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钦定四库全书

易原就正卷二

邢台包仪撰

周易上经

䷂屯震下坎上

屯:元亨利、贞。勿用有攸往,利建侯。

乾、坤之后而屯继之,何也?乾、坤既交而退,长子代父母用事,而中男次之也。而况雷雨为天地之始事乎?帝始出震,犹然劳坎,冰霜欲尽,气机已滋,万物逡逡然将春矣,故谓之屯。古春字所由从屯从日也。万物出乎震,不元亨乎?动而未出险,不利贞乎?坎,陷也,可以往乎震,而帝不当立之以为君乎?「勿用有攸往,利建侯」,正所以「元亨利贞」也。

彖曰:屯,刚柔始交而难生,动乎险中,大亨贞。

雷雨之动满盈,天造草昧,宜建侯而不宁。卦名「屯」,其义何也?以二体言之也。然震一索而得男,何以便遇坎险乎?乾坤静别而动交。当其静也,一无所有;及其动也,一切俱生。水之于天地间,犹人世之有利欲焉。人世之险,莫险于利欲之途。试观人有生以后,何其多利欲乎?刚柔始交而难生,此其所以为屯也。乃文王则见其长子用事也。震为雷,一阳能动于重阴之下,天下之动者莫如雷,安得不元亨?然动于坎陷之中也,安得不利贞?是动乎险中而大亨贞者也。勿往建侯之义,亦可于二体之象知之矣。震雷坎雨,天地晦暝,所谓𬘡缊化醇之时也。虽曰草昧,人得其秀而最灵,不敢与天地争功可也。若不与天地成能,则不可,宜建侯而不宁,此浑沌之世所以继开辟而作之君。附余。

乾坤之交,阴阳也。不曰阴阳而曰刚柔,何也?阴阳者,气也,刚柔者,质也。气者,形而上者也,质者,形而下者也。形而上者不可见,形而下者为可据也。

象曰:云雷屯,君子以经纶。

坎不言水而言云者,以震在下也。震为雷,先雷则无雨。震为龙,龙伏则云兴。而况万物之始,必雷动于下,云蒸于上,而后𬘡缊而化醇。兹震下,雷也;坎上,云也,其云雷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万物始生之为屯也。君子观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

乾道成男,坤道成女,五性感动而善恶分,万事云为而经纶起。经之纶之,其究也,正位凝命。

初九,磐桓,利居贞,利建侯。之比。

初,震主也,卦主也。动乎险中,必须迟回审顾,敬慎有素,而后可屯之。「比,勿往」而「原筮」,非磐桓乎?「利贞」而永贞,不居贞乎?动险之难,经纶之始也。初能如是,故利建之以为侯。不建侯,天下屯,而何以比哉?彖之所谓「建侯」者,正此义也。

象曰:虽「磐桓」,志行正也。以贵下贱,大得民也。凡有志于天下者,似乎当奋身直前以济之,而何以磐桓?非所论于草昧之世也。草昧之初,经纶斯始,一有不正,上拂天心,下灭人道,可不慎乎?于以知初得其正,不能不磐桓以行其正也,则「利建侯」者,亦从可知矣。阳一君而二民,固也。震乃以一阳下于二阴,非「以贵下贱」乎?有君德而下济乎民生,民未有不顺从而比之者也。附余。志者,心之所向。雷风水火,各有所向,而况雷善动而风善入,水中实而火中虚,皆有心象。故经文志之象,正变约互,皆取象于雷风水火也。于此总挈注明,不复更赘,亦欲删繁就简耳,学者可以类求而知之。

六二,屯如,邅如,乘马斑如,匪寇婚媾。女子贞不字,十年乃字之节。

二,震体也,与五为正应。初为震主,则二不得自主矣,不「屯如邅如」乎?「如」也者,若似乎之意也。虽震有马象而可乘,二则为馵足之马也,不「乘马斑如」乎?若此者,初为寇耶?非也。初与二各得其正,「婚媾」也。然二则之节而节矣,岂弃正应与初乎?「勿用有攸往」,而变兑为少,「女子贞不字」矣。苦节不可贞,十年乃字云尔。「十年」者何?屯之究也。为鼎,鼎之上爻则「十年」矣。阴柔处屯,非定鼎既久之后,不可出而图吾君。屯邅守正,待时而动,动而中节,经纶乃见,是数度德行之所从出也。

象曰:六二之难,乘刚也。「十年乃字」,反常也。凡人之情,害我者绝之易,亲我者绝之难。乃二之柔正而乘初之刚正,屯邅不字,诚难矣,节亦苦矣。「苦节不可贞」,此其常也。「十年乃字」,是不可贞而可贞者也,非反常乎?

六三,即鹿无虞,惟入于林中,君子几不如舍,往吝之。既济动险于震之极,而既济不在水而在陆矣。既互地,又互山,是在山地之间也。变为离,约为剥,文其身而艮刚在其首,于山地之间而取其象,非鹿乎?不中不正,未有不即之者。上无应与,岂有虞乎?震动而坎陷,震木而坎丛棘,「即鹿无虞」,陷入林中而已矣,「初吉终乱」之义也。君子知「勿用攸往」,往必见吝,安得不思患而豫防之?

象曰:「即鹿无虞」,以从禽也。君子舍之,「往吝」穷也。

禽者,兽之总名也,言为人所擒制也。故可佃而不可从,从之未有不为禽所陷者。「即鹿无虞」,非从禽而何哉?君子知几而舍之,否则必穷而取吝。天下求富贵福泽,而陷于利欲之中,徒取羞吝者,何异从禽而穷者乎?

六四,乘马斑如,求婚媾,往吉,无不利。之随

动险,非阴柔所能,虽「坎」有马象可乘,四又为薄蹄之马也,不亦「乘马斑如」乎?然四与初应,四柔正而初刚正,「婚媾」也。「之随」,随从也。己不能济屯,而从人以济之,「婚媾」不可不求也。求婚媾而两备四德,何往而不吉不利乎?象曰:求而往,明也。

四「坎」体,「坎」为水,水内明而外暗,四为水底,为益暗,能求婚媾以济屯,故许之以「明」。

九五,屯其膏,小贞吉,大贞凶。之复,

屯之复,复则屯而又屯矣。五,「坎」主也。「坎」为水,为雨。诗曰:「阴雨膏之。」五固有「膏」象焉。然「坎」主,正所谓险陷也。当屯而陷于险中,建侯者已得民于下,五虽阳刚居尊,何为哉?而况与「十年乃字」之二应,其谁与之相济?「屯其膏」而已矣,贞可也。「无疾无咎,利往勿往」,「小吉」而「大凶」也。

象曰:「屯其膏」,施未光也。

「坎」体虽暗,阴暗而阳明,故润万物者莫润乎水,以其所施,未有不光也。五当屯而陷于险中,「屯其膏」者,即大象「为云不为雨」之意也,所施岂能光乎?无怪乎「小贞吉」而「大贞凶」。

