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钦定四库全书

周易观彖卷二

大学士李光地撰

上经二

震下坎上。

凡重卦命名,所取不一,或取卦象,或取卦画,或取卦德,然象则尤其大者。故夫子彖传既杂取体、德、象类释所以名卦之由,至象传又特表两象之义。诸卦之例不同,有以两象与体、德之类于彖传中合释者,是备举所以为卦之义也;有置两象而但以体、德之类释者,则为所取之义主于体、德,大象已具,故不备举也;有卦义但取两象,无他释者,则但举其象,或不举而遂释其辞,亦为大象已其故也。卦下之辞,根卦立义,至彖传乃各以其体、德、象类推所自来,明理不苟附,文不虚生,趋时之善,卦所固有,且以明卦材所具,而六爻时物已统摄乎其中,使推爻之吉凶者,观彖而居可知也。此例亦颇不同,有名卦之义,分为系辞之义者,此卦与「贲」卦、「咸」卦之类是也;有卦既得名,复推他义以释其辞者,「蒙」、需之类皆是也;或辞无他取,就卦而遂论其理,「谦」、「颐」之类是也。须随处分别。乾卦已发大凡,然自屯以下八卦,相错而成,其名辞义例,尤不可以不知。

屯:元亨,利贞,勿用有攸往,利建侯。

震阳动阴下,为始交;坎阳陷阴中,为难生。震继以坎,是刚柔始交而难生也。刚柔始交,治乱之际。凡乱极将治,多难必生。如欲晓必骤暗,将春而陡寒,盖阴阳相薄,自然之理也。又动乎险中,陷而求出之意。雷动于下,云生于天,亦将通未通之时也,是以名屯。○屯者,物始生而未通,然生意满盈,有必通之势。事之未通,困极积久,亦有必通之道,故曰「元亨」。正固者亨,屯之本,故又曰「利贞」。时方屯塞,未可事远,故又曰「勿用有攸往」。然屯非无事之时也,必得其人以统理经营,然后可以出险解难,故又曰「利建侯」。此数者,皆屯之时义。辞从名生者,其取诸体德象类而各有所自来者,释之于彖传中,余卦皆然。「彖曰屯」以下,皆释辞也。而举名以首之者,明下三义皆「屯」所以名。

刚柔始交而难生,动乎险中,大亨贞。

始交,则其气必达,祸难之生,正所以开治也。又能动乎险中,则是因困苦艰难以自磨砺,大亨而贞者也。卦有此善,故辞曰:「元亨利贞。」

雷雨之动满盈,天造草昧,宜建侯而不宁。

天造草昧,言当雷雨方动之时,蒙翳而昏晦也。以象时当屯闭,则百事杂乱,必得人以经理。夫曰「勿用有攸往」,则固守之占也。然当此之时,虽不可以妄行,而亦未可以安居。建侯不宁,然后合于动乎险中之义矣。此传盖分成卦之义以释彖辞也。

象曰:云雷,屯,君子以经纶。

雷动而周流通达,云兴而密合布覆,有经纶之象焉。

初九,盘桓,利居贞,利建侯。

屯有动乎险中之象,而初九动之主,则卦之主也。又震体为长子主器,有侯之象。方屯之初,居下之位,故盘桓而难于进。当此之时,惟利于守其正固而已。然在人则利建以为侯,与「乾」二五之「利见大人」同例。

象曰:虽盘桓,志行正也;以贵下贱,大得民也。

曰「居贞」,则疑于不进,故言虽盘桓而不可苟动。然其居正者,乃其志在行正者也。以贵下贱,又以爻位著其得民之象。

六二,屯如邅如,乘马斑如,匪寇婚媾。女子贞不字,十年乃字。

当屯之时,以柔乘刚,多难之象,是以邅回而未进,班布而未行也。「匪寇婚媾」,明九五之为正应。但六二守正,时未至则不苟合,如女子之幽贞而未许嫁,至于十年,然后可以许人。君子之安于屯塞,守身以待时者,宜如是也。

