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钦定四库全书

周易观彖卷七

大学士李光地撰

下经二

坎下震上

「解」:利西南。无所往,其来复,吉。有攸往,夙吉。

内险外动,以险故而动,动而出乎险外,「解」之义也。「解」之本义是训解免,然解免则消散而纾缓矣,故又为散与缓之义也。云雷为屯,未解散之象也。云升雨降,屯者散矣,亦「解」之象。蹇「利西南」,解亦「利西南」者,安退处后,以固根本。当难行之时,止于险中,固当守其止。及解散之时,动而出险,尤宜谨其动也。然「蹇」之时必不可进,故曰「不利东北」。「解」之时则异矣。「无所往」,固当以安守为善,有所往,亦不可不往也。但不可务外忘内,而失其根本之图耳,故不曰「不利东」。此而其说往来之意,与蹇爻殊者如此。彖曰:「解」,险以动,动而免乎险,

解。

「解利西南」,往得众也。「其来复吉」,乃得中也。「有攸往,夙吉」,往有功也。

难「解」而与人休息,可以得众矣。无所往而来复,得中之道也。度其有功而后往,则夙矣;久而无功,则不可往也。

天地「解」而雷雨作,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。「解」之时大矣哉!天地「解」,则物蒙其泽矣;人事「解」,则必使民遂其生也;不能使民遂其生,是虽「解」而不解也。

象曰:雷雨作,解,君子以赦过宥罪。

赦过,如雨之润枯也;宥罪,如雷之启闭也。初九,无咎。

处于最后,而阴柔能静,爻义至明,故直言「无咎」。

象曰:刚柔之际,义无咎也。

比应皆刚,初但以柔顺之而处其后,于卦之义为「无咎」。

九二,田获三狐,得黄矢,贞吉。

「解」以解散为事,然卦、爻之义,所务解散者,皆内难也。故「狐」以象邪媚,「拇」以象亲私,五则直言小人也。天下之难多矣,而圣人未之及,惟以解散小人为急,此所以去难之本也。卦之所以「利西南」而来「复吉」者,此也。二刚中,固有「黄矢」之象,与三相近,为「获三狐」。「获三狐」而「得黄矢」,是合乎中道,嫉恶而不伤者也,中则无不正矣。

象曰:九二「贞吉」,得中道也。

六三,负且乘,致寇至,贞吝。

阴不中正,居下之上,无德窃位,宜「解」之人也。有如此之人,则盗思夺之矣。有国家者,使有如此幸位之徒而不之去,是之谓上慢下暴,则盗思伐之矣。夺犹可言也,伐则害及于国家矣。以此为常,能无吝乎?

象曰:「负且乘」,亦可丑也;自我致戎,又谁咎也?「自我」之我,非谓负乘者,谓使负而乘者。

九四,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

四居大臣之位,凡有所私者,皆宜「解」也。大臣能解其私,则天下之难,孰不解者?「拇」取应初为象,凡琐琐姻娅及依附之小人,皆「拇」之类也。所私去,则同德之朋来矣,自然之验,故曰「斯孚」,言可必也。

象曰:「解而拇」,未当位也。

言虽有刚德以处高位而未得正,防其或有私情之溺尔。

六五,君子惟有解吉。有孚于小人。

六五虽居尊得中,然本阴柔也,故为之占。戒曰:为君子计者,维有能解则吉耳。何以验之?验之于小人之进退也。四本刚德,故曰「朋至斯孚」,验之于君子之进也。五柔质,故曰「有孚于小人」,验之于小人之退也。

象曰: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

上六: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获之,无不利。上以阴爻处卦外,「隼」之象也。内难既解,则在外者攘除不难,如登高以射隼,出而有获,无不利也。诸爻皆治内之事,所谓「其来复吉」者。至此则外难亦无不解矣,所谓「有攸往,夙吉」者也。

象曰:「公用射隼」,以解悖也。䷨兑下艮上

损,有孚,元吉,无咎,可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阳实阴虚,实者益物,虚者受益,故以三阴三阳之卦,裒其一阳以相与,谓之损益。然非损其近上者,则不达于上,不至于上之上,亦未足以见其为「益上」也。非损其近下者,则不达于下;不至于下之下,亦未足以见其为「益下」也。此卦损下卦之近上体者,以益上卦之上,是「损下益上」也。益卦损上卦之近下体者,以益下卦之下,是「损上益下」也。又,泽益深,则山益高,亦「损下益上」之象。风之宣散,助雷发生之势也,亦「损上益下」之象。损下益上曰「损」,损上益下则曰「益」者,程子曰:「譬如垒土,损于上以培厚其基本,则上下安固矣,岂非益乎?取于下以增上之高,则危坠至矣,岂非损乎?」损者,节损也。节损之道,必有实心存于内,又必其

