钦定四库全书
大易缉说卷七
元王申子撰䷩震下巽上
益:增益也,损上以益下也。为卦震下巽上,损上卦乾之初而为阴,益下卦坤之初而为阳,损上益下也。伊川曰:风烈则雷迅,雷激则风怒,两相助益,益之象也,故为
益。
益: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初与四成卦之主,既皆当位;二与五为益之主,又皆中正,且动而巽顺,故「利有攸往」。二体皆木,下动上顺,舟楫安行之象,故「利涉大川」。彖
曰:「益」,损上益下,民说无疆。自上下下,其道大光。
以成卦之主释卦名义。上之四,损乾之阳而为巽,下之初益坤之阴而为震。「损上益下」也,是为君而施德泽于民,民之说之无穷已也。乾之阳本在上,乃逊坤之阴而已,下之「自上下下」也,是为人上而屈己待下,谦尊而光之道也,故「其道大光」。此卦之所以为益。
「利有攸往」,中正有庆。「利涉大川」,木道乃行。益动而巽,日进无疆;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。凡益之道,与时偕行,释彖辞而极言之也。「利有攸往」者,二五君臣,以中正之道益天下,故随往而利也,故曰「中正有庆」。「利涉大川」者,二体皆木,舟楫之利所由济也,故曰「木道乃行」。此皆卦体动而巽顺,所以其益日进无疆如是也。乾下而初,天施也;坤上而四,地生也。天地施生之益,无物不有,无时不然,未尝一息间断,故又曰「与时偕行」。
象曰:风雷益,君子以见善则迁,有过则改。
风与雷,相资而相益者也。君子观此象以求益于己,无若见善则迁,有过则改,二者益于人之大者也。唯迁善则可以无过,唯改过则可以为善,二者亦相资而相益者也。
初九,利用为大作,元吉,无咎。
初以刚正之才,而为成卦之主,当益下之时,而居最下之位;得六四之应,而处震动之初者也。以如是之才,遇如是之时,故「利用为大作」。「大作」者,兴作利益天下之大事功也。然居卑下之位,资上益己之力而为之,必大善而有成功之吉,斯可无咎。傥非大善,或无成功,宁免咎乎?「元吉无咎」,警之也。
象曰:「元吉无咎」,下不厚事也。
言卑下本不当任重大之事,才与时遇,而或为之,必得「元吉」,而后可以「无咎」也。六二,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,永贞吉。王用享于帝,吉。损下益上为损,故损之得益者,上卦之五也。损上益下为益,故益之得益者,下卦之二也。「损」之五,益之二,皆以虚中执柔以受人之益,故爻辞多同。但「损」之五,以柔居刚,柔为虚受,刚为固守,受益之至善,故曰「元吉」。「益」之二则以柔居柔,疑受益之未固,故戒以常永贞固,然后能吉。此则不同耳。「王用享于帝」者,言臣子之事君父,犹王之事天,故不于「损」六五言之,而言之于「益」之六二者,以见人君持谦虚恭顺之心以事天,天且自上益之,况臣子持谦虚恭顺以事君父乎?此因六二受益于上之善,推广以言之也。
象曰:「或益之」,自外来也。
二在内,虚中执柔以受人之益,人皆愿益之,不但九五而已。使中不虚,外其来乎?
六三,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
三处益下之时,而居下之上,其位不正,益人本非其任,然居刚应刚,而处震动之极,是位不正而果于为益者也,恶乎?宜乎?其唯用之于凶变非常之事则无咎。然亦必存之以孚诚,行之以中道,先达其诚于上,然后可为。「告公」者,言其意于上也;「用圭」者,达所告之诚也。盖位不正者,不可果于为益而忘其专也。
象曰:益「用凶事」,固有之也。
风雷震动之时,而居震之极,亦有凶变惊危之象。凶变之事,古今天下之所固有。有益人之志,固不问其位之当不当,唯为之得其道,则无咎。故爻皆警诲之辞。
六四,中行告公从,利用为依迁国。
四处益下之时,居上卦之下,而得其正,上承刚中之君,下有刚正之助,宜若可以行其益下之志矣。然体柔用柔,益非其能,处巽之下,动为不果,故中道而行,动必告诸公,上待其从而后敢为。二三四,互体坤也,故曰「国」。四益人之事,唯顺从上下二阳而后为之。以言六四有益人之志,而无益人之才。告公而从,顺从上也;依人迁国,顺从下也。是四比五应初,而后能有所为也,故无吉,亦无凶悔吝。
象曰:「告公从」,以益志也。
言四之益下,有其志而无其才,故曰「以益志也」。
九五,有孚惠心,勿问元吉,有孚惠我德。
五以阳刚中正之德,而居尊位,处益下之时,有中实之孚,是为君而能推诚心以益天下也。益莫大于诚,惠莫大于心。既有此心,有此诚,则实惠及民,不待问而知其为大善之吉矣。上既以诚惠其下,则下亦以诚感其上,怀君之惠,感君之德,上下交孚,益道之至善也。
象曰:「有孚惠心」,勿问之矣;「惠我德」,大得志也。
言有此诚心,则实惠及民,不待问矣。九五之志,在于益下,令人皆感戴以诚,是五得志莫大于此也。
上九,莫益之,或击之,立心勿恒,凶。卦以损上益下为益,未闻损下以益上也。损阳有余,益阴不足,亦未闻损不足以益有余也。今上九反是,以阳有余而处退巽之极,居无位之地,非有益于人者,而又当益之穷,穷则变而损于下矣。夫利者,人所同欲,九乃挟其刚强反益之道,专利于己,非徒无益于人,而又损之,故为众所嫉,不唯无益之者,且有起而击之者矣。是以圣人禁止之曰:立心不可恒如是之专利,若恒如是,取凶之道也。象曰:「莫益之」,偏辞也;「或击之」,自外来也。
「莫益之」者,嫉其封殖自私。「偏辞」者,责其偏于利己之辞也。「或击之」者,知其必然召祸。「自外来」者,言在己有以召之也。䷪乾下兑上
「夬」,决也,五阳决一阴也。为卦乾下兑上,五阳盛长于下,一阴将尽于上,为众阳上进,决去一阴之象。伊川曰:「泽,水之聚也,乃上于至高之处,有溃决之象,故为夬。」
夬:扬于王庭,孚号有厉。告自邑,不利即戎,利有攸往。「夬」,决也。为刚决柔,为君子决去小人也。决去小人之道,当以天下之公议,暴扬其罪于广众大庭,使人咸知其恶,则足以惩一而戒百也。「孚」者,由衷之诚。「号」者,命众之辞。有厉者,谓五阳虽盛,而一阴犹在高位,不可忽也。故必推诚以命众,使知尚有危机之可畏。若易而无备,则将有不虞之悔,故曰「孚号有厉」。邑,私邑。「告自邑」者,先自治而后可以治人也。曰「扬」、曰「号」、曰「告曰王庭」者,以上六成卦之主,居兑体而有外庭之象也。戎,兵也。即,从也。「不利即戎」,谓不可极于用刚,以至兵戎,则受害者众也。「利有攸往」,谓一阴犹存,尚利于有所往,盖必纯乎君子而后可也。彖
曰:「夬」,决也,刚决柔也。健而说,决而和。
释卦名义而赞其德也。以乾之健,而行之以兑之说,是以能决去小人,而不失其和,谓决去之,而天下国家和平无伤也。决而不和,如汉、唐之去宦寺,适以致乱,而天下之受祸者众矣。易之象,圣人之训,可不畏哉?