象曰:六二之难,乘刚也。「十年乃字」,反常也。

凡易象言「乘刚」者,皆有危难之象。盖阳性震动,以阴乘之,则不得以自安,其象则然,非谓两爻有相害之情也。此卦诸爻皆屯者,而二又乘刚,则其难愈甚。故虽二五正应,而犹未得以即合,安屯守正,至十年,然后复其常也。

六三,即鹿无虞,惟入于林中,君子几不如舍,往吝。虞,山之主也。即鹿而无虞以导之,则惟陷于林中而已。当屯之时,以阳为主,六三无阳刚之比应,动极不能自止,前遇坎险,故有此象。然居内体,涉险未深,故又戒占者以见几舍去,勿有攸往,以取羞吝也。

象曰:「即鹿无虞」,以从禽也;君子舍之,往吝穷也。

既无虞而即鹿,则是急于从禽,故尔诛其意也。

六四,乘马斑如,求婚媾,往吉,无不利。

四居险体,故亦有「乘马班如」之象。然凡易以六四承九五者吉。当屯之时,比近阳刚,又非六二在下之比也,故二虽有婚媾而「不」字,四则可以往应其求,而获吉利也。旧以为四求初九,于义亦通。象曰:求而往,明也。

曰「求而往」,明非四求也。屯之时,不利有攸往者也。因其求而往,故吉且利,惟其审时处义之明故也。若不待其求而往,则何吉利之有?

九五:屯其膏,小贞吉,大贞凶。

居尊位则无屯,然当屯之时,为险之主,又正在云位,则是屯其膏之象。时当险难,其施不行也。居尊位,以施及天下为正,既时有所难行,必修之自近,为之以渐,至于积久而通,则「吉」矣。遽行大事而图大功,是「大贞」也。恐有违时之咎,是以「凶」也。盖即彖辞「利贞,勿用有攸往」之意,但就居尊位者言之,故曰「小贞」、「大贞」尔。

象曰:「屯其膏」,施未光也。

上六:乘马斑如,泣血涟如。

上亦无应,而处屯终险极,与三之时又异矣,故其象为「乘马班如」,行进之难也。「泣血涟如」,忧伤之甚也。

象曰:「泣血涟如」,何可长也。发明爻外之意,言时既难行,必明所以处之之道,岂可徒忧伤而长自困乎?䷃坎下艮上

蒙,亨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初筮告,再三渎,渎则不告。利贞。

山下有险者,岩穴之地,幽昧之处也。陷于险,复止于阻,暗塞之象也。山下出泉,始出而未盛,大物生而蒙之意也,是以名「蒙」。○浊者清之路,昏者明之机,故「蒙」有「亨」道。然蒙者之亨,视乎「发蒙」者何如耳。求之诚而教,问之专而告,皆「发蒙」所先也。发之之道,则又宜于正固。盖术不可不慎,而道不可不久,乃正固之义。

彖曰:「蒙」,山下有险,险而止,蒙。

此释卦名。不及「出泉」之象者,象传已具也。凡两象,象传已具,故彖传有举者,有不举者。

「蒙,亨」,以亨行时中也。「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」,志应也。「初筮告」,以刚中也。「再三渎,渎则不告」,渎蒙也。蒙以养正,圣功也。

志应刚中,取九二、六五之象,余皆论其理也。凡释辞有以象释,或以理释者,皆类此。渎,乱也。因其乱,故不告,恐重以乱之也。

象曰:山下出泉,「蒙」,君子以果行育德。

「果行」者,果决其行;「育德」者,养育其德。皆主发蒙者言也。果行如水,「育德」如山。凡言君子之事,有两义与两象配者,皆先内而后外也。初六,发蒙,利用刑人,用说桎梏,以往吝。

