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钦定四库全书

周易本义通释卷四

元胡炳文撰。

象下传

山上有泽,咸。君子以虚受人。

山上有泽,以虚而通也。通曰:咸取无心之义,以虚受人,无心之感也。上经首乾、坤,自强反诸己,厚德施于人。下经首咸,恒虚以施于人,立则反诸己。咸其拇,志在外也。虽凶居吉,顺不害也。

「咸其股」,亦不处也。志在随人,所执下也。

言「亦」者,因前二爻皆欲动而云也。二爻阴躁,其动也宜。九三阳刚,居止之极,宜静而动,可吝之甚也。通曰:彼不处而我亦不处,不能自立,而日就乎污下者。

「贞吉悔亡」,未感害也。「憧憧往来」,未光大也。

感害,言不正而感则有害也。通曰:二与四皆有吉,四正而感,则亦免于害。咸其脢,志末也。

志末,谓不能感物。通曰:初曰志在外,三曰志在随人,五虽无私系,不能感物,其志如此,亦末矣。

感其辅颊舌,滕口说也。滕、腾通用。

雷风,恒;君子以立不易方。

通曰:雷风虽变,而有不变者存。体雷风之变者,为我之不变者,善体雷风者也。浚恒之凶,始求深也。

九二悔亡,能久中也。

通曰:九二提出「能久中」三字,诸爻不中,故不久,皆可见也。

不恒其德,无所容也;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?妇人贞吉,从一而终也。夫子制义,从妇凶也。振恒在上,大无功也。天下有山,「遁」;君子以远小人,不恶而严。

天体无穷,山高有限,遁之象也。严者,君子自守之常,而小人自不能近。通曰:天之高也,非以远山,山自绝于天;君子之严也,非以绝小人,小人自绝于君子。

遁尾之厉,不往何灾也!执用黄牛,固志也。「系遁」之厉,有疾惫也。畜臣妾吉,不可大事也。君子「好遁」,小人否也。嘉遁,贞吉,以正志也。

通曰:二以阴应阳,其志当坚;五以阳从阴,其志当正。

肥遁无不利,无所疑也。

通曰:三有所系则疾,上无所疑故肥。雷在天上,「大壮」;君子以非礼弗履,

自胜者强。通曰:胜人者,血气之强;自胜者,义理之强也。壮于趾,其孚穷也。言必穷困。九二贞吉,以中也。

小人用壮,君子罔也。

小人以壮败,君子以罔困。通曰:恒九二惟「悔亡」二字,而象曰「能久中」;大壮九二惟「贞吉」二字,而象曰「以中」,意正相似。当刚壮之时,以刚居柔则为中。初九以刚居刚,非中也,故可必其穷困。九三以刚居刚,非中也,故小人以此败,君子以此困。

「藩决不羸」,尚往也。「丧羊于易」,位不当也。

「不能退,不能遂」,不详也。「艰则吉」,咎不长也。

通曰:临六三、壮上六,皆「无攸利」,皆曰「咎不长」。盖六三之忧,上六之艰,不贵无过,而贵改过也。明出地上,「晋」;君子以自昭明德。

昭,明之也。通曰:至健莫如天,君子以之自强;至明莫如日,君子以之自昭。

「晋如摧如」,独行正也。「裕无咎」,未受命也。

初居下位,未有官守之命。通曰:孟子曰:「我无官守,我无言责,则吾进退,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?」即此意也。