上六,乘马斑如,「泣血涟如」之益。益不可屯,屯可益乎?上之益屯,虽无异于五之复屯,而无德无位则尤甚。即于「坎」亦有马象可乘,而上又为下首之马也,不亦「乘马斑如」乎?又无应与,而下首者忧惧之象也。「坎」为加忧,为血卦,不「泣血涟如」乎?屯到极处,阴柔无能,势所必至,情有必然,亦足动其迁善改过之心矣,故凶咎悔吝不加焉。

象曰:「泣血涟如」,何可长也。

从来英雄豪杰,当大患大难之际,必不徒作儿女子情状。「泣血涟如」,岂处屯长久之计哉?上之阴柔无能可知也。附余

卦惟二、五言「屯」,而初、三、四、上不言「屯」,何也?初与四当屯而能不屯,三与上当屯而不足与言屯,故惟二五言「屯」。䷃蒙,坎下艮上

蒙。亨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初筮告,再三渎,渎则不告。利贞。

「屯」而继之以蒙,何也?蒙为屯之综卦也。所谓反易之卦二十八,此其一也。长子即序,而中男次之,少男又次之。天地立君而后立师,君以立制,师以立教。物始生而犹稚,何异于山下之泉未达乎?然而达则未有不亨者,故蒙有师道焉。师道当何如乎?重道必先自重,尊师所以尊道。不然,则蒙无「初筮」之诚,我来「再三」之「渎」矣。「利贞」之戒,岂特为占者乎?童蒙者,少男之象也。「初筮」者,约复之象也。「再三」者,「坎」、「艮」有再索、三索之象也。「求」,亦索之义也。

彖曰:「蒙」,山下有险,险而止,

「蒙」。

「蒙亨」,以亨行时中也。「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」,志应也。「初筮告」,以刚中也。「再三渎,渎则不告」,渎蒙也。「蒙」以养正,圣功也。

卦名「蒙」,其义何也?以其象也,亦以其德也。象云何?上覆以艮山之坚凝,而下伏以坎水之险陷。德云何?内怀夫坎险之不测,而外得夫艮止之刚明。是卦象与卦德皆「蒙」也。然「蒙」何以「亨」哉?「蒙亨」者,以其亨之行乎时而得中也。行不以时,时而不中,则非「蒙亨」之道矣。观卦体之五志应而二刚中,蒙不渎我,我不渎蒙,养之以正,作圣之功不外此时而中也,「利贞」其要矣乎!

象曰:山下出泉,「蒙」,君子以果行育德。

屯难之世,盈天地间皆水也,山与水何分上下乎?经纶以后,山自高坚而安于上,水自深长而就于下。坎陷而艮不陷,山止而水不止,「艮」为径路,「坎」为沟渎矣。兹「艮」上山也,「坎」下水也,其山下出泉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物生方稚之为「蒙」也。君子观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「艮」山外止而迈阻,行不可以不果;「坎」水内陷而流长,德不可以不育。「果行育德」,其究也,治历明时。

初六,发蒙,利用刑人,用说桎梏,以往吝。之损

蒙而初又阴也,蒙之甚者也。教之于其初,是「发蒙」也。「童蒙求我,初筮告」,而曰「利用刑人」,何也?初阴不正,而当「坎」水之下流,蒙可以下流乎?下流可不用刑乎?变「兑」而之「损」,塞其下流,刑之所以发之,惩忿窒欲之义也。然「坎」以一阳困于上下之二阴,有「桎梏」之象焉。刑之可也,「桎梏」则不可。盖有孚可贞而利往者,必不如是之「困蒙」也。「蒙」为我困,吝不在蒙而在我矣。

象曰:「利用刑人」,以正法也。

立教必先立法,初不知教法者也。用刑所以正法,法正则可以已矣。九二,包蒙吉,纳妇吉,子克家。之剥

二,「坎」主也,卦主也,为天下作之师,惟包容务广,而纳受务恕也。匪我求童蒙,不利有攸往。「蒙」固未可以往矣,求我者无不容,非「包蒙」乎?吉可知也。而又之「剥」,以一阳受五阴,有「纳妇」之象焉。「包蒙吉」,纳妇宁不吉乎?盖五之志应于二而有子象,「坎」之阳主于内而有家象。屯以长子立君而治国,「蒙」以中子立师而教家也,是子之克家者也。象曰:「子克家」,刚柔接也。

朱注谓指二五之应。愚谓不特此也,亦二五各得其刚柔相济而相接也。

六三,勿用取女,见金夫,不有躬,无攸利。之「蛊」,

三以「坎」为「巽」,女也。「蒙」而「蛊」,赤子之心丧尽矣。如此之女,取之何用?且也本与上应,阴柔而不中正,乃乘刚中纳妇之二,悖理纵欲之人情,必不能以自守,非「见金夫」而不有其躬者乎?何利之有?「勿取无利」,不独戒上,亦以戒二也。盖弱于质者犹可教,而诱于利者不可教也。「躬」者,「艮」有身象焉。

象曰:「勿用取女」,行不顺也。

朱注谓顺当作「慎」。愚谓当如字,不必作「慎」。不顺是逆理也。观顺以「巽」上下「顺」,知「蒙」以顺为正。若作「慎」,文义殊浅。行者,「坎」水之流也。

六四,困蒙,吝。之未济,

蒙当求我者也。四与二隔而之未济,竟如水火异物,各居其所,而不相为用,不亦「困」乎?「小狐濡尾,无攸利」。其吝也,自取之也。

象曰:「困蒙」之「吝」,独远实也。

阴虚而阳实,卦惟六四一阴,不在九二乘承比应之列,故曰「独远实」。六五,童蒙吉。之「涣」,

柔而不弱,中而不倚。而又之「涣」,风行水上,水净风清,卦之所谓「童蒙」者也。以假庙之精诚,与涉川之敬愓,为求我初筮之贞亨,安得不吉?

象曰:「童蒙」之吉,顺以巽也。

施教与受教,皆非顺不可。然而能顺者,必有所以之一德也。五童蒙固顺矣,其以何德哉?本艮止之体,而为巽入之材,其顺也,盖以「巽」也,是以「吉」也。

上九,击蒙,不利为寇,利御寇之师。

「坎」为盗,有寇象;艮为手,有击象;又为止,有御象。之师。「师」,兵象也。治蒙而以兵,非击蒙耶?蒙非寇,而击之者为蒙。寇丈人岂为寇哉?御寇者也。有寇蒙者,亦御之而已矣。