所处之理合于大善,然后「无咎」可常,而「利有攸往」也。如「二簋」之薄,可谓「节损」矣。然而可以交于神明,则以内有孚信,而处之有顺时之善尔。彖辞自以损字起义,乃损所当损者,不可泥「损下益上」说也。「益」之义亦同。彖曰:「损,损下益上,其道上行。」

言「损下益上」,何以谓之「损」乎?既损其下,则上亦当深自挹损,是「其道上行」也。上下皆损,所以名

「损」。

损而有孚,元吉,无咎,可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二簋应有时,损刚益柔有时,损益盈虚,与时偕行。

损而「有孚元吉」,则「无咎,可贞,利有攸往」,且虽「二簋,可用享」矣。损刚益柔有时,又以卦体明「二簋」之义。凡诚意为质为刚,仪物为文为柔。仪物或不备者,时也。卦之「损」阳实以益阴虚,以诚意之有余,补仪物之不足,是有孚诚之积,而不失乎顺时之善矣。又推言其理,以为凡事物之损益盈虚,无有不与时而偕行者,以结「二簋有时」之意。

象曰:山下有泽,「损」,君子以惩忿窒欲。

以「兑」之说「惩忿」,以「艮」之止「窒欲」。

初九,已事遄往,无咎,酌损之。

当损下之时,分当速往以益上。然处下居初,则犹不可不重已而度上也,故当已其事而后「遄往」,乃得「无咎」。又当斟酌其浅深以为损也。「已事」者,谓毕我之事而后急彼之事,如「学而优则仕」之类是也。「酌」者,谓如事之未可遽,言之未可尽之类。

象曰:「已事遄往」,尚合志也。

「尚合志」者,明所以「遄往」之故。盖非有上之合志,则虽止而不往,亦分之宜矣。

九二,利贞,征凶,弗损益之。当益上之时,有应于上,宜速往者也。然或因损己而失己,则丧其所以益上之具,故利于贞固,而征行则凶。又重曰「弗损益之」,以申其义也。或曰:初处事始而曰「遄往」,二当事任而曰「征凶」,何也?曰:初不言遄往,则在事外者或不知益上为所当然;二不言征凶,则当事任者或不知损己为所当慎。况初言「已事遄往」,而又曰「酌损之」,则亦不嫌于自失矣。征凶者,往而不返则有凶。盖征与往不同,往近而征远也。象曰:九二「利贞」,中以为志也。中则无不正。

六三,三人行,则损一人;一人行,则得其友。

六三一爻最近上体,卦之所以为损者也。故因成卦之象,而极论损益之道。盖三爻而损一爻,是三人行损其一人也。一爻损以益上,是一人行而得其友也。若多所牵系而不舍,则其得友也必不专矣。凡人,国尔则忘其家,公尔则失其党。苟私家党与之是狥,则何诚信以事君乎?

象曰:「一人行」,三则疑也。

惟二则专一,自三以上至于十百,皆谓之三也。

六四,损其疾,使遄有喜,无咎。

四居上位,受益者也。然非自损,则不能受益。若居大臣之位,则改过不吝,从谏弗咈者,「损其疾」之道也。先君子曰:下之益我者方遄往,我不自损其疾,无以劝彼之来矣。故「使遄者有喜」,受益之道也。象曰:「损其疾」,亦可喜也。

六五,或益之,十朋之龟,弗克违,元吉。

居上而虚中以受益,益之盛者也。有德而受益,乃天之所祐,非人力所致,故曰「或益之」,言不知其所自来也。如此则鬼神其依,龟筮协从,故曰「十朋之龟弗克违」。十朋,言众多也。累十朋而不违,则其获神人之助可知矣,吉孰大于是哉?

象曰:六五「元吉」,自上祐也。「自上祐」,释「或益之」之意。天且弗违,况于鬼神乎?