「受兹介福」,以中正也。众允之志,上行也。「鼫鼠贞厉」,位不当也。「失得勿恤」,往有庆也。「维用伐邑」,道未光也。

明入地中,「明夷」。君子以莅众,用晦而明。

「君子于行」,义不食也。

惟义所在,不食可也。通曰:君子去就之义,皆于其初占之。贲之初,不可乘而不乘,义也;明夷之初,不当食而不食,亦义也。卦皆下离,决去就之义于蚤者,非明不能也。

六二之吉,顺以则也。「南狩」之志,乃大得也。「入于左腹」,获心意也。箕子之贞,明不可息也。

「初登于天」,照四国也;「后入于地」,失则也。

照四国,以位言。通曰:离之照四国,以德言;此之照四国,以位言尔。则者,不可逾之理,失则所以为纣,顺则所以为文王。

风自火出,「家人」;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,

身修则家治矣。通曰:风自火出,一家之化,自吾言行出,皆由内及外,自然薰蒸而成者也。「闲有家」,志未变也。

志未变而豫防之。通曰:家人志已变而防之者难,未变而防之者易。

六二之吉,顺以巽也。「家人嗃嗃」,未失也。「妇子嘻嘻」,失家节也。「富家大吉」,顺在位也。

「王假有家」,交相爱也。

程子曰:夫爱其内助,妇爱其刑家。通曰:二五皆中正,其爱也,非情欲之爱。五爱二之柔顺中正,足以助乎五;二爱五之刚健中正,足以刑于二也。

威如之吉,反身之谓也。

谓非作威也,反身自治,则人畏服之矣。通曰:未有不严于身而能严于家者。九三,嗃嗃之严,有悔而吉。上九,反身之严,终吉,无悔。

上火下泽,「睽」;君子以同而异。

二卦合体而性不同。通曰:当同于理而不同,乱常拂理以为异也;当异于俗而不异,随俗习非以为同也。同人类族辨物,审异以致同,此则于同而审异。或曰同象兑泽之说,异象离火之明。见恶人以避咎也。

通曰:爻曰无咎,象曰避咎,睽之时不得不避也。

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

本其正应,非有邪也。通曰:不期而会曰遇,遇本非正也。二与五本正应,而亦曰遇者,非有邪也。睽之时,不得不如此也。上曰「遇雨」,三曰「遇刚」,三与上本正应,睽而未遇,彼此不无不见之疑。疑之既亡,彼此又若一旦之遇。

「见舆曳」,位不当也。「无初有终」,遇刚也。「交孚无咎」,志行也。「厥宗噬肤」,往有庆也。「遇雨」之吉,群疑亡也。

山上有水,蹇;君子以反身修德。

通曰:水之蹇也,止而不流;君子之蹇也,反而自修。「往蹇来誉」,宜待也。

「王臣蹇蹇」,终无尤也。事虽不济,亦无可尤。通曰:本义于爻引孔明之言,此复本程传。意曰:

事虽不济,亦无可尤。盖孔明虽志决身歼,然天下后世谁得而尤孔明者?斯言真足以劝忠荩矣。

「往蹇来反」,内喜之也。

「往蹇来连」,当位实也。

通曰:六四阴也,而曰「当位实」者,四来连三,以三之阳当位实,四阴虚,以连三之阳实,合力以济。「大蹇朋来」,以中节也。「往蹇来硕」,志在内也。「利见大人」,以从贵也。

雷雨作,解;君子以赦过宥罪。

通曰:程传云:过失则赦之可也,罪恶而赦之,非义也,宽之而已。盖雷雨者,造化与物更新之仁也。赦过宥罪,君子与民更新之仁也,而有义存焉。

刚柔之际,义无咎也。

通曰:初六无咎,有占无象。刚柔之际,举初与四之象以明占也。

九二贞吉,得中道也。负且乘,亦可丑也。自我致戎,又谁咎也?解而梅,未当位也。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

「公用射隼」,以解悖也。

通曰:诸六惟六三为小人之尤,亦可丑也,犹未见其为恶以解悖也。「悖」之一字,其恶著矣。

山下有泽,损,君子以惩忿窒欲。

君子修身所当损者,莫切于此。已事遄往,尚合志也。尚、上通。

九二利贞,中以为志也。一人行,三则疑也。

通曰:损因三而成,故必损六三,然后阴阳各以两而相资。六三损,则三于上为得友,上于三为得臣。三与上为两。九二利贞,六五元吉,二与五为两。初尚合志,四亦可喜。初与四为两。天地男女之义,不过乎两,故曰「三则疑也」。

