钦定四库全书
易原就正卷九
邢台包仪撰
周易下经
䷸巽巽下巽上
「巽」:小亨,利有攸往,利见大人。
「旅」而继之以「巽」,何也?「巽」,入也,伏也,卑而顺也。旅可以不卑伏而顺入乎?然「巽」一索而得女,阴为主,凡事不可以图大,而小则「亨」也。再观卦体,复有以阴从阳之义,若欲图大而「利有攸往」,必须利见阳刚中正之大人而后可。彖曰:重巽以申命。
刚巽乎中正而志行,柔皆顺乎刚,是以「小亨,利有攸往,利见大人」。
卦名「巽」之义,何以「巽」下、「巽」上?重之而犹是「巽」也。「巽」风善入,顺以及下,而下不敢违,有「申命」之象焉,「重巽」乃所以「申命」也。然「小亨」而「利往」、「利见」者,何也?以九五之刚,而「巽」乎既中且正之德,非大人耶?二与为应,位虽异而德则同,何志之不可行哉?而又初与四皆「巽」主,以一阴伏于二阳之下,柔皆顺乎刚,阴能从阳也,是以「小亨」。而又不特「小亨」已也,谁谓「利有攸往」不当「利见大人」哉!志行巽风之象也。
象曰:随风,「巽」,君子以申命行事。
水之与风,皆渐而善入也。水之润物也深,故「坎」以之习教;风之挠物也疾,故「巽」以之申命。书曰:「尔惟风,下民惟草。」通于民志者,可以知「巽」之道矣。兹上「巽」而下亦「巽」,非随风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相继善入之为「巽」也。君子观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大君之于小民,不可有事而无命,亦必先申而后行。申命行事,其究也恐惧修省。
初六:进退,利武人之贞。之「小畜」,
「进」,从于阳也;「退」,安于下也。阴为主而性多疑,居阳位而疑益甚,非进退不能以自定乎?「密云不雨」之义也。以风而为天,「乾」刚善断,可法也。「利武人之贞」,则利往而利见矣。
象曰:「进退」,志疑也;「利武人之贞」,志治也。
两可不决之谓「疑」,一定不乱之谓「治」。凡人志无两可则不疑,志有一定则自治。初乃不果于从阳,安得不进退而志疑?若能果决于从阳,便是「利武人之贞」而志治矣。
九二,巽在床下,用史巫纷若,吉,无咎。之渐。古礼:尊者坐于床上,卑者拜于床下。史职卜筮,巫职袚禳。「纷若」,烦悉其辞之谓也。二「巽」而变「艮」,「艮」体有床象焉。当「艮」刚之下,则床下也。之渐,渐进也。「巽」之卑者,渐至于床下而止矣,非「巽」在床下耶?二与五应而不正,似乎过「巽」而有咎。然互「兑」矣,「兑」为口舌,以口舌通诚悃而说神者,史巫也。史而又巫,不纷若耶?用史巫纷若,通其诚悃而志行矣,女归「利见」之义也,「吉」又何咎乎?象曰:「纷若」之「吉」,得中也。
「纷若」者,不似乎非謟则媚耶?而何以「吉」也?以阳居阴,阳虽失正,而阴则得中,得中则当巽而巽,处乎时位之不得不然,是以「吉」也。九三,频巽,吝。之涣,
过刚不中,岂能巽者耶?乃居巽体,而又近巽主,是勉为此巽,而又强作彼巽者也,非频巽耶?刚暴原不可假柔逊而况之?「涣」,涣散也。以涣散之心,而为巽入之行,巧言令色,如见其肺肝然,岂不可羞?是以「吝」也。两彖无与焉。
象曰:「频巽」之「吝」,志穷也。
「频巽」者,初未尝即见其可吝也。天下真者不可假,假者不可真,而况巽发于志耶?观人于其所忽,志穷则故态复露矣,吝乎?不吝乎?
六四,悔亡。田获三品。之姤,
承乘皆刚而无应,女壮矣,非其悔乎?居阴得正,而「勿用取女」,悔不亡乎?姤,遇也。利往利见,何遇乎?互离为戈兵,互兑为刚卤之地,巽主则风行,用戈兵而风行于刚卤之地者,田象也。巽鸡兑羊而离雉,非田获三品乎?小亨之义也。
象曰:「田获三品」,有功也。
夫田而有获,则已无悔,而况获三品耶?是不特「悔亡」,而且有功矣。
九五,贞吉,悔亡,无不利,无初有终。「先庚三日,后庚三日,吉。」之
「蛊」,「蛊」,坏也。「巽」而「蛊」,非其「悔」乎?阳刚而中正,非其贞乎?贞则「吉」,而悔乃亡矣。「利往利见」,而又「利涉」,夫何不利之有?非「无初有终」乎?所以然者,「巽」木也。木坏者,治之必以金,犹屋坏者,干之必以木也。「蛊」取材于木,而言「震」之甲;之「蛊」者不取材于金,而言「兑」之庚乎?然取材于金,而不可无土以生之,故先庚而三日得「坤」之丁,后庚而三日得「艮」之癸。丁所以丁宁,癸所以揆度。「坤」、「艮」皆土,而戊己寄焉,「兑」德其盛矣乎!而且十干以戊己为中,过中则变,故谓之「庚」。「庚」,更也。「金」,义也。有所变更,而悉裁之于义,是以「吉」也,「元亨」之义也。附余
「庚」金属义,甲木属仁。干蛊之孝子,便是仁人;巽顺之忠臣,岂非义士!
象曰:九五之「吉」,位正中也。
「巽」以阴为主者也。九五以阳刚居「巽」体,其吉也不几几乎难哉!盖不正则不贞,必致有悔无利,而不得其终矣。不中则亦不能「巽」以行权,当事变而「先庚三日,后庚三日」矣,安得吉哉?幸九五之得位也,尤幸其得位而既正且中也。
上九,巽在床下,丧其资斧,贞凶。之井,
上犹是阳刚也,乃「巽」而卑下如井,不过于「巽」乎?与三应,三为二之床,则亦「巽」在床下矣。然应三而三不与也。「巽」虽倍利,刚居木上,有「资斧」之象焉。而变「坎」为盗,不丧其资斧乎?「羸瓶」之义也。「巽」极而失其阳刚之德,是以虽贞亦凶耳。
象曰:「巽在床下」,上穷也。「丧其资斧」,正乎凶也。
二之「巽」床下,为变「艮」之渐,止于三而不得遽进也。上何以亦在床下哉?之井,井不穷于下而穷于上,而况前无进步,不得不退而床下矣。上穷也,故「羸瓶」示戒,而乃致「资斧」之丧,未有不凶者也。䷹兑兑下兑上兑:亨,利贞。
「巽」而继之以「兑」,何也?「兑」为「巽」之综卦也。所谓反易之卦二十八,此又其一也。「兑」为泽,说万物者莫说乎泽,是未有「巽」于人而人不说者也,亦未有「兑」上「兑」下,彼此皆说而不亨者也。然而说不可以不正,说之不正,非于我为邪辟,则于人为謟媚,而失其可亨之道矣,故戒之以「利贞」。彖曰:「兑」,说也。刚中而柔外,说以利贞,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。说以先民,民忘其劳;说以犯难,民忘其死。说之大,民劝矣哉!卦名「兑」,其义何也?「兑」为「泽」,泽之所及,未有不说者也。而况又为口,口舌所以取说乎?槩而言之,则说也。可以观卦体,而知「亨利贞」之义矣。二五刚中,而三上柔外。柔于外则说,刚得中则贞。
刚中而柔外,非说以利贞乎?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,天人皆「说」,则亦无不亨矣。以此而民可先也,民自忘劳;以此而难可犯也,民自忘死。说而至于忘劳,忘死何其大也!劳与死,岂劝民而为之哉?不劝民而民自不觉劝矣哉!