柔才居下乃为蒙,而须发者,民之蚩蚩,未能使之知也,使之由之而已。故禁于未发以为豫,而小惩大戒以为福,乃教民之始事也。若废法以往,则宽而易犯,必有羞吝矣。

象曰:「利用刑人」,以正法也。

书曰:「明于五刑,以弼五教。」故以正法为发蒙之要。

九二,包蒙吉,纳妇吉,子克家。卦惟二阳,除上九在事外,其余众阴皆统于二,「包蒙纳妇」之象也。「子克家」,指应五而言。易爻之例,阴求阳者多,阳求阴者少,上求下者吉,下求上者凶。在此卦,则暗求于明,乐道忘势,乃时义也。故五求二而为「童蒙」。然易之大义,上下贵贱之分甚严,五虽求二,而五尊也。故既言「包蒙纳妇」,而又曰「子克家」。如伊、周虽为师保,而其实则臣子之分而已。自五言之,则曰「童」;自二言之,则曰「子」。所谓各尽其道者也。象曰:「子克家」,刚柔接也。

专释「子克家」,重二五之应。

六三,勿用取女,见金夫,不有躬,无攸利。

不中不正,与上为应。当蒙之时,以阴求阳,正也。以下求上,则謟援所不免,非其正矣。故其象如「女见金夫」,不能自持而取之者,「无攸利」也。此爻盖承九二「纳妇」之意而言。妇女,蒙类也。妇之纳,犹蒙之包,有教无类之心也。女有所不取,犹蒙有所不告,不屑教诲之义也。夫子曰:「举直错诸枉,能使枉者直。」圣人成就人材之道,亦多术矣。

象曰:「勿用取女」,行不顺也。六四,困蒙,吝。

象曰:「困蒙」之「吝」,独远实也。

阳虚阴实,凡言实者,皆谓阳也。卦惟此爻于阳无比应之义。六五,童蒙,吉。易凡言「子」言「童」者,皆初爻象。惟此卦之彖有「童蒙求我」之辞。五求九二,故以其义当之。

象曰:「童蒙」之吉,顺以巽也。

顺从于师,以「巽」入于正道。

上九:击蒙,不利为寇,利御寇。

以刚居上,「击蒙」之象。治教之终,不可无威严以儆其惰。然过于刚猛,则反以伤害之,是为寇也。惟惩其顽恶以惕昏愚,去其强暴以安良善,禁其淫邪以护正性,则是为民御寇,虽严而不伤,与刑人之义相为终始也。

象曰:利用「御寇」,上下顺也。䷄乾下坎上

需,有孚,光亨,贞吉,利涉大川。

坎险在前,刚健临之,自然持重坚固而不轻进,需待之义也。云在天上,必俟积厚气应而后成雨,亦「需待」之义。「需」之义不止处险,凡事皆当顺其理而待其成,不可妄有为作,故「需」有养义,又为饮食之道焉。饮食之养人也以渐,如物稚而至长,待之而已。○若无实德,则无可需,故必「有孚」;非光明通泰,则不能需,故必「光亨」;非正且固,则又或无以处事变而持常久,故又必贞,然后可以得吉也。「需」之义,「利涉大川」,能待也。

彖曰:需,须也,险在前也。刚健而不陷,其义不困穷矣。此释卦名,专以遇险之象言之,与大象相备。

需:有孚,光亨,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「利涉大川」,往有功也。

九五一爻阳实为「有孚」,中德为「光亨」,居正为「贞」。以是而位天位,则能致治功而成大化,「需」道之极善者也。故专举此爻以释彖义。

象曰:云上于天,「需」;君子以饮食宴乐。

「云上于天」,阴阳嘘吸以盈其气,饮食宴乐之象也。

初九,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

「需」之义甚大,然六爻多取险难之象。险难而需,其义最切也。去险犹远,而初刚德能「需」,然必恒久而不变,则得「无咎」矣。

象曰:「需于郊」,不犯难行也;「利用恒无咎」,未失常也。远于险而「需」,则不犯难行矣。

九二,需于沙,小有言,终吉。

二有中德,其心平宽,故近险而能「需」。「小有言」,亦以近险故也。

象曰:「需于沙」,衍在中也;虽「小有言」,以吉终也。「恒」者,固守之谓。衍则中心安焉,故初曰「无咎」,而二「以吉终也」。

九三,需于泥,致寇至。

过刚不中,居内卦之极,而前遇险,是轻进而不能「需」者也。盖不能慎之于先,至「陷于泥」而乃「需」,则寇之至也,实自致之耳。在「泥」而「需」,非失也;所以至于在「泥」者,失也。