象曰:利用「御寇」,上下顺也。

用刚得当,于理皆顺。山自峙然而隆上,水自渊然而趋下,而况教学授受之际乎!䷄需乾下坎上

「需」。有孚,光亨,贞吉,利涉大川。

「蒙」而继之以「需」,何也?有教不可以无养,养者,万物之必需也。然何以谓之「需」?乾之三男既俱用事,震动艮止,各有其常,惟坎水变迁而最险,故天地间利人者水居多,害人者亦水居多。乾出而遇「坎」,犹父出而观子也。子虽险,不敢加于其父;坎虽险,岂能陷乾之纯阳刚健乎?以其能待也,是故谓之需。既需矣,「坎」主之中实不有孚乎?乾体之阳明,不「光亨」乎?「有孚,光亨」,不「贞吉」乎?若以象观之,「乾」与「坎」,西北之卦也,水旺于西北,而滔注东南,非大川乎?坎得乾之中画,而「乾」以全体临坎,不利涉大川乎?占者知之,亦惟得其需之义而可也。附余:

卦辞称「利涉大川」者七,「不利涉」者一;爻辞称「利涉」者二,「用涉」者一,「不可涉」者一。需、讼、未济指坎体而言。益、中孚指巽体而言。盖坎为水,有大川之象;而巽为木,木可为舟楫以济川。故益之彖传曰:「木道乃行。」中孚之彖传曰:「乘木舟虚。」涣之彖传曰:「乘木有功。」又:舟楫之利,盖取诸涣,合二体以取象也。谦则中爻互卦为坎,同人则中爻互卦为巽,即时位之义而取其象者也。又山泽之通气,皆川也,颐、大畜之类是也。

彖曰:「需」,须也,险在前也,刚健而不陷,其义不困穷矣。需「有孚,光亨,贞吉」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「利涉大川」,往有功也。

卦名「需」,其义何也?以卦德言之也,当须而须者也。坎险在前,可不须乎?不须则陷矣。陷不困而穷乎?非所论于乾德之刚健也。刚者必明,健者必强,何至于陷?不陷何至于困?不困何至于穷?需之义其可知也。则所谓「需有孚光亨贞吉」者,又于二体知之矣。天本在上,水本在下,兹坎上而乾下,是位乎天之位矣。然何所以而位天位也?坎主以九居五,既正且中,正中而需,岂不「有孚光亨贞吉」乎?则所谓「利涉大川」者,又于两象知之矣。「坎」虽险陷,而「乾」以刚健临之,不可往则不往,当往而往,未有不成济险之功者,岂不「利涉大川」乎?

象曰:云上于天,「需」,君子以饮食宴乐。

坎不言「水」而言「云」,屯固以震之为雷为龙在下也。需乾下而亦曰「云」,何也?水者,气之液也,气先凝而后液。气属阳,阳盛则气盛,气盛则凝而为液。兹乾在下而坎在上,盛阳所蒸,膏雨可待,其「云上于天」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须之即至之为「需」也。君子观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水早之变,我必有以回天心。阴阳之和,我自无所用人力。饮食宴乐,其究也,自昭明德。附余。

宴谓身安而无所营为,乐谓心恬而无所谋虑。不然,「需」固饮食之道也,君子岂徒饮食者哉?圣人教天下以处「需」也,必饮食宴乐而后谓之「需」。

初九,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之井,

以九居初而得正,卦之不陷于险者也,虽之井,何伤乎?改邑而郊可需也,不改井而恒可用也,无丧无得,何咎之有?是需也,故羸瓶无与焉。

象曰:「需于郊」,不犯难行也。「利用恒无咎」,未失常也。时遇有险易,人世之常变也。行险自不若居易,处变亦岂若守常?我不犯难,何难之及?不失其常,安得有咎?需郊所以利恒也。

九二,需于沙,小有言,终吉。之既济,

二刚而得中,亦卦之不陷于险者也。然而去险不远矣,于何?需之互为兑,「兑」于地也为刚卤,刚卤之地则沙也,非「需于沙」乎?又兑为口舌,刚中而之既济,是有济险之材,观变以待时,不知者未免疑而议之,不「小有言」乎?然则「终乱」而曰「终吉」,何也?需,久而后济者也,善思患者也。思患预防,可以不乱,故能成涉川之功,不终乱而终吉矣。

象曰:「需于沙」,衍在中也。虽「小有言」,以吉终也。

「需沙」,人但知沙有可需之地也,以为衍也,不知二之衍不在沙而在中也。若刚而不中,轻进妄动,乾坤之大,无非隘途,而况沙乎?刚而得中,一意观变待时,不用凶事始,安得不以吉事终?大川务在利涉,人言何足恤哉?附余。

衍,宽平之地。左传有「昌衍」,汉书有「鄜衍」,皆地名。故「衍」之文,当承「需沙」为义,沙未有不衍者也。

九三,需于泥,致寇至之节。

三逼近坎矣,水之涯也。水之涯而又互兑,为泽之口,不有泥乎?水涯泽口之泥,善陷而可需乎?节亦需之义也。泥则苦矣,需泥者势必陷。坎为盗,有寇象焉。寇之至也,谁致之哉?过刚不中而致之也,亦「苦节不可贞」之义也。

象曰:「需于泥」,灾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败也。

泥固不可需,而灾犹在外,卦始虽忽,而继能谨,未尝不可以免祸。「自我」者,惕其迷也。「敬慎」者,开其悟也。朱注谓发明占外之占,圣人示人之意切矣。正所谓孔子有孔子之易,此则显而易见者也。亦以见乾刚之正,终不为坎陷所困穷。

六四,需于血,出自穴。之「夬」。

四,「坎」体也,是入险者也。「坎」为血卦,而「之夬」,不利即戎,岂遂无戎乎?锋镝满前,柔正不进,则「需于血」矣。然「坎」之两傍,水之洼也。洼,沟也,深也。有水曰「窞」,无水曰「穴」。兹为云而未为雨,无水也,穴也。故「坎」之初与三皆「窞」,而「需」之四与上皆「穴」也。四以柔正而应刚正,「夬」又有决去之义,岂终「需于血」乎?「出自穴」,虽未能成涉利之功,亦不致有陷险之困者也。

象曰:「需于血」,顺以听也。

一无所为之谓「需」,故「需」难。血非可需之地,故需血尤难。四于血而能「需」,听之而已者也。四何以能听之哉?非其柔正而顺也不能,文王之于羑里以之。

九五,需于酒食,贞吉。之「泰」,

以九居五位乎?天位当「需」而「泰」,然「需」之宴乐而已。坎主而互离,变坤而互震。坎为水,为矫揉;离为火,为大腹;坤为釜。震于稼也为反生。水与稼并,而入釜于火焉。矫揉以成之,「大腹」以当之,非需于酒食乎?人知「泰」之吉而得亨,吾知「需」之贞而得吉也。

象曰:「酒食贞吉」,以中正也。

酒食者,口腹之资也,悔吝之端也。贞而吉者殊寡矣。五何以得贞吉哉?以坎主而刚中而得正,既中且正,而况需之道当如是乎?上六,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来,敬之,终吉。之「小畜」,云上于天,可需也。云而为风,不雨矣,何需乎?无可需,而柔正有济险之志,则直入于穴矣。「自我西郊」,「乾」之三爻近于西,三与上应,以刚正应柔正,连类而来,非不速之客乎?柔固不敢于侮刚,而正则能敬之,敬之则同心共济,终能成「涉川」之功而吉也,亦「小畜亨」之义也。