上九:弗损,益之,无咎,贞吉,利有攸往,得臣无家。

上九为卦之主,受益之极也,故极论受益之道,而占辞与卦同。盖必损下而后益上,则损者至矣,乌得益乎?弗损于下而益于上,然后谓之大益,而无咎可贞,且「利有攸往」也。得臣则益我者大矣,然非以之为私人也,故曰「无家」。王者奄有四海,而非富天下,得臣无家之谓也。既言「弗损益之」,而占辞外又言此者,以见始无求益之心,终亦无受益之意,而王道始备也。

象曰:「弗损益之」,大得志也。䷩震下巽上

益,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

名义见损卦。益者,进益也。求进益之道,利有所往,而又「利涉大川」。自一身之长益,以至济人利物之事,未有不以为而得,未有不以难而成者。

彖曰:益,损上益下,民说无疆;自上下下,其道大光。损上益下者,必贵于自上而下下,言泽必下究也。「民说无疆」,则王道大光矣,所以名「益」。

「利有攸往」,中正有庆;「利涉大川」,木道乃行。

「中正」,指九五、六二。「木道」,谓「震」、巽。有中正之德,则往而有庆矣。又有济险之材,则虽涉危难而有功矣。

益动而巽,日进无疆。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。凡益之道,与时偕行。

为学之道,志气奋发,而有沉潜之功以济之,则心与理互相发,「其进无疆」矣。地承天之施,天资地以生,则「其益无方」矣。此皆气候之自然,不待助长而自至。故曰:「凡益之道,与时偕行。」

象曰:风雷,益;君子以见善则迁,有过则改。

雷发动其阳气,故有迁善之义。风消散其阴气,故有改过之义。

初九,利用为大作,元吉,无咎。

以「益下」名卦,是初卦之主也。居下受益,必其才德有过人者,故居上者利用之以「为大作」。然居下而当厚责,能致元吉,乃可免咎耳。二之「王用」,四之「利用」,文意皆同也。

象曰:「元吉无咎」,下不厚事也。

居下而受上恩礼为厚。「下不厚事」者,言不可徒然受之,而无所报称。

六二,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,永贞吉。王用享于帝,吉。有虚中之德,当受益之时,其辞与损五同。然居下位,故以「永贞」为戒。有此之德,王者用之以享于帝,则其吉又非一人之私也。盖因其为神所依,知其为帝所眷,亦与损象「上祐」之意同。以在下,故曰「王用」也。

象曰:「或益之」,自外来也。

「自外来」,以别于「自上祐」,然皆以见非人力而自致之意。

六三,益之用凶事,无咎,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凶事之来,所以增益于人。三以多凶之位当之,应其义矣,故曰「无咎」。内积孚诚,外循中道,所以处凶事而受益之道也。又当致敬以禀命于上,则诚无不格。书曰:禹锡元圭,告厥成功。

象曰:「益用凶事」,固有之也。

与无妄四爻同,皆固守而安焉之意。

六四,中行告公从,利用为依迁国。

卦之为益下者,以四也。然居人臣之位,义无专主,必凡事循于中道,以禀命而见从,则上孚而下信之,虽迁国以益民,其事甚大,且依之以济矣。

象曰:「告公从」,以益志也。

以益为志,故能孚于上下。

九五,有孚惠心,勿问元吉。有孚惠我德。

五居尊位,益下之主也,故言益下之道,但能有信实惠下之心,则下之应否,不必问之,乃得「元吉」。然诚感诚应,故下亦必有实心而惠我之德也。

象曰:「有孚惠心」,勿问之矣;「惠我德」,大得志也。爻辞「勿问」,意若「元吉」之不待问者,故释之曰「勿问之矣」,与无妄「勿药」同。

上九,莫益之,或击之,立心勿恒凶。

上九居上以益下者,然过尊位而处高亢,无益下之象,但为受损之极之象而已。「立心勿恒」,言其亢也。

象曰:「莫益之」,偏辞也。「或击之」,自外来也。䷪乾下兑上

夬,扬于王庭,孚号有厉。告自邑,不利即戎,利有攸往。「夬」者,决也。「决」者,如水之漂物,其势盛大而不可御。以五阳去一阴,势不可御,故曰「决」也。又其象「泽上于天,巨浸浩瀚,至于连天」,则必决之势矣,皆「夬」之义也。「扬于王庭」,欲决之而名义之正也。「孚号」者,尽诚呼号。「有厉」者,言呼号之际,心怀危厉,方决之而戒备之密也。既决之后,又必勤于自治,务为德化,使根本固而疑贰消,然后利有所往,而正道日行,正气日盛矣。

彖曰:「夬」,决也,刚决柔也。健而说,决而和。「刚决柔」,释卦名。「健而说,决而和」者,言卦之善,以起释辞之意。健故能决,说故能和。自「扬庭孚号」以下,皆所谓「决而和」也。

