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钦定四库全书

周易观彖卷十二

大学士李光地撰

说卦传

昔者圣人之作易也,幽赞于神明而生蓍,参天两地而倚数。

言圣人之作易,将以赞佑神明之功,故立蓍筮之法。至于蓍策七、八、九、六之数,则又自天地而来。盖天一地二,数之原也。然一数则乘除俱不行,故天数起于三,地数起于二。圣人参而两之,以为数所依倚。故三三则为九,三二则为六,一三两二则为七,一二两三则为八。

观变于阴阳而立卦,发挥于刚柔而生爻,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,穷理尽性以至于命

卦。爻者,蓍之体也。立卦之初,观天地阴阳之变而作。后世圣人复发挥卦画刚柔之理,而爻辞生焉。道者,天之道,即命之常也。德者,人之德,即性之真也。义者,事之宜,即理之用也。立卦则本天以该人,故「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」。系辞则言人而合天,故「穷理尽性以至于命」。

右第一段。○此篇将解卦之画象,而先举易之全体言之。首以蓍者,卦之所由作也;终以爻者,卦之所以备也;自此以后,则专言卦。

昔者圣人之作易也,将以顺性命之理,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,立地之道曰柔与刚,立人之道曰仁与义。兼三才而两之,故易六画而成卦;分阴分阳,迭用柔刚,故易六位而成章。

上章言「穷理尽性以至于命」,然所谓理者,即性命之流行于事物者尔,故此但言性命之理。顺,即所谓和顺也。阴阳柔刚,命也,道也;仁义,性也,德也。言道则该德,故曰「天道」、「地道」、「人道」。三才之道,以两而立,易以六画象之,则道德于是和顺矣。六画之中,既分别其阴阳之位,而刚柔相易,复迭用而不穷,所以象天道人事之变通,而粲然有条,则义亦于是乎理矣。所谓「顺性命之理」者如此。

右第二段。○发明「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」之意,专以立卦言也。盖原夫八卦之所以止于三,而六十四卦之所以终于六者,以为有取于三才之道,而性命之理流行乎其间,是为说卦之第一义。

天地定位,山泽通气,雷风相薄,水火不相射。八卦相错,数往者顺,知来者逆,是故易逆数也。雷以动之,风以散之,雨以润之,日以烜之,艮以止之,兑以说之,乾以君之,坤以藏之。

凡对耦者,即寓交易之理,故八卦之位,天地、山泽、雷风、水火之相对者,皆有相交之情焉。然又不止于两相交也,其一者与其八者,皆可以相交,此所以「因而重之八卦相错」也。有交易则有变易,是故自纯阴纯阳而顺数之者,如数往也;自一阴一阳而逆数之者,如知来也。易象变易之序,则用逆数,故震巽居首者,雷以动其潜蛰,风以散其蒸郁也;坎离次之者,雨以润其暵乾,日以烜其寒沍也;艮兑又次之者,艮以止其既成,兑以说其方长也;乾坤终焉者,乾以大生,为万物之君;坤以广藏,为万物之母也。此所谓变易也,非逆数则象不显矣。盖首言其不易之体,则天地者,分之尊;末言其生物之用,则雷风者,气之始。故于图象顺逆之序,不同如此。○按此八卦立文之序,皆先阳后阴,则知男女之分,自画卦已然,非至文王而始定矣。末节艮兑不可以山泽言,盖谓寒暑之气,止物、说物者尔。上传亦曰

「鼓之以雷霆,润之以风雨,日月运行,一寒一暑」,而下即及于乾坤,则其义亦可见。右第三段○先儒解此章,泛言八卦义类,中间一节,则以易道知来为言,文意殊不贯。至宋邵子,始以为伏羲图位,然惟朱子用以释易,同时如伊川程子,盖未之见,龟山杨氏见之而未信也。其后象山陆氏亦以为非作易本意,林栗、袁枢攻之尤甚。自朱子表章以来,元明诸儒尚多疑辩之者。然玩此章与下诸章序次迥然不同,而以邵氏图象求之,悉有条理。至于其义之广大精微,则深乎易者自知焉。信乎千载之有坠绪,学者固不可以抱残守陋而自绝于希通也。