「损其疾」,亦可喜也。六五元吉,自上祐也。「弗损益之」,大得志也。

风雷,益;君子以见善则迁,有过则改。

风雷之势,交相助益,迁善改过,益之大者,而其相益亦犹是也。通曰:雷与风自有相益之势,速于迁善,则过当益寡;决于改过,则善当益纯。是迁善改过,又自有相益之功也。元吉无咎,下不厚事也。

下本不当任厚事,故不如是不足以塞咎也。通曰:凡在下者,以分言之,本不当为重大之事,岂能旡咎?故必大善而吉,庶可塞咎云耳。或益之,自外来也。

或者,众无定主之辞。通曰:乾言「或跃」,坤言「或从」,「或」,在我者未定也。恒或承之,损、益「或益之」,「或」,在人者未定也。益用凶事,固有之也。

「益用凶事」,欲其困心衡虑而固有之也。通曰:爻惟三上言「凶」,上之凶,自取之也;三之凶,人益之也。欲其困心衡虑而固守之,乃益之大者。

告公从以益志也。有孚惠心,勿问之矣;「惠我德」,大得志也。

「莫益之」,偏辞也。「或击之」,自外来也。

「莫益之」者,犹从其求益之偏辞而言也。若究而言之,则又有「击之」者矣。通曰:「莫益之」者,以上九求益,姑从其求益之偏辞而言也。究其极,则非特「莫益之」,且有「击之」者矣。二不求益而「或益之」,「自外来也」;上求益而「或击之」,亦「自外来也」。呜呼!是孰有以来之哉?

泽上于天,夬;君子以施禄及下,居德则忌。

「泽上于天」,溃决之势也。「施禄及下」,溃决之意也。「居德则忌」,未详。通曰:「居德则忌」,程传「则」,约也;忌,防也。以为约立防禁,则与溃决之意相妨。王弼作「明忌」,非也。诸家以为居德而不决则忌,则大象例无反辞。本义阙之为是。

不胜而「往」,咎也。「有戎勿恤」,得中道也。「君子夬夬」,终无咎也。「其行次且」,位不当也。「闻言不信」,聪不明也。

「中行无咎」,中未光也。

程传备矣。通曰:三与上应,三,健体也。健于决之,终可「无咎」。五与上比,皆说体也。程传曰:人有所欲,则离道矣。事虽正而意有所系,故于中道未得为光大也。本义于履大象及此,独曰:程传备矣。盖其于履也,痛后世风俗之弊甚切;于夬也,诛后世君心之非甚严。

「无号」之「凶」,终不可长也。

天下有风,「姤」。后以施命告四方。

「系于金柅」,柔道牵也。

「牵」,进也。以其进,故止之。通曰:初曰「柔道牵」,三曰「行未牵」,初柔有必进之势,而三之刚,其行反不能进也。

「包有鱼」,义不及宾也;「其行次且」,行未牵也。「无鱼」之「凶」,远民也。

民之去己,犹己远之。通曰:易象或以阴为小人,或以为民。以为小人,远之可也;以为民,民不可远也。小象是别取一义。

九五「含章」,中正也。「有陨自天」,志不舍命也。「姤其角」,上穷吝也。

泽上于地,「萃」;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
除者,修而聚之之谓。通曰:除戎器,修兵器而聚之。「戒不虞」者,防民之聚者有时而散也。