「扬于王庭」,柔乘五刚也。「孚号有厉」,其危乃光也。「告自邑,不利即戎」,所尚乃穷也。「利有攸往」,刚长乃终也。
释彖辞。以一阴乘五阳,乃其罪也,故「扬于王庭」,使众知之。众阳协德,相告相戒,不敢慢忽,故其危惧,乃所以为光大也。「夬」之为卦,所尚者阳刚之盛也。尚刚以自治则可,若以即戎,则尚刚太过,其所尚得无穷乎?阳虽盛,而犹有阴焉,必纯乎阳,而后可以绝小人之根,故又曰「刚长乃终」也。
象曰:泽上于天,夬,君子以施禄及下,居德则忌。
「泽上于天」,势必溃决为雨,以及万物,「夬」之象也。君子以之均施德泽,以及于下。若居畜不施,乃君子之所忌,如刓印吝赏,畜施屯膏,皆「居德」也。怨怼所由兴,悖乱所由起,岂非「忌」乎?忌,畏忌也。初九,壮于前趾,往不胜,为咎。
初,乾体,而又以刚居刚,故锐于进。趾,在下而先动之物,前趾又动之先者。初在四阳之下,轻动躁进,「壮于前趾」之象也。阴居高位,初首众阳而往决之,位卑而言高,决无可胜之理,其往也,徒取祸咎耳。
象曰:不胜而往,咎也。
有必胜之道而往者,胜也。往而后胜且不可,况不可胜而勇往者乎?故爻辞曰「往不胜」。而夫子曰「不胜而往,咎也」。谓非往之为咎,不能度其可胜而后往之为咎也。
九二,惕号,莫夜有戎,勿恤。彖
言「孚号」,而以「有厉」处之矣。二以阳刚之才,遇同德之君,当夬决之任,而能居柔以晦其刚,得中而知戒惧,故亦「惕号」。盖必如是,而后可免小人乘间抵隙之忧。故虽莫夜阴伏之时,有兵戎至,亦不足虑矣。以防之密而备之素也。象曰:「有戎勿恤」,得中道也。
中矣,而又以刚居柔,刚而不过,故曰「得中道」。王童溪曰:「吾谋未发,而彼得以先之,非中也。彼谋先发,而吾无以待之,亦非中也。二之戒备,得中道也。」
九三,壮于𬱓,有凶。君子夬夬,独行遇雨,若濡,有愠,无咎。胡安定曰:「此错简,当曰壮于𬱓,有凶。独行遇雨,若濡,有愠,君子夬夬,无咎。于义顺。」今从之。上六以容说之资,居众阳之上,有𬱓象焉。𬱓,面颧骨也。三于众阳之中,独与之应,是妄用其刚,而壮于𬱓也。壮者,张助其恶也,故「有凶」。不唯壮之,复与之和,故曰「遇雨」。雨者,阴阳和也。既遇雨,必为所濡污;既濡污,则众君子有愠怒之者,故曰「若濡有愠」。君子则不然,见善明,用心刚,不牵于私,唯义是视,当决则决,故「无咎」。
象曰:「君子夬夬」,终无咎也。
此爻以独应上六言之,有凶之象;以阳刚得正言之,有「无咎」之象,用之存乎其人。九四,臀无肤,其行次且,牵羊悔亡,闻言不信。
九三、九四,皆君子而未纯者也。三应上六,四不中正,而同居说体,故其刚决不足。上体之下,故曰「臀」。居不能安,故曰「无肤」。行不能决,故曰「次且」。谓欲止则众阳进逼,势不得安,如臀之无肤;欲行则柔说失刚,不能勇进,其行又不免于「次且」也,有悔可知。羊,内刚而群行之物。牵羊,喻与众阳牵连而进,则悔可亡。而四居柔体,说不中不正,虽闻斯言,不能信用,悔其可得亡乎?
象曰:「其行次且」,位不当也。「闻言不信」,聪不明也。
以刚居柔,位不当也。居柔体说,失其刚明之正性,故其聪不明,不能听信善言也。
九五:苋陆夬夬,中行无咎。
苋者,阴柔易决之物。陆者,高平不畦之地,非苋所宜。喻上阴柔,窃据高位,非其所而易去也。
五以阳刚中正之德,为夬之主。处夬之时,当决即决。然刚不可过,又当以健而说、决而和之道,行之以中,然后可以「无咎」。
象曰:「中行无咎」,中未光也。
以刚中正之君,行中道于夬决之世,宜吉,而仅得无咎。「中且未光」者,何也?亲比上六,使之贯盈罪极者,五也。及以刚应刚,勉行中道以决之者,亦五也。故于中道未得为光大。上六:无号,终有凶。以一阴而乘五阳之上,贯盈恶极,皆其自取。当此之时,党类已尽矣,无所号诉矣,终归于凶矣。
象曰:「无号」之「凶」,终不可长也。
言其孤立于夬决之极,终不可久也。䷫巽下乾上
「姤」,遇也。为卦巽下乾上。「巽」,风也。「乾」,天也。风行天之下,与物无不遇者。又一阴始生,即与阳遇,故为「姤」。姤:女壮,勿用取。女壮,至四阳而后谓之「壮」。「姤」唯一阴,而曰「女壮」者,何也?盖自是而为「遁」,为「否」,为「剥」,为坤,皆姤阴之为也。在人乃消阳之孽,有惊惧之意焉。况以一阴为成卦之主,初长于下,即遇五阳,是女之不贞,而壮之甚者,故戒以「勿用取」。彖
曰:「姤」,遇也,柔遇刚也。
以成卦之主,释卦名义,谓一阴始生,即与阳遇也。
「勿用取女」,不可与长也。天地相遇,品物咸章也。刚遇中正,天下大行也。姤之时义大矣哉!
释彖辞,且赞其德之大也。人之取女,欲其长且久,此女处遇则不贞,以壮则害阳,故「勿用取」。然一阴遇五阳,虽不贞,而阴阳相遇,亦不可废。五阳,天也。一阴,地也。天地相遇,则万物育,品汇所以咸章也。九五中正,二以刚中遇之,君臣相遇,则治化成,其道所以大行也。然则天地不遇,则品物不章;君臣不遇,则治化不行。至于事事物物,莫不以遇而成,不遇而废,则姤之时之义,岂不大哉?