象曰:不速之客来,「敬之终吉」。虽不当位,未大失也。上无济险之责,而有济险之志;有济险之志,而无济险之才,不自量力度德而入穴,是其失也,岂当也哉?乃能资人以济险而终吉,未大失也。䷅讼坎下乾上

「讼」。有孚,窒,惕中吉,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
「需」而继之以「讼」,何也?「讼」为「需」之综卦也。所谓反易之卦二十八,此又其一也,养道兴而争端起也。盖自乾出而遇「坎」,而知「坎」之为利固多,其为害亦大矣。兹乾上而坎下,是「乾」欲制坎也,而「坎」则险;又「坎」欲陷乾也,而乾则刚。争端起而能无讼乎?圣人有忧之,以为皆「坎」之故也。「坎」中实不有孚乎?有孚而受制于刚之下,不亦窒乎?窒而讼,讼之始也。始而中,中而终,始可也,中犹可也;终则不可也。不当惕中乎?「惕中吉」而终则凶也。乾五有「大人」之象,「坎」体有「大川」之象,知吉知凶,「利见不利涉」,判然矣。

彖曰:「讼」,上刚下险,险而健,

讼。「讼有孚窒,惕中吉」,刚来而得中也。「终凶」,讼不可成也。「利见大人」,尚中正也。「不利涉大川」,入于渊也。

卦名「讼」,其义何也?以卦德上乾刚而下坎险也。而不特此也,刚其体者用必健,再合险健而观之,内险外健矣。即分险健而观之,已险彼健矣,皆「讼」之道也。讼安得不有吉有凶,有利有不利哉?所谓孚窒惕中而吉者,为卦自遁变,刚来居二而得中,刚而能柔也。「终凶」者,讼未有终而不凶者也,不可成也。故卦体九五为中正之大人,而二尚之。卦象坎水为渊源之大川,而「乾」刚可入乎?讼之所以惟惕得吉也。圣人之忧民如此。

象曰:天与水违行,「讼」,君子以作事谋始。

天地万物之理,上下固有定分,而上者贵于能下,下者贵于能上。若上下之势不相亲,则上下之情相违矣。违则疑,疑则忿,忿则讼也。故天地不交而为「否」,火泽不交而为「睽」,「未济」所以慎辨物居方。兹「乾」上,天也;「坎」下,水也,其天与水违行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违而不亲之为「讼」也。君子观象,而知所以法之矣。有作期成,事必循乎天理;自始善终,谋必合乎人情。作事谋始,其究也,用晦而明。

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。之「履」,

「讼」而见大人,何啻履虎尾乎?然「履」者,礼也,惕中者,以礼自持矣,岂肯终讼?非「不永所事」乎?「坎」变化为口舌,亦「小有言」而已,故「不终凶」而「终吉」也。象曰:「不永所事」,讼不可长也。虽「小有言」,其辨明也。初,讼之始也,而予之以「终吉」,何也?「不永所事」,适得乎讼之不可长也。虽「小有言」,所辨于上下之礼自明也,盖「不终讼」者也。「不终讼」则「不终凶」,「不终凶」则「终吉」矣。

九二:不克讼,归而逋,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。之「否」,

二,「坎」险之主也。「孚窒」而欲「讼」,

「否之匪人,不利君子贞」,岂「克讼」也哉?乃卦变自「遁」,有「逋」象焉。刚来,非归耶?遁而来,非归而逋耶?又以「坎」为「坤」,「坤」有邑象焉,「坎」有家象焉,三阳连类而处于坤地之上,「邑人三百户」之象焉。盖之否,而乾坤之策一百八十,本坎之策九十二,刚来之策二十八,合之共三百也。「大往小来」,归逋下邑,敛德避难之义也,庶几可以「无眚」。

象曰:「不克讼」,归逋窜也。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。

「逋」,逃也。「窜」,逃而藏匿也。二,险主,何以不克讼?限于上下之势也。则「归逋」者,不但逃而已,逃而藏匿于邑人三百户之中也。窜也,所以避患也。不然而干名犯义,患之至也,自取之也,掇也。

六三,食旧德,贞厉,终吉。或从「王事无成」之姤。

「讼」,非妇人事也,「女壮」何为哉?三在「遁」二,本六也,兹卦变虽居阳位,而原旧之柔德仍未变,非「食旧德」者乎?「窒」而「厉」者此也,「惕」而「吉」者亦此也。故于不正知其所贞,于不中知其有终,则「贞厉」而「终吉」也。推而言之,三近「乾」,「乾」为君,君则王也。当知小心不敢于越分,畏事不敢于居功,而况既曰「利见大人」,又曰「勿用取女」,岂从王事而有成乎?

象曰:「食旧德」,从上吉也。

我在其下者皆上也。三近乾,「食旧德」而终吉者,以柔德顺从乎在上之三阳而得吉也。人只是不肯顺从人,所由讼端斯起耳。

九四,不克讼,复即命,渝,安贞吉。之涣,

讼而涣,涣者散也。既曰「不利涉大川」,又曰「利涉大川」,四何以处此哉?「不利涉」者,主也,利涉者客也。世固有唆讼者,其如我之不讼何?四虽不中而欲讼,刚居柔位而不克,以假庙之诚,为「孚窒」之惕,理以自解,正以自守矣。是以无成讼之凶,而获息讼之吉也。

象曰:「复即命渝」,安贞不失也。

天下讼端之起,莫不以一朝之忿,往而不复,执而不渝,遂至于悖理逆情,涉川终凶而后已,胥失之矣。以是知四之「不克讼」而得「吉」者,「复即命」,于天理为不失;「渝安贞」,于人情亦不失也,四之所以吉也。附余

二以下讼上,其不克者势也;四以上讼下,其不克者理也。可见讼不可以不度势而揆理。

九五:讼元吉。之未济,

五卦之所谓听讼之大人也。讼之兴也,正如水火之不交,皆由于群狐之不知畏,而敢于涉川者。汔济而濡尾,小惩而大诫也。天下无冤民斯已耳,不大善而吉乎?象曰:「讼元吉」,以中正也。

两彖无「元吉」之辞,五何以「讼元吉」哉?既得乾刚之中,又居阳位之正,是德中而体正也。朱注所谓听不偏而断合理,则中正之用也,是以「元吉」。

上九: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之困,

终讼而困,天理人情之必然。鞶带,注谓命服之饰。太玄云:「带其钩鞶,锤以玉环。」乾为衣,为圜,为玉,为金,有鞶带之象焉。终朝,卦六爻为六日,亦为六时,一日十二时,昼夜各六,上则有终朝之象焉。褫,夺也。坎为盗,盗思夺。上与三应,坎体也,连类而夺之,则又有三褫之象焉。听讼者,原为天下伸冤理枉也,乃见上之终讼而困,若冤若枉,钖之鞶带,容或有之。而不知上之终讼而困者,恃乾刚之健,为兑说之口,强辞夺正,怙恶穷奸,虽有取胜之时,断无不败之理。终朝三褫之,国法可欺,人心难昧,亦有言不信之义也。然不系凶咎悔吝之辞者,何也?圣人深恶其终讼也。象曰: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
讼无必胜之理,而况受服乎?即受服亦不足敬,而况终朝三褫乎?圣人之恶终讼也,千古而一心。䷆师,坎下坤上师,贞,丈人吉,无咎。