象曰:「需于泥」,灾在外也。自我「致寇」,敬慎不败也。「在外」与「自我」正相对。在外之灾,犹可避也;自我之咎,不可逭也。诚能敬慎于先,则不至于败。然能念其自我而加敬慎,则亦有转败之理也。

六四,需于血,出自穴。

四入坎体,是「需于血」也。柔正而近九五,故能「需」而「出自穴」。占者能忍性顺受于患难之中,则有出险之期矣。

象曰:「需于血」,顺以听也。顺听,谓顺听天命也。九五天位,而四承之,有顺听之象。

九五,需于酒食,贞吉。

刚而中正,备有孚亨贞之德。且「坎」主天位,正所谓云上于天者也。有德有位,当需之时而能「需」,则惟饮食宴乐,休养顺俟,而功化成矣。此得需之正而吉者,故因以为占戒。

象曰:「酒食」贞吉,以中正也。九五中正,有贞德也。「贞吉」,为占者戒尔。

上六,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来,敬之,终吉。

处险极则「入于穴」矣。然有应于下,而三与二阳并进,有三人之象。凡人在险难之中,苟非其自取之,必有救援之来,出于意外者。既有此理,又因有阳刚之应,故取此象。然犹必「敬之」,乃得「终吉」。盖处险当无不敬,恐其因不速而有怠心,则患生于所忽,故三致寇矣,而敬则不败,上客来矣,然非敬未能终吉也。敬则为客,不敬则为寇。然则寇与客,亦无常敬不敬之间耳,可不畏欤?

象曰:不速之客来,敬之终吉。虽不当位,未大失也。凡易爻所谓当不当者,多兼论其所遇之时,所处之地,不专主于阴阳爻位也。故此爻当位而曰不当,谓居险极也。其余虽以爻位言之,然亦多借爻位之当不当,以见其德与时地之宜不宜,随处发明于本爻中。䷅坎下乾上

讼,有孚,窒惕,中吉,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
上刚下险,则是上以威猛齐民,下以诈伪应之,讼之源也。内险外健,是怀倾危之心,而逞刚强之气,讼之端也。天上水下,形气相违,如人无和合之谊,隔绝乖争,讼之成也,所以名「讼」。○有孚而「窒」,则情直而事不伸,可以讼也。然必中怀忧惧,无好争之心,乃可得吉。又当苟直则止,不可终极其讼。苟终极其讼,虽事有情实,亦必凶也。「利见大人」者,讼之事必直于大人也。「不利涉大川」者,涉大川以和而济,讼之道,竞胜而不和,有危陷之机,故于涉险为不利。

彖曰:讼,上刚下险,险而健,

讼。

「讼:有孚,窒惕,中吉」,刚来而得中也。「终凶」,讼不可成也。「利见大人」,尚中正也。「不利涉大川」,入于渊也。

刚来而得中,谓九二居内卦而得中也。凡卦有二体,即有上下内外;有上下内外,即有上下往来之象。故凡彖传言上下往来者,皆虚象也。先儒言卦变者不一,今依古注,只以虚象言之。刚则有孚,来而得中,则能退守忧惧,而不终讼必矣。「尚中正」,谓尊尚中正之人,如九五者是也。

象曰:天与水违行,「讼」,君子以作事谋始。

理明于素,则争心不生;虑周于先,则争端不起。

初六,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。

卦惟九五居尊,有中正之德,取听讼为义,余爻则皆取讼义。初以柔居卦初,作事谋始者也。故虽小有言语争讼,而不长永其事以消释之,必得「终吉」也。

象曰:「不永所事」,讼不可长也;虽「小有言」,其辨明也。「不永所事」,辨何由明乎?古人「无辨止谤」之言,谅矣。

九二,不克讼,归而逋,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。

九二居下,为「讼」之主,不免于「讼」矣。然有中德,而九五非敌,故为能度于理势而「不克讼」,且退避之,甚至于归而逋焉。人能如此,则虽所居亦化之,其邑人三百户,皆无灾眚,盖退让之成俗也。