「掦于王庭」,柔乘五刚也。「孚号有厉」,其危乃光也。「告自邑,不利即戎」,所尚乃穷也。「利有攸往,刚长乃终」也。

柔乘五刚,其迹著矣,故当「扬于王庭」,非未形之恶可以默消者比也。尽诚孚号,而存危厉之心,则一于敬惧,而其道益光明矣。不自治而尚武,则有时而穷。「刚长乃终」,言须至阳刚长极,无复阴柔,乃可终耳。

象曰:泽上于天,夬,君子以施禄及下,居德则忌。

位不期骄,禄不期侈,皆溃决之势也。「施禄及下」,所以发财;敬忌「居德」,所以持身,皆防其溃决之道。

初九,壮于前趾,往不胜为咎。

去阴尚远,未可决之时也。一阳在下,未能决之势也。而初有「壮趾」之象,故严为之戒。「前」者,前进也。

象曰:「不胜」而「往」,咎也。九二,惕号,莫夜有戎,勿恤。

二亦去阴尚远,然有刚中之德,能忧惕呼号,以「豫」为戒备,卦之所谓「孚号有厉」者也。人之防寇戎者,多懈于暮夜,能惕号于暮夜,则虽有戎,亦可无忧矣。

象曰:「有戎勿恤」,得中道也。

不用其壮,不忘其备,此所谓「中道」。

九三,壮于𬱓,有凶;君子夬夬,独行遇雨,若濡,有愠,无咎。三与上相应者也。三以过刚,当「夬」之时,故与之为敌而用壮。又因相应而有所濡也,故益不胜其愤愤之心,而至刚壮见于面目也。决之道贵和,壮于𬱓,则有凶矣。故圣人解之曰:君子但能存其必决之志,则虽踪迹若为所染,如独行而遇雨,见濡而可愠,终必无咎也。何必逞一决之气,以避一日之嫌乎?三应上,五近上,故皆重言「夬夬」。

象曰:「君子夬夬」,终无咎也。

九四,臀无肤,其行次且;牵羊悔亡,闻言不信。四与阴同体而相背,有「臀」之象焉。相背则虽近而势尚隔也,且可以坐待而不能安,如臀之无肤,不坐而行,又不进也。当此之际,惟无急于前进,而自制其刚壮,则得所处之义矣。「牵」,制也。「羊」,刚壮之物也。盖位近则义所当为,势隔则几所当审,而又恐当此时位者,「闻言」之不信也。或曰:易之卦爻皆占戒者之辞也,独于此爻恐其不信,何也?曰:当夬之时,名义正,事势顺,鲜能审己从容以合于所处之道者,故「闻言不信」,莫此为甚也。此占外之余意,盖丁宁深切之至,而反若缓其辞者。

象曰:「其行次且」,位不当也。「闻言不信」,聪不明也。

未当决阴之位,而又不能自止,所以「其行次且」。

九五,苋陆夬夬,中行无咎。

五近于上而同说体,感于阴者也。近阴而受其感,虽以刚健之质,亦不能不消蚀也。故其象为「苋陆」,其占必能「夬」之又「夬」,而又以中道自治,乃「无咎」也。盖决小人于外者,必反而自修于身,苟治己不严,失乎中道,虽「夬」之又「夬」,而其终岂可保乎?

象曰:「中行无咎」,中未光也。

言所以必「中行乃无咎」者,由其感于阴邪而中未光,故必反身修德,尚乎中行,正其本之要也。上六:无号,终有凶。

阳虽盛而阴虽衰,然警戒之心不可忘也。故卦辞曰「孚号」,二之爻辞曰「惕号」,此处决之道也。至于上六,阴既穷矣,然当此之时,犹未可忘戒惧。苟以为阴既尽而无呼号之备,则其终必有凶。盖虑怠于所安,而患生于所忽,故乱本犹在,则能复萌;害气虽究,而能复生。古之人有去小人而不尽者,王允、五王是也。有以外宁致内忧者,唐宪宗、庄宗是也。

象曰:「无号」之「凶」,终不可长也。䷫巽下乾上「姤」,女壮,勿用取女。阴阳相遇,理之常也。然必阳先于阴,乃得倡和之义。此卦以一阴为主,而遇五阳,则非刚之遇柔,而柔之遇刚也。又其象天下有风。凡阴聚之,阳必散之。「天下有风」,阴始遇也,故为「姤」。以阴先倡而与阳遇,其女壮矣。以顺为正者,妇道也。女而壮,岂可取乎?故其占「勿用取女」也。

彖曰:「姤」,遇也。柔遇刚也。「勿用取女」,不可与长也。

先儒说一阴始生,便是「女壮」,似失卦意。盖主于阴先倡阳以为「女壮」,故不曰「刚遇柔」,而曰「柔遇刚」也。柔遇刚乃女之壮,故「女壮」不复释。

天地相遇,品物咸章也。刚遇中正,天下大行也。姤之时义大矣哉!

