可以迎之先而保之长。生于人而以人制之,故可以遏之豫而返之速。推而至于吉、凶、悔、吝之理,盖无适而不然也。象曰:大人之吉,位正当也。

有是德,有是位,而当是时也。

上九:倾否,先否后喜。

休者,息之之谓。倾,则尽覆而去之也。去否不尽,不可为善因时,故否运既终,必当从而倾之,则「先否」而后喜。

象曰:否终则倾,何可长也。

言不可使之长久而不倾也。䷌离下乾上

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,利君子贞。

一阴在内而虚中,虚则无我,中则不偏。外同于人,人无不同。又天以纯阳居上,火为太阳之气,性亦炎上,同气相求,亦「同人」之义也。○「同人于野」,则无亲疏内外之间,亨之道也。而其道利以涉川,盖涉川之利,在于心同力协故也。又利在以君子之正道行之。非君子之正道,虽中无偏主,不得为大同也。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,曰「同人」。

乾为阳之通称,言五阳与之应也。此「应」字义与比、小畜同,不必泥于二五之应。然则何不言「上下应」乎?曰:居上位则可言「上下应」,二居下体,故但言应而已。虽以蒙、师之刚中为卦主,亦不言上下应也。

同人曰:

「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」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应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。

加「同人曰」三字者,既「同人于野」,属而成文,故欲别同人之为卦名也。履、否、艮诸卦亦当然。因同人叠字为名,故特别之耳。乾体在外,「乾行」之象。刚健无私,故于野而「亨」,涉川而「利」也。然必得君子之正道,而通天下之志,乃为大同。故上但言「乾行」,而下备举德体之善。盖必烛大同之理于健之先,而以中正应物于后,然后能合于天德之无私也。

象曰:天与火,同人,君子以类族辨物。

天与火同,而与水则违矣。虽大同之中,各从其类,自有区别,故上下有等,亲疏有杀,人之知愚善恶有分,物之贵贱精粗有品,类而辨之,各得其分,乃所以为大同也。

初九,同人于门,无咎。

同人之初,故有「于门」之象。盖家室之内,则用情昵而私意多。「同人于门,无咎」之道也。

象曰:出门同人,又谁咎也?

言门,则未辨内外,故申其义曰「出门同人」也。居内之初,以向于外,「出门」之象。随之初九亦然。六二,同人于宗,吝。

六二以一阴为卦主,五阳应之,卦之所以为「同人」也。然与五正应,则有「同人于宗」之象。卦之义,于野乃亨,故于宗则「吝」。且以下而同于上,尤不可以不戒也。

象曰:「同人于宗」,吝道也。

凡言「道」者,亦以卦之时义而言。

九三,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岁不兴。同极必异,人情之常;异极相攻,人事所必至也。三居下卦之极,同而异之际也。过刚无应,则是猜狠而不和之甚,故「升高陵」之上,而「伏戎于林莽」,以喻与上为敌。然以下敌上,故又有「三岁不兴」之象。

象曰:「伏戎于莽」,敌刚也;「三岁不兴」,安行也?

「刚」,指上九也。「安行」者,言不独势不可兴,亦理不可行也。

九四,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四亦无应,无应则不同而相攻矣。居上攻下,故有乘墉以攻之象。然居外卦之初,则又异而归同之际也。且以刚居柔,故又有「弗克攻」之象焉。重能悔过迁义,故其占曰「吉」。

象曰:「乘其墉」,义弗克也;其「吉」,则困而反则也。

「义弗克」,则非势困也,困于义耳。特表「吉」字释之,明卦唯此爻称「吉」。

九五,

同人先号啕而后笑,大师克相遇。五与二为正应,无不同者矣。然凡居尊而同于下者,其间必多分位所隔,众情所阻,其势使之然也。故必先致其号啕之诚,而后乃得欢合而笑;又必用大师以去其间,而后得相遇而卒于同也。二曰「吝」,而五无吝,何也?曰:下求同于上,有吝道矣。上求同于下,何吝之有?