象曰:天下有风,姤,后以施命诰四方。
天之诰万物,莫疾乎风,且无所不周;君之诰万民,莫疾乎命,亦无所不至。故后王以施发命令,徧诰四方,亦犹风行于天之下也。
初六,系于金柅,贞吉。有攸往,见凶,羸豕孚蹢躅。
姤之成卦,在此一爻,或吉或凶,亦判于此。何则?有以制之则吉,无以制之则凶。「柅」,止车之物,以金为之,坚强之至也。而又系之,止之固也。固止之使不得进,则阳刚贞正之道,庶乎其吉。设不止之,使之有所往,则必浸长而害乎阳,是见「凶」也。圣人既设此两端,使君子知所戒矣,又设「羸豕」之象,使君子不以阴之微而忽之。「豕」,阴物也。谓今日之阴虽微,如羸弱之豕,而异日「蹢躅」之害,将可必也。若忽其微而不信,使至「蹢躅」,则不可制矣。
象曰:「系于金柅」,柔道牵也。「牵」,引也。阴道虽微,已有牵连浸长之势,不可无以止之也。
九二,包有鱼,无咎,不利宾。
「鱼」,阴物也。古者以鱼比民。初六柔而散于下,民之象也。九二以刚中之德,居大臣之位,而首与之遇,此得鱼之最先者也。其德又足以包而有之,虽初与四应,而二得之非正,然「姤」之时,以遇为重,阴阳相遇,亦「无咎」也。宾,自外来者,谓四也。及四至,则已后矣,利安得以及之乎?故曰「不利宾」。
象曰:「包有鱼」,义不及宾也。
鱼既为二所有,义不及于四矣,故四「无鱼」。
九三,臀无肤,其行次且,厉,无大咎。
三居上体之下,故曰「臀」。二与初相遇矣,三乘二之上,亦欲遇之,二嫉之于下,故其居不安,如臀之无肤。居既不安,则行而去之;行则上无应与,故「其行次且」。是处遇之时,进退皆无所遇者,故「厉」。然所以「无大咎」者,居得其正也。
象曰:「其行次且」,行未牵也。
下既无遇,上又无与,故曰「行未牵」。言上下皆无牵引者,故「次且」。九四,包无鱼,起凶。
初,鱼也,本四所有,而二先遇之,是四亡其鱼而二得之也。四非无阳刚之才以包纳于初,今也有「包无鱼」,盖四远于初,又不中不正,无德以来之,宜民之归二而去已也。居上而无民,故动则凶。起,动也。刚健之体鲜不动,故戒。
象曰:「无鱼」之「凶」,远民也。
民可近而四远之,宜其「无鱼」而取「凶」也。
九五,以杞包瓜,含章,有殒自天。
「杞」,高大之良材,喻众阳也。瓜,易蔓之柔物,喻初阴也。五以刚健居尊,下有众阳为辅,于此一阴之微,去之易易,而乃以中正之道,含藏其刚健之美,但以众阳包而容之,如瓜在杞木覆荫包容之下,略无去之之意者,盖以「姤」亦自乾而来,则一阴犹自天而降。况天地间有阳必有阴,乃天道之常。圣人,天也,方阴之微,岂容遽绝之?且天下未尝一日无小人,顾吾处之者何如耳。五,乾也,故以天道言之。
象曰:九五「含章」,中正也。「有殒自天」,志不舍命也。
唯中且正,故能「含章」。崇阳而抑阴,固圣人之志。有阳必有阴,亦天道之常。「志不舍命」者,言圣人虽有抑阴之志,亦不舍弃天道之常也。
上九,姤其角,吝,无咎。
刚而处于最高之上者,「角」也。一卦五阳皆以遇初取义。上九刚而居上,极远于初,是自处至高而无与遇者也,故「吝」。然以阳刚居高,阴亦不能侵之,虽无遇,亦无咎也。
象曰:「姤其角」,上穷吝也。
以至刚居最上,穷,极也。穷极故不能俯就以求遇于人,于遇之道为吝也。䷬坤下兑上
「萃」,聚也。为卦坤下兑上。地上有泽,水之聚也。诚齐曰:「泽,水之聚也。泽上于地,聚之聚也,故为萃。」
萃,亨,王假有庙,利见大人,亨,利贞。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。「萃」下「亨」字,羡文。假,至也。宗庙,上以聚祖考之神灵,下以聚人心之诚敬。是天下萃聚之大者,莫大于宗庙,故「萃,王假有庙」。人聚则多乱,物聚则多争,事聚则多紊,必得大人以治之,而后其聚也可亨,故「利见大人亨」。然所聚不正,则亦不能亨也,故「利贞」。亦以二五皆得其正也。物聚则用宜丰,故「用大牲吉」。亦以兑为羊,坤为牛,皆大牲也。物聚则力有余而志可行,故「利有攸往」。亦以卦体顺而以说行也。彖
曰:「萃」,聚也。顺以说,刚中而应,故「聚」也。
以卦德释卦名义。「萃」之义,聚也。坤顺兑说,为其道顺,其情说,故聚。五以刚中正应二之柔中正,故「聚」。傥德不如是,则不足以致天下之聚也。
「王假有庙」,致孝享也。「利见大人」,聚以正也。「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」,顺天命也。观其所聚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释彖辞而极言之也。孝享之际,诚敬所萃,故萃天下之心者,无如假庙以致孝享。大人者,正已而物正者也。见大人则聚而得其正,故「亨」。萃不以正,其能亨乎?物聚则用宜丰,力赡则可以有为,此自然之理也,故曰「顺天命」。然聚岂一端而已哉?阴阳聚而后万化成,天地聚而后万物育,人物聚而后万事兴。观其所聚,而天地万物之情亦可见矣。
象曰:泽上于地,「萃」,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「泽上有地,临」,则聚泽者地岸也。「泽上于地,萃」,则聚泽者隄防也。以地岸而聚泽,则无隄防之劳;以隄防而聚泽,则有溃决之忧。故君子观此象,为治世之防,除治其戎器,以为不虞之戒。若以治安而忘战守之备,则是以旧防为无用而坏之也,其可乎?初六,有孚不终,乃乱乃萃,若号,一握为笑,勿恤,往无咎。初与四正应,本有孚而相聚者也。然「萃」之时,近则相亲。初六近从二阴以为聚,故与四相孚之志,不能克终。「乃乱」者,为同类惑乱其心也。「乃萃」者,与同类聚为一也。「握」者,群指之聚。初若号呼以求正应,则同类如指之聚而笑之矣。但勿恤其笑而往,则得阳刚之应而无过咎。不然,则入阴小之群矣,宁免咎乎?
象曰:「乃乱乃萃」,其志乱也。言初与四孚萃之志,为同类所惑而乱也。
六二,引吉,无咎,孚乃利用礿。
二以柔顺中正之德,上应阳刚中正之君,「萃」之正也。然居「萃」之时,二远于五,而处二阴之间,「易以类聚」,必九五引而进之,则上下俱吉,二亦可以无咎,故曰「引吉无咎」。此二五未聚而相求于初之时也。「孚」,信之在中,礿祭之无文也。及其既孚,则二五中正相聚,诚实相与,如薄祭亦可交于神明矣。此二五既孚而相聚于终之美也,故曰「孚乃利用礿」。
象曰:「引吉无咎」,中未变也。
方萃之时,近比乎阴,而能自守不变,以须正应,唯刚立者能之。二虽中正,而质阴柔,九五及其中未变之时引之,故「吉」,故「无咎」。
六三,萃如嗟如,无攸利。往无咎,小吝。
三,阴柔不中不正,处「萃」之时,欲进而求聚于四,则四非其应,又非其类;欲退而求聚于二,则二自以中正上应于五。是求聚于人而莫之与,徒自嗟叹而已,故曰「萃如嗟如」。进退无与,何所利哉?故曰「无攸利」。唯往从上六之正应,则得所聚而无咎。然求人而人不与,然后往焉,虽无咎,而举动如此,亦可羞矣,故曰「小吝」。
象曰:「往无咎」,上巽也。
言「萃」之时,上六亦无与,故能巽顺以受六三,此三所以往无咎也。九四,大吉,无咎。四处「萃」之时,上比同德之五,得君臣之聚如此其专;下有三阴之从,得臣民之聚,如此其众。然位不当,故戒之必「大吉」,然后可以「无咎」。谓得君专而不僭,得人众而不私,则「大吉」也。