象曰:「不克讼」,归逋窜也。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。

言其「不克讼」而归逋窜者,以为不安在下之分而与上讼,则灾患所自取也。

六三,食旧德,贞厉,终吉。或从王事,无成。

六三柔质,本非争讼者也,然处凶危之地,又当进退之交,故因发为占戒。言人能安于素分而守其正固,则虽处危地而「终吉」矣。或不得已而从王事,亦不可居其成功,教人以终始退让不争之道也。

象曰:「食旧德」,从上吉也。

言能安其素分,则虽或从王事,亦必有以自处而得吉矣。

九四,不克讼,复即命,渝,安贞吉。

阳居健体,本有讼象,居柔而履惧,故能自止而不克讼。然二当五,则势不敌,故曰「归而逋」。四应初,则是以理自反而安于正,是以「吉」也。「即命」者,改悔之端。「安贞」者,自守之操。

彖曰:「复即命,渝」,安贞不失也。

九五:讼,元吉。

九五,彖所谓「大人」也。有大人之德,故未讼则感之而化,已讼则就之而直。遇此爻而有讼事者,当「元吉」也。

象曰:「讼,元吉」,以中正也。

上九: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

讼之义,以柔为善。初、三皆柔,故「终吉」之占同。二有惕中之德,四处多惧之位,故其不克之辞亦同。惟上刚质健极,以处讼终,终讼而凶者也。虽荣必辱,况未必得乎?

象曰: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䷆坎下坤上师,贞,丈人吉,无咎。

一阳居下,得应于上,而统群阴,将之象也。又其象地中有水,藏兵于民之象,所以名「师」。○「贞」承「师」字为义,言师出必以正,而又以丈人主之,则功可成而无后患,「吉」且「无咎」也。

彖曰:「师」,众也。「贞」,正也。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。

释「师贞」之义。兵出以正,师之本也。

刚中而应,行险而顺,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,吉又何咎矣?

「刚中而应」,有丈人得君之象;「行险而顺」,有丈人行师之道。任用老成,师之要也。象曰:地中有水,「师」;君子以容民畜众。

水之为物也,有行险乘危之势,然在于地中,则蓄聚而不奔散。「容」,用也。君子用民为兵,畜兵于民,法地水之象也。

初六,师出以律,否臧凶。

程传曰:「在兴师而言,则以禁暴诛乱而动;在行师而言,则以号令节制为本。」愚谓,初、上二爻,皆以师之始终而论,其理与蒙之初、上同。象曰:「师出以律」,失律凶也。

「失律凶」者,明「否臧」之为「失律」也。

九二,在师中,吉,无咎。王三锡命。

二有刚中之德,而统众阴,「丈人在师中」之象也,故「吉」。「无咎」之占,与彖辞同。上应六五,则有宠命之专,故王者遇此,又当三锡命,以致其委任之意也。

象曰:「在师中吉」,承天宠也;「王三锡命」,怀万邦也。

言将非王命不能成大功,王非将贤无以安天下。六三,师或舆尸,凶。

「舆尸」,当从程传作「众主」,盖与「丈人」之义相发明也。六三才弱志刚,居下之上,躁险轻冒,正有弟子之象,故设为占戒。

象曰:「师或舆尸」,大无功也。六四,师左次,无咎。

柔才处多惧之地,又在上卦之下,左次之象也。

象曰:「左次无咎」,未失常也。六五,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;长子帅师,弟子舆尸,贞凶。长子用事,而又使弟子众主之,其凶必矣。凡言「贞凶」者,皆言其常,此而不变则凶,又为常凶之义,言必凶也。「田有禽,利执言」,则师贞矣。又必专任长子,乃合丈人之吉。居尊位,为师之主,故用彖义也。