象曰:「同人」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师相遇,言相克也。

「先」,谓号啕也。有中直之诚,故「号啕」也。「相克」,释「克」字之义。

上九:同人于郊,无悔。

在卦之外,野之象也。同人之道,以于野为至。上虽当其象,然爻德有所未备,故杀其象而曰「郊」。国外为郊,郊外为野。郊虽未至于野,然近于野矣,故占曰「无悔」。

象曰:「同人于郊」,志未得也。

于野则亨矣。占曰「无悔」,知其「志未得也」。○内卦自同而渐异,外卦返异而之同。三、四二爻,同异之际也,故皆不言「同人」,以其未能同也。余爻言「同人」,而二有「于宗」之戒,五有攻克之难,其与卦义近者,「于门」、「于郊」而已,终未能至于于野而大同也,故「同人于野」之义大矣。䷍乾下离上「大有,元亨」。

一阴在上而虚中,则众阳应之,而悉为所有矣。兼有众阳,是大者为其所有也。众阳皆为其所有,是所有者大也。又火在天上,无不为其所照,则无不为其所有矣,故名「大有」。○「大有」者,有其德也,有其辅也,有其众也。有其德者,有之本;有其众者,有之效。至于虚中居尊,兼总阳类,为有其辅,则卦之义,而有之实也,故占曰「元亨」。

彖曰:「大有」,柔得尊位,大中,而上下应之,曰「大有」。

位曰「尊位」,中曰「大中」,应曰「上下」,与得位得中应乎乾者异矣,故曰「大有」。其德刚健而文明,应乎天而时行,是以「元亨」。

应天,谓六五与「乾」体相应。刚健则纯乎理,文明则察乎善。应天时行,是顺天理以举措进退者也。卦又有此善,与「大有」之时义合,是以「元亨」也。

象曰:火在天上,「大有」;君子以遏恶扬善,顺天休命。天者,无不含覆者也。非火在天上,则美恶无分,虽有之,如无有矣。君子法天,无所不照,遏恶扬善,则有善而无恶,与天命合,此所以为「大有」也。初九,无交害,匪咎,艰则无咎。

卦之六爻,皆「大有」者也。在卦之下,处事之外,无所承任,则惟勿丧其所有者而已。如仁义之心,廉耻之行,我所固有也,交于物而害之,则所有者丧矣。刚德居初,为能不失其本素之象,故其辞为能无交于害,固匪咎也。然又必艰以处之,然后终保其所有而「无咎」。

象曰:大有初九,无交害也。

言当「大有」之初,交物者浅,故未受其害耳。保其终则甚难,所以贵在于艰也。

九二,大车以载,有攸往,无咎。

有刚中之德,上应尊位大中之君,所任者重,所有之大也。占者有大车之德,则任重致远,可以「无咎」。

象曰:「大车以载」,积中不败也。

「积中」,言中德之积,如车之弘其中也。

九三,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勿用。

居下之上,公之象也。迫近离照,有亨于天子之象。位遇之隆如此,所有大矣,必其德业功勋与之相称,然后可当此礼耳,岂小人所能堪受乎?

象曰:「公用亨于天子」,小人害也。

言若小人得此,则非福而适足为害也。九四,匪其彭,无咎。

程传曰:九四居大有之时,已过中矣,是大有之盛者也。四近君之高位,苟处太盛,则致凶咎。故处之之道,匪其彭则得无咎。谓能谦损,不处其太盛,则得无咎也。彭,盛多之貌。诗载驱云:「汶水汤汤,行人彭彭。」行人盛多之状。雅大明云:「驷𫘪彭彭。」言武王戎马之盛也。

象曰:「匪其彭无咎」,明辨晳也。

明辨而至于晳,则知几守义,可保其所有而无伤。

六五,厥孚交如,威如,吉。

六五,「大有」之主,兼有众阳,有之极大者也。然必「厥孚交如」,以信于君子,又威如以备小人,乃为能尽「大有」之道,所谓「遏恶扬善」者也,故其占曰「吉」。象曰:「厥孚交如」,信以发志也。「威如」之吉,易而无备也。「信」释「厥孚」,「发志」释「交如」,「易而无备」释「威如」,言非作威之谓,乃恐慢易而无畏备,故尽其畏备之道耳。

上九:自天祐之,吉,无不利。

以下诸爻,皆「大有」也。至于上居有之极,则功德之盛,可以格天,而禄位之厚,自天申之,有之至大而无以加者也。又六五虚中之君,而上九在其上,有尊尚贤人之象。君能尊尚贤人,则天心笃眷,而邦家并受其福。故系传释此爻,乃合六五而并释之。盖六五之居中为「履信」,质柔为「思顺」,尊尚上九为「尚贤」。以上爻终五爻之义,易之如此例者极多也。解者乃以为上九尊尚六五之贤,非矣。