象曰:丽泽,「兑」,君子以朋友讲习。
治天下之道,莫不尽于「乾」、「坤」,而「乾」、「坤」之道,尽乎学而已矣。故「乾」之不息,而三男从之,「震」以修省,「坎」以德教,「艮」以止思;「坤」之厚载,而三女从之,「巽」以申命,「离」以继照,「兑」以讲习。此八者皆学也。世未有不学而可以治天下者也。体是八者以求治道,而后五十六事可递起也。然他不槩论。「艮」之「止思」,心学也;「兑」之「讲习」,理学也。「丽泽」群居,退而独思,心之外无理,理之外岂有心哉?兹上「兑」而下亦「兑」,其「丽泽」之象乎!是明明示人以两泽相丽之为「兑」也。君子观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「兑」之有益而无害者莫如学。不讲而不明,亦不习而不熟。「丽泽」之功,非朋友不足以相资。朋友相习,其究也思不出其位。初九,和兑,吉。之困,刚正而当「兑」初无所系应,以处困之心处兑,未有不和者也。蔼然自适,非「和兑」耶?安得不吉?亦「贞大人吉」之义也。
象曰:「和兑」之「吉」,行未疑也。
「和兑」固当予之以吉,而何以吉哉?决兑泽之下,而为坎水之流行矣。刚正以为说,夫谁得而困其行?故「困」虽有言,且不信兑,则行亦未之疑也。
九二,孚兑,吉,悔亡。之随,居阴失正,「兑」之随说而从人矣,非其悔耶?然刚中则孚,备四德以为说,非孚兑耶?其吉也,更何悔之不亡乎?亦「无咎」之义也。
象曰:「孚兑」之「吉」,信志也。
「和兑」者,以刚正而行未疑矣。「孚兑」者,以刚中而同其吉。何也?正见于事,故论行;中以心言,则论志。盖刚中则所说不妄,虽随人以为兑,而心惟专一,则志无疑端,我先有以自信,天下岂复疑我哉?不但「行未疑」,而且「信志」也。六三,来兑,凶。之「夬」,
「兑」主也,柔外而不中不正,上无应与,不来就同体之二阳以为「兑」乎?是「来兑」也。「夬」利往而可以来乎?二阳虽同体,一得其正,一得其中,岂肯为三所兑?势必「扬于王庭」矣,孚号而戎我矣,凶可知也,「兑」之不贞者也。
象曰:「来兑」之「凶」,位不当也。
夫来兑,何凶之有哉?以其位也。兑主而不中不正,以一阴处于四阳之间,上无所应,不得不来。来而之「夬」以致凶,位不当也。
九四,商兑未宁,介疾有喜。之节。
四近五之中正,而又比三之柔邪,其「兑」也,几不能以自决,而且之节,有制议之道焉,非「商兑」乎?苦节不可贞,又岂能宁乎?是说而得忧者也。若于不当兑者,而介然以疾之,则无忧而有喜矣,「利贞」之义也。
象曰:九四之「喜」,有庆也。九四之喜,喜与五兑也。五为中正之君,天下咸被其泽,而无不说者,岂特一人之私喜乎?吾知未宁则有忧,有喜则有庆也。
九五,孚于剥,有厉。之「归妹」。
五,阳刚中正,能「孚」而不当,「厉」者也。乃不「孚于兑」,而「孚于剥,厉」,因非所孚而有也,故可不言「兑」也。然何以「孚于剥」哉?近引「兑」而之「归妹」,说而动也。引我者,未有不剥我者也。剥我而犹说而动焉,非「孚于剥」乎?「征凶,无攸利」,不有厉乎?
象曰:「孚于剥」,位正当也。
「孚剥」者,岂知其「孚于剥」耶?自恃以为我当尊位,谁敢剥我?我亦断不致为人所剥,而不知实受其剥矣。位正当也。上六,「引兑」之履。
致人就己,谓之「引」。小人善用其狐媚,人自不觉为之所引。上「兑」主,「成说」之主也。「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。」非善于引诱以为兑乎?引则不贞矣,何以不言凶咎悔吝乎?揭小人之用心,为君子之深诫云耳。
象曰:「上六引兑」,未光也。
上而六也,其引人以为兑,用心在韬晦隐微之际,人自不觉为之所引,不可以彰明显著之迹求之也。泽不可以为天,天岂光也哉?未光也。䷺涣坎下巽上
涣,亨,王假有庙,利涉大川,利贞。兑而继之以涣,何也?兑说而涣散,未有说而不散者也。为卦风行水上,水但聚而不散,风则足以散之。散则离,离亦未有不合者,涣其必有亨之道乎?然则既涣矣,虽有亨道,而人心离散,王者何术以处此哉?中爻互艮,为阍寺,有庙象。互震为长子,有主祭之象。巽木乘乎坎水,则舟楫以涉川之象也。于是而假庙以尽孝,固为收拾人心之大本。涉川以建业,尤是联属人心之至要。「利贞」者,顺时恊礼,不徒淫祀以幸福;伐暴取残,亦非行险以要功。
彖曰:「涣亨」,刚来而不穷,柔得位乎外而上同。
「王假有庙」,王乃在中也。
「利涉大川」,乘木有功也。
卦名「涣」,而即系之以「亨」者,何也?以卦变言之也。本自渐来,九来居二而得中,是以艮山有限之刚,来而为坎水渊流之不穷也。六往居三,得九之位,而上同于四,是以「坎」水不盈之柔,当「艮」山静止之地,而上同于「巽」风之善入也,是以「亨」也。故七世之庙,可以观德,爱敬起焉,礼乐兴焉,精诚聚于庙中,仁孝通于天下。
「王假有庙」,非王乃在中耶?而且人世之用,木当其七。自圣人制器尚象,如臼杵,如门柝,如弧矢,牛之引重,马之致远,生之所以居,死之所以葬,皆木之功也。而舟楫则所以济不通,
「利涉大川」,非乘木有功耶?然而在中有功,非利贞者不足以语此也。