独阳不生,独天不生,阳必有阴,理之常也。故天气与地气相接,然后品物章;阳刚之类际会中正之君,然后天下治,是遇之不可无也。然如此卦之以柔遇刚,则始不正而终有敝矣。此遇之时义所以为大,而朱子谓几微之际,圣人所谨也。

象曰:天下有风,姤,后以施命诰四方。

风非阴气,散阴气者也。以其所散者阴气,故亦以风为阴气,而因风可以验阴气之至也。「施命」与巽之「申命」相类,皆取风之号令。又微阴潜伏,则贵有以振动发散之也。

初六,系于金柅,贞吉。有攸往,见凶。羸豕孚蹢躅。

程子曰:「止之以金柅,而又系之,固止之,使不得进,则吉。」

象曰:「系于金柅」,柔道牵也。

谓柔道有所牵制而不敢进。

九二,包有鱼,无咎,不利宾。

卦之诸爻每言「包」者,包,容也,制也,容之故能制之,其义一也。二以刚中而遇初阴,能制而伏之,故曰「包有鱼」。不利宾者,阴之义不可显于众,牝鸡司晨,小人预政,皆及宾之谓也。制阴者不可不知斯义。象曰:「包有鱼」,义不及宾也。

九三,臀无肤,其行次且,厉,无大咎。

三与初同体而相背,又居巽股之上,正臀之象。不与阴遇,又不能自止,故亦为「臀无肤,其行次且」。当遇之时,独行无遇,则亦危矣。然无阴之遇,则亦不受阴之害,所以「无大咎」也。

象曰:「其行次且」,行未牵也。

未牵者,病其「次且」,欲进而不能自牵制,与夬四「牵羊」之戒相发。九四,包无鱼,起凶。

四与初应,卦之所谓「取女」者也。初为卦主而四应之,乃女壮而先阳者,四又乌能制之乎?故曰「包无鱼」,言不能制之也。初曰见凶,四曰起凶,谓非显然之凶也,凶由此见,而由此起耳。

象曰:无鱼之凶,远民也。

民亦阴类,其不能包而制之者,由其不能亲而安之也。书曰:「民可近,不可下。」此之谓也。

九五:以杞包瓜,含章,有陨自天。

五为群阳之主,虽不与阴遇,而有制阴之责,故其象为「以杞包瓜」。盖其高大既足以容,而其坚实又足以久,使瓜虽延蔓而不可干,虽甘美而不可入,则包之之道尽矣。虽然,阴道方壮,未可以力争也,故必含晦章美,不自发露,则天时之至,彼自陨落,此制阴之道也。象曰:九五「含章」,中正也。「有陨自天」,志不舍命也。

言我虽「含章」,而其修德俟命,无时不以回天为至也。

上九:姤其角,吝,无咎。

与阴绝远,「姤角」之象也。无所遇,故「吝」;亦无阴之害,故「无咎」。与九三之义同。然辞杀于三者,上在事外,三则与阴同体相近,故犹危其辞也。

象曰:「姤其角」,上穷吝也。䷬坤下兑上「萃」亨,王假有庙。利见大人,亨,利贞。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。「萃」与「比」相近,然水流而泽止,流必有所归,归必会于一,比之象也。止而满者,其势则聚,「萃」之象也。又「比」惟九五一阳,亦统于一之象。「萃」则四、五二阳,亦转相聚之象。凡物畜聚则必通,是「萃」有亨之义也。王者之聚,莫大乎感格于神明,故曰「王假有庙」。凡人之聚,莫大乎亲比于君子,故曰「利见大人,亨」。「利贞」者,承「利见大人」为义。盖见大人固有亨道,然其聚也,尤当以正,乃无失己之嫌,而不为德位君子之所弃也。「用大牲」,亦所以求聚于神。「有攸往」,亦所以求聚于人。此两句又广言之。

彖曰:「萃」,聚也。顺以说,刚中而应,故聚也。王假有庙,致孝享也。「利见大人亨」,聚以止也。「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」,顺天命也。

