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kip to content

钦定四库全书经部一

周易本义通释

易类提要

等谨案:周易本义通释十二卷,元胡炳文撰。炳文字仲虎,婺源人。新安文献志以为「笃志朱子之学者也。羲文先后天之易,邵子于先天明其画,程子于后天演其辞。然邵、程同时并地,其说绝不相谋。自朱子比而合之,理数始备。炳文复取朱子之书,折衷是正,参以诸家易解,以互相发明。初名精义,后病其繁冗,删而约之,改名通释。说者谓非本义无以见易,非通释亦无以尽本义之旨。主一先生之言,以尽废诸家,虽未免于太狭,然宋儒说易,其途至杂,言数者或失之巧,言理者或失之凿。求其平正通达,显有门径可循者,终以朱子为得中。则炳文羽翼之功,亦未可没矣。乾隆四十六年九月恭校上。

总纂官纪昀、陆锡熊、孙士毅,总校官陆费墀。周易本义通释例

一先是集诸家易解,名曰精义,然未免失之太繁。窃惟学有统一,易至程朱,明且备矣。本义于程,又能足其所未圆,白其所未莹,贯其所未一,于是一以本义为主,而谓之通释。

一,通释之于本义,依朱子集注例,盖集诸家之注为之也。精义中取有合于本义者,或一字,或一句,或一段,或用其意,不用其辞,以故不可出。」诸家名氏己见附其中,亦不表以愚谓。

一,通释之名,从勉斋黄氏例。

一、观朱子语录,本义有未改正者,今通释辄从朱子之志云。

本站内容均属公共领域且标明来源,仅限用于个人研究,未经允许,禁止转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