象曰:风行水上,「涣」,先王以享于帝,立庙。甚矣!「坎」之不可无「巽」也,无「巽」则无以制其性而用之矣。盖水之性惟下,而木以上之,是故谓之「井」;水之性惟聚,而风以散之,是故谓之「涣」。然风之涣水也,有文象焉。文不可不由于质,敬天报本之思,质尽而文生焉,圣人用易之大也。兹「巽」上风也,「坎」下水也,其风行水上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源合流分之为「涣」也。先王观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何莫非天,帝不可以不亨。谁能无本,庙不可以不立。亨于帝立庙,其究也折狱致刑。
初六,用拯马壮吉。之「中孚」
当「涣」,而初何以不言「涣」?风之散水也,必不能散极底之水,不「涣」,安用豚鱼?然则两涉川而曰「用拯马壮吉」,何也?承刚来不穷之二坎,马之壮者也,用而拯之,故不必有「利贞」之戒,可以济「涣」而无不吉也,亦「中孚」之义也。
象曰:初六之「吉」,顺也。「涣」之初而六也阴柔,非济涣之才,而何以吉哉?「用拯马壮」者,惟马壮之是拯,是用顺乎刚来不穷之二,而不敢违也。
九二,涣奔其机,悔亡。之观
奔者,来之速也。「机」,车中凭木,俯据之以为安者。「坎」于舆为多眚,于木为坚多心,故有机象。二则卦变所谓「刚来而不穷」者也。刚来非奔乎?不穷非奔其机乎?以九居二,假庙而不荐,非其悔乎?虽失正而得中,颙若以涉川,悔不亡乎?善于观涣者也。
象曰:「悔奔其机」,得愿也。
涣而奔,非其愿也;奔其机,则得愿矣。
六三,涣其躬,无悔。之「巽」
互「艮」,有身象,故曰「躬」。三则卦变所谓「柔得位乎外而上同」者也。当「坎」水之面,而又之「巽」,随风巽,风吹水面,身受离披,非「涣其躬」乎?然风能散水,散于此者必聚于彼,于水终无伤,是得位虽不中,而上同,则「巽」主善入,可离亦可合,何悔之有?利往利见之义也,致身以济涣者也。
象曰:「涣其躬」,志在外也。
三军可夺帅,匹夫不可夺志,志在躬,则不足论矣。盖三以柔得位乎外,而上同外卦之四,居阴得正而涣群,三则阴居阳位,而不得不涣躬,同心共济,所以无悔,岂非其志在外耶?
六四,涣其群,元吉。涣有丘,匪夷所思。之讼。四,巽主也。巽为高,互艮为山,处于山之下,而高者则丘也。又巽善入,有思象。下互震而止,互艮思动而即止,自非常人之所能及。讼也者,群聚而各争其私也。四居阴得正,假庙而惕中,一无所私,应坎体下流之初,而不相与,非涣其群乎?不终凶,则「元吉」矣。然则利涉而又不利涉,何也?临渊者不测,凭高者可据,上承阳刚中正之九五,大人固利见也,非涣而有丘乎?是川之利涉不利涉,无定识者鲜不惑矣。兹涣群而复有丘,是巽权在我,济涣咸宜,岂常人思虑之所能及哉?
象曰:「涣其群元吉」,光大也。
以风而为天,光莫光于天,大莫大于天,天与水违行,岂有所私乎?涣其群而得元吉,一无所私,何其光明正大也哉!
九五,涣汗其大号,涣王居无咎。之蒙
以风为山,山有身象,身内有风,必汗方散,故有汗象。巽申命,有号令之象,出令如山,则大号也。故汗必遍一身,号必遍天下。又互艮而变艮,艮,止也,有居象,止而又止,则居止之宁也。「蒙」而「涣汗其大号」,何也?山下之泉,出而不反,犹人身之汗,周浃而不复收。巽有号令之象,以风而为山,非大号乎?亦「童蒙」初筮告之义也。是当涣而得乎涣之时,义以济涣,假庙则在中,涉川则有功,王不安居,无咎乎?
象曰:「王居无咎」,正位也。当涣之时,王亦难乎其为居矣,而况无咎耶?阳刚中正而能正乎君之位也。不正位,假庙安得在中?涉川安得有功?涣之所以「利贞」也。
上九,涣其血去逖出,无咎。之坎
当涣之极,伤害至而忧惧生焉。幸上以刚居柔位,刚柔相济,风散水而为「涣」,兹则风将尽而水瀳至矣。坎为血卦,为加忧,非「涣其血去逖」而出涣者乎?然坎之涣而得凶,涣之坎而无咎,何也?虽曰阴阳之殊,而亦坎不利于涉大川。涣则心亨,行有尚也。附余
五、上二爻,经文句读、朱注互异,无可校正。小象本文足据,似当遵从无疑也。
象曰:「涣其血」,远害也。
坎为血卦,上虽与三应,其去坎为最远,高风不及下水,涣血非所以远害耶?远害便可以去逖而出涣矣,何咎之有?䷻节兑下坎上节。亨,苦节不可贞。
「涣」而继之以「节」,何也?节为涣之综卦也。所谓反易之卦二十八,此又其一也。「涣」,散也。节,止也。物未有终于涣散,而无所以节止之者也,故以「涣」而综「节」。水之量于泽也,风行于水而文生焉,水量于泽而质定焉。涣之必归于节,犹文之必归于质也。文归于质,节道其亨矣乎!然而不可过也。泽满则溢,水漏则困,溢而无当于文,困而无当于质,「苦节」矣,岂可以为贞乎?故戒之。
彖曰:「节亨」,刚柔分而刚得中。
「苦节不可贞」,其道穷也。
说以行险,当位以节,中正以通。
天地节而四时成,节以制度,不伤财,不害民。
卦名「节」,而即系之以「亨」,何也?以卦体言之也。刚者质也,柔者文也。一卦之间,刚柔各半,是刚柔分而文质惟均矣。然文本于质,文固不可以胜质,质亦不可以胜文。而卦之二、五,刚皆得中,循天理而顺人情,自无太过不及之虞矣,是以「亨」也。若失中而苦节,则节之道穷而不通矣,故戒之以「不可贞」。惟节而能通则不穷。又可以卦德、卦体而进推之。兑不说乎?坎不险乎?五以阳居阳,不当位乎?当位不中正乎?说则可以行险,而况既当位而又中正,未有节而不通者矣。故能节而不至于苦。天地之四时以成,王者之制度以备,而且有制有度,则量入为出而不伤财,用一缓二而不害民,节之道何所不通,而可苦以自穷乎?