帝出乎震,齐乎巽,相见乎离,致役乎坤,说言乎兑,战乎乾,劳乎坎,成言乎艮。帝者,天之主宰。主宰一尔,而八卦之用不同,则帝行乎其间焉。震之德自内而动,故帝于是出而生物也。巽之德入而能制,故帝于是遍齐万物也。离之德丽而光明,故帝于是与万物相见。坤之道顺而能养,故帝于是为万物劳役也。兑之德说,故帝于是而遂物之生意。乾之德健,故帝于是而胜群阴,而天命之行也不息矣。坎之德为习熟,习熟则可以休宴,故帝之力于是劳。艮之德止,止则动而不穷,故帝之功于是成也。前章言乾以君之,此章之「帝」,盖承其意而言。

「万物出乎震」,震,东方也。「齐乎巽」,巽,东南也。齐也者,言万物之洁齐也。离也者,明也,万物皆相见,南方之卦也。圣人南面而听天下,向明而治,盖取诸此也。坤也者,地也,万物皆致养焉,故曰「致役乎坤」。兑,正秋也,万物之所说也,故曰「说言乎兑」。「战乎乾」,乾,西北之卦也,言阴阳相薄也。坎者,水也,正北方之卦也,劳卦也,万物之所归也,故曰「劳乎坎」。艮,东北之卦也,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,故曰「成言乎艮」。

帝之出入不可见,故以万物之出入于四时者明之。东方,阳气始出地而生物之时也,然独阳不生,故阳动则阴随,惟无以制之,则阴能浊乱于阳而不洁不齐,万物被之,亦不洁而不齐矣。南面而听天下者,君与下相见,以喻帝之与物相见也。养万物者,劳役之事,故以致养为致役。秋令始肃,而曰说者,前之长养于是而成,故生意充足而说也。阴阳相薄者,阴道既成,则退而听命。动静之交,形神相为胜负,非天德之刚,则不能克尽阴浊之累而立大本也。凡役休则劳之,帝于是息,则万物于是归矣。凡物畜不固则发不力,藏不厚则施不盛,故成终者,乃所以成始也。艮之所以笃实而光明者以此。

神也者,妙万物而为言者也。动万物者莫疾乎雷,挠万物者莫疾乎风,燥万物者莫熯乎火,说万物者莫说乎泽,润万物者莫润乎水;终万物始万物者,莫盛乎艮。故水火相逮,雷风不相悖,山泽通气,然后能变化,既成万物也。

因帝而言「神」,神者,帝之不二而不测者也。动者,动其生机,所以出之。挠者,挠其滞气,所以齐之。燥者,发扬之而使无不相见。说者,流贯之而使无不充悦。润者,有源不穷,而物之根本滋焉。终始者,凝固不泄,而发育之气全焉。凡此者,皆变化以成万物者也。然观变化之道,必知神之所为,故水火异气而相赴,雷风殊用而相须,山泽不同形而相注,以其本一物而两在,是以虽异位而同功。此则神之所以妙乎万物,而变化成物之本也。上言生成万物,皆帝之所为。然帝之职必有所寄,雷风、水火、山泽者,分帝之职者也。上惟坤坎言土水,而余则未及,故此备数之。然去乾坤不言者,盖变化成物者,地也;神妙万物者,天也。天地者,神化之宗。上文以功用言之,则列其位,如五官各有分职;此以妙用言之,则去其位,如统体无非一心也。前用本章卦位,后用伏羲卦位,见其相为表里之意。右第四段。○邵子以为文王图位,今证之周易义类多合,则其说是矣。其序虽以义理而起,然以三阳卦终始岁功,三阴卦效职于中。乾不居始,而以终为大始,坤不居终,而居中以代终。三阴居中,坤又中之中也,于一岁亦为中央之位。此则阴阳主役之分,天命嗣续之机,文王之精意存焉,而亦一因乎卦体之自然也。乾,健也。坤,顺也。震,动也。巽,入也。坎,陷也。离,丽也。艮,止也。兑,说也。

纯阳则健,纯阴则顺。阳在下而阴压,则必动而出。阴在内而阳在外,则必入而散之。阳在中,则为阴所陷,阴在中,则为阳所丽。阳在上而阴承而藉之则止;阴在外而阳敷而散之则说。凡阳卦皆以阳为主而遇阴,凡阴卦皆以阴为主而遇阳。此八卦所由名,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者。故释其名义。乾为马,坤为牛,震为龙,巽为鸡,坎为豕,离为雉,艮为狗,兑为羊。