「乃乱乃萃」,其志乱也。「引吉,旡咎」,中未变也。「往无咎」,上巽也。「大吉无咎」,位不当也。「萃有位」,志未光也。

未光,谓「匪孚」。通曰:四必「大吉」,然后「无咎」,位不当也。五有位矣,而「匪孚」,志犹未光也。然则欲当天下之萃者,不可无其位;有其位者,又不可无其德。

「赍咨涕」,洟未安上也。地中生木,升;君子以顺德,积小以高大。

王肃本「顺」作「慎」。今案:他书引此亦多作「慎」,意尤明白,盖古字通用也。说见上篇蒙卦。通曰:木之生也,一日不长则枯;德之进也,一息不慎则退。必念念谨审,事事谨审,其德积小高大,当如木之升矣。

「允升,大吉」,上合志也。九二之孚,有喜也。「升虚邑」,无所疑也。

「王用亨于岐山」,顺事也。以顺而升,登祭于山之象。通曰:象自初爻至五,皆赞升之易。顺而升,亦言其升之易也。

「贞吉升阶」,大得志也。冥升在上,消不富也。

泽无水,困;君子以致命遂志。

水下漏则泽上枯,故曰「泽无水」。致命,犹言授命,言持以与人而不之有也。能如是,则虽困而亨矣。通曰:命在天,志在我,困则委其命于天,困而亨则遂其志于我。「入于幽谷」,幽不明也。「困于酒食」,中有庆也。「据于蒺藜」,乘刚也。「入于其宫,不见其妻」,不祥也。「来徐徐」,志在下也。「虽不当位」,有与也。「劓刖」,志未得也。「乃徐有说」,以中直也。「利用祭祀」,受福也。「困于葛藟」,未当也;「动悔有悔」,吉行也。木上有水,井;君子以劳民劝相。

木上有水,津润上行,井之象也。「劳民」者,以君养民;「劝相」者,使民相养。皆取井养之义。通曰:井以喻性,然则劳民劝相,所以养人之性也。而以君养民,使民自养,又有井田之义焉。

「井泥不食」,下也;「旧井无禽」,时舍也。言为时所弃。「井谷射鲋」,无与也;

「井渫不食」,行恻也;「求王明」,受福也。

行恻者,行道之人皆以为恻也。

「井甃无咎」,修井也。「寒泉之食」,中正也;「元吉在上」,大成也。通曰:象始末揭「下上」二字,见井之用在上而不在下。初「井泥」为时所弃,下也。故在上则由修而中正,由中正而大成,愈上则井之功愈大。

泽中有火,革;君子以治历明时。

四时之变,革之大者。通曰:四时以相生为革,离、兑之交以相克为革。不相克,何以相生?善治历者,当能明之。

「巩用黄牛」,不可以有为也。「巳日革之」,行有嘉也。革言三就,又何之矣。言己审

改命之吉,信志也。「大人虎变」,其文炳也。「君子豹变」,其文蔚也。「小人革面」,顺以从君也。

木上有火,鼎;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
鼎,重器也,故有正位凝命之意。凝,犹「至道不凝」之「凝」,傅所谓「恊于上下,以承天休」者也。通曰:释者皆以「命」为命令,本义独以为天命。鼎之器正,然后可凝其所受之实;君之位正,然后可凝其所受之命。正者,端庄安重之谓也。

「鼎颠趾」,未悖也;「利出否」,以从贵也。

鼎而颠趾,悖道也。而因可「出否」以从贵,则未为悖也。从贵,谓应四,亦为取新之意。

「鼎有实」,慎所之也。「我仇有疾」,终无尤也。

有实而不慎所往,则为仇所即而陷于恶矣。「鼎耳革」,失其义也。「覆公𫗧」,信如何也。言失信也。

「鼎黄耳」,中以为实也。

玉铉在上,刚柔节也。

通曰:鼎与井,皆以上出为功,初之「颠趾」,悖道也,而可出否以从贵未悖,幸之之辞也。二有实而不慎所之,则为仇所即而陷于恶,戒之之辞也。三不知有六五之君,则为失义;四下应初六之小人,则为失信,皆责之之辞。惟五之中以为实,与上之刚柔节,与之之辞也。