象曰:「大吉无咎」,位不当也。
以阳居阴,位不当也。况上下聚而归之,君道也,而四居之,亦位不当,故必得「大吉」,而后可以「无咎」。
九五,萃有位,无咎。匪孚,元永贞,悔亡。以九居五,有其位矣;居中得正,可「无咎」矣。以此居尊而聚天下之民,民犹有不孚信者,九四得臣民之聚于下故也。九五当此之时,何以处之?唯修吾「元永贞」三德,以听其自孚,然后悔可「亡」。「元」,善也。无长人之善,则聚而不亲。「永」,久也。无可久之道,则聚而必离。「贞」,正也。无贞正之守,则聚而不固。盖聚人之道,唯此三者为「萃」九五之君者,非志此不可。
象曰:「萃有位」,志未光也。「位」者,所以一天下之「萃」者也。五有其位矣,而人犹未孚,是「萃」天下之志未光大也。
上六,赍咨涕洟,无咎。
萃卦之象,三阴聚于下,二阳聚于中,上六孤立于外,是「萃」之时而自取孤独者也。以柔说之体,欲聚而孤,故不安而咨嗟涕洟。盖说之极者易悲也,皆其自取,无所归咎,故曰「无咎」。
象曰:「赍咨涕洟」,未安上也。当「萃」之时,而孤立于上,以柔乘刚,而自绝于人,其能安乎?䷭巽下坤上
「升」,进而上也。为卦巽下坤上。「巽」,木也。「坤」,地也。为地中生木。木生于地中,长而益高,为「升」之象。初柔散而在下,木之根也。二三刚长而渐高,木之干也。得坤土养之而益进,「升」之象也,故为
「升」。
升:元亨。用见大人,勿恤,南征吉。巽顺而进,故「升」有「大亨」之理。易言「大人」,皆指阳爻。王弼谓「不以尊位拘」,盖初六成卦之主也。二以阳刚引之而升,欲升于道,而不见大人,则不知其方;欲升于位,而不见大人,则不得其援。故升之道,「用见大人」,则勿有忧恤。巽顺而进,亦「见大人」而无忧之道。「南征」者,向长养之方而进也,故「南征」,于升之道为「吉」。李实斋曰:「凡物之生,自子至午,生而长也。」彖曰:「柔以时升。」释卦名义。「柔」指初六,成卦之主也。初六一变则为泰。「时」者,其谓泰之时欤?凡物自下而上谓之「升」。物之升也,由下而上。木之升也,由柔而刚。柔升而得其时则达,故曰「柔以时升」。
巽而顺,刚中而应,是以大亨。「用见大人,勿恤」,有庆也。南征吉,志行也。
释彖辞。内巽而外顺,谓升之道。巽而顺则升,暴而逆则折。又二以刚中之德应于五,五以柔中之德,引之而升,此升所以「大亨」也。见大人,则可以遂其升进之愿,故曰「有庆」。向长养之方而往,则上升之志得行,故曰「志行」。
象曰:地中生木,「升」,君子以顺德,积小以高大。
木之升于地,由芽而根,根而干,干而枝叶,一至顺之积逆,则生意息矣。君子观此象,一以至顺之德,自卑小积之,以成高大。盖天下事事物物所以高大,未有不自卑自小积而成也。初六,允升,大吉。
以柔而升,升之义也。在下则升,在上则非升矣。初以柔居下,即木之升言之,乃木之根。「巽」承于二,得阳则愈升。六四又「坤」土之最下者,而与之应,信能升而「大吉」也。以人事之升言之:初以柔巽之德,上承九二刚巽之贤;二又以刚中之德,上应于五,唯能引之而升,故亦信其升之必达,而获「大吉」也。
象曰:「允升大吉」,上合志也。谓上与九二合志而同升,故「大吉」也。
九二,孚乃利用礿,无咎。
此爻辞与「萃」六二同。但「萃」之二,以中正之德,当「萃」之时,处二阴之间,必待中正之君,引而进之,然后「无咎」而「有孚」。此则以刚中之德,在所必升,而五亦虚中以信之,故实意交孚而自无咎。二卦虽同为君臣相孚,然「萃」则君孚于其臣,此则臣孚于其君,故「萃」必「无咎」而后孚,此则相孚而自「无咎」。象曰:九二之孚,有喜也。
二尽其孚诚,升而事上,不独为臣之义无咎而已,又可行其刚中之道,以及天下而有喜也。九三,升虚邑。
三以阳刚之才,居巽顺之体,位得其正,有应于上,以是而升,如入无人之邑,其进也孰御?以木之升言之,则为木之生而出于地者,上无壅塞,其长也孰遏?故曰「升虚邑」,言无阻也。阴辟故虚,坤为国邑。象曰:「升虚邑」,无所疑也。谓其前无疑阻也。
六四,王用亨于岐山,吉,无咎。
四,公侯之位。位已近君,不可复升,故以文王柔顺履正者当之。昔者文王之治岐也,上则顺事其君,使之升进于德;下则巽顺乎人,使之升进于位;己则谦恭独守其正,用亨周道于岐山,吉而无咎也。
象曰:「王用亨于岐山」,顺事也。一以柔顺之道处之,而无志于自升,故曰「顺事也」。六五,贞吉,升阶。
五之位,天位也。天不可阶而升,今曰「升阶」,何也?盖升之时,「坤」道上行,而以六居五,是升而居尊位也。然五所不足者,贞也,故必贞正而后可以获吉,必「贞吉」而后可以「升阶」。阶者,言其升之有序也。
象曰:「贞吉升阶」,大得志也。
舜禹之升,贞且吉,圣人之志所愿也。汤武之升,岂圣人之志愿哉?故「贞吉升阶」者,「大得志也」。
上六:冥升,利于不息之贞。
上以阴暗之资,处升之极,是冥然而升,知进而不知止者也。本无所利,但移此而用之于贞正之事,则利焉。盖以小人贪进不已之心,为吾进善不已之心也。
象曰:「冥升」在上,消不富也。
冥然而升于上极而不知止,岂复有富益哉?盖升极则必退矣。䷮坎下兑上
困,穷也,乏也。为卦坎下兑上,水在泽上,则泽中有水。今在泽下,则为泽涸,困乏之象也。又一卦六爻,阳刚皆为阴柔所揜,君子困穷之时也,故为
困。
困:亨。贞大人吉,无咎,有言不信。
困之为卦,坎险兑说,为处险而说,是身虽困而心泰然时虽困而道则亨也,故曰
「困,亨」。「贞,大人吉无咎」者,谓贞正乃大人处困而吉而无咎之道,所以戒九二成卦之主,中而不正也。「有言不信」者,谓处困而不求亨贞之道,专务以言语求说于人,冀以免困,人谁信之?所以戒上六成卦之主,柔说于外也。虽因成卦二爻以示戒,然处困之道亦尽于此。彖曰:「困」,刚揜也。
以卦体释卦名义。「坎」,阳也,为兑阴所揜。九二为二阴所揜,九四、九五为三与上所揜,成卦上下亦为阴所揜,故曰「困险以说,困而不失其所亨,其唯君子乎」。「贞,大人吉」,以刚中也。「有言不信」,尚口乃穷也。
以卦德及成卦之主释彖辞。内险而外说,是处险而能说。说者安于义命而乐其乐也。故虽困而不失其「亨」。能是者,其唯君子乎。贞,正者,大德之人处困之吉道,谓成卦九二之「大人」,以刚居中,是必贞正而后能吉。不然,如成卦上六,专尚乎「兑」「说」之口,求以免困,其谁信之?缇取穷耳。象曰:泽无水,困;君子以致命遂志。
君子处困之道,唯委致吾在天之命,以成遂吾在己之志而已。谓夫莫之致而至者,命也。艰难险阻,死生变故,皆不足以动吾心,唯尽吾所得为之义,以遂吾志之所欲为。盖处困而不致其命,不可也;一付之命,亦不可也。故命不可以不致,志亦不可以不遂。不然,将变移于祸患,陨获于困穷,岂君子之所为乎?
初六,臀困于株木,入于幽谷,三岁不觌。卦以柔揜刚,为困之义。爻义则不分刚柔,皆以处困为训。初居下体之后,故曰「臀」;坎体之下,故曰「幽谷」。言初以阴暗之资,处困于下,而不能自拔,如困守株木,不得其安,而不能动,动则「入于幽谷」,谓益陷于坎险之中也。「三岁不觌」者,言历三变而遇四之正应,四不求初而求二,故初不见济困之道而不能出也。如初者,其柔暗无援,终于处困者欤?