马健而致远,牛顺而重载。龙以潜动,鸡以伏入。豕好陷于污浊,雉文采所附丽,狗善守御,羊曰柔毛。

乾为首,坤为腹,震为足,巽为股,坎为耳。离为目,艮为手。兑为口。

首尊而覆,腹,广而载。足者,动于下。股者,阴所伏。耳者,陷于中。「目」者,明于外。「手」者,常动而位则止。「口」者,内实而发则说。

「乾」,天也,故称乎父。「坤」,地也,故称乎母。震一索而得男,故谓之长男。巽一索而得女,故谓之长女。坎再索而得男,故谓之中男。离再索而得女,故谓之中女。艮三索而得男,故谓之少男。兑三索而得女,故谓之少女。

阴阳在初爻者,为一索。在中爻者,为再索。在上爻者,为三索。

右第五段。○皆自伏羲画卦以来,所取之德象也。雷风水火山泽,象之大者,而不专举,为前章图位已备列之尔。

乾为天,为圜,为君,为父,为玉,为金,为寒,为冰,为大赤,为良马,为老马,为瘠马,为驳马,为木果。

「圜」者无端,天之形,亦天之道也。君、「父」者,人伦之尊。「玉」、「金」者,纯粹精之德。「寒」、「冰」者,西北之气。「大赤」者,纯阳之色也。「良马」、「老马」、「瘠马」、「驳马」,皆马之至健者。「木果」,果之方生而在木者也。坤为地,为母,为布,为釜,为吝啬,为均,为子母牛,为大舆,为文,为众,为柄。其于地也为黑。

母者配父,布能温物,釜能熟物。「吝啬」者,静翕之性。均者,动辟之情。母牛之字者,善爱。舆之大者,善载。为文、为众者,西南之令。「柄」者,中央之象。于地又为黑,纯阴之色也。

震为雷,为龙,为玄黄,为敷,为大涂,为长子,为决躁,为苍筤竹,为萑苇。其于马也,为善鸣,为馵足,为作足,为的颡。其于稼也,为反生,其究为健,为蕃鲜。

阳在下,阴压之而不得出,则奋击而为雷。玄黄合则青,东方之色也,出则必发散而辟直,故「为敷」,「为大涂」。「决躁」者,动之性。「竹」,雈苇,青而又青者也。善鸣者,雷之声。「馵足」,足之被压者。「作足」,足之腾上者。的颡之马,其性善动。凡种之萌,勾而反生,其究为健,终成乾体也。「为蕃鲜」,一变洁齐也。

巽为木、为风,为长女、为绳直、为工、为白,为长,为高,为进退、为不果、为臭。其于人也,为寡发、为广颡、为多白眼、为近利市三倍,其究为躁卦。

阴在内,阳入而能散之,木与风之象也。「为绳直」、「为工」,取其制。「为白」,取其洁。「长高」者,地中生木之理。进退不果者,入而善疑之性。「臭」者,气也,风之属。「寡发、广颡、白眼」,皆人之洁者。近利倍市,亦取善入也。一变为离,故曰「躁卦」。

坎为水、为沟渎、为隐伏、为矫𫐓、为弓轮。其于人也,为加忧、为心病、为耳痛、为血卦、为赤。其于马也,为美脊、为亟心、为下首、为薄蹄、为曳。其于舆也,为多眚、为通、为月、为盗。其于木也,为坚多心。

阳在中,为阴所蓄,则化而为水。「沟渎」,又水之不清者,物陷则污也。「隐伏」者,被陷之象。「矫𫐓」者,习熟之功。「弓轮」者,矫𫐓之物。「加忧、心病、耳痛」,人之劳也。「血」者,人身之水。「赤」者,得乾中色。「美脊」,阳在中也。躁急其心,屡下其首,摩薄其蹄,跛曳其足,皆马之劳也。「多眚」,车之劳也。「通」者,水之性。「月」者,水之精。「盗」者,行险之类。「坚多心」者,木老而心坚也。