象曰:大有上吉,「自天祐」也。

所有者大,至于上而大极矣。凡物「大有」之极,皆有凶咎。惟修德尊贤,则极所有之大而吉,所谓「顺天休命」者也,故得「自天」之「祐」。䷎艮下坤上谦,亨,君子有终。

「谦」之名义,彖传不具。盖谦所以名,因一阳统群阴而居下体,高而不逼,有功不德之象。缘爻辞与彖同,其义易晓,故可不释也。○程传云:「有其德而不居,谓之谦。人以谦逊自处,何往而不亨乎?君子志存乎谦逊,达理,故乐天而不竞;内充,故退让而不矜。安履乎谦,终身不易,自卑而人益尊之,自晦而德益光显,此所谓君子有终也。」愚谓「亨」者,事之可通;「有终」者,道之可久。

彖曰:「谦,亨」。天道下济而光明,地道卑而上行。

兼释名辞之义。「下济卑」者,「谦」也。「光明上行」者,「亨」也。然不「下济」则不能「光明」;不「卑」则不能「上行」矣。是以「谦」而「亨」也。按,此亦是以卦之体象言。盖一阳在下体之上,是「下济」也。艮德,是「光明」也;坤居上体,是「卑而上行」也。但非名卦之本象耳。天道亏盈而益谦,地道变盈而流谦,鬼神害盈而福谦,人道恶盈而好谦。谦尊而光,卑而不可逾,君子之终也。以礼自处,故「尊」。其气接物,故「光」。退然自下,故「卑」。人莫不敬,故「不可逾」。

象曰:地中有山,「谦」,君子以裒多益寡,称物平施。

「地中有山」者,山卑则平夷而如在地中。盖损高就卑,则几于平矣,谦之象也。自卑而尊人,是「裒多益寡」也。盖必如此,然后适得其平耳。推之事物,莫不皆然。初六,谦谦君子,用涉大川,吉。

六爻皆「谦」者,初居下,是「谦」而又「谦」也。君子用此以涉大川,则能得人之和,而可以济矣,故「吉」。

象曰:「谦谦君子」,卑以自牧也。

卑者,明初居下也。爻「君子」字,本属下句,传则以「谦谦」为君子之行也。九三亦然。六二,鸣谦,贞吉。

柔顺中正,极谦之美,著闻于外,不可掩遏,「鸣谦」而得其正者也。人能如是,则「吉」。

象曰:「鸣谦贞吉」,中心得也。

「中心得」,言由内有中正之实德,非可以声音笑貌为也。释「贞」字之义。

九三,劳谦,君子有终,吉。

「谦」者,有而不居之谓。阳之德实,是有其实而能谦者也,故曰「劳谦」。此爻卦之主,故其占与彖同。

象曰:「劳谦君子」,万民服也。「万民服」,取群阴归之之义。得人心服,是以「有终」也。六四,无不利,㧑谦。

不言「㧑谦无不利」,而曰「无不利㧑谦」。程传云:「动作施为,无所不利于㧑谦也。居上位而近,故其占戒如此。」

象曰:「无不利,㧑谦」,不违则也。

「不违则」,明非过分之「㧑」,乃事事不违于礼法耳。

六五,不富以其邻,利用侵伐,无不利。

虚中居尊,而当「谦」时,不有其崇高富贵,以德服人者也,故曰「不富以其邻」。必如是而后「利用侵伐」,而于他事亦「无不利」。盖兵者上人之事,唯谦之至,则无上人之心。其侵伐也,不得已而动,所以利也。

象曰:「利用侵伐」,征不服也。

不富以其邻,则人皆服之矣。不服者,自外于德,侵伐其所自取也。

上六,鸣谦,利用行师,征邑国。

二言「鸣谦」者,德之纯也。上言「鸣谦」者,顺之极也。「谦」德之盛如此,可以行师矣。然道先自治而后治人,故用师则唯征其邑国,盖终始自修,不务于远之意。

象曰:「鸣谦」,志未得也。可用行师,征邑国也。

言盛德之人,虽至于「鸣谦」,而其志不自以为得也。故虽「可用行师」,亦唯自治其私邑而已。夫谦德之光,至于远播,然微有责人之意,则犹未谦也。五言以其邻而「利用侵伐」,先近而后远也。上言「利用行师」而「征邑国」,后远而先近也。两爻互发,其实一意。䷏坤下震上「豫」,利建侯行师。