象曰:「长子帅师」,以中行也;「弟子舆尸」,使不当也。

上六,大君有命,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。

凡上爻有以君道言者,皆以卦终取义,非以其爻为君位也。

象曰:「大君有命」,以正功也。「小人勿用」,必乱邦也。

用师之时,锡命于丈人,而不使弟子,众主之,成败之机也。及师既终,有命以正功赏,而小人不用焉,治乱之本也。䷇坤下坎上

比,吉。原筮,元永贞,无咎。不宁方来,后夫凶。

一阳居尊,众阴辅之,为比之义。又水在地上,派别甚多,而必有所归,乃天下之势自分而合之象,故其卦为「比」。○「永贞」者,长守其正固。「元永贞」者,能大长守其正固也。如此,则无外可久之道,皆在其中,所以受天下之「比」,而「无咎」也。「不宁方来,后夫凶」,又为比人者之占。

彖曰:「比」,吉也。「比」,辅也,下顺从也。

言比所以吉者,以其为亲附之义,而在卦体,则为下顺从也。此释卦名,并「吉」释之。亦如师释卦名,并「贞」释之也。

「原筮,元永贞,无咎」,以刚中也。「不宁方来」,上下应也。「后夫凶」,其道穷也。

又以九五之德,群阴之应,释卦辞也。「后夫」,谓上六。

象曰:地上有水,「比」,先王以建万国,亲诸侯。

「建万国」,则天下各比其君矣。「亲诸侯」,则天下比于一君矣。

初六,有孚比之,无咎;有孚盈缶,终来有他吉。「比」之道,以诚为本。立诚于豫,以比于人,则可以「无咎」矣。「缶」者,质素之物。若能自始至终,诚意充积,如「盈缶」然,则不惟「无咎」,而「终来」且「有他吉」也。因初无应,故以「有他吉」言之。

象曰:比之初六,「有他吉」也。

当比之初,处世方始,故不嫌于无应,而必「有他吉」也。

六二,比之自内,贞吉。

九五正应二,自内卦比之,故曰「自内」。比而不失所自,则其比人也,非狥人矣。爻有正德,故戒占者正固则「吉」也。

象曰:「比之自内」,不自失也。

言不因比人而失己也。六三,比之匪人。

卦一阳为「比」主,二应而四承之。初则居下,未有所比;三处高位,而不与五承应,是「比之匪人」也,凶咎可知。

象曰:「比之匪人」,不亦伤乎!当比时而为「匪人」,诚可伤矣。六四,外比之,贞吉。

「外比」,比于五也。凡六四承九五者皆吉,况比时乎?其戒则与六二同。

象曰:「外比」于贤,以从上也。

四所以「吉」,以外比者贤也,因爻有从上之义故耳。

九五,显比,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

五为「比」之主,而有刚中正之德,故极言比天下之道。「比」者,亲附之辞也。阴相比则私矣,显其比则公矣。私故计较于物之往来,公故浑忘于彼之逆顺。尽我所以比人之道,而不计人之比不比,则未向乎化者,俟之而不追;各得其性者,安之而不扰,此帝王比天下之至也。「失前禽」者,当猎之时,前禽虽去,而不追逐之也。「邑人不诫」者,郊野之人,不知王者之田猎而戒备也。此诗所谓「大庖不盈,徒御不惊」者,以象「显比」之世,远近相忘,大顺无迹之盛,吉之道也。象曰:「显比」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顺,「失前禽」也。「邑人不诫」,上使中也。

远者虽逆,如「前禽」然,而在所舍,是上之中也。近者虽亲,如「邑人」然,而亦不诫,是化乎上之中也。上六:比之无首,凶。

「比」必有主,如人身之有首。九五卦主,所谓「元首」者也。上出其外而不比于五,「无首」之象矣。又居卦之终,为「后夫」之象,所以「凶」也。象曰:「比之无首」,无所终也。

后夫则其道穷,故曰「无所终」。䷈乾下巽上

「小畜」,亨。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。

「小畜」者,以一阴而畜众阳也。凡阴性凝聚,阳性发散,故阳而遇阴,必畅达之,阴而遇阳,必阻止之。然「履」亦一阴五阳而不为畜者,畜之义止也,聚也。在下者止之则不得升,在内者聚之则不得发,故必阴在外卦,然后可以言「畜」。除大有居尊不为畜,壮、夬之义皆有别取,余则一阴畜阳谓之「小畜」,二阴并力畜阳谓之「大畜」也。又风行天上,则云气飘扬,未能厚聚,亦为「小畜」之义。○聚则必通,故畜有「亨」道。然所畜者小,故其象如「密云之不雨」。以其「自我西郊」而起,以阴唱阳,以「小畜」大也。以「小畜」大,故所畜者小。然能聚而不散,则终有亨通之理也。

