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钦定四库全书

周易参义卷上

元梁寅撰上经䷀乾下乾上「乾」:元亨利贞。

文王乾卦之辞,非以为四德也。以为四德者,由夫子始也。夫子之意,盖以「乾」、「坤」二卦,尽天地之道,故尊异其辞,而因以明造化之大,固非他卦之可同也。然「乾」之为卦至大也,而其占辞之略,何也?曰:辞之略者,此其所以为大也。诸卦之言「亨」也,有不曰「元」者矣,有曰「小亨」者矣,有曰「某事亨」者矣,而「乾」独曰「元亨」,则无往而不大通也。诸卦之言「贞」也,有曰「利某事贞」者矣,有曰「小利贞」者矣,有曰「利艰贞」者矣,而「乾」独曰「利贞」,则无往而不利于正也。然「元亨」矣,而又必「利贞」,何也?曰:此为占者言之也。盖以「乾」之德,固可大通,然大通而不能正固,是其德为有闲,非「乾」之德矣,亦安能以保其终乎?若自圣人而言之,则固与天同德,而无不亨矣,无不贞矣。虽然,亦不可以不戒也。初九:潜龙勿用。

夫易者,洁静精微之教也。故其取象,皆假托其物,而未涉于事,包含其意,而各随所用。然「乾」,纯阳之卦,而取象于龙,则其意多为圣人而发者。故夫子于文言,皆以圣人事明之。今观之六爻,则象之所示,占之所决,夫人可用也,独圣人乎?如初九之「潜龙勿用」,在圣人,则方居侧微也;在君子,则遁世无闷也;在学者,则养正于蒙也;在吾民,则耕凿出入也;在商贾,则韫椟深藏也。以是而推其用,何不可哉?朱子以象占言易,而不欲以事论,惧人之泥而失之也。

九二:见龙在田,利见大人。

六画以下二爻为地,而二在地上,故为田之象。龙见于田,则虽未飞跃,而人已共见矣,故其占为「利见大人」。「大人」者,大德之人也。占者有其德,则「大人」即己,而他人所利见也;无其德,则「大人」者,他人而己利见之也。

九三:君子终日乾乾,夕惕若,厉无咎。

九三不言龙,何也?朱子曰:阳刚不中,居下之上,有劳苦之象,故不可以龙言。若以龙言之,其亦在亢旱之地尔。「终日乾乾」,在圣人为纯亦不已,在君子为进德修业。然圣人之心,未尝自以为足,故以君子言之也。其「厉」而「无咎」者,重刚不中,故有危厉,然能「乾乾」「惕若」,斯「无咎」矣。

九四,或跃在渊,无咎。

四,阴位也。阴虚,故为渊之象。渊虽下于田,而可以通乎天。「龙跃于渊」,则欲飞而未飞,乃进退未定之时也,故以「或」言之。占者之于事,或进或退,皆顺于时而无容心焉,斯可以「无咎」矣。

九五,飞龙在天,利见大人。五,君位,故以飞龙言之。六画以上二爻为天,故以在天言之。圣人以天德而居天位,其象如此。若臣民占之,则所利见者,在上之圣人。圣人自占之,则有德有位者,臣民之所利见。又以二、五互言之,则二所利见者,九五大德之君;五所利见者,九二大德之臣。朱子所谓「君有君用,臣有臣用,父有父用,子有子用」,于此可见。上九:亢龙有悔。龙,灵变之物,未尝亢而悔也。而曰「亢龙有悔」,则以戒乎人也。阴阳之消长进退,极则必反,理势然也。然苟能以高亢盈满为戒,则地虽亢,而处之未尝亢;时虽悔,而处之无所悔。亢且无矣,而况于倾覆乎?悔且无矣,而况于凶咎乎?能是道者,固圣人之事,然在于他人,则尤不可以不慎也。

用九:见群龙无首,吉。

欧阳子曰:「乾爻七、九,坤爻八、六,九、六变而七、八无为。易道占其变,故以其所占者名爻,不谓六爻皆九、六也。六十四卦皆然,特于乾、坤言之,则余可知耳。」朱子释「用九」之义,盖因于此云。䷁坤下坤上

坤,元亨,利牝马之贞。君子有攸往,先迷后得主,利。西南得朋,东北丧朋。安贞吉。

坤之占为大亨,而利于如「牝马」,乃其正也。「牝马」,顺而健行者,不顺则专而无成,不健则不能配「乾」。顺而健者,「坤」之正也。史记云:「天用莫如龙,地用莫如马。」故「乾」之象龙,「坤」之象马。若「乾」为马,「坤」为牛,则又夫子之取象,与文王之象固异也。君子有所往者,若居先则迷,居后则得,而主于获利焉。居先,自专也,故迷错。居后,从阳也,故得利。阴为富,为利。汉书称「地为富媪」,非以利生于地欤?「西南得朋」,西南,阴方也。「东北丧朋」,东北,阳方也。文王八卦,自西北之乾,至东之震,皆父与三男之位,故东北为阳方。自东南之「巽」,至西之兑,皆母与三女之位,故西南为阴方。「坤」往于西南,则「巽」、「离」、「兑」皆其朋也。得其朋,则生育之功成矣。若迷而往于东北,则虽丧其朋,然能反之西南,即得其常道,而终有其福庆矣。夫阴从阳者也,而乃以往阳方为失道者,盖阴尽阴道,乃所以顺从于阳也。若阴居阳职,则是干阳也,而岂从阳之谓哉?曰「安贞吉」,安于正则吉也,顺而健也,后得而利也,「得朋」「丧朋」也,是皆「坤」之正道也。而「坤」能安处之,吉孰大焉?盖「坤」所以承「乾」者,故常减于阳之半。以前后言,则缺于前;以四方言,则亏于东北。在造化且然,而况于为人臣子乎?初六:履霜坚冰至。

以类言之,阳为君子,阴为小人。阴长而害阳,犹霜之至于冰,势之必然也。阴生之时,阳道方消,而阴亦未盛也,故未有凶咎。为君子者戒之于初,则可以免矣。

六二:直方大,不习无不利。

「坤」六二,以三才言之,则得地之道;以二体言之,则居下之中;以一爻言之,则阴居阴位。其视诸爻至为纯粹者,故有「直」、「方」、「大」之三德焉。占者有是德,则不待学习而自无不利;无是德,则虽习亦不利也。「不习」云者,谓无计较,无觊觎,其德其利,皆自然也。然「坤」,贤人之德也,其不习而利,岂真不习乎?其德内直外方,而又盛大,在人言之,则真积力久而有得者也。故其「不习」者,未始不由于「习」。此爻之辞,但以成德者言之耳。

六三,含章可贞,或从王事,无成有终。阴阳相杂则成章。六三以阴丽于阳,章美之象也。然未发于事业,故为含晦其章美;以阴居阳,本非正位,故又戒之以「可贞」。有是章美,而又能守正,则「或从王事」,必有终矣。其以「或」言之者,五非阳刚,君失其道,三虽居下之上,而当闭塞之时,其志之得行与否,未可必也。且曰「无成有终」,则虽或当任,岂能大有为哉?亦随时补助而已。

六四,括囊,无咎无誉。阴而又阴,结塞不开,「括囊」之象也。时至于是,亦岂非君失其道欤?君子知随时之义,守「括囊」之戒,则「无咎无誉」矣。其曰「无咎」,又曰「无誉」者,盖欲无咎,则必无誉然后可,苟有其誉,不免于咎矣,如东汉党锢之士是也。六五:黄裳,元吉。

五有中德,为「黄」之象。以六居之,为「裳」之象。君而如是,所谓「徽柔懿恭」也。臣而如是,所谓「柔嘉维则」也。君子而如是,所谓「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」也。其占为「元吉」,宜矣哉!

上六:龙战于野,其血玄黄。

王介甫曰:「阴盛于阳,故与阳俱称龙;阳衰于阴,故与阴俱称血。」斯言善矣。盖龙,固阳之象也,然谓之「龙战」,则阴亦龙矣。血,固阴之象也,然其血相杂,则阳亦血矣。不言凶者,阴阳两伤,则凶可知也。用六:利永贞。用六义见乾用九。䷂震下坎上

屯:元亨,利贞。勿用有攸往,利建侯。

屯,震下坎上。「震」,动也,故可以大亨。「坎」,险也,故利于守正。勿用有攸往者,以在坎险之中,宜守其正而俟其亨,不可躁动也。「利建侯」者,震阳卦,一君而二民,有立君之象也。

初九:磐桓,利居贞,利建侯。初九为成卦之主,故其爻辞亦彖辞之意。「磐桓」,即彖之「勿用有攸往」也;「利居贞」,即彖之「利贞」也;「利建侯」,即彖之「利建侯」也。观「利建侯」之占,则又与乾之「利见大人」意同。

六二,屯如邅如,乘马班如,匪寇,婚媾,女子贞不字,十年乃字。

二,处动体,而乘初之刚,有险在前,故曰「邅如班如」,言欲动而不能也。以阴居阴,柔顺之至,故又曰「匪寇婚媾」,言二逼于初阳,而为阳所求,阳非为寇,乃求为婚媾也。居中得正,非轻动者,故又曰「女子贞不字」,言其能以贞正自守,而非其正应者不从也。九五刚中,与二为应,故又曰「十年乃字」,言相求以道,则始虽有难,而终必合也。

六三,即鹿无虞,惟入于林中,君子几,不如舍,往吝。三,不中不正,无应而往求,此小人之道也。而以君子言之者,以君子之道勉其人也。若占者为君子,固当以小人之道为戒矣。

六四,乘马班如,求婚媾,往吉,无不利。

四与初为应,「婚媾」也。初求于四,四亦求于初,为阴阳相求之正道,故「往吉,无不利」。此爻之占,上进则艰阻,而下交则有合也。

九五:屯其膏,小贞吉,大贞凶。

「坎」为水,膏泽之象也。五,阳刚得位,宜施其膏泽者。然在于险中,未能自出,其应又弱,不能辅助。而初九方得民于下,是则五虽有其膏泽,而屯塞不能施也。为人上者,于此时以小而正之,犹可吉也。若欲大正之,不免凶矣。小正者,以渐而正之也。盖小正则吉者,以在于其位而为所可为也。大正则凶者,以时势既失,而不可以强为也。为可为于可为之时,则从;为不可为于不可为之时,则凶。可无慎哉?

上六:乘马班如,泣血涟如。

屯之极,乃亨之时也。而上六处屯极,则阴柔无应,不离于险,是安有亨之时哉?乘五之阳,进无所之,「乘马班如」之象也。坎为血卦,又为加忧,「泣血涟如」之象也。胡氏曰:「二乘初,上乘五,四应初,亦云乘,皆以上乘下之义。」其说得之。䷃坎下艮上

蒙,亨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初筮告,再三渎,渎则不告。利贞。

蒙:亨。「蒙」,有亨之道也。能发人之蒙,则道行于人。能资人以发蒙,则道成于己,皆所谓「亨」也。「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」,言必待其求而应之。若自往告之,则为枉道矣。「初筮告,再三渎,渎则不告」,言其求之诚一则告之,若不诚而告之,则为失言矣。「利贞」,言人求于我,我告于人,又皆利于得正也。若其不正,虽求之诚一,安能「亨」乎?