象曰:「入于幽谷」,幽不明也。「幽不明」者,入于幽而愈不明也。
九二,困于酒食,朱绂方来,利用享祀,征凶,无咎。
「酒食」所以养生,取自养之义。「朱绂」所以蔽膝,取谨行之义。「享祀」,取至诚感通于上之义。二以阳刚处困于下,然得中用柔,故能不躁不竞,优游自养以待时。上有刚中同德之君,相与之志非不专也,然亦为阴所困,与二之志不能直遂。「朱绂」之来,非不欲其进,且必谨其行。「方来」者,言将来而未来,是犹有所惮也。为二者,唯宜尽其精诚,求以感通于上,「如用享祀」,不可遽往,往则适以取凶,而无所归咎矣。诸卦义例,皆取阴阳为应。唯困之世,阳厄于阴,止取同德相与。今二五同德,而相与之难若此,皆处困故也。
象曰:「困于酒食」,中有庆也。
言二能以刚中自养,时虽暂困,将必得君,而福庆及于天下,故曰「中有庆」也。
六三,困于石,据于蒺蔾,入于其宫,不见其妻,凶。三以阴柔不中不正之资,处险而用刚,不善于处困者也。「石」,坚重之物,触之则必糜。谓九四、九五二刚在上,坚重不可犯,而三敢犯之,以取困辱。故系辞曰:「非所困而困焉,名必辱。」「蒺蔾」,棘实之有角者,据之则不安。谓九二之刚不可乘,而三敢乘之,以取危困。故系辞曰:「非所据而据焉,身必危。」欲进而求上六之应,则又为二阳所隔,入于内而不得出,虽欲一见其偶,且不可得。故系辞曰:「死期将至,妻其可得见邪?」如三者,质柔志刚,本欲困人,适以自困而没其身者也。三阳上阴,故以上为妻。不得出,故曰「入」。
象曰:「据于蒺蔾」,乘刚也;「入于其宫,不见其妻」,不祥也。不祥者,不善之证也。
九四,来徐徐,困于金车,吝,有终。
「困」之世,阴揜阳者也。故阳不以阴为应,而以同德相求,故四不应初而求二也。金,刚物;车,任重,谓二也。四为上所揜,为三所犯,望二「金车」之来,协力以济其困者甚切,而二亦为三所揜,故来而「徐徐」。二来之「徐」,乃四之困。四以阳刚之才,居近君之位,不能自济而待于人,固可羞吝。然二之阳,终上进而副所望,故有终。此「来」字,据四所居之地而言也。
象曰:「来徐徐」,志在下也,虽不当位,有与也。
四之困,志之困也。四之志在下之二,而「来徐徐」,所以「困」也。以九居四,不当阳刚之位;以四求二,不当相应之位。然二与四有同德相与之诚,故曰「虽不当位,有与也」。
九五,劓刖,困于赤绂,乃徐有说,利用祭祀。
二五同德相求,而五以阳刚为上所揜,譬诸鼻之通气于上者而见「劓」,是五欲通于下而不能达,困于上也。所赖者刚中之二,相与济困,而二又为初与三所揜,譬诸足之主行于下者而见「刖」,是二欲进于上而不能行,困于下也。此二与五俱困之象也。赤绂在下,而谨行之饰。君之困,在无贤佐。二处险中,谨其行而未进,则五困矣,故曰「困于赤绂」。然二五皆以刚居中,以直相与,九二必徐徐出险而之说,故「徐有说」。为五者,亦宜尽其精诚以致之,如用祭祀,则可以得天下之贤,济天下之困矣。曰「绂」、曰「祀」,二五同辞,以见君臣处困,其志同也。绂、「芾」同。或者以朱赤分君臣,不必然也。按隋志:「官有绶者则有绂,绂随绶色。」
象曰:「劓刖」,志未得也;「乃徐有说」,以中直也;「利用祭祀」,受福也。上不通于下,下不进于上,是相与之志未得也。二、五皆以中诚直道相与,乃徐有说之事也。感通以诚,则必得贤以济其困,是祭而受福也。
上六,困于葛藟,于臲卼,曰动悔有悔,征吉。葛藟,柔物,缠木而上,喻上六乘刚而处于上也。始缠而上,欲困君子;及其居高,则其身「臲卼」而不安。欲困人,适以自困,故动则「有悔」。「动悔」者,动而得悔也。「有悔」者,有能自咎其失也。若能自咎,曰:如是而取悔,曷若改前所为,往而出困?困极则变,有吉之理,故曰「征吉」。兑为口,故曰。
象曰:「困于葛藟」,未当也。「动悔有悔」,吉行也。
始欲困人,终以自困,是自处不当也。知悔而有悔焉,则可以吉其所行也。䷯巽下坎上
井之为卦,巽下坎上。巽为木,坎为水。木者,汲器。巽者,入也。木器巽入于水,而复上水者,井之象也。诚斋曰:下二爻在坎之下,若瓶之覆而入井之象。中二爻若井中之瓶覆而复仰之象。上二爻有瓶仰而出井之象,故为
井。
井,改邑不改井,无丧无得,往来井井。汔至,亦未繘井,羸其瓶,凶。
邑可改,井不可改。井之为井,取之不竭,存之不盈,「无丧无得」也。往者得其所欲,来者求而未已,皆得以井其井,「往来井井」也。汔,几也。繘,绠也。言几至而未得用,亦与未施绠于井同也。未至者,犹可勉而至,若羸毁其瓶,则终于无功矣,故「凶」。彖
曰:「巽乎水而上水,井。」以卦象释卦名义。
井养而不穷也;「改邑不改井」,乃以刚中也。「汔至亦未繘井」,未有功也;「羸其瓶」,是以凶也。
此章愚意,韦编三绝时,圣经之文,必曰:「改邑不改井,乃以刚中也。无丧无得,往来井井,井养而不穷也。」盖彖无不释之文。「刚中」谓二五。以刚居中,故德有常而不可改。取之不竭,无丧也;存之不盈,无得也。此井之养物无穷,夫人皆得以井其井也,错脱无疑。井以出水济用为功,几至与未施绠,水皆未出,是「未有功」也。未出犹可出,若羸毁其瓶,则终于无功矣,是以「凶」也。
象曰:木上有水,井;君子以劳民劝相。
「木下有水」,汲器之入也。「木上有水」,汲器之出也。汲器出,则养物之功著矣。「君子以之劳民劝相」。劳民者,以上养民;劝相者,使自相养,则养之功用无不周矣,井养之道也。
初六,井泥不食,旧井无禽。
阳清阴浊,初以阴居最下,泥之象也。井清洁则可食,今也浊而泥,故人不食之。且上无应与,无上水之象,是废弃之旧井也。人既不食,水不复上,则禽不至矣,皆以言无济物之功也。
象曰:「井泥不食」,下也;「旧井无禽」,时舍也。以阴浊居井之底,故为「泥」,泥则人不食矣。「舍」,弃也。至于禽亦不往,言为时之所弃也。
九二,井谷射鲋,瓮敝漏。
井以上出为功,今九二上无应与,而下比于初,为不上而下之象,是井而为谷,其水就下,徒能注射泥中之细鱼而已。「鲋鱼」,喻初六。盖二以阳居阴,阴拆则漏,巽体下断,亦漏之象,故曰「瓮敝漏」。皆以言水下注而失井养之道也。象曰:「井谷射鲋」,无与也。
二有阳刚之才,而无济物之功者,上无与而下比于初也。
九三,井渫不食,为我心恻,可用汲。王明,并受其福。三以刚居刚,在下之上,是渫治之井,清洁可食者也。而正应阴柔,不足援而出之,是不为人所食也。「我」,谓三也。渫而不食,行者亦为之恻然于心。顾其可汲而用者,其唯九五同德之君,然非其应,唯王之明,能照见而汲用之,则上下均蒙其利,故曰「并受其福」。如九三者,其有才智而不见知于上者欤?
象曰:「井渫不食」,行恻也。求王明,受福也。
井渫而不为人所食,纵井不自恻,行道之人亦为之恻然矣。纵井不求上之我用,人亦为之求之,以并受其福矣。六四,井甃,无咎。
四以阴柔之才,处井养之世,不足以广施利物,然居得其正,亦可自守,故曰「井甃」。「甃」者,修砌其井,使之不废也。言四之才,虽不足以大有为,然亦不至于废厥事,故「无咎」。诚斋曰:「四有两甓接连之象,故为井甃。」
象曰:「井甃无咎」,修井也。
言能修之,而井养之功不至于废,故「无咎」。九五,井冽寒泉食。
五以坎中之阳,居正中之位,其才其德,尽善尽美,故其为井也冽,其为泉也寒,可以汲而食,井之至善者也。然不言吉者,井以上出为功,五未至于上,水未出井,犹无功也。
象曰:「寒泉」之食,中正也。
使五而不中不正,是井而不冽不寒,人谁食之?