瀳雷,「震」;君子以恐惧修省。

「震来虩虩」,恐致福也;「笑言哑哑」,后有则也。「震来厉」,乘刚也。

通曰:屯六二、豫六五、噬嗑六二、困六三、震六二,皆言乘刚也。惟困六三乘坎之中爻,其余皆乘震之初爻,皆不以吉称。「震苏苏」,位不当也。「震遂泥」,未光也。「震往来厉」,危行也。其事在中,大无丧也。

「震索索」,中未得也;虽凶无咎,畏邻戒也。

中谓中心。通曰:程传曰「中道」,本义谓「中心」,盖上六阴柔处震惧之极,中心有所未安,故见于外者如此。

兼山,「艮」;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
通曰:不出位,身止也;思不出位,心止也。亦兼山之象。「艮其趾」,未失正也;「不拯其随」,未退听也。

三止乎上,亦不肯退而听乎二也。通曰:二与三占皆在象中,皆有一心字。二不能拯乎三,故「心不快」;三不肯下听乎二,故「厉薰心」。「艮其限」,危薰心也。

通曰:「震」上六,中未得,动之极而心未安;「艮」九三,危薰心,止之极而心亦未安。「艮其身」,止诸躬也;「艮其辅」,以中正也。

正字羡文,叶韵可见。

「敦艮」之吉,以厚终也。

通曰:震以下一爻为主,故九四在上卦之下而未光,不如在下卦之下者之致福。艮以上一爻为主,九三在下卦之上而薰心,不如在上卦之上者之厚终也。非特艮上九为然,贲上九上「得志」,大畜上九「道大行」,蛊上九「志可则」;颐上九「大有庆」,损上九「大得志」;蒙上九上下顺,皆艮之以厚终者也。

山上有木,渐;君子以居贤德善俗。

二者皆当以渐而进,疑「贤」字衍,或「善」下有脱字。通曰:居德象艮之止,不渐岂能遽上?「善俗」,象巽之入,不渐岂能遽入?

「小子」之厉,义无咎也。

「饮食衎衎」,不素饱也。

「素饱」,如诗言「素飧」。得之以道,则不为徒饱,而处之安矣。

「夫征不复」,离群丑也。「妇孕不育」,失其道也。「利用御寇」,顺相保也。「或得其桷」,顺以巽也。「终莫之胜,吉」,得所愿也。「其羽可用为仪,吉」,不可乱也。

渐进愈高而不为无用,其志卓然,岂可得而乱哉?通曰:本义独释二与上两爻。象传盖以二居有用之位,有益于人之国家,而非素饱者;上在无位之地,亦足为人之仪表,而非无用者。二志不在温饱,上志卓然不可乱。士大夫之出处,于此当有取焉。

泽上有雷,归妹;君子以永终知敝。

雷动泽随,归妹之象。君子观其合之不正,知其终之有敝也。推之事物,莫不皆然。通曰:泽中有雷,雷随泽止,君子向晦宴息,取其止也。泽上有雷,泽随雷动,君子永终知敝,戒其动也。

归妹以娣,以恒也;「跛能履,吉」,相承也。恒谓有常久之德。「利幽人之贞」,未变常也。「归妹以须」,未当也。愆期之志,有待而行也。

帝乙归妹,不如其娣之袂良也。其位在中,以贵行也。以其有中德之贵而行,故不尚饰。通曰:本义于渐独释二与上之象,于归妹独释初与五之象。归妹,渐之反,渐之上以无应为高尚之贤,归妹之初以无应为贤正之娣。渐之二为臣志,不在于温饱,即归妹之五为君德,不在于饰。本义谓二有恒久之德,五有中德之贵,提出两「德」字,真足为女之说以动者戒矣。士大夫之轻动,当何如哉!