象曰:泽上有水,「节」,君子以制数度,议德行。
天道之有数度,人道之有德行,犹地道之有水泽也。无水不可以为泽,无泽亦不可以蓄水,而数度、德行可知矣。兹「兑」下泽也,「坎」上水也,非泽上有水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限而止之之为节也。君子观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数有多寡,度有短长,不可以无制;德有吉凶,行有善恶,不可以弗议。「制数度,议德行」,其究也,明慎用刑而不留狱。
初九,不出户庭,无咎。之「坎」,
初与四为正应,四当兑口,而互艮为门阙,有户外之庭象焉。节而之坎,泽决下流,而水瀳至矣。可以出户庭乎?虽不能节,而不失其为节也,无咎之道也,亦「维心亨」之义也。
象曰:「不出户庭」,知通塞也。「坎」为通,「兑」以塞坎水之下流而为泽,决兑而之坎,是以坎水而通乎兑泽之塞也。若不知而出户庭,安得无咎?知已通其塞矣,瀳至之水,户庭其可出耶?
九二,不出门庭,凶。之屯,
二五相应而不相与,五互艮为阍寺,止之主也。外者不得入,内者不得出。二互震,动之主也。阴偶当前,而处艮下,动而即止,有不出门内之庭象焉。「之屯,勿用有攸往」,非不出门庭乎?备四德而利建侯,乃知节而不知通,无为贵德矣。「苦节不可贞」,屯而已矣,凶之道也。
象曰:「不出门庭凶」,失时极也。
初不出户庭而得无咎,二何以不出门庭而遂至于凶哉?初前遇阳,阳奇为户,当户而阻于应,四时水瀳而宜习教,不出可也。二前遇阴,阴偶为门,门既辟而二又居中,时云雷而当经纶,乃不出而与五节,无贵乎得中矣。以与初较,不但失时,而且失时之极也。六三,不节若,则嗟若,无咎。之需。
三,兑之口也,不说则嗟矣。当节则节之可也,何需乎?需则与不节相若也。阴柔不中正,以泽而为天,侈心自奉,制用不经,宴乐之义也。泰极则否至,乐极则悲生,自然之理也,有不嗟若者乎?此其咎,非时也,非遇也,非位也,材也,无可得而谢之矣。爻之独取象而不取彖者也。
象曰:「不节」之「嗟」,又谁咎也!不节而至于嗟致咎者,则归咎者也。我不节而我自嗟,又谁可以归咎哉!六四,安节,亨。之兑。
四柔正而承九五,当节而能节者也。节而「兑」,彼此相说,则上下相安,非「安节」乎?故独得两彖之「亨」,而「利贞不可贞」,俱无与焉。
象曰:「安节」之「亨」,承上道也。
四不过柔正而已,何以能安节而得亨哉?五盖当位以节,中正以通,得乎为上之道者也。四承之而相安于节,其「亨」也,非承上之道耶?
九五,甘节,吉,往有尚。之「临」
变「坤」,「坤」于五味为甘,阳刚中正,备四德而节,以临天下,不伤财,不害民,天下莫不享其甘美之利,非「甘节」乎?时未至于八月,吉之道也。不往有尚乎?「坎」水自流,而「兑」泽自节也。
象曰:「甘节」之「吉」,居位中也。节之道,太过则苦,不及则嗟,非得中,未必甘而吉矣。则知「甘节」之吉者,九居五位,而适得乎其中也。
上六,苦节,贞凶,悔亡。之「中孚」,
「离」于五味为「苦」,「中孚」像「离」,故亦有「苦」象焉。「豚鱼」,无知之物也,无知以为节,而且节之极,非苦节乎?「涉川」,行险之事也。苦节以行险,虽曰利贞,不贞凶乎?是其悔也。然而犹「中孚」也,与其奢也,宁俭,悔不亡乎!
象曰:「苦节贞凶」,其道穷也。彖。「苦节」,惟不可贞而已。爻苦节,何遂至于凶哉?节之道不可穷也。彖穷而又有可通之理,爻穷而断无可通之地矣。附余。
初与二不言「节」,何也?卦之所以为「节」者,正以坎水之流而不盈,节之于兑泽之二阳也。初之坎而泽决矣,二之屯而泽震矣,皆非所以为节之本意,尚得谓节乎哉?䷼中孚兑下巽上
中孚豚鱼吉,利涉大川,利贞。
节而继之以「中孚」,何也?孚者,信也。中虚而能信人,中实而能信于人,亦惟能节而后能信也。为卦外阳而内阴,阳明而阴暗,外有觉而内无知,刚强在首尾之间,而身腹柔弱不振,豚鱼之象也。而且巽有鱼象,中孚卦气三月节豚鱼之时也。又巽木在兑泽之上,外实内虚,非舟象而何?中孚可以感无知之豚鱼而吉,况有知乎?中孚可以涉大川之险难而利,况平易乎?「利贞」之戒,圣人恐有逆诈亿不信而行险徼幸者。
彖曰:「中孚」,柔在内而刚得中。说而巽,孚乃化邦也。「豚鱼吉」,信及豚鱼也。「利涉大川」,乘木舟虚也。
「中孚」以「利贞」,乃应乎天也。
卦名「中孚」,其义何也?以卦体、卦德言之也。体维何?二阴比于两卦之间,而在三四之位,柔在内而中虚也;四阳处于上下之间,而得二五之位,刚得中而中实也。德维何?以一人言,内有兑之说,外有巽之顺;以彼此言,下兑说以应于上,上巽入以顺于下,皆「孚」之象也。如此之「孚」,即卦之外实而内虚,有邦国之象,不乃可以化邦耶?则「豚鱼吉」者,信而及于无知之豚鱼也。「利涉大川」者,乘巽木于兑泽之上,而卦有「舟虚」之象也。「利贞」者,天之道惟信而正,
「中孚」以「利贞」,则应乎天矣,而况人耶?