初六:发蒙,利用刑人,用说桎梏。以往吝。

初近于九二,赖之以发蒙者。然九二之发其蒙也,必宽猛相济,而威恩并行,然后有其益。若专尚威猛,往而不反,则取羞吝矣。盖始未知教,则严其刑法,使之知惧,此威以惩之也。彼既知惧矣,则又解其「桎梏」,观其心服,此宽以待之也。若宽之而服,斯无用于刑矣。宽之而犹不服,则刑之复用,又何病焉?或乃一于威刑,而不暂宽以待之,则其心不服,有益其悖戾而终不顺者矣。是则虽彼之凶,而用刑者亦岂不羞吝乎?圣人之治人,其虑深矣。九二,包蒙吉,纳妇吉,子克家。

阳刚明,阴柔暗,故阴为蒙者,而阳为发蒙者。卦惟二阳,而九二以刚居中,为内卦之主,与五相应,初与三、四又皆比附之。当发蒙之任,尽发蒙之道,非九二其谁哉?二中而不过,为能包蒙,言其量之有容也。以阳受阴,是为「纳妇」,言其志之相得也。居下任事为子能克家,言其才之有为也。其占如是,吉可知矣。

六三,勿用取女,见金夫,不有躬,无攸利。三阴不中正,而近于九五,非其正应,是邪淫之女,见多金之夫而妄从之,不能自有其身者也。故戒占者以「勿用取」,而言其「无攸利」焉。盖立身一败,则万事瓦裂,男取不正之女,女有不正之行,皆无所利矣。推而言之,君臣之遇合,朋友之交际,安往而不然哉?六四:困蒙,吝。

以阴居阴,柔暗之主而远于二阳,又无正应,其蒙蔽之甚,不能开通,故象占如此。六五:童蒙,吉。

夫所谓「童蒙」者,非必童稚也。蒙暗不明,如童子之无知,虽成人,亦童蒙也。六五虽蒙暗,然以阴居阳,而本有章美,居于尊位,而九二应之,又以柔中之德,能顺巽于二,则其蒙之发者将昭然矣,岂有不吉乎?

上九:击蒙,不利为寇,利御寇。

发人之蒙者,贵于宽猛相济。而上九过刚,非师傅之道,乃将帅之事,故不言发蒙而言击蒙,谓用兵以击伐其蒙也。自蒙者言之,九居蒙之终,乃蒙暗之极,而非可以善喻,宜受击者也。然击蒙者,不利为寇,而利于御寇。贪忿之兵,「为寇」也;声罪致讨,「御寇」也。推之他事,凡无故加人者,皆为寇也。名正言顺者,皆「御寇」也。为寇、御寇,其事相类,而得失利害之分远矣,可不慎哉。䷄乾下坎上

「需」,有孚,光亨,贞吉。利涉大川。凡有需待者,贵于有孚而得贞。有孚则「光亨」,贞则可以「吉」。「孚」,信也。「贞」,正也。信而不正,正而不信,则虽有所需,终不遂矣。「利涉大川」,以乾健而临坎水也。然「乾」之「利涉」,非徒恃其健也,以其恒易以知险,能待时而进也。若欲速而犯难,则失需之义矣,岂乾健之所为乎?

初九: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

「需」下三爻,以去险远近为吉凶。初以阳处下,最远于险,故为「需于郊」之象。「郊」,荒远之地也,而君子安处焉,故云「利用恒」。安常守故而不躁于进,斯「无咎」矣。

九二:需于沙,小有言,终吉。

郊远于险而但言「无咎」,沙近于险而乃得终吉,何也?初,刚而不中,不中则不能常也,故戒之曰「利用恒」。二,刚而得中,中则能常矣,故其所值,但为「小有言」,而终则吉也。

九三,需于泥,致寇至。

三在下之上,以阳居阳,过于刚者也。其需也,不安处于远而迫近于泥,是有躁进之心矣。故曰「致寇至」,言自致之也。然不言凶咎者,以险在于外,若能敬慎,犹可免也。

六四,需于血,出自穴。

坎为血卦,「需于血」则蹈其难矣。然能出于坎陷者,以柔而曰四居坎初,而当三阳之进。「需于血」者,为阳所伤也。「出自穴」者,阴必避阳也。阴能避阳,则顺服于阳,而难可免矣。故爻不言凶咎,而象言「顺以听」,所以开小人迁善之门也。

九五,需于酒食,贞吉。

坎体中多言酒食,必有其象,而不可知矣。邱行可曰:「酒食所以待宾也。下三阳为客,需时而进,五以一阳为之主,故需于酒食,以待其来。以明良之会,成涉川之功,何吉如之?」又按,鼎之传曰:「大亨以养圣贤」,则人君之养贤,固必丰其飨食矣。以上六敬不速之客,犹可终吉,而况于人君养贤之正乎?上六: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来,敬之,终吉。

其言「入于穴」者,阴柔之甚,居险之极,不能自出于险矣。然三阳之进,势有必然,如宾客之来而不待速召。上六者若能敬之,则犹可赖其力以出乎险,故终有吉也。小人自取祸败,而赖君子以得免,其占当如此云。䷅坎下乾上

讼,有孚,窒惕,中吉,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凡「讼」者,必「有孚」也,然后有以信于上;必窒塞也,然后有以绝乎私;必畏惕也,然后有以御其奸;必得中也,然后有以胜其邪。「讼」而有是四者,故「吉」也。若无是四者,而徒欲终极其「讼」,则「凶」矣。然听讼者非阳刚中正之大人,则虽孚而窒惕,而中亦安能伸其屈乎?见大人则固利矣,然不顾义理而轻犯大险,则大人听其讼,亦安能自免于罪乎?自「有孚」以下,皆戒慎之辞也。而曰「不利涉大川」者,则尤欲其慎于未讼之先也。夫以刚乘险,以实履陷,苟非孚窒惕中,则自蹈于难,而终以凶矣。得是占者,可无思乎?

初六,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。

柔居「讼」之初,必不终其讼也,故曰「不永所事」。柔居险之下,必不极其险也,故曰「小有言」。讼而如是,则「终吉」矣。

九二,不克讼,归而逋,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。

九二以刚处险,而与五为敌。五居尊位,而「乾」体中正,二虽能「讼」,势不敌五,以下讼上,义亦不胜,故「不克讼」也。然二亦刚中,能自知理势不敌,而逊避于五,故归而逋也。「邑人三百户」,其所自有者也。「坎」为阳卦,一君二民,有君长之象。其与五讼也,盖恃其险健,欲争夺人之土地者。然理势不敌,则非取乱侮亡之义矣。故退而安处其邑,则虽地狭民寡,而可「终无眚」。不然,己之所有且不能保,而况于能夺人之所有乎?世之不能度德量力而贪以取败者,观此可戒矣。六三,食旧德,贞厉,终吉。或从王事,无成。

六三阴柔,而其应上九,刚健之极,阴之于阳,宜相听顺而不可与抗也。故三不能讼,唯食其旧德而已。「食旧德」者,守旧安常之谓也。守旧安常,又在持之以正固,处之以危厉,方得终吉。若或不正不固,居安忘危,则己虽不讼,而强敌亦将夺之矣,其能吉乎?若夫从于王事,以有成功,亦非阴柔之所能也,是亦莫若守其常分而已。九四:不克讼,复即命渝,安贞吉。

四虽刚健,而居于阴位,非至健者,又与初为敌,而初能听顺,不与之校,又近于九五,则听其讼者,乃中正之大人,此其所以「不克讼」也。既「不克讼」,则自反而就于正理,变志而安于贞正,可以「吉」矣。九五,讼元吉。

九五居尊位,为「讼」之主,而有阳刚中正之德,其听讼也,能明以照之,公以服之,健以决之,讼其有不平乎?故以诸爻观之,初则「不永」,三则「食旧」,二、四则「不克」,而上则「终凶」,皆由九五善于听断,故始虽有「讼」,而终于「无讼」,其为吉之大也,亦宜哉!

上九: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

上九与六三讼者,三柔不敌,而上健之极,又不中正,故终极其「讼」。「或锡鞶带」,讼而有得也。「终朝三褫」,得必复失也。讼虽有得,而必复失,理势固然也。「终凶」之戒,可不畏哉!䷆坎下坤上师,贞,丈人吉,无咎。

凡用师之道,在于得正与择将而已。若不得正,则兵出无名,而事不成。不择将,则将不知兵,而丧其卒。「丈人」者,卦之九二,乃刚健中正之大人也。出师既正,而又得大人为之将,则「吉」且「无咎」矣。程子曰:「吉,无咎,有吉而有咎者,有无咎而不吉者。吉而有咎,凡无名行师而幸胜者是也。无咎而不吉,凡声罪致讨而不胜者是也。吉且无咎,如夫子言我战则克,临事而惧,好谋而成是也。」

初六:师出以律,否臧凶。

初,师之始也。故言行师之道,以律则吉,不善则「凶」。世之用师,固有不由正法而胜者矣。然残民而构怨,未免于否臧之凶也。苏子瞻曰:「以律者,正胜;不以律者,奇胜。既失律矣,胜亦负也。」其亦善言易矣哉!

九二:在师中,吉,无咎。王三锡命。二以一阳统众阴,受六五之命,任阃外之责,而能以刚处中,威德兼著,其「吉」而「无咎」,宜矣。然非在上者信任之深,褒宠之厚,亦何由而成功乎?自古忠良之将多矣,然其无成功者,或委任不隆,或吝于爵赏,或轻信谗闲,或代以私人。若是者,岂将之不能哉?由君之不能用也。如九二之为将,虽非因宠禄而后尽力者,然六五之君,深所倚仗,其可无三锡之恩乎?六三:师或舆尸,凶。以一卦观之,则九二独为将;自各爻观之,则皆将帅之事也。六三以阴居阳,不中不正,失为将之道矣。其「舆尸」而「归」,「凶」孰甚焉!六四:师左次,无咎。

「师」之「左次」者,或义有不顺,力有不敌,而全师以退;或善师不战,善战不阵,而待敌自服,皆可以「无咎」矣。四居阴得正,故能如是。

六五: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。长子帅师,弟子舆尸,贞凶。六五以阴居尊,以柔道服天下者也。故其用师也,不为贪暴,而但为应兵。「田有禽」,寇敌之为害者也。「利执言」,则奉辞以攘除其害也。用兵如是,「无咎」矣。然将非其人,亦败也,故以「长子帅师」,而以弟子参之,则亦不免于「舆尸」。长子,老成之将也;弟子者,不经事之少年也。人君委任失人,以致伤败,虽有言可执而得其正,能无凶乎?

上六:大君有命,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。上六,师之终,故言封赏之事。「大君有命」:其功之大者,命之以开国,而使为诸侯;功之小者,命之以承家,而使为大夫。爵必称其功,报必偿其劳,无僭差,无私吝,此王者公天下之心也。然师旅之兴,人才非一概,或以忠勤,或以勇力,或以才干,或以谋略,其封赏之行,固无不及也。至于董正治官,任以庶政,则惟贤是用,不复计其功矣。故戒之曰:「小人则勿用。」如汉光武中兴,其功臣无不封者,而得与于政,惟邓禹、耿弇、贾复三四公,他皆不任焉,盖合于此爻之义也。或曰:小人任事,不可也,而有土有民,独可哉?曰:赏者,公道也。彼有功而不赏,得为公乎?且大恶如象,而以亲当封,舜不敢废也。而以功当封者,圣人其敢废之邪?圣人于此,惟当别有处之之道耳,而废其功,则不可也。斯义也,朱子实发之,而与本义之言异,故述之于此。䷇坤下坎上

比,吉。原筮,元永贞,无咎。不宁方来,后夫凶。凡为人所亲比,与亲比于人者,皆吉之道也。卦之九五,以一阳居尊位,刚而中正,上下五阴,比而从之,此为人所亲比者也。为人所比,必有其德然后可,故必再筮以自审。如揲蓍求卦,固筮也;或卜度于心,亦筮也。元永贞。「元」,善之长也;「永」,能长久也;「贞」,正而固也。再筮而有是三德,则众皆归之,「无咎」矣。夫为人上者,以其德为下所比,则天下之人,孰不舍暴而归仁,去乱而从治?若安于私比,昧于所从,则殃咎至矣。故九五在上,则其不宁者方来亲比之,而「后夫」者凶也。「后夫」,谓后至之人也。

初六,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终来有他吉。

初之为孚信,何也?曰:阳为实,阴为虚。初以阴居阳,虚而能实,此孚信之象也。「有孚盈缶」:缶本虚也,而「有孚盈缶」,则实矣。其孚如是,始虽无应,而终「有他吉」也。「他吉」,吉之自外来者也。