上六无实,承虚筐也。

雷电皆至,丰;君子以折狱致刑,

取其威照并行之象。通曰:折狱象电之照,致刑象雷之威,威照并行,象雷电皆至。

虽旬无咎,过旬灾也。

戒占者不可求胜其配,亦爻辞外意。通曰:需九三「致寇至」,而象曰敬慎不败也。本义以为占外之占。丰初九曰:「虽旬无咎」,而象曰:「过旬灾也。」本义以为爻辞外意。盖旬则配而与之均,过旬则胜而出其上,处丰之下,而有欲上人之心,可乎哉?

「有孚发若」,信以发志也。「丰其沛」,不可大事也。「折其右肱」,终不可用也。「丰其蔀」,位不当也。「日中见斗」,幽不明也。「遇其夷主」,吉行也。六五之吉,有庆也。

「丰其屋」,天际翔也。「𬮭其户,阒其无人」,自藏也。藏,谓障蔽。通曰:辞与「明夷」上六相似,皆暗之极,但彼之暗足以伤人,卒至于「自殒厥命」。此之暗祇自障蔽耳。

「山上有火」,「旅」。君子以明慎用刑,而不留狱。

慎刑如山,不留如火。通曰:明如火,慎如山,不留狱,如山不留火。

「旅琐琐」,志穷灾也。「得童仆贞」,终无尤也。

「旅焚其次」,亦以伤矣。以旅与下,其义丧也。以旅之时,而与下之道如此,义当「丧」也。通曰:柔而得中,旅之道也。九三过刚不中,而处下卦之上,

以旅之时而与下之道如此,义当丧也。上九过刚不中,而居上卦之上,

以旅之时而在上之道如此,义亦当丧也。两象辞本相对说。

「旅于处」,未得位也。「得其资斧」,心未快也。「终以誉命」,上逮也。

上逮,言其誉命闻于上也。通曰:五,君位,在上者也。象曰「上逮」,而本义以其誉命闻于上者,何哉?不以君位处五者,人君无旅故也。

以旅在上,其义焚也。「丧牛于易」,终莫之闻也。

随风,「巽」;君子以申命行事。

随,相继之义。通曰:命,风象。申命,随,风象。

「进退」,志疑也。「利武人之贞」,志治也。「纷若」之「吉」,得中也。「频巽」之「吝」,志穷也。「田获三品」,有功也。九五之「吉」,位正中也。「巽在床下」,上穷也。「丧其资斧」,正乎凶也。「正乎凶」,言必凶。通曰:程传谓正乎疑辞,凶也。必辞,本义以为必凶。盖大壮之初曰其孚穷,言必穷;此曰「正乎凶」,言必凶。

丽泽,「兑」;君子以朋友讲习。

两泽相丽,互相滋益,朋友讲习,其象如此。

和兑之「吉」,行未疑也。

居卦之初,其悦也正,未有所疑也。通曰:四比三之阴,有商兑之疑。初刚正,去三远,故未有疑。「孚兑」之「吉」,信志也。「来兑」之「凶」,位不当也。九四之「喜」,有庆也。「孚于剥」,位正当也。

与履九五同。通曰:否、履、兑、中孚,九五皆曰「位正当」,而此独与履同,何也?否、中孚九五位正当而能称其居,履、兑不能称其位者也。兼履、兑皆有厉之辞,履五当君位,而凡事决之以己见,虽正且危。兑五当君位,而密比于小人,不正之危,又何如也!上六「引兑」,未光也。

风行水上,「涣」;先王以享于帝,立庙,

皆所以合其散。通曰:享帝而与天神接,立庙而与祖祢交,皆聚己之精神,以合其「涣」者也。

初六之「吉」,顺也。「涣奔其机」,得愿也。「涣其躬」,志在外也。「涣其群,元吉」,光大也。「王居无咎」,正位也。「涣其血」,远害也。泽上有水,「节」;君子以制数度,议德行。