一阳居上体,而上下应之。居上则其志得行,众应则人心和附,豫之象也。内顺外动,为顺乎理而动,亦致豫之道。又雷出地而声气畅达,以动万物之和,皆所以为豫也。○建侯行师,事之最大者,人心和豫,则无不乐从。又建侯以宣德泽,行师以除暴乱,亦莫非致豫之道。彖曰:「豫」,刚应而志行,顺以动,

「豫」。

豫顺以动,故天地如之,而况建侯行师乎?天地以顺动,故日月不过,而四时不忒。圣人以顺动,则刑罚清而民服。豫之时义大矣哉!

赞卦皆言「时」,赞爻皆言「位」。「时位」两字,乃卦爻之所以立也。自豫以下,赞卦之大者凡十二。有言「时义」者,有言「时用」者,有但言时者。豫、随、遁、姤、旅,或得人心之归,或处所遇之难,故皆以义言之。险、暌、蹇,则义皆不善,而有时而用,故言用也。养人、解难、大过、改革,则其得人之归,所遇之难,又有大焉者。但言其时,而义与用皆举之矣。

象曰:雷出地奋,豫。先王以作乐崇德,殷荐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
风雨露雷,无非所以动万物之和者,而雷为盛。礼乐刑政,无非所以感人心之和者,而乐为盛也。初六,鸣豫,凶。本义言卦以众乐为义,爻以自乐为义,唯九四爻辞,义与卦同。愚谓自乐而以礼,则为和豫矣。众乐而不以礼,亦为逸豫矣。盖其义一也。阴柔则无立,处下则志卑,当豫得应,喜而声鸣,凶之道也。

象曰:「初六鸣豫」,志穷凶也。

豫未至凶,志意穷满,以至于鸣,则凶矣。

六二,介于石,不终日,贞吉。

「不终日」,言其处逸豫之不耽也。二之德,中正坚确,故无欲而能知几。占者亦如是之正固,则吉也。

象曰:「不终日贞吉」,以中正也。

明其所以介如石也。

六三,盱豫,悔,迟有悔。

卦唯九四一阳,故初应之则「鸣」,三近之则「盱」。以「盱」为「豫」,可悔甚矣。惟悔而速去之则可,迟则必至于有悔也。

象曰:「盱豫」有「悔」,位不当也。以不中正之德,当近阳之位。

九四,由豫,大有得;勿疑,朋盍簪。

为卦之主,故曰「由豫」。得应于上下,是「大有得」也。以其居上位而近,乃危疑之地,故其占又曰:「勿疑,朋盍簪。」盖当其任,则当至诚而不可自疑;任之者,亦当待之以至诚而不疑,然后德孚交深,而朋类盍聚也。

象曰:「由豫大有得」,志大行也。所谓「刚应而志行」。六五,贞疾,恒不死。

「贞」,常也。「恒」,亦常也。言因多疾之故,而得以终其性命而不死也。盖当豫之时,柔而不正,必溺于豫矣。居得尊位,易溺之甚者也。然乘刚,则是常有危难之象;得中,则是有德之象。常有危难,则警戒震动而不得以宴安;有德,则能恐惧修省,而不溺于宴安。如人之有病者,每能谨疾爱身,则不至于大病而伤其寿年矣。是因常疾而常不死也。孟子所谓「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」者,正合此爻之意。

象曰:六五「贞疾」,乘刚也;「恒不死」,中未亡也。

「乘刚」,是贞疾也。唯有中德,则能因疾谨戒,故不至于死亡。

上六,冥豫成有渝,无咎。

阴柔处豫之终,湛溺于豫,至于昏冥,其咎大矣。然动极有变之义,故又言既成而能改悔,则可以「无咎」也。或曰:上冥于豫,止于得咎,初六「涉豫」未深,何以遽言凶乎?曰:得应而至于鸣,心移权势,非昏沉于豫者比也。三亦盱于四,而犹系以悔辞,何也?曰:三四异体,虽近而情不亲,岂初六正应可同乎?即此三爻之辞,足以见观象之权衡,体物之极至矣。

象曰:「冥豫」在上,何可长也。

居上而「冥豫」,岂可长久而不变乎?周易观彖卷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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