名义在大象,其德体非正释,则以「故」字别之。「顺天命」者,致其隆敬,则神明聚;往而求之,则人物聚,皆天理之自然,而我顺之尔。

观其所聚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

苟与其情相违,则必离而去之,故观其所聚,则情可见。

象曰:泽上于地,萃,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
「建万国,亲诸侯」者,比而有以联属之也。「除戎器、戒不虞」者,聚而有以防制之也。非联属则不能以终合,无防制则不可以终聚。初六,有孚不终,乃乱乃萃。若号,一握为笑,勿恤,往无咎。爻义与比之初六相似。比萃之初,居下处微,其情未能上达,故必积其孚诚,致其专一。若「有孚」而不能终,则必至于乱所萃矣。上「乃」字,虚字也。下「乃」字,犹汝也。文意与「而康而色」同。凡易中「号」「笑」两字每相对,同人之五、旅之上是也。「握」者,所以转移之机也。言惟积诚之极,至于号啕,则一转移之间,将变而为笑乐,即同人所谓「先号啕而后笑」也。凡上下亲疏,至于离异,不能相同相萃者,惟哀诚恳切,庶几有所感动。故此卦之爻,尤多言「孚」号嗟如,及赍咨涕「洟」之类。往者,往而求其所当「萃」者也。

象曰:「乃乱乃萃」,其志乱也。

「有孚不终」,则是其志乱也。

六二,引吉,无咎,孚乃利用礿。

九五,「萃」之主,而二应之,是上有引援者也。二者中正之德,当「萃」之时,有利见大人之义,故不以引援为嫌,而「吉」且「无咎」。又戒以「孚乃利用礿」者,盖下之「萃」于上,如人之萃于神,内有孚诚,则可以质素自荐矣。或曰:卦「用大牲」,而爻「利用礿」,何也?曰:「用大牲」,敬之盛也;「用礿」,诚之专也。二居下位,贵以素诚获上,萃升之义同也。

象曰:「引吉无咎」,中未变也。

以嫌于援引,故言其中之不变,与比二「不自失」同。

六三,萃如嗟如,无攸利;往无咎,小吝。卦惟二阳为「萃」之主,而初二应之,三无所应,故「萃如」而「嗟如」,无所利也。然承比之间,有相从之义,其以异体相从者,随之三四是也。三与四比,则可以往而求「萃」矣。盖当「萃」之时,「利有攸往」,故其往为无咎,与初六同。然非正应也,故不免于「小吝」。

象曰:「往无咎」,上巽也。

「上巽」者,明为「巽」入于四。九四,大吉,无咎。九五,「萃」之主,而四辅之以大臣,当天下之「萃」,危疑之地也,故必「大吉」,然后「无咎」。其义与益之初九同。

象曰:「大吉,无咎」,位不当也。

惟当尊位者,宜「萃」天下。四不当其位,而又有萃天下之责,非处之尽善,能无咎乎?

九五,萃有位,无咎,匪孚,元永贞,悔亡。

若尊「萃」下,当「萃」之时,可以「无咎」。然徒以位萃天下,非所以孚信天下也。必大能永其贞固之德,则上以诚感,下以诚应,而「悔亡」矣。比「萃」之义相似,故「元永贞」之辞同。

象曰:「萃有位」,志未光也。

徒以位为「萃」,未必其心之光明见信于天下也。故必有「元永贞」之德,而后其志光矣。

上六:赍咨涕洟,无咎。

居卦外而无应,无「萃」者也。然「萃」有「利见大人」之义,而上近九五,与「蹇」之上六同,苟能不安于上,而「赍咨涕洟」以致其诚,则亦可以得所「萃」而「无咎」。不如「蹇」上之吉,亦不如比上之凶者,无「蹇往来」之义,亦无比后夫之象也。易象言「见大人」者五,除升卦外,余则皆以九五当之也。二应而四承之,皆吉。若上虽比近,而与二四异矣。或以时义相从,然惟阴能从阳,阳则不能也。故「蹇」、「萃」皆有从五之义,而「讼巽」则否。