六二,比之自内,贞吉。二与五为比,由内而比外者也。凡「贞吉」,有爻之本善者,有爻非贞而为之戒者。此曰「贞吉」,爻之本善也,言自内比外而得其正,是以「吉」也。六三:比之匪人。

三与上六为应,而又上比于四,下比于二,以阴而比阴,所比皆非其人之象也。六四:外比之,贞吉。

卦以上为外,下为内。四虽在外卦,然以四视五,则五为外,而四亦内也。四近五远初,初亦阴也。故四不比初而比五,所谓「外比」也。以阴居阴为得正,而又比于阳,得相比之正,其吉宜矣。

九五:显比,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

九五阳刚中正,为比之主。阳刚则明而不暗,中正则公而不私,此其所以为「显比」也。以象言之,如田狩而「用三驱,失前禽」,来者不拒,去者不追,此上之比下也,固「显比」也。比下既得其道,则虽私属,亦喻上意,而不待告诫,此下之比上也,亦「显比」也。上下之相比,同一显明之道,又安有不吉乎?上六:比之无首,凶。

阴必比于阳。上六,阴也,而居阳之上,不能比于阳矣,故为「比」之「无首」而「凶」也。「首」,居上者也。阳不居首而阴居之,此倒置也,「无首」之象也。䷈乾下巽上

「小畜」,亨。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。以巽之阴而畜乾之阳,以四之一阴而畜上下之五阳,故谓之「小畜」。其曰「亨」者,阳之亨也。卦之二、五皆阳刚中正,固可「亨」也。

易为君子谋,不为小人谋。以人事言之,以小人畜君子,以人臣而畜其君,皆「小畜」也。「小畜」之时,阳未失道,其亨自若。但失其道,则不能「亨」耳。四,一阴而言「密云」者,以阴居阴,亦阴之盛也。然云自西郊而兴,则阴先倡之,而阳性上进,不能应和,故云虽密而不雨也。世之兴功立事,不出于君子而出于小人,则虽欲强为,而人心不和,未有能成其功者。观小畜之象,亦可以自省矣。

初九:复自道,何其咎,吉。

阳,在上者也,而乃居于下,则其上进,乃复其故处,复之由于道者也。三阳在下,同志并进,初虽应四,而二阳间之,故不畜于四,而能上进也。然初本与四应,宜若有咎也,故占辞变文曰:「何其咎吉。」言何至于咎乎?斯为吉矣。晓占者能绝其私系,而随于同类,则「吉」也。九二,牵复,吉。

二与五同德者也。五,刚健中正,以在尊位,非四之一阴所能畜止,而二居下卦之中,方与上下二阳同志并进,赖五在尊位,为之牵引,故于五言「挛如」,而于二言「牵复」也。夫君子之居下位,未有不获乎上,而能胜夫小人者也。然其获乎上也,必以中正同德,然后为不失。不然,虽得上之心,亦枉道而合者也。道既枉矣,虽欲正人,其将能乎?九三,舆说辐,夫妻反目。

舆,所以行者也。阳方上行,而前遇阴,则为阴所制,而不能行矣,此「舆而说辐」之象也。阴说于阳,阳系于阴,故为「夫妇」。然本非正应,而内外异体,此「夫妻反目」之象也。

六四,有孚,血去惕出,无咎。

六四以一阴畜五阳,自全卦言之,则为小人畜君子;自本爻言之,则四近君位,为以臣而畜君也。孟子曰:「畜君何尤?畜君者,好君也。」然处近君之位,乃多惧之地,苟欲畜止其君之恶,而无其孚诚,则虽曰好君,而君能免于疑乎?夫子言未信而谏,则人以为谤己。又教子路事君曰「勿欺」,皆「有孚」之谓也。能有孚诚,则血伤可去,惕惧可出矣,又何咎乎?

九五,有孚挛如,富以其邻。

小畜之时,本以阳为阴所畜,故阳亦牵引同类,以力拒乎阴。然以五阳观之,上九无位,而下之三阳又在下而方进,则居位而为之主者,九五也。九五赖下之三阳,进而拒阴,则其同志相求,如縻系然,言其结之固也。「富以其邻」,言由其力之富盛,故能用其邻以自助也。君子当小人将盛之时,其同心协力而防微杜渐,盖如此云。

上九,既雨既处,尚德载,妇贞厉,月几望,君子征,凶。上九处畜之极,阴既极盛,终能畜阳。昔之不雨者,今既雨矣。昔之尚往者,今既处矣。然阴之盛非一日,由其德积满而然也,故云「尚德载」。阴盛敌阳,虽正亦危,故云「妇贞厉」。此二句以戒小人也。月之几望,阴方盛之时也。阴之方盛,则君子有行,已不免于凶矣,而况此盛极之时乎?此二句以戒君子也。爻辞如此,盖君子、小人俱不利之象。䷉兑下乾上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。

履者,践履也。人之于礼,亦践行其天理者,故「履」为礼也。夫虎,刚猛之兽。「乾」三阳,虎之象也。上为虎之首,则四为虎之尾。「兑」履乾之后,「履虎尾」之象也。虎,咥人者也。然以和说履之,则不见咥而反致亨。以是观之,人之践履卑逊,何往而不亨乎?行于强暴则强暴服,行于蛮貊,则蛮貊化,行于患难则患难弭,皆和说之效也。然和非阿容也,说非佞媚也,亦恭顺而不失其正耳。兑之传曰:「刚中而柔外。」此其道也。初九:素履,往无咎。人之所履,贵于卑下。初九以阳刚之才,而居至下之地,犹君子安其卑下之素,而无躁进之失,履之善者也。慎斯以往,夫何咎之有?

九二:履道坦坦,幽人贞吉。

夫行于道路者,由中则平坦,从旁则崎险。九二以刚居中,是履道而得其平坦者也。持身如是,乃君子不轻自售而安静恬淡者,故为「幽人贞吉」。言幽人如是,则正而「吉」也。此爻亦戒于躁进之意。六三:眇能视,跛能履,履虎尾,咥人,凶。武人为于大君。「兑」互体「离」,「离」为目,故言「眇能视」。「兑」又为毁折,故言「跛能履」。夫履虎尾而不咥人者,以和说而中正也。若不中不正,暗于识而轻于进,则未免于咥人之凶矣。其以为武人者,盖以柔居刚,外阴暗而内刚猛,武人之象也。以为「大君」者,卦以六三一阴主乎五阳,是武人而为大君,处非其位,亦肆为凶暴,自取灭亡而已矣。

九四:履虎尾,诉诉,终吉。以「兑」履乾,则四为虎尾;以四履五,则五为虎尾。四不中正,而履五之刚,宜见伤害者。然以刚居柔,又近而多惧,故为「诉诉」恐惧之象,而得「终吉」也。六三之所以见咥而凶者,亦以其视履之不慎,而不知惧焉尔。九五:夬履,贞厉。彖传言「刚中正,履帝位而不疚」,即九五也。然彖言「不疚」,爻言「夬履」,何也?盖「夬」决其履而过焉者,即所谓疚病也。彖言其德之善而已,而此则言其病,所以戒之也。刚明之君,夬决其履,非暗于识而妄行者,但恃其刚明而为之或过,故虽得正而不免于危也。五若能处之以畏慎,则可以转危而为安矣。大传曰:「乾,天下之至健也,德行恒易以知险。」五,健之至矣,而知险之戒,可不慎哉!

上九,视履考祥,其旋元吉。

上,履之终也。人之所履者,观之于始,则诚伪未可见。惟观之于终,然后见也。故视其所履,以考其善,若周旋无亏,则其吉大矣。是爻也,岂非动容周旋中礼,而为盛德之至欤!䷊乾下坤上「泰」,小往大来,吉,亨。

乾上坤下,不易之位也。而「泰」之为卦,则乾下坤上,乃相交之用也。有不易之位,然后有相交之用,故交泰之时,先言「小往」,然后「大来」也。阴阳之气既交,则阴往居外而助其化;阳来居内,而为之主。又,上下二体,阴阳各相应,而其志通,此所以为「泰」也,所以「吉」而「亨」也。

初九:拔茅茹,以其汇,征吉。

自全卦言之,则以阴往阳来为吉。自各爻言之,则又以阳之上进为吉。进之与来,虽取义不同,然进而有为,即来而为主者也。初九虽在下,而三阳牵连并进,如拔茅而并其根俱起,此以其同类而进者也。有征行而得是占,则己虽不能帅先以趋事,而有同志之引援,亦获吉矣。九二:包荒,用冯河,不遐遗,朋亡,得尚于中行。

九二以刚中而应六五之柔中,此大臣当治泰之任者也,故于此备言处泰之道焉。「包荒」者,其量之宽也。「用冯河」者,其行之勇也。「不遐遗」者,其虑之周也。「朋亡」者,其心之公也。九二以刚而柔,其有不宽乎?以刚而进,其有不勇乎?以刚而明,其有不周乎?以刚而中,其有不公乎?夫宽而有勇,周而不比,君子之成德也,大臣之当务也。占者能如是,其合于九二「中行」之道乎!九三:

无平不陂,无往不复,艰贞无咎。勿恤其孚,于食有福。

圣人于天下之患,不图之于己然,而常戒之于将然。「泰」之时,吉亨之时也。然九三才过中,则圣人即为之戒,非思患豫防之意哉?天下之理,平者必有倾,往者必有复,阴阳之相胜,治乱之相因,如循环然。唯善处之者,于此之时,如奉盘水,如驭六马,有戒惧之意,而无怠忽之心焉。故艰难守正,则可以无咎也。如「丰」之为卦,亦盛大之时也,而其彖之传曰:

「日中则昃,月盈则食,天地盈虚,与时消息。」亦此意也。然君子于此之时,亦鞠躬尽力而已,至于成败利钝,则岂能必哉?故又当勿恤其必信,斯可也。若事求其可,功求其成,则利害之心生,理义之意沮,亦非所谓艰贞者矣。能「艰贞」矣,「勿恤」矣,则其效亦有不期而终者,其「于食有福」也,岂非「自天祐之,而吉无不利」者欤?

六四,翩翩,不富以其邻,不戒以孚。阴爻中分,有鸟羽之象。「翩翩」,言其飞之疾也。阴阳往来,其疾徐等尔,而言阴复之疾者,所以深戒夫阳也。小畜九五曰「富以其邻」,言以其富厚之力,而能用其邻也。阳自下而上,则三在于前,而初、二两爻乃其汇也。阴自上而下,则四居其首,而五、上两爻乃其邻也。「不戒以孚」者,不待告戒而自相孚信也。君子道消,小人道长,则其乘机伺隙以侥势利者,不待号召,纷然而集矣。君子处之,其虑当何如哉!六五,帝乙归妹,以祉元吉。

商帝乙厘降王姬,其礼必盛,故特称之。以柔居上,帝女之象也;下配九二,下嫁之象也。以位言之,则至尊之女,以妻其下,宜不敢匹者。然以礼言之,则阳尊阴卑,夫先妇后,不得而紊也。故如六五之柔中虚己,以下应九三,则有其福祉而大吉。若恃其贵势以轻其夫家,则阴反制阳,而夫妇之道废矣,其能免于咎乎?

上六,城复于隍,勿用师,自邑告命,贞吝。上六,泰之极,变而为否之时也。坤为土,而上处至高,土之至高而复倾圯,「城复于隍」之象也。坤又为师众,为国邑,故言「师」言「邑」。当泰极之时,人心骄怠,势将溃散,虽欲用师,必无成功,不若不用师而自守之为愈也。「自邑告命」,言姑守其邑而戒饬其众,不可以有为也。时至于此,末如之何矣。失之于此,而其乱已成。今虽以正自守,亦可羞矣。然能随时顺理,扶衰补败,而不至于凶,犹可也。屯之「小贞吉,大贞凶」,意亦如此云。䷋坤下乾上

否之匪人,不利君子贞,大往小来。

乾上坤下,宜若尊卑之得所也。而其卦为否者,以二气不交而闭塞故也。以人事言之,阴柔之小人为主于内,而阳刚之君子出居于外,此天地闭塞而贤人隐之时也。「否之匪人」,言当「否」之运者,非其人也。居其位者既非其人,则君子之正道者不利矣,故大「往」而小来也。初六:拔茅茹以其汇,贞吉,亨。

君子小人,皆以类牵连而进者,故否三阴,亦取拔茅之象。然人之有生,均具此性。君子之与小人,岂其性之大相远哉?亦由其所习之异耳。否下三爻,虽为小人之方进者,然以六居初,则其进也在二阴之后,其处也在卑下之位,是罪恶之未形者也。若初者,苟能持之以正,而不流于邪,则亦君子矣,其「吉亨」也宜哉!