离为火,为日,为电,为中女,为甲胄,为戈兵。其于人也,为大腹,为乾卦,为鳖,为蟹,为蠃,为蚌,为龟。其于木也,为科上槁。

阴在中,阳附而发,则为火。「日」、「电」,皆火之精也。「甲胄」、戈兵,取刚在外而有威炎。「大腹」者,中虚也。「乾卦」者,火德也。「鳖」、「蟹」、「蠃」、「蚌」、「龟」,皆介属,外刚内柔,又龟德明也。「科上槁」者,木之方长,其心必虚,其末易槁,取南方之卦,枝叶外盛,而逢熯乾也。

艮为山,为径路,为小石,为门阙,为果蓏,为阍寺,为指,为狗,为鼠,为黔喙之属。其于木也,为坚多节。

阳直上,阴承而止之,则为山。「径路」、「小石」,又山之多阻止者也。「门阙」者,止物之处也。「果蓏」者,草木之实,既落而能复生者也。「阍寺」者,止物之人也。「指」者,手之用,狗守宅,鸟鼠守巢穴,皆有以捍御于外者也。「坚多节」者,木老之甚,而节亦坚也。

兑为泽,为少女,为巫,为口舌,为毁折,为附决。其于地也,为刚卤,为妾,为羊。

阴在外,阳表而散之,则为泽。「巫」、「口舌」,皆取口象也。「毁折」者,枝之伤。「附决」者,叶之脱。正秋之象也。「刚卤」者,水止所结。「妾」,女之少贱者。

右第六段。○中所取象,有复前文者,有广前文所未及者,有前文所取而此所弃者。窃意前文为列代之相传,而此则文王所自取。盖惟天、地、雷风、水火、山、泽为八卦正象,不可变也。余则文王自以图象起义,而推广其类。今案文求之,则其理多与文王卦位合,故次于第五章之后,亦犹图象先羲后文之意也。

序卦传

有天地,然后万物生焉。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,故受之以屯。屯者,盈也。屯者,物之始生也。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。蒙者,蒙也,物之稚也。物稚不可不养也,故受之以需。需者,饮食之道也。饮食必有讼,故受之以讼。讼必有众起,故受之以师。师者,众也。众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比。比者,比也。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物畜然后有礼,故受之以履。履而泰,然后安,故受之以泰。泰者,通也。

物不可以终通,故受之以否。

物不可以终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与人同者,物必归焉,故受之以大有。有大者不可以盈,故受之以谦。有大而能谦必豫,故受之以豫。豫必有随,故受之以随。以喜随人者必有事,故受之以蛊。蛊者,事也。有事而后可大,故受之以临。临者,大也。物大然后可观,故受之以观。可观而后有所合,故受之以噬嗑。嗑者,合也。

必见其可合而后合之。

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贲。贲者,饰也。致饰然后亨则尽矣,故受之以剥。剥者,剥也。物不可以终尽,剥穷上反下,故受之以复。复则不妄矣,故受之以无妄。有无妄然后可畜,故受之以大畜。物畜然后可养,故受之以颐。颐者,养也。不养则不可动,故受之以大过。

静养之素,然后可以动而当大事。

物不可以终过,故受之以「坎」。「坎」者,陷也。陷必有所丽,故受之以「离」。「离」者,丽也。

大过必桡,故有倾陷之几。行险不失,是得依附之道。

有天地然后有万物,有万物然后有男女,有男女然后有夫妇,有夫妇然后有父子,有父子然后有君臣,有君臣然后有上下,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。夫妇之道,不可以不久也,故受之以「恒」。「恒」者,久也。

少男少女之配,人道之始也,故以「咸」为夫妇之道。

物不可以久居其所,故受之以「遁」。「遁」者,退也。

物不可以终遁,故受之以「大壮」。

物不可以终壮,故受之以「晋」。「晋」者,进也。进必有所伤,故受之以「明夷」。「夷」者,伤也。伤于外者必反其家,故受之以「家人」。家道穷必乖,故受之以「睽」。「睽」者,乖也。乖必有难,故受之以「蹇」。「蹇」者,难也。

物不可以终难,故受之以「解」。「解」者,缓也。缓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「损」。损而不已必益,故受之以「益」。益而不已必决,故受之以「夬」。「夬」者,决也。决必有所遇,故受之以「姤」。「姤」者,遇也。

盈则必溃,故「决」;去必复来,故「遇」。

物相遇而后聚,故受之以「萃」。「萃」者,聚也。聚而上者谓之升,故受之以「升」。升而不已必困,故受之以「困」。困乎上者必反下,故受之以井。井道不可不革,故受之以革。困上反下,井居其所也。不可不革者,陶冶之义,非改井也。