上六:井收勿幕,有孚,元吉。
「上」,井道之成也。「收」者,收功也。「勿幕」,勿揜覆也。不覆,则虽不言,而人皆信其有济物之实用,故曰「有孚」。少覆则人疑之矣。盖井以上出为功,亦言井之功至此已成,而不可揜也,故为大善之吉。
象曰:「元吉」在上,大成也。
内卦井道成而未大,外卦至上则大成矣。䷰离下兑上
革,变革也。为卦离下兑上。「离」,火也。「兑」,泽也。火在下而炎上,泽在上而润下,相就而相克,故「革」。晦庵曰:泽上火下,火燃则水乾,水决则火灭。中少二女合居,而少上中下志不相得,故
「革」。革:巳日乃孚,元亨,利贞,悔亡。
事弊则革,革,改其故也。故革之初,人未遽信,故必「巳日」乃能有「孚」。亦以六二成卦之主,自初至二,有「巳日」之象。二中而虚,中虚有「乃孚」之象。「孚」,信也。人心信从,则所革之事可以「大亨利贞」者,亦谓成卦。六二与上六成卦之主,皆得其正,故所革皆当,新旧之悔可亡。若革而人不信从,则不可以亨。所革而不得其正,则人亦不之信从,悔其可亡乎?彖
曰:「革」,水火相息,二女同居,其志不相得,曰「革」。
以卦象释卦名义。水在火上,似「既济」。「二女同居」,似「睽」。然「既济」则水火相交而为用,此则水火相就而相息。「暌」则二女同居而不同行,此则二女同居而志不相得。此其情所以异也。势不容不革,故曰「革」。
「巳日乃孚」,革而信之。文明以说,大亨以正,革而当,其悔乃亡。天地革而四时成,汤武革命,顺乎天而应乎人。革之时大矣哉!以成卦之德释彖辞,且极言其时之大也。「革」者,圣人之不得已也。天下事苟不至如水火之相息、二女之不相得,圣人岂得已而不已乎?故未革之先,圣人谨之;既革之后,天下信之。所以然者,圣人于未革之先,灼见利害,如离之明,故未革而民愿之,将革而民傒之,既革而民信之,莫不欣从,如兑之说,此所谓大亨以正,革而当也,故新旧之悔皆亡。不然,则愈革愈弊,能无悔乎?极而言之,天地阴阳相为代谢,以成四时者,亦革而当也。汤、武顺天应人,以易世革命者,亦革而当也。然则于理之宜、事之当,天地圣人且不得不革,则革之时岂不大哉?
象曰:泽中有火,革;君子以治历明时。
「泽中有火」,火涸泽,泽灭火,故为「革」。「君子以治历明时」者,天地间最易差忒,而不容不革者,莫若历数时序,故以言之。
初九,巩用黄牛之革。黄,中色。牛,顺物,指六二也。谓六二以顺处中,为成卦之主,任革之事,革而当矣。初阳得正而位乎下,革非其任,唯宜巩固自守,奉承六二之革而用之,不可自作聪明而有所为也。或曰:「子于遁之六二,用黄牛之革,以为皮革之革矣。而此用黄牛之革,乃以为改革之革,同一革字,而作两义,圣人系辞果如是无定据乎?」曰:易之为道也屡迁,变动不居,不可为典要,唯变所适。子独不见归妹之五曰:「帝乙归妹。」是于卦名归妹上系爻辞,果有一妹归之也。泰之五亦曰:「帝乙归妹。」无乃亦拘名卦,亦有一妹可归乎?予于集问尝辩之矣。况革之六爻,皆言「革」,言「改」,言「变」,而此爻独言「皮革」,可乎?盖六二成革之主也,以顺居中,有黄牛之象。唯中唯顺,故革而当。至三则不可复革。四兑体而近君,故主革之谋。五为革之主,及上则革道成矣。初岂非下民之用革者乎?
象曰:「巩用黄牛,不可以有为也。」言初在下,唯可用上之革,不可自用以有为也。
六二,巳日乃革之,征吉,无咎。彖
言「巳日乃孚」,革先于信也。此言「巳日乃革」,革后于信也。革先于信,君之义也;革后于信,臣之体也。六二以文明中正之臣,遇阳刚中正之君,处革之时,为成卦之主,任革之事。事虽可革,然臣道不当为革之先,必也建明巳日,待上下皆曰然,然后革之,故所行皆吉,且无过咎,此初所谓中顺之革也。象曰:「巳日革之」,行有嘉也。
巳日而后革之,则顺而信,故随所行而有嘉美之称也。
九三,征凶,贞厉,革言三就,有孚。
三居六二已革之后,以刚居刚,欲何为哉?故有「征凶贞厉」之戒。谓志刚而往革不已,则必凶,固守此道,则危厉,何也?盖自初至三,革道已小成矣,亦已有孚而信于人矣,岂容复有所往邪?大抵革之道,革而当则止。二以中正顺人心而革,革已当矣。至三不可以复革,而三以过刚不中处之,故有此戒。
象曰:「革言三就」,又何之矣?
革道至三,已就绪矣,得其当则宜止,又何往邪?
九四,悔亡,有孚,改命吉。
二,大臣也,任革之事;四,近臣也,主革之谋。谓四以阳刚之才,居近君之位,上有同德之君,下无私系之嫌,故能主其谋也。且尽离明之见,而居兑说之体,柔传所谓「文明以说」者也,故能仅于出命,使先后之悔皆亡,而上下信之,故曰「悔亡有孚」。是以于所当革,虽改君命而亦吉也。盖革非细故,使革而有当不当,岂徒知将顺而不知匡救之义乎?故极言之,以为万世之训。
象曰:「改命」之吉,信志也。
致君在志,行志在事。志然而事亦然者,上也。志然而事不然,其可违志而不忠乎?改命而吉者,自信吾志也。吾既信吾志,上下独不信吾志乎?
九五,大人虎变,未占有孚。
龙虎者,大人之象。变化莫测,则取诸龙;威信远著,则取诸虎。
五以阳刚中正,居尊位于天下,事所当革者,无不得其当,其昭著显赫,犹之「虎变」,其文炳然而不可揜,其威凛然而不可犯,故不待占决而天下信之也。
象曰:「大人虎变」,其文炳也。事理明著无疑,如虎文之炳焕,天下有不信乎?