六二,包承,小人吉,大人否亨。否三阴以所处之高下,见其恶之浅深。二以阴而应五,已居其位而任其事,不能如初之反正矣。然以其处得中正,故犹能包容承顺乎君子。小人而如是,固小人之吉也。大人而当此时,则其身虽否,而其道自亨。大凡小人肆其奸凶,则君子者虽欲全身避祸,有不免也。今幸而小人犹能包承,使君子得安于退遁,是亦君子之亨也。然君子小人非可共事,彼虽包承,其心终异。为君子者,又安可以彼包承而轻于附之邪?亦安于吾之「否」而已矣。六三,包羞。

三不中正,而居位益高,奸恶益甚,异于二之「包承」者矣。然所为不善,亦未免于媿腼,故为「包羞」也。或曰:否之过极,时将复泰,则公论渐伸,而奸恶销沮,故三自以所为不善而「包羞」也。此义亦通。

九四,有命无咎,畴离祉。

「泰」极则为「否」,否极则复泰,故「泰」之外卦言小人,而「否」之外卦言君子。九四者,「否」过中而「泰」复来之时也,故言「有命无咎,畴离祉」,谓天运循环,既往而复,而畴类三阳,皆获其福庆。然占者为君子则如是,若小人则未免于咎也。

九五,休否,大人吉。其亡其亡,系于苞桑。

天下之「否」,非有高世之才德者不能济,故必阳刚中正以居尊位,然后能休息其「否」也。「休否」者,为刚中之大人则吉也,苟非其人,则「凶」矣。「其亡其亡」,戒惧之辞也。无道之君,自谓不亡,故「亡」;有道之君,常惧其亡,故「不亡」。「苞桑」者,丛生之桑。「系于苞桑」,坚固之至矣。人君能常戒惧,则其坚固如是也。

上九,倾否,先否后喜。

上九不言否倾,而言「倾否」者,盖「否」极而「泰」,虽由天运,而「倾否」为「泰」,实因人力。倾时之「否」者,苟非阳刚之才,则天时虽至,人事未应,否固自若也。然「倾否」之道,当正其谊不谋其利,明其道,不计其功。故其占又曰「先否后喜」,所谓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者也。䷌离下乾上

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贞。

同人之道,以大同而不私为善。故卦之诸爻,或比或应,皆为同于所近,无大吉者。而彖言「同人于野」,则能绝其私与而廓然大公,此其所以「亨」也。其取乎「野」之象者,何也?以一卦观之,由内而至外,初为「同人于门」,至近也;二为「同人于宗」,亦近也。至上而「同人于郊」,则远矣。然未如野之尤远也。国外谓之「郊」,郊外谓之「野」。「同人于野」,岂非超出于家邑之外乎?二为「同人」之主,而不能大同,故其有应者,乃所以为「吝」。初、上虽「无咎无悔」,然终不若「于野」之「亨」也。圣人以四海为一家,中国为一人,而情无不孚,恩无不洽者,岂非「同人于野」之意哉?人心之大同,则何为而不成?何往而不利?虽大川之险,涉之无难矣。然亦必行之以君子之正道,然后为利也。不然,处断之乖理,持守之不固,虽其心之匪私,亦岂能「亨」乎?夫「同人于野」,心之公也;「利君子贞」,事之正也。世固有其心非私而事失其正者,亦有事虽正而未能无私者。君子所以通天下之志,其唯至公至正之道乎!

初九:同人于门,无咎。

初与二相近,二,阴而偶,门之象也。初「同人于门」,同于二也。初处卑下之地,虽不能尽天下之大同,然能出门同人,不昵于私,亦可「无咎」矣。然其不能「亨」者,非其有私也,以其不在于位,而未能达之天下尔。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

卦唯六二一阴,诸阳皆欲同之。二又中正,足以致人之同,使其无所私系,则善矣。而二乃应五,是未免于私也,故为「同人于宗」。其所同者,止于宗党,而不能及远,吝之道也。

九三: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岁不兴。同人之卦,变则为师,故三、四、五爻皆以用师言之。九三以刚居刚而不中,乃恃其强力者也。然欲同于二,而二与五应,故惧五之见攻,而伏戎于草莽,又升高以顾望,至于三岁之久,终不敢兴。世之强暴者,欲夺人之所有,而畏于名义,迁延顾望,其状盖如此。

九四: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

九四亦欲同于二,而为三所隔,故乘墉而攻之。三居下卦之上,「墉」之象也。然四以刚居柔,故能以义自反而不克攻,此吉之道也。同人诸爻,未有言吉者,如九四之兴兵攻夺,亦非得吉之道也。然圣人于此爻独言「吉」者,所以深美其能自反也。常人之情,过而能改者鲜矣。而于「讼」与「师」,则必伸其志,其能自反者为尤鲜。盖有计穷力屈,不得已而退者矣,未有其力之强而能自退者也。春秋:赵宣子纳邾公子捷菑于邾,邾人辞之以义,宣子引师而去之。先儒引此爻之义以美其事。盖闻义能徙者,诚人情之所难也。九五:

同人,先号啕而后笑,大师克,相遇。

九五以乾刚中正而居尊位,所宜尽大同之道者。然下与二应而系于私,失君道矣。欲同于二,而为三、四所隔,故「先号啕」。然同心相与,终莫能闲,故「后笑」。三、四闲之者皆刚强,故用「大师克之」,始相遇也。

上九:同人于郊,无悔。

上无所系应,而「同人于郊」,则所同者远,亦无私矣。然犹未能极乎远,故不能吉亨,止于「无悔」而已。象传言「志未得」,盖其所同者未能周于天下,是其志之未遂也。䷍乾下离上「大有」,元亨。

阳为大,阴为小。「大有」六五一阴,能兼诸阳而有之,是所有者大也。又卦之为象,火在天上,凡天地之闲,万物之富,莫不毕照,亦所有之大,故卦之名曰「大有」。所有既大,则其亨亦大矣。初九:无交害,匪咎,艰则无咎。

「大有」者,富有之时。人情易至于骄溢,骄溢之极,则殃害至矣。初九居「大有」之初,自处于卑下,而在上无应与,是虽富有而不骄溢,故曰「无交害,匪咎」,言未涉乎害,非有咎也。然富不与奢期,而奢自至,人情之常也。今虽非有咎,苟忽而不戒,咎亦至矣。故又当「艰」以处之,然后「无咎」也。「艰」者,艰难其思虑,戒慎之意也。

九二,大车以载,有攸往,无咎。车者,健行之器,而其中能容载。九二以刚健居下卦之中,而所有者大,此大车以载之象也。如此而有所往,则如车之不输其载,宜「无咎」矣。

九三,

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弗克。

九三居下之上,乃诸侯之象也。当「大有」之时,不自有其有,而以献之于天子,其善可知矣。「亨」,读作「享」,献也。诸侯土地人民,受之天子,非所敢私也。其财用贡赋,皆生之于地而取之于民,而三能不私其有,以归于王府,忠莫大焉。彼小人者,好专利而不厌,不至于侵夺其君,亦可矣,而安有能竭力以奉上者乎?故又曰「小人弗克」。三虽正而不中,故设二义,所以赞君子而励小人也。九四:匪其彭,无咎。

六五,柔弱之君也。九四以阳刚在其侧,有僭逼之嫌矣。然四以刚居柔,则能自谦抑,不至于过盛也。故云「匪其彭,无咎」。「彭」,盛多之貌。四能不至过盛,则「无咎」也。四之所处,所谓挟震主之威者也。其能自谦抑,才免于咎而已。若矜功挟权,以陵轹其上,能「无凶」乎?

六五:厥孚交如,威如,吉。

六五,「大有」之主,而虚中为孚信之象。上以信待下,下以信事上,上下之间,交相孚信,此「厥孚」之「交如」也。然柔弱之过,则陵慢或生。以六居五,外柔内刚,亦能用威者也。故又言「威如」则「吉」也。

上九:自天祐之,吉,无不利。处大有之极,而不自有其有,故「自天祐之」而「吉,无不利」。谓之「自」者,自然而然也。䷎艮下坤上谦亨,君子有终。

谦:亨。人能谦巽者,乃亨之道也。书曰:「满招损,谦受益。」诗曰:「彼交匪傲,万福来求。」人而能谦,其益其福,有不期而然者矣,其亨通为何如哉?然此唯成德之君子者能之,非常人可及也。常人之情,有能必矜,有功必伐,视己常有余,视人常不足。而君子者不见是而无闷,不矜不伐而莫争其功能。其何以能若是哉?由其安理乐天而物我无闲,故不自满足而自然卑巽,非矫为之也。若内有矜伐之心,而外示挹损之意,则非安履乎谦者矣。其始虽饰其情,而终则见于色,如是亦安能有终乎?故谦而有终者,君子之德也。

初六:谦谦君子,用涉大川,吉。

夫涉大川者,非刚健之才不能也。谦之初六,以柔居下,而以为能涉大川,何也?盖以柔居下,谦而又谦,乃君子之行。然所居者阳位,则外柔而内刚,非徒能「谦谦」而无其才者也。故其外柔则不陷于险,内刚则能济乎险矣。以此涉川,其有不吉邪?「谦」,互体为「坎」,而初六前近之,故为「涉大川」之象。六二,鸣谦,贞吉。

「鸣谦」,以谦而有声闻也。二,柔顺中正,其谦德之昭著,人皆知之矣。然以柔居柔,疑其不足于刚也,故又言得其贞则吉。谦而不贞,则近于邪佞,虽有声闻,何由吉乎?

九三,劳谦,君子有终,吉。

卦多阴,则阳为主。九三以一阳为谦之主,是独能建立其勋劳者也。然以阳居四,则有逼君之嫌;以阳居三,则不陵其上而为下所戴,是大臣有勋劳而能自谦退,上则君不疑,下则民所服,尤人之所难者也。其曰「君子有终吉」,用全卦之彖辞,何也?于以见君子之谦德,必如九三,然后为尽善也。六四,无不利,㧑谦。

六四柔而得正,上而能下,可谓「谦」矣,「无不利」矣。然处近君之地,在功臣之上,柔中之君,能「谦」以待下,「劳谦」之臣,能「谦」以下人,而六四皆受之,则犹疑于不谦者,故戒以更当发挥其「谦」也。世之人臣,固有执柔守正,不与物竞者矣。然或暗于事理,辞受失宜,无功而受其禄,无实而处其名,若是者,失「谦」之道矣,不可以不戒也。

六五,不富以其邻,利用侵伐,无不利。

六五柔中之君,而卦之众柔以同德顺附,是不待富厚而能以其邻也。九三在下,刚而得正,乃立功之臣,而「坤」为众,有「用师」之象,故又「利用侵伐」而「无不利」也。夫以六五之柔中,而执「谦」以临下,宜无不服矣。而犹有不服者,则其为冥顽之寇、强暴之敌可知也。五既得众心之归,而又以贤臣为之将,如是而侵伐,乃诛暴去恶之兵也。是惟无动,动必利矣,故曰「利用」,而又曰「无不利」,所以深赞其决也。

上六,鸣谦,利用行师,征邑国。

「坤」为土,有「邑国」之象。上六处「谦」之极,声闻于人,而邑国之中犹有不服,则其「行师」固利矣。䷏坤下震上「豫」,利建侯行师。

「豫」有三义,和豫也,逸豫也,备豫也。彖辞言「利建侯行师」,则以「和豫」言之也。卦之德,下坤上「震」,为顺以动。凡事顺理而动,则人心和「豫」,故利于「建侯」「行师」也。又,「震」为阳卦,一君二民,「建侯」之象也。「坤」为民众,「行师」之象也。屯初九之传曰:「以贵下贱,大得民也。」春秋传曰:「师克在和不在众。」建侯行师,苟非人心和顺,则其位何由而安,而功亦何由而成乎?初六:鸣豫,凶。

九四近君得政,而初六与之应,是小人阿附权臣而纵志自乐,故谓之「鸣豫」,言以逸豫自鸣而无所忌惮也。如是者,凶之道也。

六二:介于石,不终日,贞吉。

六二以中正自守,其于九四非相系应者,是犹君子之特立守正而不附于权臣也,故云:「介于石,不终日,贞吉。」「石」,安静之物也,其为节介,如石之坚静而确也。见几而作,不俟终日,动而审也。动静随时而不失其宜,所谓君子而时中者也。既中而又正,其吉宜矣。六三,盱豫悔,迟有悔。

三近于四而不中正,见四之擅权据势,纵志自乐,故亦有歆羡之心而盱望焉,如是则有悔矣。然能速反于正,犹可免悔,若不胜贪欲之私,而有迟回之意,则悔而又悔,将何及哉!