讼而继之以师,何也?争讼兴而兵端起也。自乾刚不足以制坎险,兹坤顺出而抚循之,犹严父不能化劣子,慈母出而率从也。水归于地,兵寓于民。注所谓伏至险于大顺,藏不测于至静之中。又二五相应之专,以一阳而统五阴,皆师象也。然师可以不正乎?师可以不任老成之人乎?「贞,丈人吉,无咎」,否则不能有功而无过矣。

彖曰:「师」,众也。「贞」,正也。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。

刚中而应,行险而顺,以此毒天下,而民从之,吉,又何咎矣?

卦名「师」,其义何也?以卦体言之也。「坤」为众,而「坎」又自「坤」来,九二以一阳统五阴,则「师」之为言众也。师不可以不正,二五应与,而刚柔皆不得其正,故戒之以「贞」。「贞」之为言正也。左之右之,众无不正,非王者之师乎?则「丈人吉」而「无咎」者,又可于卦体、卦德知之矣。二刚中而五柔应,非所以任老成之人乎?「坎」险不测,「坤」顺以宁。兵,凶事也。行虽似乎毒天下,而天下不以为毒。救民于水火之中者,血流自漂杵,稽首若崩角矣,惟见其吉也,夫何咎之有哉?可以王矣。「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」,皆推原彖辞也,则孔子之易也。

象曰:地中有水,「师」,君子以容民畜众。

天下之顺者,莫顺于地,犹之民也;天下之险者,莫险于水,犹之兵也。地藏水而水以润地,犹之民寓兵而兵以卫民也。兹「坤」上,地也;「坎」下,「水」也,其地中有水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顺而且险之为师也。君子观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兵可百年而不用,不可一日而不畜;民可有事而令其死,不可无事而失其养。容民畜众,其究也,类族辨物。

初六:师出以律,否臧凶。之临

初,师之始也。师而临,非「师出」耶?「丈人」而备四德,坎水而塞下流,节制之师也,非「以律」耶?而又曰「否臧凶」者,何也?八月有凶之义也。善其始者,不可不善其终,而况师乎?是丈人之所当慎也。

象曰:「师出以律」,失律凶也。

师固不可以无律,然律之善不善,律之得失也。否臧则失律矣,是以「凶」也。八月之戒,丈人可不慎哉!

九二,在师中吉,无咎,王三锡命。之「坤」,

二卦主也。之「坤」,臣道之纯者也。「利牝马之贞」,而君子有攸往,非在师乎?以九居二而得中,刚而能柔,恩威并济,有制胜取残之吉,无穷兵黩武之咎矣,是「丈人」也。而不特此也,应五任专,虽相隔三爻,而有加无已,所谓「时地日远,眷注日隆」者也。「坤」为文,为布,有「王三锡命」之象焉,亦「后得主」之义也。象曰:「在师中吉」,承天宠也。「王三锡命」,怀万邦也。

「坤」之道,顺承天施而已。二之「坤」而在师,虽有中德,权不重不足以威远,任不专不足以成功。其吉也,承天之宠也。宠莫宠于「锡命」,然「锡命」岂为二哉?「坤」为地,为众,有「邑国」之象焉。王盖怀万邦也。原为「怀万邦」而二在师,亦以「怀万邦」而三「锡命」。

六三:师或舆尸,凶。之升

「南征吉」,而曰「师或舆尸,凶」,何也?以其当「恤」而「勿恤」也。兵,危道也,凶器也,必其知己知彼,而后可进可退,不当恤乎?三不中不正,以「坎」为「巽」,升而「勿恤」,「巽」木上升不下矣,下则必折也,是见伤也。「坎」为「舆」,师升而见伤,不「舆尸」乎?故当恤者,不可谓「勿恤」也。「勿恤」而或至于「舆尸」,不亦「凶」乎?

象曰:「师或舆尸」,大无功也。

三之升而「勿恤」,奋气直前,岂不欲有功耶?知进而不知退,未有不败者也。至于「舆尸」,岂不大无功耶?故将不贵勇而贵智,兵不贵忿而贵义也。

六四:师左次,无咎。之解。

卦有内外,外为上,亦为左。用师者,守则据敌之上,战则趋敌之右,制胜之道也。四,外卦而柔正,师而「解」,不战矣,非「左次」乎?「次」,舍也,亦无往来,复有往夙吉之义也。虽无胜功,亦无败咎。

象曰:「左次无咎」,未失常也。

用师之道,有常有变,变不可测,常不可失。知不可与战而不与之战,全军退舍,非兵家之常乎?四得之矣,何咎之有?

六五,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。长子帅师,弟子舆尸,贞凶。之坎,「禽」之义已见。屯三爻,「坤」为地,田也。变而为「坎」,「坎」为盗,盗于田者,非禽乎?用兵非圣人意也,不得已而用兵,必「有孚,心亨,行有尚」,禽也,而执之,何咎乎?然将不可以不选,而任不可以不专也。五与二应,二「坎」主,而互三四为震,「震」,长子也,三四则「弟子」矣。「丈人吉无咎」,可不「长子帅师」乎?若又委之于弟子,则未有不舆尸者,故虽贞亦凶也。

象曰:「长子帅师」,以中行也。「弟子舆尸」,使不当也。

二之可以帅师,固互「震」而为长子矣。然不徒以其为「震」也。二本坎主,而得乎刚中行险之道者也。帅师而中行,使之当矣。非「中行」而使之当乎?不当乎?「舆尸」之凶,岂弟子任其过哉?