象曰:「赍咨涕洟」,未安上也。䷭巽下坤上「升」,元亨。用见大人,勿恤,南征吉。

地中生木,气之方至,日夜而长,升之义也,故名「升」。升则贤人君子得时登进之象也,故其占为「元亨」,而用以见大人则无忧,「南征」则「吉」也。案:卦下直言「元亨」,而无「利贞」之辞者三,大有、升、鼎也。皆自贤人取义,圣人之情见乎辞矣。然大有、鼎皆无他辞,升则申以吉利之占。盖大有者,能有贤也,鼎者,能养贤也,皆主于在上者而言,则亨莫大焉,故言「元亨」,其辞已足。升之义兼乎在下者,故言「元亨」,又言其见大人之喜,「南征」之「吉」也。讼、蹇、萃、巽之彖皆曰「利见大人」,此曰「用见大人」者,四卦之「大人」皆以九五当之,故曰「利」者,有大人于此而利见之也。升则卦无九五,其六五之「升阶」,与晋之六五同,皆谓升进之人耳。故不曰「利」而曰「用」,言用此人以见大人也。随之上、益之二卦之四爻,所谓「王用」者,皆此义。

彖曰:「柔以时升,巽而顺,刚中而应,是以大亨。」「柔以时升」,据卦柔得上位而言,与巽顺刚应,俱释「元亨」之义。他卦亦有如此者,必起以卦名而连「亨」字。此则上以「时升」为文,而下结以「大亨」,又一例也。或疑二阳居下,势必上进,彖传不取阳升,而取阴升,何也?曰:凡升、晋之道,皆以柔静顺正为善,故两卦皆取柔进为义,而柔爻皆吉。渐之义亦然。

用见大人,勿恤,有庆也;「南征吉」,志行也。

象曰:地中生木,「升」;君子以顺德,积小以高大。慎德,则积小而高大矣。初六,允升,大吉。

柔以时升,虽主「坤」之三阴,然「巽」一阴始生于下,则「升」之始也。象以地中生木,则初,木之根也。其义最善,故其辞独于诸爻为「大吉」。「允升」者,为上所信而升也。晋至三而后众允,且仅曰「悔亡」。此则方初而曰「允升大吉」者,晋三之允在下三阴,升初之允在上三阴也。故晋三之传曰:「志上行。」而此爻之传曰:「上合志。」象曰:允升大吉,上合志也。

九二,孚乃利用礿,无咎。

有应于上,与萃二同,故其辞亦同。然此不言引者,刚柔之义也。二五之应甚多,独于两卦言之者,升聚之际,必尽其诚信也。升之阳爻,非时物也,以其刚中而应,故「无咎」。

象曰:九二之孚,有喜也。九三,升虚邑。过刚居下之上,当升之时,直进而无所疑,「升虚邑」之象也。然则其义善乎?曰:「或跃在渊」,进无咎也。进而无所疑,其可乎?比之升山,升阶之渐而顺,其义不同明矣。故诸爻皆有吉利之辞,而三独否,以当升之时也,故亦不言凶咎。

象曰:「升虚邑」,无所疑也。

六四,王用亨于岐山,吉,无咎。

以柔正居上体之初,升之最顺而善者。人有此德,乃神明所登进,所谓「虽欲勿用,山川其舍诸」者。故王者当用之以「亨于岐山」,乃为顺事鬼神之道也。不曰「西山」者,卦有「南征」之义,不欲错其文也。不曰「亨于帝」者,言「亨干岐山」,则为神明所亨可知矣。彼因上有「朋龟弗违」之辞,龟亦神也,故复推之于帝,不欲以山川与龟筮相复也。

象曰:「王用亨于岐山」,顺事也。六五,贞吉,升阶。五位,升之极高者也。非中顺之德,莫能致此,故言但当守其贞固则吉。而又当于升进之极,不忘退让,如升阶然,则善也。阶者,一蹴而升堂,升之易者也。然雍容揖逊,三让而登。君子当升之际,始终于礼义,固如此也。

象曰:「贞吉,升阶」,大得志也。

上六:冥升,利于不息之贞。

以柔居升之极,故为冥升。凡升晋之道,不可极也。极则知进而不知退,悔厉难免矣。晋之上刚,故亢而有角之象。升之上柔,故溺而有冥之象。然时位有适当者,岂可无处之之道?故当晋极者,惟自治其私而已。当升极者,惟固守其正而已。自治守正,则高而不危,满而不覆,保终之道,莫过于此。