九四,由豫,大有得,勿疑,朋盍簪。

自诸爻而观九四,则以四为权臣,其「豫」者,逸豫也。于本爻而观之,则四为任政之贤臣,其「豫」者,和豫也。曰「由豫」者,言人心之和豫,由四而致也。处近君之地,以刚而能柔,众阴之所顺附,此所谓「大有得」也。然人既乐从,则当开诚心,布公道,待以旷大之度,不为物我之私,然后有以致人心之皆服,故曰「勿疑,朋盍簪」。「簪」,所以聚发者,言朋类之毕来,如发之聚于簪也。此与咸九四「憧憧往来,朋从尔思」正相反。「勿疑」,则非憧憧之思也。「盍簪」,则非「朋从尔思」也。以贞一无我之心感天下,而天下无不应,其唯「豫」之九四乎?六五:贞疾,恒不死。

五,柔暗之君,志在逸豫,而人心皆归于九四,权势既去,不可复救,如人有沉痼之疾而不可疗者,此所谓「贞疾」也。然以其位在中,君臣之分未至泯废,故「恒不死」也。若以阳刚居之,则无是疾而可以生。彼九四者,固为忠良之臣矣。

上六: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

处豫之极,而至于昏冥,宜若不能反于善矣。然其事虽成,而能有变志,犹可以「无咎」也,而况于过恶之未成者乎?圣人所以勉人之迁善,其意至矣。以往事观之,如楚庄听伍举之谏而罢淫乐,齐威因淳于髡之讽而行诛赏,其皆「成有渝」之义欤!䷐震下兑上随,元亨利、贞,无咎。

凡随从之道,可致大亨,而必利于正,乃能无咎。无咎非大亨也。然所随不正,咎且不免,况欲大亨乎?由无咎,然后能大亨也。卦之德为动、为说。动固可以大亨,而说则或失其正,故必以「利贞」为戒焉。若豫之「动而顺,益之动而巽,无妄之动以天」,则其正可知,不待于戒矣。

初九:官有渝,贞吉。出门交有功。

「官」之言,主也。当「随」之初,刚来下柔,为「震」之主,故以「官」言之。凡官其事者,不可胶滞,当随时变易,乃为不失,故曰「官有渝」也。震体为动,固能变者也。然刚而下柔,动而有说,则惧失其正,故戒以「贞」则「吉」也。能变以从正,则其事正矣。然所与共事者非其人,亦岂能成其功邪?故又当出门以交,不私其随,然后能有功也。世之趋事赴功者,固有得其时而合乎义者矣。然或用人之出于私,或所因之失其亲,亦卒以败事,盖昧于「出门交」之义也。

六二:系小子,失丈夫。

「随」之六爻,阴阳各半,而三阴爻皆以「系」言之,盖以柔随刚,则受制于刚。其谓之「系」者,言随之固结也。六二与五为正应而远,与初阳非正应而近,故不能上随于五,而下随于初,是「系小子」而「失丈夫」也。其为凶咎,不言可知也。人之远君子,亲小人,说与不若己者同处,观于此,亦可以自省矣。

六三:系丈夫,失小子,随有求得,利居贞。

三不随初而随四,系丈夫而失小子也。四,君侧之臣,而三随之,则有求必得矣。然四既不正,而三亦不正,故戒之以「利居贞」。若其不正而合,则诡随者也,虽求而有得,奚足贵哉?

九四:随有获,贞凶。有孚在道,以明何咎?

九四近九五,与之同德,乃大臣之任其事者,其有求于五,宜无不获也。然大臣之道,当正其义不谋其利,明其道不计其功,乃职分之宜也。今有求而必获,虽受所当受,为得其正,其能免于凶邪?然则欲免于凶,当何如哉?曰:积孚诚以释其疑,尽臣道以致其忠,明几微以保其身,斯无咎之道也。如汉之萧何、韩信,皆受君之重任者也。韩信恃其功能,既求封齐,复求王楚,高祖唯所欲则予之,可谓「随有获」者也。然高帝疑信之心固积之久矣,此其所以及于祸也。夫自人君言之,则有功必赏,固其正也。然于人臣之义,则挟功求赏,能无凶乎?萧何素知高帝之心者,而又得鲍生、召平之徒以此意晓之,故得免于祸。高帝在军中,数遣使劳何,何听鲍生之言,悉遣其子弟从军,而帝大悦。帝击陈豨,遣使拜何相国,益封五千户,何又从召平之言,而让其封不受,悉以家财佐军用,而帝又大悦。何之使帝不疑,而勤于其职,以保其身,其于有孚,在道以明,亦庶几乎?以是观之,圣人之戒深矣。九五:孚于嘉,吉。

五阳刚中正,为随之主,得众爻之随者。而五之正应,则唯在于二。二亦中正,乃嘉善之人也,故曰「孚于嘉,吉」。言能信于中正之应,则「吉」也。上六:拘系之,乃从维之,王用亨于西山。

以柔居上,而为悦之极,是以柔顺之德在人之上,而为人心所悦者,如文王是也。然九五刚强,自上六观之,则五为暴君也。与暴君同时,以文德胜之而出于其上,必见忌疾矣,故「拘系之」,又「从」而「维之」,正如纣恶文王之修德,而囚之于羑里也。然德如文王,则诚意之极,可通神明,故宜祭亨于西山焉。西山者,岐山也。「兑」为西方,而岐山亦在西,故于「兑」言之也。䷑巽下艮上

「蛊」,元亨,利涉大川。先甲三日,后甲三日。

天下之理,「蛊」坏之极,则必复治,故「蛊」有大亨之道也。卦之为「蛊」,以「艮」刚在上,「巽」柔在下,而上下不交,不能有为。又下「巽」则卑巽而无矫正,上「艮」则止息而无动作,此其所以坏而不治也。今治「蛊」之道,则其止也,当矫之以奋发;其「巽」也,当矫之以刚果。故「利涉大川」,「巽」下为木,以舟涉川之象也。「甲」者,事之首也。「先甲三日」,所以原其始;「后甲三日」,所以图其终。人之于事,能审慎如是,则何弊之不可革,而何利之不可兴乎?「艮」者,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终也。既思其始,复思其终,其唯「艮」之笃实辉光者能之乎!

初六:干父之蛊,有子,考无咎,厉终吉。

「干」,木之身也。木之蠹而坏者,亦「蛊」也。凡蛊坏而复能干立,则如木之朽腐,而复有生意也。「泰」之卦变为「蛊」,蛊坏之时,亦「泰」之变也。阳往居上,阴来居初,如父退处而无为,子在下而任事,乃子而干父之蛊也。子而如是,则可谓有子而考得无咎矣。若子之不任父事,则虽有子,亦如无也。然子任父事,凡所当改者,不改则弊深,改之则非孝,其处之亦难矣。苟非起敬起孝,而心怀惕厉,其能「终吉」乎?

九二:干母之蛊,不可贞。

六五以阴而居尊,母之象也。如「晋」六五之为「王母」,「小过」六五之为「妣」,皆阴之尊者也。「蛊」由乾坤之变而成,则「蛊」坏其事者,非独由父,亦母实为之也。九二以刚中居下,而与五应,乃贤子而干母之蛊者也。子干母之蛊,尤易流于专断,而有失于顺承,故戒之以「不可贞」,言当「巽」以行之,不可专尚坚确也。

九三,干父之蛊,小有悔,无大咎。

以九居三,刚之至也。「干父之蛊」而大刚,则或以果而怫意,或以直而贼恩,故未免于「小悔」。然以其所行者正也,故终「无大咎」。是道也,以施之于君臣,斯可也,而行之父子之间,其可乎?虽无大咎,非子道之尽善者也。

六四:裕父之蛊,往见吝。

「干」与「裕」正相反。干者,强而有立之谓也;「裕」者,宽而无制之意也。六四承父之蛊坏,而以柔居柔,是懦而无立,以宽裕治蛊者也。如是而往,能无吝乎?或曰:四之吝与三之悔皆失矣,然孰为优欤?曰:三之太刚,失之过者也。四之宽裕,失之不及者也。必不得已而行之,宁为悔,毋为吝。

六五:干父之蛊,用誉。

五与二应,二多誉,故云「用誉」。欲干父之蛊而己之,才弱不足以济矣。然能任在下之有誉者,则在下之力犹己之力也,又何凶咎悔吝之有哉?

上九: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

治「蛊」者,子任父之事,臣任君之责也。上九当蛊坏之极,而不受任于人,是贤人君子当天下之坏乱而独善其身者,故曰「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」也。上既在事外而不事王侯,则高尚其事而已。其事者,何事也?曰:「圣贤之道也,吾身之德义也。苟不任王侯之事,又不事吾身之事,而徒嘐嘐然曰:吾不事焉,高尚焉,则乃无君之罪人也。若人者,又曷足称乎?」䷒兑下坤上

临元亨利贞,至于八月有凶。

「临」之道,大亨而利于贞也。然二阳浸长,以临于阴,乃其方盛之时。而言「八月有凶」者,于方盛之时而先虑其衰,此易所以为君子谋也。一阳始于复,二阳长于临,至于六阳而为乾,则阳极矣。于是一阴生于下而为姤,二阴长而为遁。自临至遁,凡经八爻。自丑至申,凡历八月。八月之后,则为否矣,此所谓「凶」也。圣人于临,豫为之戒,其意深矣。初九:咸临,贞吉。

「咸临」者,以阳感动于阴而临之也。初与四应,初,阳而得正,四,阴而得正。阳感动于阴而能以正,其吉宜矣。

九二:咸临,吉,无不利。

二感动于五而临之,曰「吉」,又曰「无不利」者,以二刚中而五柔中,其感应之道,又大于初九也。

六三:甘临,无攸利。既忧之,无咎。

六三居二阳之上而不中正,惧二阳之相逼,乃以甘言临之而取说,故谓之「甘临」。以佞悦临人,无所利矣。然能忧之而变其所为,则亦「无咎」也。「兑」之象为口,其德为「说」,故为「甘言」之义。六四:至临,无咎。

谓之「至临」矣,而止于「无咎」,何也?曰:「至临」者,非临之至善也,以其与初为应,相临之情最为切至耳。阴柔无临人之德,而唯以私情相临,得免咎可矣,而岂能大有为乎?