通曰:「泽上有水」,水有所限而止也。「制数度」,所以定万用之限;「议德行」,所以严一身之限也。

不出户庭,知通塞也。「不出门庭,凶」,失时极也。

不节之嗟,又谁咎也。

此无咎与诸爻异,言无所归咎也。通曰:「又谁咎也」凡三见,而其义有二。「同人」初九「又谁咎」,谁得而咎之也;解与「节」六三「又谁咎也」,咎自己致,无所归咎于人也。但解三爻辞未尝有「无咎」字,故本义曰:「此无咎与诸爻异,盖因爻辞言之」。诸卦爻辞言无咎者九十有九,多补过之辞,此非可以例论也。

「安节」之亨,承上道也。「甘节」之吉,居位中也。「苦节贞凶」,其道穷也。

泽上有风,中孚;君子以议狱缓死。

风感水受,「中孚」之象;「议狱缓死」,「中孚」之意。通曰:水不定不可受风,必「泽上有风」,然后成其风之孚。见不定不可以折狱,必「议狱缓死」,然后可成其狱之孚。或曰:「议狱」兑象;「缓死」,巽象。「初九虞吉」,志未变也。「其子和之」,中心愿也。「或鼓或罢」,位不当也。「马匹亡」,绝类上也。「有孚挛如」,位正当也。「翰音登于天」,何可长也。

山上有雷,小过;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山上有雷,其声小过。三者之过,皆小者之过。可过于小,而不可过于大;可以小过,而不可甚过。彖所谓可小事而宜下者也。通曰:本义以为小者之过,盖如不惧无闷,是过于激烈,过之大者;此则过于收敛,过之小者也。又以为可过于小,而不可过于大。盖可过乎恭,不可过乎傲;可过乎哀,不可过乎易;可过乎俭,不可过乎奢也。又以为不可甚过,盖恐其恭之甚,则为足恭;哀之甚,则为丧明;俭之甚,则为豚肩不掩豆也。

「飞鸟以凶」,不可如何也。

「不及其君」,臣不可过也。

所以不及君而还遇臣者,以臣不可过故也。通曰:小者有时不可过,臣之于君,不可过也。本义发之,君臣之大分严矣。

「从或戕之」,「凶」何如也!

弗过遇之,位不当也。「往厉必戒」,终不可长也。

爻义未明,此亦当阙。通曰:程传「长」作上声,本义以为爻义未明者。「何可长也」凡四,皆上爻言之。终不可长凡三,讼言于初,夬言于上,其义甚明。此独言于四,故本义阙之。「密云不雨」,已上也。

已上,太高也。通曰:二曰臣不可过,五太高,则又言君不可过也。「弗遇过之」,已亢也。

水在火上,既济;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

「曳其轮」,义无咎也。「七日得」,以中道也;「三年克之」,惫也;「终日戒」,有所疑也。「东邻杀牛」,不如西邻之时也。「实受其福」,吉大来也。「濡其首,厉」,何可久也!火在水上,未济;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

水火异物,各居其所,故君子观象而审辨之。通曰:水火异物,故以之辨物;水火各居其所,故以之居方。

「濡其尾」,亦不知极也。

极字未详,考上下韵亦不叶,或恐是「敬」字,今且阙之。

九二贞吉,中以行正也。

九居二本非正,以中故得正也。通曰:程子云:正有不中,中无不正。此曰以中故得正,易之大义也。未济「征凶」,位不当也。「贞吉悔亡」,志行也。

君子之光,其晖吉也。晖者,光之散也。

「饮酒濡首」,亦不知节也。

通曰:既济以中道,离之中也;未济中以行正,坎之中也。既济九五「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时」,时即所谓中也。未济上九不知节,节即所谓中也。尧之授舜,只是一中字;易三百八十四爻,只是一时字。易于小象之末曰「中」、曰「时」,易之大义略可见矣。末一句亦不知节也,不知节者,不知随时以处中也。大易教人之意切矣。周易本义通释卷四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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