上六,大君有命,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。之。蒙。师而居上,有「大君」之象焉。上则师终也。「坤」为柄,为文,为布,为均,顺极而为「艮」,笃实辉光,非大君有论功行赏之命乎?又「坤」有国象,而「坎」有家象,卦备井田之意,爻当封建之时,非「开国承家」乎?然而蒙也,蒙昧君心者,要功滥赏,必自小人之再三渎也,坎险为之也。「勿用」者,渎则不告之义也,「艮」止为之也。非「贞吉无咎」之丈人,不得有「开国承家」之君命。

象曰:「大君有命」,以正功也。「小人勿用」,必乱邦也。「师」所以靖乱也。「师」之终,功固不可以不正,而不可又为乱之始也。故大君之命,爰正师功,而正功之际,岂无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小人?功虽可录,罪亦可诛,倘姑恤而用之,未有不为乱阶者。「开国承家」,夫何异于藉寇兵而赍盗粮,必乱邦也。䷇比坤下坎上

「比」,吉。原筮,元永贞,无咎。不宁方来,后夫凶。

「师」而继之以「比」,何也?「比」为「师」之综卦也。所谓反易之卦二十八,此又其一也。「师」以服天下,而天下比之也。卦象水不离乎地,犹四海不违一人。而又卦体一阳得位,五阴相从,皆「比」也。「比」安得不吉乎?然「师」之后而天下「比」,服天下者,以力乎?以德乎?不可不自审也。「坎」为加忧,有「原筮」之象焉。阳刚中正,有「元永贞」之德焉,夫何咎哉?虽水有不宁之象,而地有「方来」之义,即上以一阴独外于五,是「后夫」也。大顺之世,岂无顽民?比则吉,不比则凶,凶岂在「元永贞」者哉?彖曰:「比」,吉也。「比」,辅也,下顺从也。

「原筮,元永贞,无咎」,以刚中也。「不宁方来」,上下应也。「后夫凶」,其道穷也。

原本白文:彖曰:下比吉也。朱注:「此三字疑衍文,故从来皆衍而不读。」愚谓止当衍「也」字,不当衍「比吉」字。盖「比」字正是卦名,「吉」字是彖辞耳。下文「比,辅也,下顺从也」,是所以释卦名,而以明「比则吉」之意也。不然,彖传无遗漏彖辞「吉」字之理,而且于下文「原筮」云云,俱不融贯。再四思维,似应更定。若谓卦名「比」,而彖即系之以「吉」者,「比」之为义,兼臣民而言之也。以上卦论,四为柔正之近臣,五得其辅也。以下卦论,阴有从阳之大义,「坤」顺在下也,「比」之所以「吉」也。而况九五有刚中之德,当「比」无惭;二体有感应之情,来「比」自众,虽有后夫,何致于凶?乃上阴自外王化而取困穷,凶之道也。不「比」则「凶」,益以见「比」则「吉」也。象曰:地上有水,「比」,先王以建万国,亲诸侯。

水者,地之用也。地者,水之归也。故水附于也,而地统乎水,可下而亦可上,相资而不相间。以一人而抚天下,以天下而奉一人,理不殊也。兹「坤」下,地也;「坎」上,「水」也。其地上有水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相资无间之为比也。先王观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天下何为而比我?我必有以比天下。天下比我以万国,我比天下以诸侯。建国亲侯,其究也,遏恶扬善,顺天休命。初六,有孚,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终来有他吉。之屯,以六居初,是其咎也。然「坤」阴柔顺而无应,真诚无妄,非有孚耶?有孚而比之,「原筮者无咎」,「比之」者何咎乎?又之屯而备四德,变「坤」为「震」,「震」仰盂,有「缶」象焉。上坎为水,水盈科,有「盈缶」之象焉。非「有孚盈缶」耶?虽曰「勿用有攸往」,又曰「利建侯」,是「终来有他吉」,岂特「无咎」而已哉!

象曰:比之初六,「有他吉」也。当建国亲侯之世,比九五者皆六也,独初六之屯而「利建侯」,故初虽六,惟有孚而无他心,于理自有他吉也,有其德而遭逢时会者也。

六二:比之自内,贞吉。之「坎」,

二与五正应也。之坎而「有孚,维心亨」,非「比之自内」乎?以柔正应刚正,而又行「有尚」,不贞吉乎?

象曰:「比之自内」,不自失也。

比不可以不正,不正而比,失不在人而在己。盖道义自之道义,名节自之名节,我不自失,谁使之失?自内者,不负所学,以不负吾君,断不为身外所动而易其心,不自失也,贞何如之,安得不吉?

六三,比之匪人,之蹇

蹇,利西南,不利东北。而三乃「坤」以为「艮」,则东北矣。而况不中不正,所比者虽非尽是,后夫抑知谁为大人?皆匪人也,而何益于比乎?不言凶、咎、悔、吝者,圣人深鄙之也。象曰:「比之匪人」,不亦伤乎!

「匪人」群「比」,固可鄙也,尤可悯也。盖比之者,其必以为无伤也。试思乘、承、应与皆「匪人」,匪人知有利而不知有义,未有不相伤者,凶、咎、悔、吝,何待言哉?三胡不惕然自反也?

六四,外比之,贞吉。之「萃」。

四虽与初应,而初非正应之「萃」,「坎」水而塞其下流,岂内比于初乎?不内比初,而刚正之五可比也,非外比之乎?柔正而比刚正,以「原筮」假庙之诚,为「方来」「利见」之义,既贞矣,宁不吉乎?

象曰:「外比」于贤,以从上也。

四不内比初,而外比五,非于五之刚正而贤耶?又不特于其贤也。初,下也;五,上也。君臣之义,不可废也,以从上也。

九五,显比,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之「坤」

五,卦主也。阳刚中正而之「坤」,四德惟其至顺,万物共此无私,非「显比」乎?「显比」之象云何?「坤」六断而中通,网开一面者似之,有「三驱」之象焉。「坎」在前而变「坤」,漏网而去者似之,有「失禽」之象焉。水自流而地自若,去而不追者似之,有「邑人不诫」之象焉。亦「后夫丧朋」之义也。王者之世,得失勿恤;王者之民,从违不知。显比如此其吉也,故亦如两彖之辞也。

象曰:「显比」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顺,「失前禽」也。「邑人不诫」,上使中也。五「显比」而得两彖之吉者,以其位也,以其德也。位九五而有既正且中之德也,然何以「失前禽」也?之「坤」则顺也,顺未有取逆者也,舍逆取顺,故「失前禽」。然失禽而王者不诫,可也。邑人何以不诫?顺也者中也。民心罔中,惟尔之中。上下而顺,民顺而中,是上使之中也。

上六:比之无首,凶。之观,

有孚颙若,而曰「比之无首,凶」,何也?众阴群比,而上独观望不来也,是后夫也,亦「盥而不荐」之义也。以不宁之时,而鬼神其道,匪人之尤也,安得不凶?