六五:知临,大君之宜,吉。

外柔内刚而得中道,则其居位而临人也,不偏于刚柔而能处其中,乃以智而临人,大君之所「宜」也,吉之道也。宜者,义也。能随时处中,则其智之明而义之合,亦可见矣。上六:敦临,吉,无咎。

「坤」以厚德载物者。上六处「坤」之终,则其德之至厚可知也。以厚德临人,人无不怀服,固为吉矣,又何咎哉?六五处得其中,则谓之「知临」。上之以敦厚临人者,又岂非敦仁之君子欤?䷓坤下巽上

观,盥而不荐,有孚颙若。

卦之九五,以巽顺中正之德为观于下,而在下之四阴莫不观仰之,此圣人在上而天下自化之象也。「盥而不荐」,精洁诚敬之至也。夫祭祀之礼,将奉酒食以荐之,必先盥手以致其洁敬,则其盥者,为将荐而盥,未有既盥而不荐者也。今其曰「盥而不荐」,亦设辞以见其洁清之至,而不轻自用耳。犹中庸曰「不动而敬,不言而信」。圣人未尝不言不动也,而其敬其信,则尤在于未言动之时焉。故圣人之御天下也,其政教之施,民固无不化矣。而其政教未施之时,所以化民者,尤有不言之妙焉。盖其笃恭之极,如临大祭,而孚诚之念存于中,颙然之容见于外。故下民之望之也,其信从化服,自有不知其然矣。若以「有孚」为下民之孚,以「颙若」为下民之仰,则亦其「盥而不荐」之诚有以感之也。中庸曰:「唯天下至诚为能化。」吾于「观」之九五而见之。

初六:童观,小人无咎,君子吝。

九五在尊位,为在下四阴所观仰,而四阴之观于五者,以相去之远近为所见之明暗。初六柔而在下,去五最远,是如童稚之观,不能明见者,故在小人则无咎,在君子则可羞也。六二,𬮭观,利女贞。

「坤」为阖户,而六二为柔之在中者,乃女子𬮭观之义也。圣人在上,万物咸睹,而六二不能出于户,但为𬮭观,非丈夫之事,乃妇人之道,故云「利女贞」也。六三:观我生进退。

三之观五,非远非近,故在进退之间也。初二去五远,而才又柔下,非用于世者,故不能进而可羞吝。四去五最近,而以柔居刚,其才可用矣,故利于进而不宜退。若三者居下之上,亦可以进,然不得中正,则疑于非贤也,故必先自审以为进退焉。其曰:「生」者,吾身之动作施为也。观我之所生,如其行之善而时之通也,虽进可也;行之未善而时之塞也,虽退可也。用舍在于时,而进退决于己,是虽不曰君子也,而非君子能之乎?

六四:观国之光,利用宾于王。

九五,阳德也,故其光华被于国。六四既近五,而观国之光华如是则可以进矣,故「利用宾于王」也。「宾」如宾兴之「宾」,言为王者之所宾礼也。九五:观我生,君子无咎。

「观」之为卦,四阴长盛而二阳消落。圣人之作易,常扶阳而抑阴也。故于卦取大观之义,而于四阴爻,则不言阴之害阳,而但言阴之仰于阳。然自五言之,则阴之盛长,阳不可以不慎也。故九五之爻辞曰:「观我生,君子无咎。」言观我之所行,必君子之道,然后「无咎」。若自失其道,则在下之阴,皆吾之害也,能「无咎」乎?然爻辞如此,所以戒于凡为人君、为君子者,非言圣人之事也。若以圣人居九五者言之,则当如彖辞所言,下观而化其德犹天也,而岂止为君子乎?岂但「无咎」而已乎?

上九:观其生,君子无咎。

上九虽非君位,然在人之上,亦为下所观者,故亦当自观其所行,如所行皆君子,则「无咎」也。䷔震下离上噬嗑,亨,利用狱。卦之名「噬嗑」,取口啮物之象。而凡折狱用刑者,其才有刚柔之殊,而所治亦有强弱之异。政如人之啮物,其齿有利钝之殊,而为物亦有坚脆之异。故噬嗑一卦,专言刑狱之事也。噬嗑言「亨」者,噬之而「嗑」则「亨」也。言「利用狱」者,圣人之意,固期于「无讼」、「无狱」也。然有强梗者以害吾治,则其罪亦不可以不惩。而噬嗑之所以「利用狱」者,以其有威震而又明照,乃用刑之象也。

初九:屦校灭趾,无咎。震为足,初居震下,趾之象也。在下而罪薄过小,故但以校而灭其趾。以轻刑治小罪,可「无咎」也。

六二:噬肤灭鼻,无咎。

二以中正而用刑者,故其所治如噬肤之易。「肤」者,肉之脆而易入者也。然以柔乘刚,则其所治亦强梗,故至于「灭鼻」。言必深入之,如噬肤而没其鼻于器中也。二之治狱如此,岂非中顺有余,而刚严不足者欤?然能深入之,则虽小伤于己,而无亏于法矣,又何咎哉?六三,噬腊肉遇毒,小吝,无咎。

三以柔居刚,亦能用刑者,然于己不中正,而所治者强梗,故我方治于彼,彼亦伤于我,是犹「噬腊肉」而「遇毒」也。周礼:小物全乾曰腊。盖有骨而难噬,能伤人者也。其身不正,而无以正人,固可羞矣。然彼受刑者,既有其罪,终必伏法,故亦可「无咎」也。

九四,噬乾胏,得金矢,利艰贞,吉。

自全卦言之,则九四一爻,不中不正,而处于阴柔之间,犹强梗之人,为善人之害者也。然自九四言之,则又为噬之主,而辅六五以用刑者,是以刚强而治刚强者也,故为「噬乾胏」之象。「胏」,肉之带骨者,亦坚而难噬也。「得金矢」,即周礼狱讼入钧金束矢而后听者也。讼诉之人,必令其纳是物者,金取其坚也,矢取其直也。其果坚而直,则必纳是物,然后听其狱。如其非坚且直,则自当止矣。今四听讼而得金、「矢」,则彼之强梗者果为民害,不可不治也。然其强梗如此,苟治之者一有不正,则彼反得以中伤,故又利于艰难正固乃吉也。

六五:噬乾肉,得黄金,贞厉,无咎。

六五君位,而以柔居刚,文明得中,则其用刑贤于六二矣,故为「噬乾肉,得黄金」,而不至于「灭鼻」。然亦必贞固而危厉,然后「无咎」也。上九:何校灭耳,凶。

初,卑而无位;上,高而无位。故皆为受刑者。过极之阳,不能卑伏,此恶极罪大、怙终不悛之人也。其何校而灭耳,凶孰甚焉?䷕离下艮上贲,亨,小利有攸往。

贲者,文饰之道也。有质而加之文,斯可以「亨」矣。朝廷,文之以仪制而亨焉;宾主,文之以礼貌而亨焉;家人,文之以伦序而亨焉;官府,文之以教令而亨焉。推之事物,凡有质者,无不待于文也,文则无不亨也。然既亨矣,而曰「小利有攸往」,何也?文饰之道,但加之文采耳,非能变其质也。故文之过盛,非所利也,恃此以进,为非所利也,但小利于有攸往而已矣。世之不知本者,或忘其当务之急,而屑屑焉于文饰,虽欲其亨,亦安得而亨乎?

初九:贲其趾,舍车而徒。

初以阳在下,而与四为应。四近君之大臣,而柔弱之甚,又有间隔,不能引而进之如初者,将何为哉?亦自贲饰其所行,而无藉于驷马之贵,斯可也。「贲其趾」,自饰其行也。「舍车而徒」,以贱为贵也。人所为贵于轩冕者,尚贲饰而已。然有命焉而不可致,则有吾身之富贵者在焉,而何羡于其外也。古之恬退者,自谓安步以当车,晚食以当肉,无罪以当贵,岂非贲趾舍车之义欤?六二:贲其须。

阴丽于阳而成章者也。六二自坤之上六来,居「离」之中,固为文明之主者,然其贲饰也,必附三而动,故曰「贲其须」。「须」,附颐而生者也。「贲」上四爻,外实中虚,有「颐」之象,故二取象于须也。或曰:「须」,需也。六二文明中正之贤,能,贲饰其行,以「需」六五束帛之聘也。

九三,贲如濡如,永贞吉。

九三处文明之极,而上下之阴皆附丽焉,故曰「贲如」,言贲之盛也。三在二阴之中,有坎之象,故曰「濡如」,言贲之盛而润泽也。如三之所处固正矣,然阳在阴中,则易于溺,溺则失其正矣,故又戒以长永其贞则吉也。

六四,贲如皤如,白马翰如,匪寇婚媾。

六四在离明之外,为艮止之始,乃贲之盛极,而当反质素之时也,故云「贲如皤如」。夫初之舍车,为在下而无所乘故也。四在九三之上,则有所乘矣,故云「白马翰如」。人既质素,则马亦白也。然四本与初为应,而三乃逼近,故疑其为寇。而三实非寇也,乃求与己为婚媾耳。四之与三,虽非正应,然三得正而四亦得正,以正而合,又何尤乎?

六五:贲于丘园,束帛戋戋,吝,终吉。

六五当贲饰之时,居至尊之位,宜征集邱园之贤,以共成文明之治者也。然阴性吝啬,其贲饰于邱园之贤者,止于束帛之「戋戋」而已。「束帛」,薄物也。「戋戋」,浅小之意也。将招致贤才,而物薄如是,可羞吝矣。然贤人者,不以币帛为悦,而以恭敬为悦也。如六五之虚中待贤,则币帛虽微,而贤者亦进矣,此其所以「终吉」欤!上九:白贲,无咎。

以阳刚而在艮上,刚而不屈,止而不动,是贤人之高尚而不屑于世用者也,故云「白贲,无咎」。六五之君,方以束帛征贤者,而上九无歆羡之心,甘澹泊之守,所谓「白贲」也。居于治世而不能有为,虽若可耻,然量能揣分,不堕其节,亦善矣,其何咎之有?䷖坤下艮上剥,不利有攸往。

「剥」之为卦,阴盛长于下,而阳剥落于上也。以卦象言之,则山之颓剥于上以附乎地,如阳之消剥于上以为阴,故卦之名曰「剥」。以卦德言之,则内顺外止,有顺时而止之意,故其占辞为「不利有攸往」。君子当斯时也,其可不与时消息,以避小人之祸乎?

初六:剥床以足,蔑贞凶。

卦上实下虚,而床亦上实下虚者,故取以为象。君子在小人之上,犹人之卧于床也。小人自下而害君子,犹自下解剥其床而身不安也。阴灭阳之正道,则阳固凶矣,而阴亦岂能吉邪?

六二:剥床以辨,蔑贞凶。

「辨」者,床之干,乃辨别上下之处,故谓之「辨」也。六三:剥之,无咎。

众阴方剥阳,而三独与上为应,是小人中之君子也。如三者,虽得罪于私党,而见取于公论,其义无咎矣,而利害之私者,奚较哉!六四:剥床以肤,凶。

六四为剥之上体,而「艮」有人身之象,乃剥至床之上,而及于人之身也。其害愈切,而凶愈甚矣。

六五:贯鱼以宫人宠,无不利。

爻言阴剥阳之凶,至四而极矣。至五则为君位,不忍复言矣。故变义而言阴之顺阳者,以阴而居尊位,后妃之象也。后妃之道,在于不妒忌,而帅嫔御以奉于君,故取「贯鱼」之象。「鱼」,阴物,而一阳连五阴,其状如「贯鱼」然。「宫人」者,亦众阴也。五以宫人受宠于君,如贯鱼之有次序,则内职修矣,何不利之有?

上九:硕果不食,君子得舆,小人剥庐。

一阳独存于上,如硕大之果而不食之,则必以之复种而复生矣。阳之不可尽其象,盖如此。是爻也,君子得之,则道将复长,而为众所载。小人得之,则自剥其庐,而无所庇其身,其吉凶判矣。然则为小人者,当何如哉?其恶之极,则必见诛于君子,不可容也。如恶之未甚,则载君子而为之舆,庶乎其免矣。䷗震下坤上

复,亨。出入无疾,朋来无咎。

反复其道,七日来复,利有攸往。

「复,亨」者,阳复生于下,有亨道矣。然尚微弱,未能遽胜阴也,故不言「元亨」而止言「亨」。既生则渐长,长则可以大亨矣。「出入无疾」,何也?一阳出于剥之上,而入于复之下也。阳虽仅存,而不能使之绝阴,虽极盛,而不能尽绝阳,是阳之出而「无疾」也。由剥而坤,由坤而复,则微阳之积,已成一爻,静而动矣,暗而明矣,闭而通矣,是阳之入而「无疾」也。「朋来无咎」,何也?谓一阳既复,则诸阳渐进也。以人事言之,一贤人在位,而受小人之害,则其同列者皆当见几而避害;一贤人方进,而其志之得行,则其在下者,皆可汇进而获吉。阳既生矣,则朋类之来,夫何咎哉?