上六,君子豹变,小人革面,征凶,居贞吉。
上,革之终,革道之成也。君子循理而易化者,固已显然从革,若豹文之变,蔚然而不可揜矣。小人昏愚而难变者,虽未革心,亦革其面以从上之教令矣。革而至于贤愚俱化,革之成也。三居革道之小成,曰「征凶」矣。上居革道之大成,故又曰「征凶」。谓革道已成,而往革不已,则是所革随复变也,故「凶」。唯居守之以贞固,则吉。
象曰:「君子豹变」,其文蔚也。「小人革面」,顺以从君也。「君子豹变」,言内卦其文彬蔚而不可揜也。「小人革面」,言外卦以兑说从上而无情实也。此圣人于革之终,言革道已成,不可复有所往也。䷱巽下离上
鼎,亨饪之器也。为卦巽下离上。晦庵曰:「下一阴为足,二、三、四阳为腹,五阴为耳,上阳为铉,鼎之象也。而又以巽木从离火而致烹饪,鼎之用也。」此卦所以为「鼎」。鼎:元吉,亨。
「吉」字疑羡,卦无此义,彖传亦无羡,明矣。「鼎」之形法以正,鼎之德,中而实,鼎之用,大而周,故可以致大亨,故「鼎,元亨」。
彖曰:「鼎」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饪也。圣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养圣贤。
释卦名义,且极言其用也。卦之名「鼎」,取「鼎」之象也。有象而后有器,今复取器以为象,故曰「鼎象也」。卦具「鼎」之象,而又以木从火,是烹饪也。圣人制为烹饪之器,岂徒自奉而已哉?上以享上帝,用犊而贵乎诚。下以养圣贤,备饔牢而尽其礼。故享上帝曰「亨」,养圣贤曰「大亨」。礼所谓以少为贵者,「鼎」之用也。
巽而耳目聪明,柔进而上行,得中而应乎刚,是以「元亨」。
以成卦之主释彖辞。初成下卦之巽,五成上卦之离。五为耳,离为目,在上而虚明,故曰「聪明」。是卦之德,巽顺而聪明,且柔上进而居于五,五又得中而下应乎刚,是以「元亨」。言人之德如卦之德,亦可致「大亨」也。
象曰:木上有火,「鼎」,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「鼎」之形端而正,鼎之体镇而重。君子取其端正之象,以正其所居之天位,使之愈久而愈安;取其镇重之象,以凝其所受之天命,使之愈久而愈固。昔禹铸鼎象物,用能协于上下,以承天休,亦此意也。
初六,鼎颠趾,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鼎之下,趾之象也。上应于四,趾而向上,「颠」之象也。然居鼎之初,中有未实,其「颠趾」者,出旧否恶,以取新为利也。得妾而得其子,亦犹是也。以阴居下,卑巽从阳,乃妾之象。妾非正者,犹鼎之颠,因不善以得善,犹「出否」取新于「颠趾」也。因恶以成功,因贱以致贵,何咎之有?
象曰:「鼎颠趾」,未悖也;「利出否」,以从贵也。
物忌颠覆,唯鼎每覆则每洁,故于鼎之道未悖也。初而应四,「出否」取新,是人之弃贱以从贵也。
九二,鼎有实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
二,阳刚在中,有实也。鼎之方烹,滋美恶臭,决择不可不审。今九二上有离明柔中之五为之应,而下与初比。易例:「阳刚为阴柔所累曰疾」,谓初六乃疾九二之仇也。传云:「怨偶曰仇」。二居中应中,不至失正,但阴从阳者也,二必远之,使不得以即我,则吾之鼎实,然后能吉。象曰:「鼎有实」,慎所之也。「我仇有疾」,终无尤也。
鼎有实,犹人之有才行也。必所向者正,则不陷于非,故所之不可不慎也。唯守吾之中,使仇疾不能即,则可以「终无尤」也。
九三,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,方雨亏悔,终吉。
三以阳刚居鼎之腹,亦有实者,然过刚而失中,越五而从上,故「其行塞」。盖万物皆以足行,唯鼎以耳行。五,鼎之耳也。三不从五而从上,是革鼎之耳,而行其鼎之实,故塞而不达。离为雉,「雉膏」,文明之美也。谓三有五之「雉膏」,而不之食,盖三不中而守正之过。然三虽失于守正,而体实巽顺,与五阴阳终必相合,故曰「方雨」,谓阴阳将和而为雨也。既雨,则革耳之悔,可以亏去,而终获其吉,谓终以正道得君而获吉也,故曰「终吉」。
象曰:「鼎耳革」,失其义也。
不从五而从上,是改革鼎耳,以行其鼎实,失用鼎之义,亦失从君之义。
九四,鼎折足,覆公𫗧,其形渥,凶。
「足」,初也。「公」,四也。「形」,鼎之形,喻国家也。鼎至于四,鼎之实已满。四近君,位高位,谋大谋,任重任,而乃以阳居阴,不中不正,德已薄矣。而又下应初六「颠趾」之阴柔,故不胜任而败乃事。如鼎足之折,既「覆公𫗧」,而鼎之形亦渥然污秽,其凶可知。
象曰:「覆公𫗧」,信如何也?三语之中举其一,则上下文皆在矣。言委任不当,果如何也。欲人详玩以为永戒。
六五,鼎黄耳金铉,利贞。
「黄」,中色,谓五之中也。「金」,刚德,谓上之阳也。主一鼎者在乎耳,耳不虚中,则鼎虽有铉而无所措;耳而无铉,则鼎虽有实而无所施。故「鼎」之六五,虚其中以纳上九阳刚之助,而后一鼎之实,得以利及天下,犹「鼎黄耳」之得「金铉」也。然耳而不正,则虽虚中而不可举,犹君不正,则虽虚受而人亦莫之从也。故必曰「利贞」,亦以阴居阳而有此戒。
象曰:「鼎黄耳」,中以为实也。
五,一卦之主,亦成卦之主,故举一鼎全体之象以为辞。中实为九二。盖五为耳,上为铉,二为实。得铉以助耳,则九二刚中之实,然后可行。故圣人爻辞,明指二为「实」,上为「铉」,五为「耳」。若如诸说,是五既为「耳」,又为「铉」,又为实,其可乎?上九:鼎玉铉,大吉,无不利。
鼎与井皆以上出为功。一阳横耳之上,故为「铉」。以阳刚居阴柔,故为「玉」。以五之柔视上之刚,则曰「金」。以上之刚居阴之柔,则曰「玉」。上处鼎之终,「鼎」之功成矣。而刚柔适中,又鼎之至善,故「大吉」,故「无不利」。
象曰:「鼎玉铉」,刚柔节也。
居鼎之成功,而刚柔中节,善之善也。䷲震下震上震,动也。于象为雷。雷有震动之义,震有惊惧之意。一阳生于二阴之下,必动而上,故为动。二阴迫于一阳之进,阴阳相激,故为雷。乾初交于坤,为生物之长,故为长子。
震,亨。震来虩虩,笑言哑哑。震惊百里,不丧匕鬯。
阳生于下必进,进而上,故「亨」。虩,蝇虎也。周旋顾虑不宁之物。谓震惧之。「来虩虩」然不敢自宁,则可以转祸为福,移惧为喜,而「笑言哑哑」矣。哑哑,言笑和适也。震动之大者莫若雷。雷之震,百里之远,莫不恐惧自失。唯执匕鬯以承祭祀者,一诚主敬,独不为之变,故曰「不丧匕鬯」。言临大震动而不自失者,唯尽诚敬者能之。然则诚敬者,其处震之要道欤?
彖曰:震,亨。「震来虩虩」,恐致福也。「笑言哑哑」,后有则也。「震惊百里」,惊远而惧迩也。出可以守宗庙社稷,以为祭主也。
释彖辞。阳动而进必亨,恐惧修省,亦致亨之道,故曰「震,亨」。「恐致福」者,谓因恐惧以致福也。「后有则」者,谓能恐惧而后自处有法度也。有法度则安处,震之道也。雷震则远者惊,迩者惧,唯执匕鬯以承祭祀者不自失。彖云「不丧匕鬯」,本谓诚敬之至,今并取长子之义以释之,谓能敬其事于将恐将惧之时,而不自失者,则足以承宗庙社稷之重寄矣。「出」字上脱「不丧匕鬯」一句。
象曰:瀳雷,震,君子以恐惧修省。瀳雷者,重雷也。雷瀳震之时,孰不恐惧而自修省?君子观此象,敢不祗畏,修其身,省其过,畏天之威,当如瀳雷之「震」也。
初九,震来虩虩,后笑言哑哑,吉。
初刚而得正于「震来」之初,知恐惧而不敢自宁,则后必获吉,「笑言哑哑」矣。一爻之辞,与一卦同者,初乃成卦之主,事变震动之初,尤当谨畏也。
象曰:「震来虩虩」,恐致福也;「笑言哑哑」,后有则也。恐则致福,有法度则自处安矣。
六二,震来厉,亿丧贝,跻于九陵,勿逐,七日得。
初,震之主,刚动之先者,故其来猛而厉。二以至柔当之,度不能御,乃丧其所有中正之资,「跻于九陵」以避之,谓去其所居,升九四之陵,就同德之五,以待震厉之衰。阳高而在上,二视之,陵之象也。震厉既过,则所丧自复,故「勿逐,七日得」,谓自二七变而复归,仍得其中正之资也。盖二居中得正于震厉之来,以柔用柔,故能顺天道,度时宜,坚忍以待其自定。若不量力度德,忿然与物争竞,放变故方张之初,则所丧不可以复得矣,此处震之道也。
象曰:「震来厉」,乘刚也。
谓乘初之刚,而能以柔处之,故终不失其中正也。
六三,震苏苏,震行无眚。
三处下卦之上,前之震既终,其势稍苏;后之震方来,未可以为安也。
三以阴柔不中不正,处之遂以为苏,而忘其顾虑,故曰「苏苏」,谓即其少苏而遂以为苏也,是苟目前而忘后虑者也。若能因一震惧,行而去之,则可无灾眚。居刚故能行,应上则震终也。
象曰:「震苏苏」,位不当也。
三质刚志柔而位不当,故苏苏而不知为变计也。九四,震遂泥。
泥,致远恐泥之。「泥」,滞溺也。下卦之震,一阳动于二阴之下,其势伸而不屈;上卦之震,一阳陷于四阴之中,其势屈而不伸,故有「遂泥」之象。言四居大臣之位,处震惧之时,当大建明,大设施,以耸动一世,而乃以刚居柔,不中不正,为众阴之所滞溺,将何以亨震乎?故曰「遂泥」。遂有不反之意。
象曰:「震遂泥」,未光也。
未光者,其以四有阳刚之才,犹望其自振乎?