象曰:泽上有风,中孚,君子以议狱缓死。风行水上,水流则散。「泽上有风」,泽聚而风,感则受矣。感受之间,情伪见焉,疑信分焉。而疑信之大,莫大于生死;生死之关,莫过于狱之出入。倘用刑者心中有毫发之疑,致被刑者心中有毫发之憾,皆非「中孚」也。兹兑下,泽也,巽上,风也,其「泽上有风」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虚感实受之为「中孚」也。君子观象,而知所以法之矣。狱必无疑,死方无憾。欲求狱中之平,则狱不可以不议;欲求死中之生,则死不可以不缓。「议狱缓死」,其究也,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
初九,虞吉。有它,不燕之涣。
「涣」可「中孚」,「中孚」岂可「涣」乎?而曰「虞吉」,何也?「涣」,散也,散则疑,疑则虞度之心生焉。凡人初念必信,转念或不信。初应四,虽变「坎」为加忧,而虞也,犹幸其为初也,而况有假庙之诚,为豚鱼之信?两彖「利涉」,吉可知也。若转念,是以「兑」为「坎」,不说则不燕,未必相信而相安矣。有他不燕,亦两彖「利贞」之「戒」之义也。象曰:「初九虞吉」,志未变也。
「初」,也。九得正,故「虞」而「吉」。盖凡人最初一念,未有不可自信以信人者,而况初与四为正应乎?虽因其为阴桑而虞焉,应四之志,尚未之或变也。
九二,
鸣鹤在阴,其子和之,我有好爵,吾与尔靡之。之「益」,鸡知将旦,鹤知夜半,以其信也。「中孚」之「益」,以泽而为雷,「兑」为口舌,「震」为善鸣。二阳居阴位,五互「艮」,自「巽」来,「巽」为白,为长,「艮」为黔喙之属,白其身而长其黔喙,鸣之信而在「巽」木之下,兑泽之间,是「鸣鹤在阴」也。鸣鹤何益乎?有和之者则益矣。二五相应,非「其子和之」乎?然而益也者,不徒益我之为益,尔我相益之为益也。「爵」,泽象也。「靡」,说象也。非我有好爵,吾与尔靡之乎?「利往利涉」之义,即在其中矣。不言「吉亨」者,既益矣,不必更言「吉亨」矣,亦师文之义也。
象曰:「其子和之」,中心愿也。
凡人中心所不愿,必不可以相强。鹤虽善鸣,能强其子之必和乎?其子和之者,二五皆刚中,好爵亦人所同靡,中心愿也。
六三,得敌,或鼓或罢,或泣或歌。之「小畜」
互「震」为鼓,动也;互「艮」为止,罢也,故「或鼓或罢」。「兑」为说,为口,不喜则忧,忧则泣,而喜则歌,故「或泣或歌」。三与上应,阴柔不中正,居说之极,应信之穷者。之「小畜」,以阴畜阳,阴阳不和,非得敌乎?「兑」,主也。以易说之人,处相敌之势,动止不常,忧喜靡定,非「或鼓或罢,或泣或歌」乎?人而无信,不知其可也,亦「密云不雨」之义也。
象曰:「或鼓或罢」,位不当也。
「或」之者,疑而不能自主之词也。鼓罢自我,而何以不能自主?既以阴柔居说极,而又不中不正,上应信穷而不知变之刚,岂得以自主耶?「位不当也」。
六四,月几望,马匹亡,无咎。之履
四互「震」
月,生明于「震」,上弦于「兑」。圆图「履」与「兑」邻,先「兑」而后履之,履上弦以后之月,非「月几望」乎?又「震」有马象,初则四匹也。四近九五之刚正而信之,不系于初而能与五,非「马匹亡」乎?然舍豚鱼虎尾之象,而取月马,何也?「中孚」者,无危机,无私心也。「月」,臣象。「马」,群类。履虎尾者,以其近君而危也。四「中孚」而近五,何危乎?不犹月之几到中天而望乎?豚鱼吉者,以其无知而无私系也。四中孚而应初,岂有私系乎?是虽有知而亦无私系也,不犹马虽有匹,匹而遂相亡乎?「无咎」者,亦「利贞不咥人」之义也。象曰:「马匹亡」,绝类上也。
朋党欺君,权奸败国丧家,彼此贻祸不小。四之马匹亡者,阴柔得正,能绝其群类之私,而上信于九五之尊也。不如是,则几望之月,安得无咎耶?马之匹也最难亡,绝类上者,可谓善于处履,而惟礼自持者矣。
九五,有孚挛如,无咎。之损。
山泽之通气,绵密而无间,有「挛如」之象焉。中孚而损,似有咎矣。五,孚主也。「损有孚」,五不有孚耶?与之益之二应,损益相当,一德同心,非「挛如」耶?故「损无咎」。之损者亦「无咎,可贞,利往」,在其中矣。
象曰:「有孚挛如」,位正当也。
位不当者,或鼓或罢,而不能以自主,则「有孚挛如」者可知矣。刚健中正而居尊应下,彼在阴而能益,此纯阳而能损,非其位之正当也耶?安得不「挛如」而「无咎」?
上九,翰音登于天,贞凶。之节,
巽为鸡。阳动则先振其羽而后鸣,是音随羽翰而出,故曰「翰音」。鸡鸣必以其时,未尝不信。然知信而不知变,犹知节而不知通也。上之位,天象也。上居巽极,信非所信,而不知变,犹鸡之且鸣且飞而欲登于天者然,非翰音登于天乎?凡物无飞鸣而登天之理,而况鸡乎?「苦节不可贞」,贞之未有不凶者。
象曰:「翰音登于天」,何可长也!