象曰:「比之无首」,无所终也。

朱注详矣。但「无首」则无终,要知大有分别,是周公言其象,孔子言其理也。盖「首」者,生人之始也,即人生之终也。无君之人,无始矣,岂有终哉!附余。

「乾」、坤之后,有屯蒙、需、讼、师、比者,三男代父母用事,固也。然「震」、艮各一用,而「坎」独六用,何也?天地间水为最多,其险阻犹利欲焉。治之而争夺息,教之而伦理明,凡食色货利一安于命,则性正而践形矣。䷈小畜乾下巽上

「小畜」。亨。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。

「比」而继之以「小畜」,何也?「小」,阴也;「畜」,止也。群阴比阳以来,必有得位之阴,因而畜阳矣。而况三男俱已用事,正当长女出而用事乎?然长女用事,何以不先与「坤」毋遇,而与「乾」父遇也?「乾」生三男,「震」自用而属之「坤」。「坤」生三女,「巽」不自用而属之「乾」。属之「乾」,「巽」当用事,「乾」父不为「巽」女率乎兹。「巽」上乾下,一阴得位,而上下五阳不能相通,是阳为阴所畜也。然阴虽畜阳,阳盛于阴,「乾」健「巽」顺,二五刚中,不犹有可亨之道乎?且于卦象观之,阳为阴所畜,阳气不舒,则蒸而为云。以一阴畜五阳,有「密云」之象焉。阴阳和则雨,阴阳不和则不雨。风行天上,云虽密,安得成雨?有「密云不雨」之象焉。云聚于「乾」而射于「巽」,阴德已就,阳功未致,「密云不雨」者,有「自我西郊」之象焉。阳之所以犹可亨也。朱注谓文王演易于羑里,正「小畜」之时也。则此彖为文王自谓也,学者不可不知。附余。

凡雨,阳倡则成,阴倡则不成。今云过西则雨,云过东则不雨,是其验也。谚曰:「云往东,括塲风。」方知俗语乃是至理。

彖曰:小畜,柔得位而上下应之,曰「小畜」。健而巽,刚中而志行,乃亨。

「密云不雨」,尚往也;「自我西郊」,施未行也。

卦名「小畜」,其义何也?以卦体言之也。柔得位者多矣,得位而上下不应,阴且小,安能畜阳之大?乃六四,「巽」主也,上二阳为其体,初与四为正应,下三阳连类而为其用,非上下应之乎?此所以为「小畜」也。然何以「亨」也?内外有健巽之德,二五得中行之体,亨之道也。而不特此也,即其象而论之,知我往之可尚,乘彼施之未行,故「小畜」而即系之以「亨」也。

象曰:风行天上,「小畜」,君子以懿文德。

「懿」,说文:「专久而美也。」风行于天之下与地之上,皆不足以畜物;惟行于天上,则刚猛之气,物不可当,万物皆为所畜矣。兹「巽」上,风也;「乾」下,天也。其「风行天上」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阳倡于阴之为「小畜」也。君子观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风在上而文生焉,吾自美吾文;天虽下而德隆焉,吾自美吾德。「懿文德」,其究也,作乐崇德,荐上帝以配祖考。

初九:复自道,何其咎,吉。之「巽」。

此即文王之事也。羑里之囚,西郊几不可复矣,然彼畜而我巽,疑乎其非道而可咎也。「密云不雨,利往利见」,畜之未极,「巽」以行权,其「复」也,「自道」也,有何可得而咎也?两彖虽无「吉」辞,不妨直以「吉」加之。

象曰:「复自道」,其义吉也。

两彖无吉辞,而直以「吉」加之,何也?圣人处常以经,处变以权。权者,反经合道,义之与比者也。既自道矣,揆之于义,岂必显有占辞之吉,而后吉之耶?「利往利见」,其义吉也,亦「不可为典要」之一端。

九二:牵复,吉。之「家人」,

此即文王之同患难者也,如范蠡之于勾践也。利女贞。去国君臣,无异在家夫妇,复则牵连而复吉,不牵连而吉乎?

象曰:「牵复」在中,亦不自失也。初之复,刚而正也,故虽与「小畜」之四应,而不自失。二之「牵复」,则不在正而在中也,中以为正,亦不自失也,所以「吉」也。

九三,舆说辐,夫妻反目之「中孚」。

此即殷之三仁也。「辐」,轮柱也。老子三十辐为一毂。「说辐」则轮破毂裂,而不可行矣。「坤」为大舆,「巽」本自「坤」来,非舆乎?三近四而为所畜,将以为舆之可载而行也。乃一阴下折,孰知其为说辐之舆哉?三刚正而四柔正,有「夫妻」之象焉。刚柔虽正,而皆不中,不「夫妻反目」乎?「反目」者,何象也?互离为目之「中孚」象,「离」则亦象目,「豚鱼吉」而「涉大川」。「舆说辐」,则与「中孚」反矣,非「反目」乎?然说辐反目,而何以不系凶咎悔吝之辞也?亦不以成败论英雄之意也。

象曰:「夫妻反目」,不能正室也。

三刚正,岂不欲正己以正人哉!我生不辰,遭家不造,「刑于寡妻」,有能有不能焉。至于「反目」,能正其身,而不能正其室也。观过,斯知仁矣。

六四,有孚,血去惕出,无咎。之「乾」,

此二老避纣西岐之事也。「血」者,「巽」阴之象也。「惕」者,「乾乾」之象也。「去」者,风散而为天也。「出」者,「乾」互而为「兑」也。以「巽」顺之一阴,不足以当「乾」刚之三阳,伤害至而忧惧来,几不免矣。然柔正而备「乾」德,不「有孚」乎?「有孚」矣,不「血去」而远害,「惕出」而无忧乎?何咎之有?亦「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」之义也。甚矣,备德而仅无咎,「小畜」之时之难也。附余。

自乾体而言,则六四一爻为阴柔小人;自巽体而言,则下三阳又皆为强暴小人。「易不可为典要」如此。

象曰:「有孚惕出」,上合志也。

四,柔正而有孚;五刚中而有孚。柔正而为刚中之辅,刚中而为柔正之助,故不但「血去」,而且「惕出」者,上合志也。九五,有孚挛如,富以其邻之大畜。

五,阳刚中正,合「巽」体而同心同力以畜强暴者也。刚中不有孚乎?中而正,不亦富乎?有孚何如?以风而为山,风行而山止,风散而山固,非「有孚挛如」乎?亦「密云不雨」之义也,是「巽」体同心也。富何所以得位而居尊?四为「巽」之主,上乃畜之极,非富以其邻乎?亦「不家食」之义也,是「巽」体同力也。「小畜」而之「大畜」,自西郊而涉大川,此文王三分有二之时也。象曰:「有孚挛如」,不独富也,

诚自足以感人,而同心同力矣。以邻者,岂徒材位之富也?用屈群力哉!