「反复其道,七日来复」,何也?阴阳两端,循环不穷者也。故往则复来,来则复往。反者往也,复者来也。反复其道,未尝有间,故阳虽消剥,而七日则来复矣。七日者,七月也。月而言日,犹豳风言「一之日」、「二之日」也。自五月之姤,一阴生而阳始消;至十一月之复,一阳生而阴始消。于卦历七爻,于时经七月也。「利有攸往」,何也?阳既亨而朋来矣,此君子道长之初也。以此之时势,得此之朋助,固当有为也,将何往而不利乎?阳之方生,势可以进,而即勉之以有为,盖难得而易失者,时也。进而为「临」、为「泰」,以至于纯「乾」,皆由是也。「复」也者,其变通之大机欤?其世道之一初欤?

初九:不远复,无祗悔,元吉。

以卦爻言之,阳才消于「剥」,而即生于「坤」,至「复」而一爻已成矣。是阳之失,不远而即复也。以人言之,则阳为君子,君子不能无过也。而才有过,则便能知之;才知之,则更不萌作,即所谓「不远复」也。不远而复,则不至于悔,而「大吉」矣。是爻也,惟颜子之不贰过者以之。六二:休复,吉。

一阳在下,为卦之主,犹仁人君子,为众人之所视傚也。故卦之众阴,以与初远近向背为得失焉。二柔顺中正,去初最近,而能顺从之,乃「复」之休美者,故「吉」也。「休」之言美也,而亦有好善之意焉。秦誓言其心休休焉,乃好善之人也。六三:频复,厉,无咎。三与初非比非应,而不中不正,又处动之极,则多动而数失。大传曰:「吉凶悔吝生乎动。」文中子曰:「不动故无悔。」夫动而时中,斯为善矣;多动而过中,得为善乎?此六三之「频复」所以危也。然非「频复」之危也,乃频过之危也。其过虽危,而「复」则「无咎」矣。曰「厉」、曰「无咎」,所以戒其过而勉其复也。六四:中行独复。

「复」之六四,乃「剥」六三之反对也。「剥」六三违众阴而应上九,则为「无咎」;「复」六四违众阴而应初九,则为「独复」,皆小人而变为君子者也。然「剥」六三则「无咎」,而「复」六四不言「吉」与「无咎」者,何也?曰:「剥」之上九,虽阳之仅存,然在上之阳也。「复」之初九,虽阳之方生,乃在下之阳也。在上之阳,大势虽去,而天命未改也,故犹得以制群阴,而六三可「无咎」。在下之阳,虽渐以长,而其势尚微,如六四者,其能免于群阴之害乎?然义所当然,吉凶有不计也。圣人于此爻不言凶咎,其亦扶阳之意欤?六五:敦复,无悔。

六五虽远于初阳,然其位则尊位也,其体则「坤」厚也,其德则中顺也。人而如是,则敦笃于「复」,宜「无悔」矣。不亲近于仁贤而能复,非天资之美,能如是哉?然质美而未学,亦止于「无悔」而已。若欲「亨」而「元吉」,则必亲在下之阳德然后可。

上六:迷复,凶,有灾眚。用行师,终有大败。以其国君凶,至于十年不克征。

上柔暗之甚,居「复」之终,远于阳德,终迷不复,凶之道也。如是则上有天灾,而下有人眚矣。「坤」,兵众也,故又不度德而好兵。如是而行师,则师败绩而祸及君,虽十年之久,人亦不服,是终于凶者也。小人之在上而恃威者,观此可戒矣。䷘震下乾上

无妄,元亨,利贞。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卦之名「无妄」,言实理自然而无邪妄也。史记所谓「无望」者,言无所期望而有得焉者也。此二义者,固异矣,然无邪妄之心者,唯尽其在我,而于吉凶祸福皆委之自然,亦未尝有所期望也。人而有所期望者,即邪妄之心也。故爻辞言无妄之祸福,而夫子之彖传与大象,皆以无邪妄者言之,盖欲明义理以教人也。人能无邪妄者,诚也。卦震下乾上,为动以天。动皆天理,则无妄矣。无妄则诚矣。诚者,天之道,而天祐之矣。故人既「无妄」,则可以大亨。然其于事,又必利于守正,然后可亨也。若其非正,则为有过眚,而不利于「有攸往」矣。「不利有攸往」者,以其匪正也。匪正即妄也。若无妄而正,又何不利之有乎?初九:无妄,往,吉。

初九,无妄之始而能守正,斯无妄矣。如是而往,则凡有所为,皆无期望之私也,其吉宜哉!

六二:不耕获,不菑畬,则利有攸往。人之于事也,当绝其觊觎之私,如不耕获,不菑畬而自然有得,然后利有所往也。夫农夫之于农事,菑则必畬,畬则必耕,耕则必获,未有不耕获、菑畬而有得者。其取象如是,亦设言以见无营度之心耳。以义推之,如圣人之无为而治,君子之不要人爵而人爵从之,皆是也。六二柔顺中正而无邪妄者,是以能若是而其自然有得也,岂非所谓「无妄之福」哉?

六三:无妄之灾,或系之牛,行人之得,邑人之灾。凡人之灾患,无故而至者,虽君子有所不免也。然为善而得祸者常少,为不善而得祸者常多。如六三之不中正,则灾之至也。虽云「无故」,然亦由其素行之不谨而有以致之也。夫「无妄之灾」者,如行人牵牛以去,而居人反罹其祸,与亡猿而祸林木,失火而殃池鱼者,政相类也。然人之诚信之极,豚鱼犹可感也,而况于人乎?三之受无妄之灾,亦盍自反而已矣。九四:可贞,无咎。四,阳刚乾体,下无应与,此「无妄」者也。然以阳居阴,惧其不能固守而或失正,故戒以「可贞」则「无咎」也。

九五:无妄之疾,勿药有喜。

五,「乾」刚中正,而所应亦中正,所谓纯粹精者也,「无妄」之至也。如是而或犹有疾焉,是乃无妄之疾也,不当得而得者也。天下之理,邪不胜正,妖不胜德,故虽有是疾,亦勿药而自愈矣,是又无妄之福也。然则在我者唯纯乎一天,而其疾其喜,亦顺其自然而已矣。上九:无妄,行有眚,无攸利。

上九,刚健之至,「无妄」之终,本非有妄者也。而其「无妄」之灾,乃至于「行有眚」而「无攸利」,何也?盖以其处穷极之地,而进无所之也。如吾圣人之伐木于宋,畏于匡,厄于陈、蔡,岂非圣人之无妄邪?亦无其时位而所遭者然尔。此曰「有眚」,曰「不利」,与彖辞所言者自不同也。彖之所言者,由其匪正而然也。䷙乾下艮上「大畜」,利贞。不家食,吉。利涉大川。

「畜」者,止也,又聚也,能止然后能聚也。卦之为「大畜」,以上卦之「艮」而畜止下卦之「乾」也。「乾」健上进,而「艮」能畜止之,其力之大可知矣。又「乾」之三阳,至大也,而「艮」能畜之,则其所畜聚者至大,亦「大畜」之义也。「小畜」之为小者,以「巽」畜「乾」也。「巽」,阴卦,故其力小而畜之不固也。「大畜」之道,利于得正。阳,君子也。苟畜之不正,是以小人而止君子也,其可乎?如畜之以正,则阳之上进,乃刚恶之小人矣。以畜聚言之,则六五之君畜聚天下之人才,阳刚之君子蕴畜其德义,皆利于正也。所畜聚之不正,则上之畜才也,为小人之渊薮,下之畜学也,为曲学之小道,圣人何取焉?「不家食吉」,言君子之进用也。君子之蕴畜其道德,固将以济斯世而安斯民也。若食于家而不食于朝,则吾之所畜者,无以设施矣。故「不家食」,则君子之吉,而亦人君之吉也。「利涉大川」,君臣皆利于有为也。六五之君,下应于乾刚而得其用,固利于有为矣。而乾刚之君子,亦何事之不可为乎?以畜德之贤,遇畜才之主,上求于下,而下从其上,则「大畜」之功业可知矣。初九:有厉,利已。

大畜。初、二二爻,取其能自畜而不进,则其上之畜之者,乃小人之畜止君子也。四、五二爻,取其能畜彼而不使进,则其所以畜下者,乃君子之畜止小人也。初居最下,然与六四为应,则为四所止矣。故往则有危厉,而利于自止也。九二:舆说輹。

九二与五应,亦为五所止,而其处得中道,故能自止而不进也。车之为器,健行而中有容者,二刚而中实,舆之象也。人之有行,必赖于舆,舆而「说輹」,则不行矣。以义言之,如刚中之君子,遇非道之君,而不食其禄,以免于祸,时行则行,时止则止,善可知矣。大传曰:「乾,天下之至健也,德行恒易以知险。」非大畜之九二,恶能如是哉!

九三:良马逐,利艰贞。曰闲舆卫,利有攸往。

初与二皆与阴相应,而以阴畜阳为不正,故初与二者,利于自止而不进。九三与上九皆阳,则不相畜而俱进,是君子畜极而通之时也。以同类相求,利于进矣。而「乾」之象为马,乾健之极,为马之最良者。以良马而驰逐同类之人,以行于天衢之上,其进孰量哉!然三过刚而锐进,亦不可以不戒也。故又必利于艰难贞固,而日闲习其舆卫,然后「利有攸往」也。

六四:童牛之牿,元吉。

四,大臣之位,而以柔居柔,为得其正,故其止刚恶之人,有其道而可以大吉焉。童牛者,角茧栗之犊也。牿者,楅衡也,加横木于角,以止其触也。夫制恶人者,禁之于其初,则如童牛而加牿,其为力易矣。六四「艮」体,故得止之道者如此。六五:豮豕之牙,吉。六五止九二,亦制其恶者也。牡豕曰豭,攻其特而去之曰「豮」,所以去其势也。豕之刚猛为害者在于牙,然去其势,则绝其刚躁之性,牙虽存,不害矣。六五以「艮」体居尊位,得止恶之道,故九二之刚「如豮豕之牙」,不能为害,而可以「吉」也。柔能胜刚,弱能胜强,于「大畜」四、五见之。上九:何天之衢,亨。

上九与九三合志以进者也。他卦之上为穷极,而「大畜」之上则为亨通,以其畜极而通,故上进而豁达无碍,如登天衢然。「艮」为路,「艮」在上而又居其上,犹天之路也。三之「良马」,为上之所乘;上之「天衢」,为三之所行。其相得如是,宜其「亨」也。「何天之衢」,言何其得路之如是哉?自在下而望之者言之也。䷚震下艮上

「颐」,贞吉。观颐,自求口实。

卦为颐颔之象者,其上阳为辅,下阳为车,中四阴为齿,外实而中虚,上止而下动,皆其象也。「颐」之为义,则养也。人之养其形体者,饮食而已。推而言之,则养德、养民、养贤才,皆养之义也。养之之道,以正则吉。不得其正,则养形者或失其正味而致疾,养德者或失其正理而误身,不可不慎也。「观颐」,观其养德之正不正也。「自求口实」,观其养身之正不正也。口中虚而资食以实之,故饮食谓之「口实」。然口实而谓之「自求」,岂贪欲者哉?亦曰当自审择,而不可失其正焉尔。初九:舍尔灵龟,观我朵颐,凶。

阳实阴虚,实者能养人,而虚者养于人。卦上下二阳,皆养人者也。然以阳居上,则养人之道行;居下,则其道未行,当自养可也。初以阳伏于下,如灵龟能咽息不食,而以气自养者。然为动之主,而与四为应,是不能自养而动于欲也。故设为六四语之之辞曰:「舍尔之灵龟,而乃观我之朵颐乎?」「朵颐」者,动其颐而食之也。不能守其正而羡人之食,则饮食之人,人皆贱之矣,乌得而不凶乎?