物之且鸣且飞者,不惟其飞不长,其鸣亦不长也。「翰音登于天」,可长乎?不可长乎?世之硁硁取信者,未有不因信而败者也。䷽小过艮下震上
「小过」。亨,利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中孚而继之以小过,何也?小过为中孚之究卦,所谓不易之卦八,此又其一也。中孚有中虚、中实之分焉。阳实而阴虚,阳大而阴小,阳有余而阴不足,故内信于心者,必外见于行,大不可过而小可过也。既过于阳,适以补阴之不足,不可以亨乎?然亨必以正也,不利于贞乎?又卦体柔用事而刚不用事,非可小事而不可大事乎?又卦象似坎,「坎」为禽,兹二阳内实而为身,四阴外虚而为翼,则飞鸟也。「艮」为黔喙之属,而震善鸣,则「飞鸟遗之音」也。飞鸟遗音,下而不上,非「不宜上」、「宜下」而后「大吉」乎?亦以深明「不可大事」之义也。
彖曰:「小过」,小者过而亨也。
「过」以「利贞」,与时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「不可大事」也。
有「飞鸟」之象焉,「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」,上逆而下顺也。
卦名「小过」,其义何也?以卦体言之也。「小」谓阴也。为卦二阳在内,四阴在外,阴多于阳,小者过而后可以「亨」也。既过矣,而戒之以「利贞」者,又何也?当过而过,当贞而不可不贞,与时行也。卦之二五皆柔也,而能得中,可小事者,是以「小事吉」也。卦之三四皆刚也,乃失位而不中,失位则不贞,而况不中耶?是以不可大事也。且卦体二阳内实,而四阴外虚,有「飞鸟」之象焉。以艮之「黔喙」,当「震」之善鸣,飞鸟遗之音,「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」者,乘风而上则逆,怀音而下则顺也。
象曰:山上有雷,小过;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
圣人之于道也,本无过不及,然而中道难言之矣。虽曰过,犹不及,与其不及也,宁过。即仁过乎慈,知过乎明,忠过乎直,孝过乎顺,无伤也。故小过之「亨」,但利于贞云耳。兹艮下山也,震上雷也,其山上有雷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动而不失所止之为小过也。君子观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
「小过」有飞鸟之象,则鸟之翼有恭象,而行务恭;鸟之鸣有哀象,而丧务哀;鸟之于食有俭象,而用务俭。过恭过哀过俭,其究也议狱缓死。
初六,「飞鸟以凶」之丰,
「丰」,大也,不可大而丰,已失亨贞之道矣。以山而为火,火炎上,不宜上而且日中。初有翼象,而上与四应,非鸟之上而不下者乎?失「大吉」之宜,未有不以飞致凶也。
象曰:「飞鸟以凶」,不可如何也。
飞鸟何以凶哉?变离为火,风自火出,初之上则约象巽风也。乘风而上,飞鸟之迅,岂容救止?不可如何也,惟有「凶」而已矣。
六二,过其祖,遇其妣,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之恒,书法我所欲曰「及」,凌迫之谓也。「艮」成终而成始,故「艮」为万物之祖。万物出乎震,故「震」为生物之母。其于鸟也,则「艮」为山,震象巢,鸟山居而巢处,是以山为祖,以巢为母也。二与五应,过三、四之阳,而遇五、六之阴,非「过其祖」而「遇其妣」乎?五,君也;二,臣也,是无凌迫其君之义,而适得其为臣之道也。非不及其君而遇其臣乎?不失其为恒也。恒「无咎」,故「之恒」亦「无咎」,「不宜上宜下,利有攸往」之义也。象曰:「不及其君」,臣不可过也。
二柔正而且中,五虽中而失正,不似乎臣过于君耶?过于君,不似乎有及君之嫌耶?非所论于守正得中之臣也。故不及其君,而知臣道之不可过也。
九三,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「之豫」,
「从」者,自此而乘间也。「或」者,意外之不虞也。「之豫」,有豫备之义,则防象也。互兑为毁折,有「戕」象焉。建侯行师,大事也,于小过无与矣。祸患之来,未有不自豫乐也者。三刚正自恃,似为众阴所欲害,而不过为防备。以山而为地,鸟不在高山而在平地,苟无色斯举矣之几,能免伤弓罹网之灾乎?凶可知也。
象曰:「从或戕之」,「凶」如何也!
「从或戕之」,既莫知其凶之所自来,又安知其凶之所底止?意外而不可测,凶如何也?亦末如之何也已矣。
九四,无咎,弗过遇之,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之谦。
「小过」者,阴过而阳当不及之时也。知三之之「豫」而「凶」,则知四之之「谦」而「无咎」矣。何也?以阳居阴,似乎有咎,谯则虽过而弗过,不期遇而有所遇。「无咎」者,刚而能柔,弗过遇之也。以是知刚不可过也,而柔亦不可过,「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」,有终之义也。
象曰:「弗过遇之」,位不当也;「往厉必戒」,终不可长也。四何以弗过于刚而有所遇之也?以九居四,刚而能柔,人或以其位不当而疑之,吾则以其位不当而幸之也。然而阳性坚刚,终恐忽长,故示之以往厉,而又勉之以必戒。谦有终,终不可长也。
六五,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,取彼在穴之咸。
五应二,二为艮体,山之虚处则穴也。中爻约象为大过,兑金与巽木相属,巽为绳直,兑为附决,有缴射之象焉,则弋也。山上有雷,必有云矣。以雷而为泽,而曰「密云不雨」,何也?震,木也,木中有火;兑,金也,金中有水。金木相克,水火不相容,阴阳失和,而又有坎水而塞其下流之象,是不雨也。虽有密云,兑在震之西,徒浓阴自西郊已耳,不可大事之义也。或者雨不雨,穴居者必知之。二在穴也,公弋而取之,雨乎?不雨乎?亦取「女宜下」之义也。
象曰:「密云不雨」,已上也。
密云本无不雨之理,而不雨,何也?云宜低而不宜高,而况不宜上而宜下乎?兹云已在山之上矣,云高则不雨,不但「自我西郊」也。
上六,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之旅。上与三本正应,当遇者也。雷动极而为火,火山旅去其所止而不处之象,乃「弗遇过之」矣,何也?火炎上而又居上,上亦有翼象焉,是飞鸟离之也,凶可知也。天殃人害之所致,非此之谓乎?是谓灾眚,不宜上而上者也。
象曰:「弗遇过之」,已亢也。
当遇而弗遇,亦既失「不宜上宜下大吉」之义矣,而又过之,何也?山上之雷,动而为云,虽不雨,犹未亢也。雷极而为火,山上之火,飞鸟离之,不亦已亢乎?龙亢且有悔,鸟亢未有不凶,而灾眚并至者也。附余。
坎、离之前有大过,既、未济之前有小过,何也?水火为造物之妙用,当瀳至两作之际,非大过人者,不能代天功而赞化育,故治水必禹,而掌火必益也。若水火交杂而并见,则小者过而亨矣。所以既济、未济,彖传皆有「柔得中」之辞也。然大过居上经,而小过居下经,何也?上经言天道,下经言人道,天道阳用事,人道阴用事也。又大过阳在内,而小过阴在外,何也?阳本潜于阴之内,阴则凝于阳之外也。䷾既济离下坎上
既济:小亨,利贞,初吉终乱。
小过而继之以既济,何也?有过物之材者,未有不能济天下之事者也。然则既济矣,水火交而各得其用,功成治定之时也。无大可图,惟有小亨而已矣。而且守之不可以不正,又必利于贞也。虽然,天运循环,自然之理,有治必有乱,有吉必有凶。「初吉终乱」,时为之也,则知气数之所在,有非人力之所能夺也。故中爻约象则未济,岂圣人之私意为哉!
彖曰:「既济小亨」,小者亨也。
「利贞」,刚柔正而位当也。「初吉」,柔得中也。
终止则乱,其道穷也。卦名既济,而系之以「小亨」,其义何也?以卦体言之也。阳大而阴小,小皆居于大之上,小用事,则惟小者可「亨」也。而又戒之以「利贞」者,亦以卦体有可亨之道也。刚居阳位,柔居阴位,六爻之用,非刚柔各得其正而位当耶?则所谓「初吉」者可知矣。阴爻虽各正,惟六二之「柔得中也」,则所谓「终乱」者可知矣。自初至上虽既济,而中爻约象。自二至五则未济六爻用事之后,既济之终,非未济之始乎?终之不可以止也,终而止,止则乱,非水盛于火而火灭,则火盛于水而水乾,其道不亦穷乎?