上九,既雨既处,尚德载,妇贞厉,月几望,君子征凶。之需。「处」,止也。「载」,满也。诗大雅:「厥声载路。」「密云」而需之不雨者,以风为水,既雨矣,雨而犹风也;既处矣,畜极而阳与阴和尚其德,而至于载也。然小人亦甚危矣,君子可不慎哉!「巽」长女而居上,有「妇」象焉。阴无常盛之理,虽「有孚」而贞也,不亦「厉」乎?变而为「坎」,「坎」为月,月上于天之上,有几望之象焉。阴当极盛之时,阳有受抗之势,虽「光亨」,而亨不在我也。君子往焉,岂不凶哉?不能绝之于始,自当防之于终,「利涉大川」无与焉,此文王以服事殷之至德也,不失其为「小畜」而「需」也。

象曰:「既雨既处」,德积载也。「君子征凶」,有所疑也。

阴阳和而雨且处,德固载矣,岂一朝一夕之故哉?德不积,何以载?德积载也。小人之势,已成于君子之优容,而君子复有所往,小人安得不疑?疑之未有不害之者,凶乎?不凶乎?征凶之戒,正恐小人之有所疑也。䷉履兑下乾上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。

小畜而继之以履,何也?履为小畜之综卦也。所谓反易之卦二十八,此又其一也。履者,礼也,物畜而后有礼也。尊乎其乾天之高,说之以兑泽之卑,文发于情,情本于性,虽有凶人,不生杀机,其惟礼乎!故合象而观之,乾刚在前,猛在首也;兑柔在后,泽在尾也。有履虎尾之象焉,危矣哉!不说则咥也,虎尾其可履乎?天下刚不足以制刚,而柔足以制刚;暴不可以驯暴,而礼可以驯暴。「履虎尾,不咥人亨」,而况不为虎尾者乎?未有不亨者矣。盖兑为口,有咥象,又为说,则不咥也。圣人礼法之教,所以为治世之大经。附余

长女用事以后。何以不次中女而次少女?重柔德也。巽风入而躁,离火丽而烈,不若兑泽之说而下柔之至也。彖曰:「履」,柔履刚也。

说而应乎乾,是以「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」。

刚中正,履帝位而不疚,光明也。

卦名「履」,其义何也?至刚莫如乾,至柔莫如兑。以刚履刚者暴,以柔履柔者媚。暴则悖情,媚则蔑理,皆非履之所以为礼也。卦体以兑之至柔,而履乎乾之至刚,岂复有悖情蔑理之失乎?然所为「履虎尾不咥人亨」者,又不独以其柔之至,而以其德之说也。「乾」虽刚,天下无拳打笑面之情理,应之不伪,相与忘机,安得不亨?何况「乾」体九五,既中且正。内中正者,外光明,履帝位而不疚者也。是柔以说,故不致咥;刚以中正,亦必不咥,此又「兑」之所以「亨」也,孔子之易也。

象曰:上天下泽,「履」,君子以辨上下,定民志。

治天下者,其惟礼乎?礼之有尊卑贵贱,数度隆杀,所以明上下之义也。上莫上于天,下莫下于泽。然而下济光明,天有时而为泽;上千名分,泽不可以为天。兹「乾」上天也,「兑」下「泽」也,其上天下泽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礼之一定而不可乱之为「履」也。君子观象,而知所以法之矣。上以统下,必正所以为上;下以奉上,必安所以为下。上下既辨,民志自定。其究也,裒多益寡,称物平施。

初九,素履,往无咎。之「讼」,「有孚」而「惕」中,以礼自处者也。初,「兑」体,「泽」也,变而为「坎」,水也。变其用,不变其体,非「素履」耶?泽水而决其下,塞则流矣,非往耶?「利见大人」之义也。不咥人则终凶,无与焉,何咎之有?刚正居初,未为物迁者也。

象曰:「素履」之「往」,独行愿也。

上天下泽,是泽欲其下也。初之讼,有「不利涉大川」者在焉,我不涉而川亦不行,岂其所愿乎?决而为坎,则行矣。惟初九独得之,故系之以「素履往」也。九二,履道坦坦,幽人贞吉。之无妄。

无妄者,无所为于前,无所冀于后也。二虽刚中而无应,备四德以为履,得乎履道者矣。得履道而无妄,不坦坦乎?不利有攸往。变震而处于苍筤萑苇之间,非幽人乎?匪正有眚,无与焉,不贞吉乎?

象曰:「幽人贞吉」,中不自乱也。

幽人不贞者多矣,不吉者亦多矣,不中则然也。之无妄而若不中,则匪正者乱之矣。为匪正乱,谁乱之乎?自乱也,非所论于履二也,诚幽人之贞吉者也。

六三,眇能视,跛能履。履虎尾,咥人凶。武人为于大君之乾。三,「兑」主也。以柔居刚,不中不正,变而为乾,四德无与,自以为能者也。能视乎?能履乎?以兑互离,离为目,水克火,火克金,则眇矣。以兑互巽,巽为股,金又克木,则跛矣。眇而以为能视,跛而以为能履,以此处危,正当兑口,虎咥之凶,不亦宜乎?即之乾有大君之象焉,天德不可以为首,宁可以为视为履耶?刚猛是务,武人而已。本义谓秦政、项籍,诚然也。

象曰:「眇能视」,不足以有明也。跛能履,不足以与行也。咥人之凶,位不当也。「武人为于大君」,志刚也。

视期明,履期行,人情也,而况恃能者。然既眇矣,岂有明乎?既跛矣,谁与行乎?以此为视为履,而又以三近四,四正「虎尾」,三为咥口,当乎?不当乎?位既不当,安得不凶?则之「乾」虽为大君,而谓之「武人」者,盖不知群龙无首之用,而徒恃其刚暴自守之志者也。以之为君且不可,可见志刚者,一无可为也。

九四,履虎尾,诉诉终吉。之「中孚」,

四之位,正「乾」之所谓「虎尾」也,非履虎尾乎?以刚居柔,而之「中孚」,豚鱼吉,信及无知之物矣,而况虎乎?故能以「涉川」之心而「诉诉」焉。不咥人,亨。始而「诉诉」者,未有终而不吉者也。

象曰:「诉诉终吉」,志行也。

志刚者不足与行,可以知「诉诉终吉」者矣。四虽亦不中不正也,刚而能柔,尽其「中孚」之诚,「利涉大川」矣。夫何虎尾之不可履,而志不得行乎?是以「诉诉终吉」也。

九五,夬履,贞厉。之睽

五,彖传所谓「刚中正」者也。彼曰「履帝位而不疚」,此曰「夬履贞厉」,何也?孔子为兑柔幸也,周公为乾刚戒也,以其之暌也。「暌」,乖异也。材位可为,而有乖异之象,是独断独行,而决烈其履者也,非夬履乎?以为君道之当然耶?虽贞亦厉。虎咥人,人将杀虎矣。象曰:「夬履贞厉」,位正当也。

甚矣!人之不可有所恃也。不惟才不可恃,德亦不可恃,而况位乎?「夬履贞厉」,恃才乎?恃德乎?恃位也。恃位则亦何所不恃哉?所谓予无乐乎为君,惟其言而莫予违也。厉乎?不厉乎?位正当也。乾刚独任,兑柔说应,自然非君道所宜。

上九:视履考祥,其旋元吉。之兑。

祥者,善恶祸福之兆也。履之终而之兑,「兑利贞」,戒辞也,不当视其所履,而自考其祥乎?然而履也者,泽履天也。兹以天又为泽,是履之有始而有终者也,非旋乎?虎不咥人,亨,而兑又亨,不大善而吉乎?君子所以自辨定以来,终其身于礼而已矣。

象曰:「元吉」在上,大有庆也。

卦之在上者,多不得吉,况元吉乎?吉则有庆矣,元吉不大有庆乎?非履之之兑不能也。泽及万物,媚兹一人者也。易原就正卷二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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