彖曰:小畜,柔得位而上下应之,曰「小畜」。柔得位,众阳应之,以小畜大也。然无大有尊位之分,又无大畜并力之势,一阴居四,仅可以小小畜止而已,又所畜者小之义也。

健而巽,刚中而志行,乃亨。

有刚健之资,又巽入而不露;有刚中之德,又居位而志行,此所以畜而能「亨」也。畜有亨道,传又推卦之善以明之。○成卦之义,虽主于一阴畜阳,及系辞于爻,则诸爻皆有畜义,不复以阴阳别也。故彖传以九五之刚中,释小畜之「亨」义。读易者因此,乃谓阴虽畜阳,阳犹可亨,失卦意矣。

「密云不雨」,尚往也。「自我西郊」,施未行也。

「密云不雨」,气上行而蓄聚未固也。以其「自我西郊」,阴而先唱,故「施未行也」。

象曰:风行天上,「小畜」,君子以懿文德。

君子学以聚之。「懿文德」,聚之小者。

初九,复自道,何其咎,吉。下卦三爻,自畜者也。处下居初,而有刚正之德,上应六四,为其所畜,是能顺时义而止退「复自道」之象,不惟无咎,而且「吉」矣。「复」,谓返也。

象曰:「复自道」,其义吉也。

卦义当止而止,是以得吉。凡言时言义者,皆谓卦之时义也。九二,牵复,吉。

牵,制也。二,可进之位矣,然当畜时而有中德,故亦能自牵制而返复,吉之道也。

象曰:「牵复」在中,亦不自失也。

以其在中,是有中德,故不至躁进而自失。

九三,舆说辐,夫妻反目。

过刚不中,居下之上,不能自止。当畜之时,前有六四为畜之主,又不得遂其进,故有「舆说辐」、「夫妻反目」之

象。

象曰:「夫妻反目」,不能正室也。阴阳和而后通,犹夫妻和而后顺。阴阳不和,由阳不交于阴;夫妻不和,由夫不能正室也。三近六四,故取夫象;上本卦义,故取妇象。

六四,有孚,血去惕出,无咎。

上卦三爻,畜人者也。卦之时义,以小畜大。四为成卦之主,而位近五,正为以臣畜君之象。臣而畜君,必有壅阏未能通达者,惟积诚之至,则壅阏可去而情可通,亦如人身之有结滞,血去而气通也。如是,则可免于忧惕而无咎。

象曰:有孚惕出,上合志也。

承五中正,是上合志也。

九五,有孚挛如,富以其邻。

上卦三爻所畜渐固,而五以阳刚居尊,德位兼盛,所谓刚中而志行者也。天下事,当其时势难以骤返,人心难以卒合,收拾以萃其涣,皆所谓小畜也。及乎诚格势聚,则人心固结,上下响应,为「有孚挛如」而「富以其邻」之象矣。时当小畜,故无吉利之占。

象曰:「有孚挛如」,不独富也。

言畜以孚为本,不徒用势位之富。

上九,既雨既处,尚德载。妇贞厉,月几望,君子征凶。畜极而成,故「既雨」矣,「既」止矣。盖积德之满以至此,岂智力之所能为哉!小畜时义,以小畜大者也。小之为道,妻道也,臣道也。以小畜大而至于成,退而不居可也。故妇而守常不变则有危,当月之几望而君子有行则凶。盖当阴道极盈之时,知进而不知退,如月几望而有行之象也。此以小畜之极为义,于爻之阴阳无所取也。

象曰:「既雨既处」,德积载也。「君子征凶」,有所疑也。

疑如阴疑于阳之疑,以小畜大则疑于大矣,所以征凶也。周易观彖卷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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