象曰:水在火上,既济,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
坎水下流,离火上炎,性之德也。然使下者自下而水不升,上者自上而火不降,水火不交,何以相为用哉?故乾坤交而为坎离,坎离交而为既济。水火之阴阳,本自互根也。当天一生水,地二生火以来,水暖则为火,火蒸则为水,有温泉而无寒火,妻从夫,夫制义也。兹离下火也,坎上水也,非水在火上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水火相交之为既济也。君子观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水火为人世之大用,亦为人世之大患也。患不可以不防,防不可以不豫。思患豫防,其究也慎。辨物居方附余
坎水至险,离火属心,故取思防。思者,思其终;防者,防其始。初九,曳其轮,濡其尾,无咎。之蹇,
既济之初,与坎体之四应。坎为舆,舆之下轮也。坎为狐,狐之后尾也。以火而为山,艮止也。蹇,东北之卦也,不利东北,非「曳其轮」乎?险在前,而反身西南,不濡其尾乎?是利见而不见矣,不亦咎乎?恐终乱而慎其初也,「利贞」之义也。虽曳轮濡尾,夫何咎?
象曰:「曳其轮」,义无咎也。
轮非济蹇之具也,于义当曳,于义不当无咎耶?六二,妇丧其茀,勿逐,七日得之。需
二,离主,为中女,妇也。与坎主之五应,为舆。妇之有车也。妇车必有茀而后行,犹火之必有气而炎上也。兹火气上蒸,蒸气下降,降而灭火,非妇丧其茀乎?「小亨」之不可以「涉大川」也。然而需,须也。有孚者必光亨一时,虽丧七日自得,「勿逐」而须之,可也。茀所以蔽风尘者。离两傍二阳有茀象,不成其为离,则丧其茀矣。
象曰:「七日得」,以中道也。得丧固自有数,丧茀何以七日得哉?二柔中而五刚中,至于七日,离变而为坎,坎亦变而为离,仍不失其为中,仍不失其为舆为茀也。勿逐而自得,非以中道耶?
九三,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之屯。
离之外体为甲胄,离之上体为戈兵。当既济之时,三刚正自用,与濡首之上应,以火烈而为雷动,备四德而利建侯,有征不服之象焉。何异「高宗伐鬼方」,三年而后克之乎?「小人勿用」,亦「勿用攸往」之义也。不然,则「初吉」而「终乱」矣。水之克火,有小人之象焉。附余
离明常为君子,坎险常为小人。鬼方者,上于济终濡首,际离明之应,而甘以坎险自处,居暗之极,人道不存矣,有远夷鬼方之象。三与五同功,居内卦之上,恶其终乱而克之,有中兴之象,所以为「高宗」。乾坤之后,历六险而后人道全;既、未济之终,伐二险而后鬼方克。不伐不可望其克,不克不可名为人,明暗之间,人鬼之关也。然必克必伐,而不惮其惫者,圣人于人文化成之世,不忍弃一人于徼外魑魅魍魉之域者也。济如是,其于既也,思过半矣。西羌传:「殷室中衰,诸侯皆叛,至高宗征西戎、鬼方,三年乃克。」诗:「自彼氐羌,莫敢不来王。」是其证也。
象曰:「三年克之」,惫也。
火本为水所克,而兹以火克水,不亦难乎!三年而后克之,虽幸不致于丧师辱国,而穷兵黩武,未有不惫者也。
六四,𦈡有衣袽,终日戒之,革。
「袽」,絮缊也。絮则丝之余,缊则麻之乱者也。四互「离」而变「兑」,中虚而上缺,有衣象。乃卦体奇偶相间,其于衣也,则破碎之「袽」耳。既济矣,何革乎?恐其终乱也,而革则不可以不慎。四,「坎」体,不𦈡乎?以水而为泽,是「坎」水而塞其下流,非「𦈡有衣袽」乎?而且「巳日乃孚」,必「元亨利贞」,而后「悔亡」,非「终日戒」乎?
象曰:「终日戒」,有所疑也。
四柔正而阴多疑。「终乱」者,只因自信不乱,所以致乱。四恐终乱而终日戒,虽有衣袽,此念不敢安然自信,思前想后,不觉其忧从中来,患如外至,有所疑也。
九五,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礿祭,实受其福。之明夷。先天之对待,「离」东「坎」西,则东之邻为「坎」,西之邻为「离」也。杀牛,厚享也。礿祭,薄祀也,相因而推致之象也。「离」得「坤」之中画,为「大腹」,有牛象焉。五以水为地,应二而夷其明,非东邻杀牛乎?「离」则顺承乎「坎」水之上升下降,而「利艰贞」,非西邻之礿祭乎?「不如」者,「坎」中满,满则溢;「离」中虚,虚则受。「实受其福」,不徒虚有其文也。此文王与纣之事,「初吉终乱」之时也。
象曰:「东邻杀牛」,不如西邻之时也;「实受其福」,吉大来也。时也者,天不能违,而人不可逆。故尧、舜胡然而有朱、均,汤、武自然而有桀、纣。既为西邻之时矣,东邻之杀牛何为哉?「终止则乱」,可以知「实受其福」者,爻虽不必复言「吉」,而其吉也,不但不期而自来,必且天人交集而大来也。
上六,濡其首,厉之家人。
家人,利女贞。女不可以言「济」也。「坎」为狐,初应「坎」体而「濡其尾」,上居险极,而非「濡其首」乎?女虽贞,则亦危矣。所以明终之必乱也,时为之也,非其罪也,故不系凶咎悔吝之辞也。象曰:「濡其首厉」,何可久也。
濡至于首,溺身可知矣,岂特厉而已哉!「既济」之终,便是未济,可久乎?不可久乎?「终」止则「乱」,何可久也?䷿未济坎下离上
未济。亨,小狐汔济,濡其尾,无攸利。
「既济」而继之以「未济」,何也?未济为既济之综卦也。所谓反易之卦二十八,此又其一也。既济终乱,其道穷矣。物不可穷也,故天地之道,静别而动交,有春夏必有秋冬,亦必有秋冬而后有春夏。
水火为天地之大用,岂相交而不相别乎?未济者,物穷则变,变则通,通则久。总而言之,终则有始也。是以卦之中爻,约象则为既济,不即有亨道肇于其间乎?然就未济之时,观未济之象,以明未济之义。坎在下,则小狐也,陷于下而不能上,互离为火,火炎上,非汔济乎?乃互离者又互坎,不亦濡其尾乎?既济而濡尾,已处陆地;未济而濡尾,尚在水中,夫何利之有哉?彖曰:「未济亨」,柔得中也。
「小狐汔济」,未出中也。「濡其尾,无攸利」,不续终也。虽不当位,刚柔应也。