革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鼎。主器者莫若长子,故受之以震。震者,动也。物不可以终动,止之,故受之以艮。艮者,止也。

物不可以终止,故受之以渐。渐者,进也。进必有所归,故受之以归妹。

人之进身,必有所归宿,无所归者,不可进也。

得其所归者必大,故受之以丰。丰者,大也。穷大者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旅。旅而无所容,故受之以巽。巽者,入也。入而后说之,故受之以兑。兑者,说也。说而后散之,故受之以涣。涣者,离也。

物不可以终离,故受之以节。节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。有其信者必行之,故受之以小过。事无定节,则不足以取信。中能自信,则遇事必行,而有似于过。

有过物者必济,故受之以既济。物不可穷也,故受之以未济终焉。

若终于既济,则穷矣。未济故反复其道而不穷。右盖因卦之序而为之传如此,或疑非文王次第本意。然易道之所以不穷者,随其时之所趋,无不可以相生,无不可以相对也。故揲蓍之法,触类而长,然后天下之能事毕矣。夫子盖因卦序而发义以举例,明乎卦卦相遇,皆可以其理而通之。学易者如此,然后知易道之所谓变动周流者,而占筮之用亦在其中焉。

杂卦传

乾刚坤柔,比乐师忧。临观之义,或与或求。屯见而不失其居,蒙杂而著。

静者,动之本,故虽有为而所居不失。昏者明之机,故虽晦昧而本心自著。

「震」,起也;「艮」,止也。「损」、「益」,盛衰之始也。「大畜」,时也;「无妄」,灾也。所畜者大,则行止者时也。省己无妄,则值遇者灾也。非「大畜」则不可以言时,非「无妄」则不可以言灾。「萃」聚,而升不来也。惟聚于下者,可以素畜,至于上升,则不来矣。学优而后仕,信友以事君,义皆如此。「谦」轻,而豫怠也。

心虚则轻,意盈则怠。

「噬嗑」,食也;「贲」,无色也。

食而不化则伤生,华而无实则损德。故噬之而合者,饮食之正也;反于无色者,文饰之中也。「兑」见,而「巽」伏也。阴见于外,阳出而散之则说;阴伏于内,阳入而散之则洁。谓阴自说自入者,非也。

「随」,无故也;「蛊」,则饬也。

故者,对新之称。守其故,则不能舍己以随人;饬其新,则可以去弊而兴善。

「剥」,烂也;「复」,反也;「晋」,昼也;「明夷」,诛也。「井」通,而「困」相遇也。井之为道,常通不穷,或值其困时所遇尔。咸,速也;恒,久也。感人在于俄顷之间,久道成乎必世之后。

涣,离也;节,止也;解,缓也;蹇,难也。睽,外也;家人,内也。否、泰,反其类也。大壮则止,遁则退也。难进而易退。

大有,众也;同人,亲也。革,去故也;鼎,取新也。小过,过也;中孚,信也。

行有时而或过,心无时而不实。

丰,多故也;亲寡,旅也。丰盛而多故,羁旅而寡亲,皆言其处之难者。

离上而坎下也。小畜,寡也;履,不处也。

一阴畜乎众阳之多,则寡而为力也微;一阴行乎众阳之内,则危而不敢宁处。

需,不进也;讼,不亲也。

处势之难则「需」,值情之乖则「讼」。

大过,颠也。姤,遇也,柔遇刚也。渐,女归待男行也。颐,养正也;既济,定也。归妹,女之终也;未济,男之穷也。夬,决也,刚决柔也,君子道长,小人道忧也。

此八卦不反对而义相次,盖阳太过则倾挠而颠矣,故必与阴遇。男女饮食皆阴也,如渐之待归,颐之养正,则阳得阴之助而和,「既济」之义也。如归妹之终,则阳不得阴之助而穷,「未济」之义也。然阳道不可穷,故必决去阴柔,而使君子之类常胜,是一经之大义也。右错杂六十四卦之序,盖亦古有是法,而夫子传之也。序卦主于时之相生,杂卦主于义之相对。然相生者未尝不相对,而相对者未尝不相生也。二篇相为经纬表里之义,惟深于易者能知之。周易观彖卷十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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