六二,颠颐,拂经于丘颐,征凶。

养之为义,有止有动。止而待养于人,正也;动而求养于人,非正也。六二居动体,不能无求于人矣。然求养于初,则颠倒而拂常;求养于上,则高远而「征凶」。如二者,于初与上,皆非正应,不能待其养而轻动以求之,安往而不凶乎?然则欲免于凶,将何如?曰:唯守其中正而不妄动,斯可也。六三,拂颐,贞凶,十年勿用,无攸利。

三与上为应,赖上之养者,而三处动极,又不中正,动以求养而不由其道,拂于养之正矣。若不知变而贞固守此,凶之道也。「十年勿用无攸利」,深戒之之辞也。

六四,颠颐,吉。虎视眈眈,其欲逐逐,无咎。

四处大臣之位,不能养人,而赖初以养人,虽为颠倒其常理,然求之于正应而以之养人,亦可吉也。世之人臣,固有在高位而才德不称者,然能咨诹善道,擢引贤良,使上赖其益,而下蒙其泽,亦可谓贤矣。「虎视耽耽」,视下而专也;「其欲逐逐」,求之相继也。下赖上之养,则不可以求;上赖下之养,则不可以不求。四居「艮」之体,惧其上而不求也,故戒以如是则无咎。若止而不求,为有咎矣。

六五,拂经,居贞吉,不可涉大川。

颐五不言「颐」者,五居尊位,而阴虚不能养人,反资上九之实以为养,故五不养颐,而上九曰「由颐」,以颐养之权由于上也。权由于人,而不由于己,拂其常理矣,故「居贞」则「吉」。「涉大川」则不可,言宜静而不宜动也。洪范言「用静吉,用作凶」,亦此意也。

上九,由颐,厉吉,利涉大川。

上九以阳实在上,为颐之主,下之众阴皆由之以养也。养天下者,人君之事也。六五之君,不能养天下,而权由于上九。若养之以正,则伊尹、周公也;养之不正,则徐偃、田常也。其可不慎乎?曰「厉吉」者,戒之以惕厉则吉也。圣贤出而任天下之责,德泽出于己,而上下不疑焉,亦处之以惕厉而已矣。又曰「利涉大川」者,利于有为也。夫以上九之才、之地,何事之不济?然九居颐之终、艮之极,恐其安于养而止,则不复进为也。故其勉之者又如此云。䷛巽下兑上

大过,栋桡,利有攸往,亨。

「大过」者,阳盛而过阴也。卦取象于居室,四阳居中,为「栋」之象。二阴两旁,为宇之象。四阳过盛,而二阴不能胜,为「栋桡」之象。栋既桡,则厦将倾矣。以国家言之,此过盛而崩坏之时也。然圣人不委之时命,必有扶颠持危之道焉。观之于卦,四阳虽过,而二、五得中,犹足以有为。又以内巽外说,有可行之道。处大过之时,而以大过之才,为大过之事,则栋虽桡坏,犹可支也。此其所以利于有往而亨欤。

初六:藉用白茅,无咎。「茅」,柔物也。巽为白,故谓之「白茅」。夫藉刚以柔,则其刚虽过,而不能为之害。如人以强暴见加,而承之以柔顺,自「无咎」也。然是道也,岂人不知乎?不为耳。如大过之初,能过于畏慎以免咎,亦难能者也。

九二:枯杨生稊,老夫得其女妻,无不利。

「杨」,近水之木,感阴气之多而易生者也。九二虽老夫,然得女妻,则犹能生育而「无不利」,亦犹枯杨近水而复生根稊也。巽下,长女也,而乃以初为女妻;兑上,少女也,而乃以上为老妇。此何也?盖九二在初六之上,老于初六,故二为老夫,而初为女妻。九五在上六之下,少于上六,故上为老妇,而五为士夫。此但以爻之上下为老少,非取于「兑」、「巽」之象也。斯得之。蓝田吕氏云:「九三:栋桡,凶。」

凡物从上而崩坠,必自重者始。九三以刚居刚,不胜其重,是如栋之至重而先桡也。故栋桡之辞,独于三言之。太刚则折,其凶宜矣。

九四,栋隆吉,有他吝。

四以刚居柔,非过于重者,而其下乘之以二阳,故如栋之隆起而吉也。然四居大臣之位,所以支大厦之颠者,非四其谁哉?苟其执德不固,而又下同初六之柔,则以柔济柔,亦不能以堪事矣,故戒以有他则吝也。夫大臣之当重任者,当引用刚强之才,与之协济,斯可也。若但私其所与,而悦其柔善,则栋桡屋坏,将谁咎欤?「有他吝」之戒,其意深矣。

九五,枯杨生华,老妇得其士夫,无咎无誉。

木之有华,乃柔而在上者。九五过极之阳,而一阴在其上,「枯杨生华」之象也。五居尊位,当大过之时,过极而衰,不能无事之时也。而五乃自任其刚,下无应与,但比于阴以乐其目前,则如「枯杨之华」,虽荣于暂,其如不永何?「老妇得其士夫」,不言夫得,而言妇得,以见妇之得志,非夫之美也。「无咎无誉」,言虽无殃咎,亦不足称也。

上六:过涉灭顶,凶,无咎。

兑为泽,上为顶。涉于泽而水灭没其顶,此不量浅深以冒于大难者,故「凶」也。然其身虽凶,而其义则「无咎」。朱子以为东汉党锢之诸贤,是也。䷜坎下坎上

习坎,有孚,维心亨,行有尚。

上下皆「坎」,「习坎」也。二体皆中实有孚也。「心亨」,中有其德也。二、五皆以阳居中,犹人在险难之时,其身虽陷,而其心自亨也。圣人君子所以遁世而无闷,乐天知命而不忧,亦心亨而己。既「有孚」矣,「心亨」矣,则虽在于险,行必可嘉,又岂终陷于险乎?

初六:习坎,入于坎窞,凶。

坎中之小穴谓之「窞」,乃险而又险者也。六以阴柔居重坎之下,故为入于坎窞之象,其凶孰甚焉?

九二:坎有险,求小得。二,刚中之才也,而陷于重险之中。五亦在于险中,不能为之应,是未能出乎险者也。然其以心亨而中德不失,故「坎」虽有险,而尚可以「求小得」,但不能大有为耳。如二者,非才德之不足,乃时命之使然,可为之愍,而不足为其病也。

六三,来之坎坎,险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

三处二「坎」之间,故云「来之坎坎」,犹「乾」九三曰「乾乾」也。「来之」二字,其来于下则「坎」也,其之于上亦「坎」也。以下险而枕上险,是之谓「险且枕」也。六四为「坎」下之小穴,而三将入其中,是之谓「入于坎窞」也。既进退皆险,而又不中正,则无可为者矣。戒之以「勿用」,得无慎哉!

六四,樽酒簋贰用缶,纳约自牖,终无咎。

九五居险中,而六四之位近焉,是大臣遇人君之在难,而义当匡救者也。四之于五,虽阴阳相得而相比,然济天下之险,非刚健之才不能也。如四者,才既不逮,而在于其位,义不容已,唯当积其诚实之意以感之,因其本心之明以导之,使之亲贤臣,远小人,以自出于险尔。一樽之酒,二簋之食,薄物也。其樽用瓦缶,质素之器也。所以献于君者,以薄物而用质器,是尚于诚实而不尚浮侈也。损之彖辞言「二簋可用亨」者,亦如此欤?室虽暗,而有明者焉,窗牖是也。君心虽暗,而有明者焉,其性之偏长者是也。人臣之进善于君者,将顺其所长而委曲以导之,则吾之言易入,是进其要约之言者,如自牖之明而入之也。「睽」六二之「遇主于巷」者,亦如此欤?臣之事君,能质实以取信,委曲以纳忠,以义言之,终「无咎」矣。然其济与否,则君之贤愚也,时之否泰也,吾唯能尽吾之诚心而已矣。

九五:坎不盈,秪既平,无咎。

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,而九二在下,与之同德,近则六四能至诚以辅导之,是虽处乎险,而终能出险者也。彖所谓「有孚,维心亨,行有尚」,九五当之矣。然时方艰险,难于遽济,如坎水之未盈,而未至于平也。若既盈则至于平,平则无咎矣。不言「吉亨」者,当险之时,言险之义,则「无咎」可矣。至于「吉亨」者,又存乎其人也。

上六:系用徽𬙊,置于丛棘,三岁不得,凶。

坎六爻唯初、上二爻并言「凶」,盖陷阳者,阴也,而阴出阳之外者,其恶尤甚焉。然邪之陷正,正固凶矣,而邪亦岂能免乎?故初则深入于「坎窞」,而自以陷其身;上则系之以「徽𬙊」,囚之于囹圄,而终无以逃其罪。为邪恶者,亦盍知惧哉?䷝离下

离上

「离」:利贞,亨。畜牝牛,吉。

「离」有二义,以阴附阳则丽也,取其中虚则明也。彖辞所言,以附丽言之也。夫阴之为物,不能独立,必附丽于阳也。然丽得其正,则可亨通,不正则不能亨矣。「牝牛」,柔顺之物也。一阴居中,而二阳在外,为之防闲焉,其「畜牝牛」之象欤?阴附于阳,能柔顺而不过越焉,是则丽之得正也,其「亨」而「吉」也,宜矣。初九:履错然,敬之,无咎。

庐陵杨氏曰:九以阳刚居离明之初,如火之始然,日之始旦,虽在下无位而未进,其践履之实,错然璀璨于天下,已不可掩矣。非晦其明,则众之所忌,咎之所集。敬者,谨畏以晦其明也,故「无咎」。非无咎也,敬畏以避之也。六二:黄离,元吉。

「离」之六爻,唯二最吉,以其柔顺中正,而文明有以尽离之道也。人臣以文明之德,丽于文明之君,必可以成文明之化矣,是以谓之「元吉」也。

九三:日昃之离,不鼓缶而歌,则大耋之嗟,凶。

三居下离之终,乃日昃之时也。夫持满定倾,非中正之君子不能也。三处日之夕,而过刚不中,则时已去矣,其志荒矣,故「不鼓缶而歌,则大耋之嗟」。其歌也,乐之失常也;其嗟也,哀之失常也。哀乐失常,能无凶乎?君子值此之时,则思患之心与乐天之诚,并行而不悖,是固不暇于歌矣,而亦何至于嗟乎!

九四:突如其来如,焚如,死如,弃如。

前明已尽,后明将继,此世道昏而复明、衰而可盛之时也。然圣人之道,其防乱者贵于「豫」,而图治者戒于躁。九四当大臣之任,辅柔弱之君,处多惧之地,而乃迫之以刚而不正,能免于凶乎?其「突如」而「来」也,则其「焚」、其「死」、其「弃」,非无故之祸也,其自取焉尔。

六五,出涕沱若,戚嗟若,吉。五,重离之主,文明之极,而迫于上下之阳。明之极,则虑其衰;迫于阳,则惧其患,故其忧之之深,而至于「出涕」以「戚嗟」焉。然时当明盛,下有中顺之臣,而又能处之以畏慎,则彼虽强暴,亦自取死亡而已,此其所以「吉」也。五本以不正而致患,以能忧惧,故仅获「吉」尔。其不言「元吉」者,以其不如二之中而又正也。

上九,王用出征,有嘉折首,获匪其丑,无咎。

「离」为甲胄,为戈兵,而上九阳刚之爻也,故于此言征伐之事。以正言之,则刚处明极,明足以照,而刚足以断,此智勇之将,而「王用出征」,以有嘉美者也。以不正言之,则刚处穷极之地,而不得其正,乃奸凶之人,势凌于君,以极其恶,又宜折其首而擒获其非类也。如是而行师,可无咎矣。周易参义卷一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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