卦名未济,而即系之以「亨」,其义何也?以卦体言之也。当未济之时,刚不可以用事,而柔亦不可以过不及。卦之离主,以六居五,而「柔得中」,中则何事不可济而亨哉?然则「小狐汔济」者,以坎主互离,火上炎而水下流,是未出乎坎之中也。「濡其尾无攸利」者,始欲济而而终未济,水火异物,不交则无以续其终也。再即卦体而观之,阴阳虽各不当位,而刚柔则皆得乎正应,亦卦之所以「亨」也。
象曰:火在水上,未济,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
自河图天一生水,地二生火,是水本在下,火本在上也。但天地之生物不穷,虽雷风山泽各神其妙,而惟水火互根,为天地之大用。若水火不交,何以相为用哉?乃既济之后,而水火各居其所,正以反本而昭用之必有其体也。兹坎下水也,离上火也,其火在水上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水火不交之为未济也。君子观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凡有物必有方,岂特水火乎哉?欲居方而各适其用,须辨物而先明其体,总不可以不慎也。慎辨物居方,其究也,思患而豫防之。
初六「濡其尾,吝」之「睽」,
火泽相睽,犹之乎未济也,故不取之彖,而取本彖。坎为狐,初当其后,非即本彖之「濡其尾」乎?阴柔失正,欲济未能,而徒睽焉,不亦吝乎?「无攸利」之义也。
象曰:「濡其尾」,亦不知极也。
「知」当作「智」。火明水暗,初居坎下,内暗之极者也。当未济之初,以柔弱无位之材之「睽」而求合也,不量力,不度德,不审势,不达时,遽欲进而图功,乃至于「濡其尾」焉,岂但不知,亦不知极也。
九二,曳其轮,贞吉。之晋。
「坎」为舆,二刚中,则轮也。「晋」,进也,而曰「曳其轮」,何也?以水而为地,水动而地静,水通而地塞,是知时之未可以进者,非「曳其轮」乎?虽「锡蕃昼接」,不足以动其心,守「未济」之贞而「吉」者也。
象曰:九二「贞吉」,中以行正也。
以九居二,位本非正,而两彖又无「贞吉」之辞,九二何以「贞吉」哉?二,「坎」主也,得「乾」之中画,位虽失正,而刚得中矣。「乾」之中,有行而不正者乎?「中以行正」,安得不贞而吉也。六三,未济,征凶,利涉大川之
鼎。鼎:元亨。「未济」而当济之时也,乃材位不足以济之,而犹然未济也。水流行有征象,只此而征,不亦「凶」乎?然以「坎」而为「巽」矣,「坎」水而得「巽」木,有舟楫之象焉。乘木则可以涉川而出险,自不致汔济濡尾之「无攸利」也,非「利涉大川」乎?仍不失「元亨」之义也,亦占者所当自重耳。
象曰:「未济,征凶」,位不当也。同是卦爻也,而独三言「未济」;同是「坎」险也,而独三言「征凶」,何也?三处险体之上,当济而犹未济,既柔暗而又阴躁,安得不征?既不中而又不正,安得不凶?时可为而位则不当也。
九四,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赏于大国之蒙。阳居阴位,以火而为山,又明而止矣,非失正而有悔乎?蒙犹可以养正也,贞则吉而悔乃亡。然何以贞而吉乎?以童蒙之奋发,勉未济之功能,变互震,不当震而用既济之伐鬼方乎?未济为既济之综卦,诚能用力之久,彼三年克之,此不当三年有赏于大国乎?所由「贞吉」而「悔亡」也。大国者,对「鬼方」「小国」而言也。
象曰:「贞吉悔亡」,志行也。
四「贞吉」而「悔亡」,固以其有震伐之材,以行其震伐之志耳。使有志而时不可行,亦末如之何也。未济为既济之综卦,而中爻约象即既济,四则当约象既济之时,当既济,志其行矣乎!六五,贞吉,无悔,君子之光,有孚吉。之。讼
以六居五,不贞矣,安得吉而无悔?盖卦之所谓未济,亨者也。当未济之时,柔得中而惕中,则不致「汔济濡尾」矣,非「贞吉无悔」乎?大人固君子也,以火而为天,是文明之主,光照天下矣,非「君子之光」乎?柔中即虚中也,虚中不又有孚耶?以柔中应刚中,刚柔相济,则何事不济?「讼有孚」,而「窒」者之讼者则「有孚」而「吉」矣,「利见不利涉」之义也。象曰:「君子之光」,其晖「吉」也。
光之散布而普及者谓之晖。「君子之光」,岂必有孚而后吉哉?亲炙其光者无论矣,而光之所及,未有不向荣而成化者,其晖「吉」也。
上九,有孚于饮酒,无咎。「濡其首,有孚」,失是之解。
统观一卦之象,下坎,水也,上离,火也。变离而为震,「震」,动也。水之下而动火于上者,酒也。雷雨无私,则「有孚」也。未济而解,是「既济」矣。「无往来复,有往夙吉」,安静以自信自养。狐喜酒而善饮,非「有孚于饮酒」乎?「无咎」之道也。然亦不可以太过,过则濡尾者且至于濡首,而反以「有孚」,失「无咎」之道矣。
象曰:「饮酒」濡首,亦不知节也。
饮酒而何乃至于濡首?酒以「有孚」而饮,首即以「有孚而濡,是不但于酒不知节,于所孚亦不知节也。附余。
羲皇六十四卦之方位,先天也,天之道也。文王六十四卦之次序,后天也,人之道也。圣人法天道以尽人道,教人尽人道以合天道,故先天为体,后天为用也。上经尊乾、坤,所以大天地生成之本;下经贵咸、恒,所以明男女物则之始。乾、坤交而为泰、否,咸、恒交而为损、益。不损则亦泰,不益则亦否。剥而复,即天地之心以见人心。夬而姤,即人情以见天地之情。而瀳雷随风,兼山丽泽,不见上经,而必居于革故鼎新之后者,何也?让功于水火而不敢先,成能于水火而不敢后,所以处下经水火之间也。盖水火为天地之大用,万物生于水,故继乾、坤而屯经纶;五性发于火,故继泰否而同人类辨。虽诸卦皆本于乾、坤,而坎、离独得乾、坤之中画,是以置坎、离于上下经之中,而终之以既、未济焉。亦坎、离交而为既、未济,既、未济交而为泰、否,泰、否交而仍为乾坤矣。若夫肖乾、坤而有颐、大过,肖坎离而有小过、中孚,肖震、巽而有临、遁,肖艮、兑而有观、大壮,亦自然之情伪也。故圣人间取意而每慎之,无非大后天之用,而究不外乎先天之体也。」易原就正卷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