象曰:「冥升」在上,消不富也。

「消不富」,言上六以柔居柔,故虽「冥升」在上,而能自消损,不至盈满。晋上之「伐邑」,亦以其有刚德故也。䷮坎下兑上

困亨。贞,大人吉,无咎,有言不信。

以二体言,坎刚为兑柔所掩。以六爻言,四五为上六所揜,九二为六三所揜。刚揜于柔,困之义也。惟随卦与此相似,然此卦初爻亦阴,则见阳居其中,而上下俱为阴揜之象,故为「困」。又泽上水下,水不能出泽,是水之涸也,亦「困」之义。君子因困而心能通,则终必通矣,故「困」有亨义,要在守其正固,而惟大人处之,则「吉」而「无咎」也。默者,处困之道,故又戒以「有言不信」。象曰:「困」,刚揜也。

险以说,困而不失其所,「亨」,其惟君子乎。

「险以说」者,非险而说也,因习险而有得于心,故曰「险以说」。凡困极固有致亨之道,然惟习险有得,乃不失其所以亨也。

「贞,大人吉」,以刚中也。「有言不信」,尚口乃穷也。

「刚中」,谓二五。「尚口乃穷」,谓兑体居上。刚中则守固而处顺,「尚口」则失处之之道,而所守夺矣。

象曰:泽无水,困,君子以致命遂志。

「致命」者,委之于命,不以夷险贰其心,体「习坎」之象也。「遂志」者,必心安而理得,体「兑说」之象也。

初六,臀困于株木,入于幽谷,三岁不觌。

卦以刚揜为义,则惟刚者为能处困,柔者不能也。又惟君子之困,为时之穷,小人则往往自取之而已。此爻阴柔居下,当困之时,故有「困于株木」、「入于幽谷」之象。盖塞而不知其所以通,昏而不求其所以明,有日就于昏塞而已矣。

象曰:「入于幽谷」,幽不明也。

九二,困于酒食,朱绂方来,利用亨祀,征凶,无咎。

三阳卦之所为困也,而皆取饮食车服之象者,贫贱患难,不足以困君子,进退牵系,道闭行塞,乃君子之困也。二居下体,困之初也,故其象为「困于酒食」,而朱绂且方来。当此之时,辞避不能,惟有用此饮食朱绂,以承亨祀。如人臣既受爵禄,乃不以自奉,而以之竭其精诚,感格于上,则虽当困之时,征行必凶,而于义为无咎矣。

象曰:「困于酒食」,中有庆也。

以其有中德,故「无咎」而有庆。

六三,困于石,据于蒺藜,入于其宫,不见其妻。凶。

不中不正,以处险极,而乘二刚,进退皆困,至于无所归宿,凡皆自取之耳。卦之三阴皆困,此爻又所谓行险以徼幸者,故其困独甚。

象曰:「据于蒺藜」,乘刚也;「入于其宫,不见其妻」,不祥也。进困于石者,取险极之象也,义明故不释。「退据于蒺藜」,则取乘刚之象。

九四,来徐徐,困于金车,吝,有终。

四以阳在上位,当困之时,是虽无意于来,而已被招致。「来徐徐,困于金车」之象也。古者车服以庸,四位愈高,而居坎体车输之上,故取此象。困而居位,故「吝」。上与九五合德,故「有终」。

象曰:「来徐徐」,志在下也;虽不当位,有与也。

志在下者,当困之时,贤人君子皆思隐于下位,不得已而来,故「徐徐」也。「不当位」,谓当困而在上位。「有与」,谓承五。

九五,劓刖,困于赤绂,乃徐有说,利用祭祀。

五为阳困之极,至于遭受伤害,而羁束愈深,「劓刖困于赤绂」之象也。然致命遂志,不可以不宽裕其心,故惟徐则「有说」,而且积其精诚以求感格,则处之之道尽矣。「用」亦谓用此。「赤绂」,二曰「朱绂」、曰「亨祀」,五曰「赤绂」、曰「祭祀」,尊卑之词,其义一也。

象曰:「劓刖」,志未得也。「乃徐有说」,以中直也。「利用祭祀」,受福也。

有中德,故中直,中直则自反而缩,困而心亨矣。祭祀诚则受福。

上六,困于葛藟,于臲卼,曰动悔有悔,征吉。阴柔居困之极,缴绕而不自止,危动而不自安,其困也,亦自取之也。苟能自思曰:吾动皆悔矣,由是惕然而有悔焉,离而去之,勿复牵系以自困,则吉之道也。此爻所以有葛藟之象者,为兑之主,尚口者也。所以开其吉之门者,处困莫善于说也。

象曰:「困于葛藟」,未当也。「动悔有悔」,吉行也。

未当者,处困之道未当也。动悔有悔所以吉者,以其行而不居也,释「征」字之义。周易观彖卷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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