六五,震往来厉,亿无丧有事。
五以阴柔当瀳震之冲,所处不正,往而外则值上之穷,来而内则乘四之刚,是往来皆厉也。然居得其中,可以自守,唯当亿度无丧其所有之事而已。谓宜深思长虑,不失其中,则虽危而不至于凶也。
象曰:「震往来厉」,危行也。其事在中,大无丧也。
进退皆危,则当以自保所有之中为大也。
上六,震索索,视矍矍,征凶。震不于其躬,于其邻,无咎,婚媾有言。
上阴居阴,柔怯之甚,故视诸爻之震,神气已「索索」然而销,瞻视已「矍矍」然而惊矣。是以往则必凶,不往亦可以无咎。盖处一卦之外,震不于身,于其邻耳。但三乃上之「婚媾」,上畏缩而不能援,不免有怨咎之言也。
象曰:「震索索」,终未得也;虽凶无咎,畏邻戒也。
言以至柔居震之终,犹未得处震之道,然无咎者,以能畏邻之震,而自知戒也。䷳艮下艮上
艮,山也,止也。下二阴,地也。上一阳出于地上,坚而且高,故为山。一阳进而止于二阴之上,谓阳自下而升,升极则止,故为止。上止而下静,亦止之义。
艮其背,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。
诚斋曰:易者,象也。艮如二人重背而立,以贞为「艮其背」,贞下卦不自见其身之耳目手足,岂有此理?以「悔」为「行其庭」,「悔」上卦以为面前人之背,而不见后人之面,则必须九画之卦而后成此象。故愚易其「贞悔」而说之。凡人之一身,皆动作之物,唯「背」为止。凡人之一家,皆动作之所,唯庭为静。「艮其背,不获其身」,言外卦如后一人止见前人之背,不获见其身耳目手足之动作者,且背外而面内,止之象也。「行其庭,不见其人」,言内卦如前一人不出内庭,而其前所向,不见其有人,亦背外而面内,止之象也。天下唯有所见,则有所欲而不能止。今内外皆无所见,则无欲以动其心,而止乃安。「不获其身」,止而止也。行而不见,行而止也。动静皆止其所,不为物欲所移,此「艮」之所以「无咎」也。彖曰:「艮」,止也。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。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。
以卦德释卦名义。「艮,止也。」然行止各有其时,故「时止而止」,止也;「时行而行」,亦止也。非行之为止也,行其所当行,即止其所当止也。故能「动静不失其时」之宜,「艮」之道所以光明也。「艮」体笃实而高大,亦自有光明之象。
「艮其止」,止其所也。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,是以「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」也。
释彖辞。易「背」为「止」,以明背即止也。「背」,止之所也。艮之能止者,由止得其所也。止不得其所,则无可止之理。盖止得其所则安,失其所则不安也。内外二体,阴阳敌应而不相与,故相背而无所见,是以各止其止,止得其所而安,故「无咎」。
象曰:兼山艮,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一山兼一山,重艮之象也。君子观艮止之象,以「思不出其位」。「位」者,事物所当止之地也。天生蒸民,有物必有则。「则」者,君臣父子各有其道,行止语默各有其宜。吾唯素其位而思,不愿乎其外,即止其所当止也。止之道大矣,又岂但躐位逾阶,而后为出其位哉?
初六,艮其趾,无咎,利永贞。
「趾」,在下而动之物。「艮其趾」,言止于动之初也。凡事于其所当止,能止于初,则不至大失,故「无咎」。然阴柔之质,易于变迁,故又戒之以「永贞」,谓事当止者,既能止之于初,又宜常永贞固以守之,不可转移,故曰「利永贞」。
象曰:「艮其趾」,未失正也。
时当止而行者,非正也。当止即止,则不失其正矣。
六二,艮其腓,不拯其随,其心不快。
腓,足肚也,不能自由而主于随者。二居中得正,上无应与,得所止矣。然三为同体,又为成卦之主,刚而不中,失止之宜;二柔而居下,不能救之,而又不得不随,故曰「不拯其随」。虽咎不在己,而其心终不快也。
象曰:「不拯其随」,未退听也。
言非不欲救其所随之三使之止,而柔不胜刚,下不胜上,然亦未肯退听其所为,则其随也,不获已也。不失己以狥非,吾于「艮」之二中正而静有取焉。
九三,艮其限,列其夤,厉薰心。
夤,王弼云:「荀作肾,谓互体坎为肾。」今从之。成下卦之主者,九三也。三以一奇界乎四阴之间,限之象也。譬诸身,则上下之际,其腰乎?盖三以刚居刚,止于下之上、上之下,使上下隔绝不通,如一身气脉,自腰而下,各止其止。肾水分列于下,无以交于心;心火薰焦于上,无以交于肾。是上之德泽止于上而不达于臣民,下之情意止于下而不达于君上者,三之为也,其危厉而不安可知矣。
象曰:「艮其限」,危薰心也。
心者一身之主,「艮其限」,则一身上下判隔不通,而其主危矣,故曰「危薰心也」。六四,艮其身,无咎。
四居近臣之位,上辅柔弱之君,以柔居柔,而应又柔,故止之功不及天下,仅能止诸其身。然而无咎者,止于正也。
象曰:「艮其身」,止诸躬也。
上不能止其君之非,下不能止天下之欲,仅能止诸其一身,虽无咎,亦不足与有为也。六五,艮其辅,言有序,悔亡。
艮之全卦,以身取象者,身,动物也。自三至五,互体则震也。震为声音,故五以出言取义。辅,口之颊,出言者也。五,君之位,出命者也。王言惟作命,是君之言,命令之所由出,治乱之所由系,可不谨欤?「艮其辅」,则言不妄出,出必有序,有序则悔可亡。
象曰:「艮其辅」,以中正也。
五以中得正,止其辅者,非不言也,言之必出于中正也。上九,敦艮,吉。
艮之诸爻,其善者仅得「无咎悔亡」而已,独上九曰「吉」者,盖艮止也。自初至五皆未得其止,至上则以刚居柔,是能止也。处卦之外,是知止也。居艮之终,止其止也,此所谓至善之止。且居重艮之上,厚之至也。是以重厚之德,得其所止而安焉者也,故「吉」。
象曰:「敦艮」之吉,以厚终也。德愈厚而止愈安,是止之善终者也,其吉可知。大易缉说卷七。